教师评比详细标准
温柔似野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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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9日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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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教师评选条件
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能高质量的完成教 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
教育创新,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中学教 师具备本科学历、中教一级以上职称;小学教师具备专科学历、小学高级职
称。获省级及以上综合奖励者 ,不受此条件限制。
2
、从教以来至少获县、区级综合奖励一次,或近五年年度考核有两次优秀。
3
、近五年内发表市级以上论文
2
篇,且为所任论文(其中至少
1
篇为省级论文)
,主持过
省、市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并取得相应研究成果视作同级论文
1
篇;或承担正式出版教育教学
论著三分之一以上撰写任务。
4
、
从教以来曾获市级以上评优课一等奖
(含市级教学基本功大赛)
,
或省级评优 课二等奖
。
5
、近五年内,在区级以上范围内开设
3
次公 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
6
、从教以来曾担任过
1
次 大循环或
2
次小循环的教学工作,或连续担任
2
届毕业班的教
学工作 。
(二)带头人的基本条件:
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能高质量的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
教育创新,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br>、中学教师具备本科学历、中教一级以上职称;小学教师具备专科学历、小教一级以上
职称。凡获 省级及以上综合奖励者,不受此条件限制。
2
、
从教以来,至少获县、区级综合奖励一次;或近五年内有一次年度考核优秀。
3 < br>、近五年内发表市级及以上论文
2
篇,主持过市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并取得相应研究< br>成果视作同级论文
1
篇;或承担正式出版教育教学论著四分之一以上撰写任务。
4
、从教以来获县、区级评优课一等奖;或县、区级教学基本功大赛个人一等奖;或市级
评优课二等奖;
5
、近五年内,在区级以上范围内开设
1
次公开 课、示范课、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
6
、从教以来曾担任过
1
次大 循环或
2
次小循环的教学工作,或至少担任过
1
届毕业班的
教学工作 。
(三)骨干教师的基本条件:
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能高质量的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
教育创新,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中学教师具备专科学历、中教二级以上职称;小学教师具备专科学历、小教一级以上
职称。获 市级及以上综合奖励者,不受此条件限制。
2
、从教以来获县、区级综合奖励一次,或近五年内有一次年度考核优秀。
3
、近五年内发表市级论文
1
篇;或发表县、区级论文
2
篇;或承担 正式出版教育教学论
著五分之一以上撰写任务;或论文获市级一等奖;或论文获县、区级一等奖
2
篇。
4
、从教以来获县、区级评优课二等奖以上,或获县、区级教学基本 功大赛个人二等奖以上。
二、职业能力(
20
分)
职业能力(
20
分)< br>:教育能力和教学能力,由教务处根据日常抽检听课、学生家长代表评
议情况进行考核;教研能力 ,每学期由教师撰写教学体会,对教学工作创新和成效在组内进行
讲评,各组对本组教师的教学体会及理 论文章进行评估,按一定比例推荐到教务处,教务处组
织评委对各推荐的教学体会进行评估,根据教学成 效和推广价值评出优秀、良好、一般等次;
教师专业发展能力主要根据教师参加继续教育情况进行考核。
职业能力主要考评教师实施教育教学的各项专业技能,包括教育能力、教学能力、 教研能力和专
业发展能力等方面内容。
教育能力
:
主要考评教师了 解学生思想状况
、
分析和解决学生问题的能力
,
组织德育活动的能力,
与社区、家长和学生的沟通能力等。
教学能力:主要考评教师把握和使用教材的能力,运用 教学语言、教学方法、现代教育技术手段
实施课堂教学和组织其他有关教学活动的能力,开发校本课程、 开设第二课堂或选修课、举办讲座等
课程开发的能力等。
教研能力:主要考评教师从 事教育教学研究、改革和对教育教学实践进行自我反思、评价的能力
等。
专业发展能 力:主要考评教师全面掌握和拓展本专业知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能力,了解和运
用教育新理念的能力 等。
具体考察
7
个项目:
1
、课堂达标考查
:占
5
分。
(由教导主任组织进行全校性的达标听课之后汇总考核结果)
在学校组织的课堂达标中,上公开课的教师得
5
分。其余教师分为三等,
30%
为一等,
40%
为二
等,
30%
为三等。满分为< br>5
分,分别得满分,满分的
80%
,满分的
60%
。
2
、教材把握能力
:占
3
分。
(由教导主任组织对全体教师 进行教材考试之后,依据分数分等落
实)
以教师对本教材的把握及运用能力为考核依据。
以考核教师掌握教材能力来实现考核 。依上条比例分为三等,分别得
100%
,
80%
,
60%
。
3
、
校本课程
、
第二课堂或选修课
、
举办讲座等方面的考查
:
占
2
分
。
(由分管校本课程的主任 、
分管科学教育的主任分别记录汇总结果)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参与学校校本课程开 发,指导学生的选修课或者举办讲座,并圆满完成任
务的,得
2
分。参与但任务完成一 般化的,得
1.5
分。没有参与的或者任务完成不合格的得
0
分。
4
、
教师教育的各种资料考查
。
占
3
分
.
(各位主任都要把日常资料的收集情况列入周通报之中,
用于期末汇总)
检 查教师对自己工作的反思材料、总结材料、自我评价材料、自我成长记录、教师的政治业务
学习笔记、学 习体会、读书任务、读书笔记,或各类培训活动,依比例分三等,一等得
100%
,二等
8
0%
,三等得
60%
,迟交的为三等,不交的得
0
分。
教师每年都要订一份与自己专业相关的教育刊物用于指导教学工作。不订扣
2
分。
5
、教师评课能力。
占
2
分。
(由教导主 任组织进行并汇总结果)
学校统一组织考评
。
具体操作是放一录像课光碟< br>,
全体教师不分现场笔试评课
,
时间为
20
分钟。
依 前比例分三等,一等得
100%
分,二等得
80%
,三等得
60%< br>,不参加者得
0
分。
6
、备课能力
。占
2
分。
(由教导主任组织进行并汇总结果)
每学期一次,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评 。教师根据所教选一内容进行考评,时间为一小时。依前比
例分三等,一等得
2
分,二 等得
1.5
分,三等得
1
分,不参加者得
0
分。
7
、信息技术能力。
占
3
分。会使用多媒体、络、腾讯通等设施,会 用课件上课。
操作办法:
(一)只担任上课任务的教师、兼课教师考核以 上
7
项。满分
20
分。
(二)不任课教师此项考核:
评议得来。满分
20
分。
此项依据教师评价和小组评价合成。各占
50%
和
50%
。分三等。 分别占
30%
,
40%
,
30%
。分别得
满分的< br>90%
、
80%
、
70%
。
三、工作表现:占
30
分。
工作表现(
30
分)
:工作量,由政教处依据教师出勤率,教师承担教育教学工作量、班
主任工作以及其他管理工作 的情况进行考核
;
德育工作由政教处依据教师学生家长代表评议情
况,结合学校日常检 查考评教师结合所教特点在课堂教学中实施的情况,履行全员育人职责、
关注学生差异的情况进行考核; 教学常规主要由教导处检查教师备课、课堂教学、作业设计和
批改、辅导学生以及组织课外实践活动和参 与教学管理等情况。
工作表现:主要考评教师的履职行为,包括工作量、德育工作 、教学常规、班主任工作等方面
内容。
工作量:主要考评教师承担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承担班主任工作、出勤率以及其他管理工作的情
况。
德育工作:主要考评教师结合 所教特点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情况,履行全员育人职责、帮助
学习困难学生或品行偏差学生的情况等 。
教学常规:主要考评教师的教学准备和教学实施情况,包括教师备课、课堂教学、作业设计 和批
改、辅导学生以及组织课外实践活动和参与教学管理等。
班主任工作:主要考评 班主任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及关注每个
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学生体质健 康标准情况应作为考评依据之一。
具体考察六个项目:
1
、工作任务量考查:
15
分
本项目设虚分累计,最后折 为实分。教师得分
=
虚分
/
最高虚分
*15
本项以下为虚分。
(
1
)班主任加
10
分。
任初四文化课教师学期加
3
分,任会考教师学期加
3
分。
(
2
)教研组长
2
分,集体备课的备课组长
1
分, 其余组长加
0.5
分。
(不重复加分)
(
3
)< br>任两个年级课的老师加
2
分,参与集体备课的老师加
1
分。较好的完成 了中教星任务的教
师加
1
分,任务完成一般的,加
0.5
分。
(
4
)教学及辅导工作量:
以单周课时数计。
每节课计为
1
分。体育课计为
1.2
分,活动课训练,每节计为
1
分,考查每节课为
0.8
分。
参加纪律执勤,由年级全体教师参 与,按照主任安排完成好任务的。每节计为
1
分。不足
45
分
钟的按 照实际参加时间累计计算。
凡男教师年满
53
周岁
,
女教 师年满
48
周岁仍在一线上课的
,
考试每节计为
1.2
分< br>,
考查为
1
分。
指导自习、各类活动队、训练队、综合实践 活动的课时数由分管领导通过检查,统计出实际上课
时数,并得出周平均指导的课时数。
学校安排教职工放学后参加道路值勤,按参加次数,每次加
0.5
分。
教职工因学校安排
,
双休日或者节假日到校工作
,
每天计为
8< br>课时
,
(并记假
8
课时
,
计入考勤中)
。< br>按学期
20
周分配到单周。
担任科学教育活动小组指导教师的每节课计为
1
分。
参加初四音、体、美特长训练的老师按照实际工作课时数计算工作量。
参加校园的维护的人员,视完成任务情况加
2--4
分。
参加学校夜间护校执勤的,每次加
0.8
分。
兼其他课程的(如综 合实践课程)
或者兼其他工作任务的(如指导科学教育活动小组的)
,按照
实际工作量 加分。
各年级兼职干事由考评小组根据工作表现会议议定加
2
—
3
分。
兼实验室管理任务的老师由考评小组根据每学期工作任务议定加
2—
3
分。
各年级周过关的情况由考评小组根据每学期工作任务议定加
1-2
分。
2
、
考勤考查
:
(以下扣分均为实分。)
①请事 假一小时扣
0.05
分,不足一小时按分钟折算,下同。病假或者父母、孩子因病需请假照顾的,每小时扣
0.02
分。
②以预备铃响为准:旷工
5分钟以上,不足半小时扣
0.1
分;半小时以上每小时扣
0.2
分,不< br>足整小时按分钟折算;迟到或早退一次(
5
分钟以内)扣
0.1
分,节 假日值班考勤同上。
③每周中午提前
1
节回家的老师所有事假、病假都记录 都扣分。其余教师不超过
2
天的,只记
录,不扣分;学期内,请假累计实际减去
2
天后,计入教师考勤内。
④学校各种全员性活动(升旗仪式、比赛、外出活动等 )或会议时间:旷工一次扣
0.2
分,迟
到或早退一次扣
0.1
分< br>,
请假一次扣
0.1
分
。
在主管人员查人或点名前未请假者< br>,
均按旷工或迟到论。
⑤经学校批准或安排参加各类学历学习、函授学习、自 学考试时间的考勤,学校只记录请假时
间,不扣分。不计假也不计为工作量。如旷工、迟到或早退,以组 织单位下达的考勤通报为准,按学
校考勤规定执行。
⑥学校安排教师在节假日或者双 休日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学习、会议等,按照实际参加时间
以及学习的收获等位依据,给老师计假,也 计工作量。
⑦教职工婚、丧法定假、产假、及因公外出办事假等,只记录请假时间,不扣分; 直系亲属:
男女双方父母去世二天假、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一天假,子女结婚二天假、兄弟姐妹结婚一 天假,
上述规定的请假时间只记录不扣分。
⑧学期内病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事假累计 超过
10
天的,考核不能定为优秀等次
,病假累计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