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至今减税降费政策及简要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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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02日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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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至今减税降费政策及简要注解
发布时间:
2019-02-20 09:45
来源:连云港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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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
1、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财税〔
2019
〕
13
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适用对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符合条件的创投企业
优惠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六税两附加
享受优惠的方式:无需任何审批手续,纳税人在申报时自行对照条件直接享受
政策有效期:
2019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31
日
2
、
《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
(财税〔
2018
〕
22
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银保监会
证监会
适用对象: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个人
优惠税种:个人所得税
享受优惠的方式:
无需任何审批手续,
纳税人及时将 相关凭证提供给扣缴单位,
扣
缴单位按规定办理税前扣除
政策有效期:自
2018
年
5
月< br>1
日起,暂定
1
年
3
、
《关于对页岩气减征资源税的通知》
(财税〔
2018
〕
26
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适用对象:页岩气资源税纳税人
优惠税种:资源税
享受优惠的方式:无需任何审批手续,纳税人在申报时自行对照条件直接享受
政策有效期:
2018
年4
月
1
日至
2021
年
3
月
31日
4
、
《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财税〔
2018
〕
32
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适用对象:增值税纳税人
优惠税种:增值税
享受优惠的方式:无需任何审批手续,纳税人在申报时自行对照条件直接享受
政策有效期: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起
5
、
《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
(财税〔
2018
〕
33
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适用对象:增值税纳税人
优惠税种:增值税
享受优惠的方式:无需任何审批手续,纳税人在申报时自行对照条件直接享受
政策有效期: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起
6
、
《关于延续动漫产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
2018
〕
38
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适用对象:动漫产业
优惠税种:增值税
享受优惠的方式:无需任何审批手续,纳税人在申报时自行对照条件直接享受
政策有效期: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
7
、
《
关于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 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
的通知》
(财税〔
2018
〕
44
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改委
适用对象: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优惠税种:企业所得税
享受优惠的方式:无需任何审批手续,纳税人在申报时自行对照条件直接享受
政策有效期: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
8
、
《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
(财税〔
2018
〕
50
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适用对象:营业账簿印花税纳税人
优惠税种:印花税
享受优惠的方式:直接享受
政策有效期: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起
9
、
《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财税〔
2018
〕
51
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适用对象:所有企业
优惠税种:企业所得税
享受优惠的方式:无需任何审批手续,纳税人在申报时自行对照条件直接享受
政策有效期: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
10
、
《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
2018
〕
54
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适用对象:所有企业
优惠税种:企业所得税
享受优惠的方式:无需任何审批手续,纳税人在申报时自行对照条件直接享受
政策有效期:
2018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31
日
11
、
《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
〔
2018
〕
55
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适用对象: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
优惠税种: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享受优惠的方式: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
年第
43
号规定备案后享受
政策有效期:< br>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政策自
2018
年
7
月
1
日起执 行,
其他政策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12
、
《关于 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
税〔
2018
〕
58
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适用对象: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中的科技人员
优惠税种:个人所得税
享受优惠的方式:
无需任何审批手续,
扣缴单位在扣 缴申报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
告
2018
年第
30
号要求进行申报< br>
政策有效期:自
2018
年
7
月
1
日起
13
、
《
关于物流企业承租用于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的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
2018
〕
62
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适用对象:物流企业
优惠税种:城镇土地使用税
享受优惠的方式:
符合减税条件的纳税人需持相关 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
续
< br>政策有效期:
2018
年
5
月
1
日至
201 9
年
12
月
31
日
14
《
、
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 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
财税
〔
2018
〕
64
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适用对象:所有企业
优惠税种:企业所得税
享受优惠的方式:无需任何审批手续,纳税人在申报时自行对照条件直接享受
政策有效期: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
15
、
《关于对挂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8
年
69
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信部
适用对象:购置挂车的车购税纳税人
优惠税种:车购税
享受优惠的方式:无需任何审批手续,纳税人在申报时自行对照条件直接享受
政策有效期:自
2018< br>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30
日
16
、
《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
(财税〔
2018
〕
76
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适用对象: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中小企业
优惠税种:企业所得税
享受优惠的方式:无需任何审批手续,纳税人在申报时自行对照条件直接享受
政策有效期: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
17
、
《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
(财税〔
2018
〕
77
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适用对象:小型微利企业
优惠税种:企业所得税
享受优惠的方式:无需任何审批手续,纳税人在申报时自行对照条件直接享受
政策有效期:自
2018
年< br>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8
、
《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
2018
〕
91
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适用对象: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利息收入
优惠税种:增值税
享受优惠的方式:无需任何审批手续,纳税人在申报时自行对照条件直接享受
政策有效期:自
2018
年
9
月
1< br>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9
、
《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投资业务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
2018
〕
94
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适用对象:社保基金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
优惠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
享受优惠的方式:无需任何审批手续,纳税人在申报时自行对照条件直接享受
政策有效期:自
2018
年
9
月
10
日起(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