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玛丽莲梦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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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02日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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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政策突破
围绕服务外籍高层次人才
●设立中关村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办理永久居留“直通车”。
人才是实现创新驱动发展
最为宝贵的资源。
中央提出,
要积极引进海外优秀人才,制定更加积极的国际人才引进计划,
吸引更多海外创新人才到我国工作,
并提出中关村要加 快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进军。
此次推出对符合认定标准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 、
未成年子女,
经中关村管委会
推荐,
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开 辟“直通车”,
就是要着重解决制约吸引和聚集外籍人
才的政策瓶颈,并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 示范区先行先试,为进一步优化政策提供借鉴。
●畅通外籍 高层次人才从就业居留向永久居留资格转换机制。此次出台的
20
项出入境
政策措施,
既紧密围绕服务中关村建设,
又兼顾北京打造全国科创中心普遍需求。
对经北京
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或者经北京市科委认可企业聘雇并担保的行业高级专
业人才(不受
60
周岁年龄限制),可以申请签发
5
年有效期的工作类居留许可(加注“人
才”)。连续工作满
3
年的外国人,经工作单位推荐,可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审批期 限由
180
日缩短为
90
日。
< br>●给予外籍高层次人才入境和长期居留便利。
对经北京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外籍高层次
人 才或者经北京市科委认可企业聘雇并担保的行业高级专业人才
(不受
60
周岁年龄限制 )
,
未持签证来华的,可以向抵达口岸签证机关申请人才签证,入境后可按规定办理居留许可;
持其他签证来华的,入境后可以申请变更为人才签证或者按规定办理居留许可。
围绕服务创新创业外籍华人
●给予在中关村创新创业外籍华人申请永久居留突破性便利。
创新发展对国外创新技术
和投资具 有强烈的引进需求,
而外籍华人是这些因素的重要载体。
给予中关村创新创业外籍
华人 申请永久居留突破性的便利,
有助于吸引和推动外籍华人回国创新创业。
具有博士研究
生以上学历且持工作类居留许可在中关村企业工作的外籍华人,
持工作类居留许可在中关村
企业 连续工作满
4
年、
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
6
个月的外籍 华人,
提交本人曾
经拥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户籍、
身份证等可证实曾经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材料
(或提交北京市侨务办公室出具的外籍华人证明函件),可以直接申请在 华永久居留。
●给予在中关村创新创业外籍华人长期居留突 破性便利。
在中关村创新创业的外籍华人
(不受
60
周岁年龄限制),提交本 人曾经拥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户籍、身份证等可
证实曾经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材料
(或提交北京市侨务办公室出具的外籍华人证明函
件),
可凭工作许可和聘雇单位的担保函件,
申请有效期不超过
5
年的工作类居留许可;未
办理工作许可的,也可凭中关村 管委会或中关村分园管委会出具的在中关村创业的证明函
件,
本人的创业计划或创办企业证明,
申请有效期不超过
5
年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
(加注
“创业”)。< br>
围绕服务创业团队外籍成员
●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市场化人才引进评价机制。为有利于整建制吸引外籍创新研发团
队,
吸引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外籍技术人才,
从而带动和促进科研创新和产业发展,
在 全国
率先实施外籍人才申请永久居留积分评估制度。
中关村创业团队外籍成员和中关村企业选聘
的外籍技术人才,
根据中关村外籍人才积分评估标准进行评分,
达到一定分值以上的,
可凭
中关村管委会出具的推荐函和积分评估证明等材料,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给予创业团队外籍成员入境和居留突破性便利。
符合中关村 创业团队外籍成员和中关
村企业选聘外籍技术人才认定标准的外籍人员(不受
60
周岁 年龄限制),凭工作许可和聘
雇单位的邀请或担保函件,
可在首都机场口岸签证机关申请工作签 证入境;
入境后可以申请
有效期不超过
5
年的工作类居留许可。
未办 理工作许可的,
凭中关村管委会或中关村分园管
委会出具的证明函件,
以及聘雇单位的 邀请或担保函件,
可在首都机场口岸签证机关申请人
才签证入境;入境后可以申请有效期不超过
5
年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加注“创业”)。
围绕服务外籍青年学生
●支持在京外国留学生到中 关村创新创业。
为激发外籍青年学生来中关村创新创业的热
情,发挥青年人才在科技创新的积极 作用,促进产学链的发展,推出支持政策。在京高校外
国学生有在中关村兼职创业需求的,提交中关村管 委会或分园管委会出具的创业意向证明,
所在高校留学生管理部门同意并出具推荐函后,可以申请在学习 类居留许可上加注“创
业”,在中关村实施兼职创业活动。
●扶持外籍青年人才到中关村进行实习活动。境外高校外国学生凭中关村企业邀请函
件、
中关村管委会或中关村分园管委会出具的证明函件,
以及在境外高校在读证明,
可在首
都机场口岸签证机关申请短期私人事务签证
(加注“实习”)
入境;
持其他种类签证 入境的,
也可凭上述材料,
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接待大厅或出入境管理局中关村外国人 服务
大厅申请变更为短期私人事务签证(加注“实习”),进行实习活动。
●鼓励外国留学生来京创新创业。
具有在北京创新创业意愿,
并 在我国高等院校毕业的
外国留学生,
凭高等院校毕业证书,
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申 请人创新创业相关证明等材
料,可以申请有效期不超过
5
年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 br>(加注“创业”)。在京创新创业
期间,被有关单位聘雇的,应当按规定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 br>
围绕服务港澳居民特殊人才
●首次实现港澳居民特殊人才及家属可来京定居。
港澳居民特殊人才是实现创新驱动 发
展最为宝贵的资源和重要力量。
此次经公安部授权,
突破以往的政策规定,
首次实现了港澳
居民特殊人才及家属来京定居并落户。
经北京市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港澳居民特 殊人才,
可
凭人才认定证明及其他材料,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
2
号)
办理手续。
此外,
港澳居民特殊人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亦可随 同办理,
旨在解决港澳居民特
殊人才的后顾之忧。
第二、政策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