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为什么是最小的自然数
四级成绩分布-
0
为什么是最小的自然数
0
是自然数
最小的一位数是
1.
随着九年义务教
育
小学数学教材(试用修订版),把
0
划归自然数后,
一些数的概念是否发生变化,引起小学了数学教师的
关注。
无论是在日常的教研活动,
还是教师私下交流,
p>
或是因特网上的教育论坛,都有许多教师提出疑问,
引发了大家的思
考。
思考之一:为什么要把
0
划归自然数
从历史上
看,国内外数学界对于
0
是不是自然数历来有两种观
点:
一种认为
0
是自然数,
另一种认为
0
不是自然数
。
建国以来,我国的中小学教材一直规定自然数不包括
0
。
目前,
国外的数学界大部分都规定
0
是自然数。
为
了方便
于国际交流,
1993
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标准》
(
GB
310
0-3102-93
)
《量和单位》
(
11-2.9
)
第
311
页,规定自然数包括
0
。所
以在近几年进行的
中小学数学教材修订中,教材研究编写人员根据上述
< br>国家标准进行了修改。
即一个物体也没有,
用
0
表示。
0
也是自然数。
思考之二:最小的一位数是“1”还是“0”?
0
是最小的自然数,那么最小的一位数是“1”
p>
还是“0”?在
0
没有归入自然数以前大家
都很清楚,
最小的一位数是
1
。那么,
现在
0
也成为自然数了,
最小的一位数
还是
1
吗?这是许多教师提出的疑问,
笔者认为最小的一位数还是
1
。
因为,
0
< br>表示一个物体也没有,在记数法中是表
示空位的一个符号,如
3005
里“0”就分别表示这个
数的十位、
百位、
都是空位。
这次调整虽然将“0”划
归自然数,然而对几位数的概念并没改变。关于“几
位数”是这样定义的
“只用一个有效数字表示的数,
叫做一位数,只用两个有效数字,其中左边第一个数
p>
字是有效数字来表示的数就叫做两位数„„”假设
0
也算作一位数的话,那么最小的两位数是“10”还是
“00”呢?那么最小的
三位数、四位数„„又是多少
呢?
《
九年义务教育六年制小学数学第八册教师教学用
书》
第
98
页“关于几位数
”是这样叙述的:
“通常在
自然数里,
含有几个数位的数,
叫做几位数。
例如,
2
,
含有一个数位的数,叫做一位数;
30
含有两个数位的
数,叫做两位数;
405
含有三个数位的数,叫做三位
数„„但是要注意:一般
不说
0
是几位数。
所谓最大的几位数,
最小的
几位数,
通常也是在
非零自然数有范围来说。所以,最大一位数
是
9
,最
小一位数是
< br>1
;最大两位数是
99
,最小两
位数是
10
;
最大三位数是
999
,最小三位数是
100„„”
综上所述,“0”虽然是最小的自然数
,但仍然
不能称为“一位数”,更不能称为最小的一位数。
思考之三:自然数的计数单位还是“1”吗?
大家都知道,
0
是自然数中最小的一个。
0
加
1
得
1
,
1<
/p>
加
1
得
2
p>
,
2
加
1
得
3
,„„这样继续下去可以
< br>得到任意一个自然数。而从自然数的排列顺序可知,
后面一个自然数比前面一个自
然数多
1
。因此,任何
一个自然数都是
由若干个
1
合并而成,所以
1
是自然
数的单位。
0
可
以看成是由
0
个
1
组成的自然数。
思考之四:
0<
/p>
是其它非零自然数的倍数吗?
<
/p>
《九年义务教育六年制小学数学》
第十册中,
关于
“数的整除”及“约数和倍数”的定义并未做任何改
变
,教材第
54
页就有这样的叙述:“因为
0
也能被
2
整除,所以
0
也是偶数”。以此类推,
0
能被所有非
零自然数整除,根据约数倍数的定义,
0
是任何非零
自然数的倍数,任何非零自然数都是
0
的约数。但考
虑到研究分解质因数、最大公约数、最小公倍数
时,
一般限于非零自然数范围内,如讲最小公倍数时,是
把
p>
0
排除在外的。为此,《九年义务教育六年制小学
< br>数学》
第十册
50
页明确指出:
“为了方便,
以后在研
究约数和倍数时
,我们所说的数一般不包括
0”。这
样就避免了一些不必要的麻
烦。但过去的一些说法就
必须加以纠正了。例如:“一个自然数的最小倍数是
它本身”、“自然数的约数的个数是有限的”等,这
样的结论必须纠正。<
/p>
思考之五:
0
是不是合数?
过去,
在教学中,
关于自然数的组成,
有两种情况:<
/p>
一是所有奇数和所有的偶数组成自然数集合;二是所
有的质数与所
有的合数及
1
也组成自然数集合。现在
0
也成为了自然数集合的一员,因而有许多教师提出
这样的问题
:
0
是不是合数?
前面已经谈过了,
以后“在研究
约数和倍数时,
我
们所说的数一般不包括
0”,但作为一种学术研究,
进行探讨也未尝不可。笔者以为,
0
的约数有无数个,
根据《九年义务教育六年制小学数学》第
十册中关于
合数的定义:“一个数,如果除了
1
和它本身还有别
的约数,这样的数叫做合数。”似乎应该把
0
划归为
合数范围,但仔细一想
0
是个特殊的自然数,因为所
有非零自然数都有“本身”这个约数
,如,
1
是
1
的
约数,
2
也是
2
的约数„„,而
0
这个自然数恰恰
少
了“本身”这个约数,
因此,
也不能
归为合数。
试想:
假设如果
0
是合数,那么它能用质因数相乘的形式表
现出来吗?这就与“每个合数都
可以写成几个质数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