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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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黑龙江省委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
(2005
年
12
月
10
日
)
为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
(
中发
[2004]16
号
)
,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出如下
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总体要求
p>
1
、大学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各
级党委、政府和各高等学校要站在
事关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加
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重要意义的认识,高
度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通过
卓有成效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大学生的思想素质,促进大学生健
康成长、全面发展,使
他们与时代同步伐、与祖国共命运、与人民齐奋斗,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
旺发达
、后继有人。
2
、
< br>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
毛泽东思
想、
邓小平理论
和
“
< br>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
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紧密结合全面建设小
康社会的实际,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
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以大学生全面
发展为目标,解放思想、实
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努力提
高思想政治
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
靠接班人。
3
、
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原则是:
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结合;
坚持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
合;坚持政治理论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坚
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坚持教育与管理相
结合;坚持继承优良传统与改
进创新相结合。
4
、
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任务是: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
深入进
行世界观、
人生观
和价值观教育,引导大学生确立在中国共产党
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以爱
国主义教育为重点,深入进行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引导大学生在时代
发展和社会实
践中汲取营养,培养爱国情怀、改革精神和创新能力,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和昂扬向上
的精神状态;以基本道德规范为基础,深入进行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
重点的公民道德教育,引导大学生自觉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
献的基本
道德规范;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深入进行民主法制、人文素养与科学精神
等素质教育,引导大学生
勤奋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
、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二、充分发挥课堂教育教学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导作用
5
、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
的教育教学。
要紧密结合时代发展要求和大学生思想实际,
逐步
实现教学方式方法多样化、实践教学规范化和教学手段的现代化。建立和完善教师培训制
度和激励机制,
定期组织有关课程的教学观摩和优秀教师评选,对成绩突出的学校和教师
每两年进行一次表彰奖励。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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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形势政策教育。
要充分发挥
“<
/p>
形势与政策
”
课程的育人功能,
采取系统教学和专题讲座或
专题报告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等多种形
式,提高课堂教育教学的针对性。
“
形势与政策
”
课程是必修
的共同课,已开设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质
量;没有按规定开设的学校,要及时开设,并做到有教学计划、
有专职教师、有规定的学
时和学分。
有关部门要定期举办
“<
/p>
形势与政策
”
课骨干教师培训班。各高等
学校要逐步建立校内形势与政策报告人
培养、选拔制度,同时要充分利用校外人才资源,
参与或承担形势与政策课教育教学任务。各有关部门和
各高等学校负责同志要针对不同时
期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为大学生作形势政策专题报告,宣传党的方
针政策,并做好释
疑解惑工作。
7
、
< br>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和其他人文学科建设以及教育教学管理。
各科教
育教学要坚持和
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教材和课堂教学中
不得散布违背宪法和党的路线方
针政策的错误观点和言论。要紧密围绕大学生普遍关心的
、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做好教
育引导和释疑解惑工作。省委宣传部、省
教育厅要制定具体办法,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教材的管理,加强
对哲学社会科学研讨会、
报告会、讲座的指导和管理,发挥其在促进学术交流、推广先进教育教学经验以
及培训提
高师资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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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充实和完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
各高等学校要抓住当前
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课程设置
调整的有利契机,完善和创新教学内容,吸收马克思主义中
国化理论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研究、社会
主义政治文明研究、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研究和中国传统文化研究的新成果,
进一步推动邓小平理论和
“
三个
代表
”
重要思想进教材、
进课堂、
进大学生头脑工作
。
要在全省范围内整合政治理论课教育资源,
实现共享,
全面提高政治理论课教学效果。
9
、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程设置。
2006
年秋季开学,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大纲、
教材和有关要求,普通高等学校本
科、专科的新生要全部使用教育部确定的新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并
认真组织实施,确
保学时和学分。其他学校要做好过渡阶段的教育教学组织工作和教材的使用培训工作。
10
、引导教师履行教书育人的使命。高等院校各门课程都有育
人功能,所有教师都有育人职责。广大
教师要言传身教、率先垂范、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严守教育教学纪律,深入开展教书育人活动,切实承
担起对学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神
圣使命。要进一步完善教书育人的长效工作机制,将教书育人的情况作
为教师职务聘任、
年度考核、派出进修、成果评奖、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三、努力拓展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
11
、建立大学生社会实践保障体系,探索实践育人工作的长
效机制。要把社会实践纳入学校教育教
学总体规划,规定学时和学分,提供必要经费,使
社会实践制度化、规范化。积极探索和建立社会实践与
专业学习相结合、与服务社会相结
合、与勤工助学相结合、与择业就业相结合、与创新创业相结合的管理
体制,增强社会实
践活动的效果,培养大学生的劳动观念和职业道德。要认真组织大学生参加军政训练。
利
用好寒暑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积极组织大学生参加社会调查、
生产劳动、<
/p>
青年志愿者活动、
公益活动、科技发明和勤工助学等社会实践活动
。重视社会实践基地建设,不断丰富社会实践的内容和形
式,提高社会实践的质量和效果
,使大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
12
p>
、
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优化育人环境。
p>
要建设体现社会主义特点、
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
形成优良的校风、教风和学风。要完善校园文化活动设施,建设好大学生文化活动中心,逐步达
到生均
1
平方米。加强大学生文素质教育,积极开展学术、科技
、体育、艺术等丰富多彩的文化素质教育活动。学
生社团活动要从单纯娱乐型向教育型、
学术型、科技型发展。坚持校内广播电视以及校刊校报的正确舆论
导向,坚决抵制各种有
害文化和腐朽生活方式对学生的侵蚀和影响,努力创造健康向上和文明、高雅、和
谐的校
园文化环境。
13
、
加强校园网建设,
主动占领网络阵地。
各高等学校要加
大投入,
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由专门机构、
专门人员对互联网实施有效管理。要利用校园网为大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服务,对大学生进行正确 p>
的教育和引导。要密切关注网上动态,了解大学生思想状况,加强同大学生的沟通和交流,及
时回答和解
决大学生提出的问题。要运用技术、行政和法律手段,加强对校园网中交互式
栏目的管理和监控,及时发
现和删除有害信息,严防各种有害信息在网上传播。要建立具
有各自特色的思想政治教育网站,加快推进
实名制、日志留存等方面的工作。
14
、深入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各高等院
校要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充足的个案心理咨询、
团体心理辅导、心理测查等场所,
提供必须的设备及政策、人才、经费等方面的支持。要设立心理健康教
育机构,配备专职
心理健康知道教师,有针对性地帮助大学生处理好学习、生活、恋爱、交友、择业等方
面
的具体问题。要把心理健康教育列为必修课程,普及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心理保健能力。要创造
条件,积极支持教师参加相关的学习、培训和会议,取得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根据实际需要, 还可
选配一定数量的兼职教师,并根据开展心理咨询和教学工作量给予相应补贴。专职学
生思想政治干部要参
加心理健康教育及咨询方面的培训,做到执证上岗。
四、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作用
<
/p>
15
、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
育工作。各高等学校党组织要高度重
视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保证
质量,把优秀大学生吸纳到党的队伍中来。努力实现
本科生
“<
/p>
低年级有党员,高年级有党支部
”
的目标
;专科学校要加大学生党员的培养发展力度;民办和成人
高校要加快党的组织建设,确保
基层党的组织健全。切实加强对大学生党员的先进性教育,充分发挥其思
想政治教育中的
骨干带头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16
、进一步发挥共青团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要充分发挥团组织在教育、团结和联系大学生方面的优
势,竭诚为大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要坚持党建带团建,认真做好推荐优秀共青团员入党工作。切实加强
团的组织建设,保证学校共青团组织单独设置,全日制在校生
5
000
人以下的学校,校团委专职干部不少
于
< br>3
人;
5000
人以上,校团委
专职干部根据实际需要递增。校团委书记、副书记要职级相符,并按规定
参加或列席党的
常委会、委员会。要保证共青团工作的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