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工作时间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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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工作时间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日常工作时间,保障公司及各分店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员工的合法权
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2
适用范围
本办法中的工作时间,是指由公司及各分店安排的与工作
有关的时间,包含与工作
有关的会议、培训及其他相关活动。
2.
工时管理
2.1
根据餐饮公司的经营特征,公司员工工作时间实行标准工时制及综合计算工时制
两
种形式。
2.2
< br>标准工时制:公司实行每天
8
小时工作制,每周工作
p>
40
小时,部门及各分店在安
排员工排班
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3
综合计算工时制:是以标准工作时间为基础,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
时
间的工时制度,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应当不能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
间。各
分店一线员工及后勤保障部门约定为综合计算工时制。
2.4
本章所指的工时制,是指公司与员工约定的长期的一贯性的工作时间,不包括临时
性工作时间的调整。
3.
考勤管理
3.1
人力资源部为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的制订及实施督导的职能管理部门,包括公司员
工
出勤、加班、休假的检查与管理。同时各部门、各分店应指定一名专职考勤管理人员。
3.2
为方便考勤记录,公司实行统
一考勤记录代号,具体如下表所示:
考勤状态
正常出勤
例休
法定假
病假
代号
√
O
F
B
考勤状态
事假
婚假
产假
年假
代号
SH
H
C
N
考勤状态
丧假
工伤假
旷工
迟到
/
早退
代号
SA
G
K
+/-
1
/
5
注:表
中所列为常见考勤状态,有特殊情形需要特殊处理的,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3.3
考勤记录管理
3.31
各部门、
各分店应根据自身经营的特点及工作
岗位的性质,
选择适合本部门的考勤
排班方法,班次设置应报人
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3.32
公司
使用统一的《月度考勤记录表》
,汇总员工每月考勤状态,
《月
度考勤记录表》
是记录、统计、核实员工出勤状况的重要依据,禁止涂改和损毁;
2
年之内的《月度考
勤记录表》应存档备查。
3.33
员工在月薪发放后十五日内
未以书面方式对工资提出异议,
视为对本人上月考勤记
录的认可
。
3.34
各部门、各分店考勤专员
应于每月
3
日前对本部门
/
本店员工上月考勤状况进行汇
总、统计,并交部门
/
分店负责人审核后提交至人力资源部,经人力资源部复核后转至
财务部,作为员工薪资核算的依据。
3.35
当月新入职和离职的员工,有薪例休天数应按照实际出勤天数的比例计算。
4.
休假管理
4.1
公司员工享有国家法律规定及酒店《员工手册》规定的假期(包括但不限于:法
定
假期、年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工伤假、病假、补休、调休及个人申请的事
假)
。
4.
2
除公司统一安排的月度例休和法定假外,员工休假须遵循“先申请、后休假”的原
p>
则,提前填写《假期申请表》
,根据假期类型和审批程序履行相关手
续,并附有关证明,
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休假。
4.3
假期类型及审批权限
4.31
根据《劳动法》规定,酒店员工每年享有
11
天的法定有薪假期,具体为:
元旦
1
天(
1
月
1
日)
春
节
3
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清明节
1
天(
4
月
5
日)
国际劳动节
1
天(
5
月
1
日)
端午节
1
天(农历五月初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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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节
1
天(农
历八月十五)
国庆节
3
天(
10
月
1
日、
2
日、
3
日)
上述节假日原则上遵照国家统一放假安排进行
休假,如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的员
2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