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思想的精髓

余年寄山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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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10日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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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10日发(作者:想自由)


第一律



道法自然律






新一章(老子原著第二十五章)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 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


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 曰逝,


逝曰远,远曰返。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


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注释:


「有物混成」


道,


它在混沌时已存在了。


「寂」

静、


悄。


「寥」


空、无。


「不殆」永恒。


「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指道的永恒的、

< p>
往复的运动。这一运动独立于宇宙一切事物和意识之外而不改其本


性,它似 日、月一样周行不止。


「道」客观总规律。





新译:有那样一种存在,它混沌时 已成。它先天地而生;它空荡


荡地,然而独立永恒,它静悄悄地,然而周行不已,它是天 下万物之


母。






我不知用什么名字称呼才合适,< /p>


姑且勉强取名为


“道”



由于


“道”


有普遍性,我又勉强称之为“大”




可是“大”又是要变的,它要流

< p>
逝,


它要远离,


于是就为小了,

< br>然后又重新返回。


所以说,


我称


“道”



“大”


用词是很勉强的,


因为


“道”


要通 过这种变来保持它的


“大”







道是伟 大的,天是伟大的,地是伟大的,作为万物之灵之王的


人也是伟大的。它们构成了一座四 层高台,台顶那一层就是人。人遵


从地,地遵从天,天遵从道,而道遵从自然。





简评:老子在本 章中,描述了“道”这一客观总规律,指出它是


天下万物之母,是自然界最为本质的东西 。





< /p>


老子指出,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


,表明人、地、天


(


实际


上是指整个自 然界的一切事物


)


都服从“道”这一客观总规律,然而


老子又指出


“道法自然”


说明这一规律是对自然界一切现象的总结,


从而为老子的整个哲学体系奠定了朴素唯 物论的基石。


老子的


“人法


地、


地法天、


天法道”



“道法自然”


两者亦组成新一轮的往复运动。


是对立统一运动在 新形式下的再现。






本章是老子哲学的核心理论部分,这里既有朴素唯物论又有朴


素辩证法,


因此是极其重要的。


我们把 老子的朴素唯物论按老子原话


取名为“道法自然”律。


“道法自 然”律是老子哲学体系中的第一律,


是老子的“道”这一客观总规律中的第一律。





[[


学习笔记:






关键词是“法”



< br>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先明


确“人、地、天、道”概念。老子在开 篇提出“道”之后,紧接着就


是“有、无”二态,然后就提到了“天、地、人”三才。一 个法字,


“法”是师法,效法,依据于。


“法”使



“人、地、天”与“道”及


“自然”


之间的关系表明了不是并列关系,


而是层次从属关系。



(物


质)从属于地(空间)


,而( 局部)空间必须由天(时间)来定位,


天(时间)不受任何因素影响,只由道决定其定位 尺度。道则法于自


然,整个没有上帝与天神的事情。这使人们相信,老子是唯物主义。< /p>


其实,老子只唯“自然”


。既不唯物也不唯心。唯物主义与唯心主 义


是近百年才有的哲学分支。


中国古人是反对

< br>“唯”


的。



“唯”

< p>
皆偏,


“不如守中”


。老子是守中的。

< p>





我理解,道法自然律实际上就是说一切遵从因果律。


]]








第五篇



老子哲学第二律(道家哲学精髓之二)





(2006-03-06 23:03:37)




要旨:要 从道家哲学的角度向现代物理学挑战,必先知己,更要


明白老子留给我们什么利器。





第二律



玄之有玄律






新二章


(


老子原著第一章


)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


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 同出而


异名,同谓之玄,玄之有玄,众妙之门。





注音:徼


(ji


ǎ


o


,音绞

)




注释:

< br>「可道」可循行。


「名」用语言描述客观存在。


「可名」 可


描述。





「非常道、


非常名之


“常”

< p>


寻常的,


具体的。


「常 有、


常无之


“常”


< br>为恒、经常、坚持之意。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与老子说,

< p>
“天下万物生


于有,有生于无”相同。





「欲」欲望、希望。


「观其妙」妙,微,隐形;意指见同一。


「观


其徼」 徼,显,分界;意指见矛盾。一对矛盾要解决,须找到同一之


处,那里常常是很难为又很 微妙的。





「同出而异名」有、无两者,同出于道,但又相互否定。


「玄」


螺旋的象形字,指互为否定的“对立”与“同一”组成的螺旋单元,


这深奥的螺旋可以 说是万事万物之始源。


「玄之有玄」玄中有玄,指


否定之中有否 定,螺旋之中套螺旋的上升的永恒运动,这正是“道”


的运动规律。




(在马王堆汉墓帛书中,德 经在道经之前,故为“德道经”


。文


中记为“玄之有玄”


,其意比今传本“玄之又玄”好,笔者采用之。





新译:

“道”是可循行的。但不是寻常的、具体的方法和道路。


“道”是可描述的,但不是 寻常的、具体的事物。


“道”是整个自然


界的最普遍、


最抽象的客观总规律。


无可名状之混沌同一乃天地之始。


相互规定有状可名的转化运动是万物之母。






因此,若希望发现万物之同一,必 须坚持宏观而超脱的抽象;


若希望发现万物之矛盾,必须经常深入而细致地体察。矛盾与 同一,


同出于辩证之道,


但又相互否定,


共同组成作为事物始源的螺旋单元


“玄”


。我将否定之中有否 定,螺旋之中套螺旋的上升的无限运动称


为“玄之有玄”


。它正 是认识万事万物奥妙的门户。




< /p>


简评:在两千多年前,老子不仅向人们揭示了朴素唯物论,还向


人 们揭示了朴素辩证法。这里我们按老子原话,取名为“玄之有玄”


律。

< br>“玄之有玄”律是老子哲学体系中的第二律,也是老子的“道”


这一客观总规律中 的第二律。






老子通过“玄”揭示了对立和统一组成的作为万事万物始源的


螺旋单元;并通过


“玄之有玄”表述了否定之否定的无限上升的 螺旋


规律,


明确地告诉人们


“玄之有玄 ”


律是进入自然界神奇宝库的门户。






必须指出,



玄之有玄”


律并不是老子对客观事物的主观玄秘化;


相反,恰恰是客观事物的自己运动、自生发展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


就 是说


“玄之有玄”


律不是主观的诡辩论,


而是客观的朴素的辩证法。





[[


学习笔记:






《老子 》第一章是全文的总纲,内容很丰富。注意开篇在提出


道之后,紧接着就提到“有无”二 态。有无是道的两方面相反或者说


对立的状态,类似《易》的“阴阳”

< br>。阴阳是属性,有无是更容易认


识的两状态。再接着就提到了“天地”与“万物”


。老子绝无虚言,


在这里提到有无及天地、万物质,很明显是后 文的“一、二、三”



这里的


“天”< /p>


应该指代时间概念,


地指代空间概念,


而 万物则用


“人”


来代表。人是万物当之无愧的代表。所以古人有 天地人三才之说。对


应的就是时间、空间与物质三要素。






有无二 者,同为道的内涵,对立统一,


“出而异名”




有“始”


有“母”


,当然有 因果。


“一、二、三”既是顺序,也是层级。


“道”

< p>
因此显得很深遂幽远,而且循环往复,


“玄之有玄”






这 个问题很多人都忽略了,严重影响对《老子》的理解,也影响


对物理学的认识。


]]







第六篇



老子哲学第三律(道家哲学精髓之三)





(2006-03-06 23:07:18)




要旨:要 从道家哲学的角度向现代物理学挑战,必先知己,更要


明白老子留给我们什么利器。





第三律巨树毫末律





新七章


(


老子原著第六十四章


)





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泮 ,其微易散。为之于未有,


治之于未乱。


合抱之木,

< p>
生于毫末;


九层之台,


起于累土;


千里之行,


始于足下。


为者败之,

执者失之,


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


无执故无失。

< p>
民之从事,


常于几成而败之。


慎终如始,


则无败事。


是以圣人欲不欲.



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注音:泮


(p


à


n


,音判


)




注释:

< br>「未」初露。


「脆」酥而薄。


「泮」溶化。


「为者败之」萌私


欲而征服,


反而失败。

< p>
「执者失之」


萌私欲而占有,


反而失去。


「无为」


无私自然而为。


「无执」不私有,无私 而执。





新译:


事物在安定之时,


易于掌握;


在 初露征兆之时,


易于谋取;


在酥薄之时,易于溶化;在微小之时 ,易于发散。总而言之,对坏的


端倪要防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






然 而,合抱巨树,初生于毫末;九层高台,原起于累土;千里


壮行,始步于足下。可见对于 好的端倪又必须坚持循序渐进地帮促。






天下是神器,萌私欲而征服而占有 是没有不失败的。圣人顺乎


历史潮流,无私自然而为,因而取天下不败,一心为公,因而 坐天下


不失。






但人们办事,常仅得几分成功,便 因谋私欲而败绩,这正是因


为未能把私欲之端倪灭之于未然,


若 坚持自始至终慎重行事,


则不会


失败。






圣人之 欲望,就是没有个人的欲望,因此圣人从不贪图特殊的


物质享受;


圣人之学问是不为个人谋私利的学问,


相反要改正人们谋


私利 的过错,从而辅佐万物恢复其自然;总之,圣人不敢为私利、不


敢为违反道德规律的事。





简评 :


老子所说


“合抱之木,


生于毫末”< /p>



“九层之台,


起于累土”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都是对量变到质变规律 的生动说明。正因


为懂得了量变要引起质变,所以老子强调说,要“为之于未有,治之< /p>


于未乱”


。对于治理者来说,坏的,防止于微未;好的,帮促于端 倪。


这“间苗”之策,乃真知灼见也


!


根据老子的原意,我们把老子所描


述的量变到质变的规律定名为“巨树毫末”律,这是 老子哲学体系中


的第三律


,


也是老子的 “道”这个客观总规律中的第三律。





[[


学习笔记:






老子及 中国传统思维的最大特点是“变易”



“变”就得用时间


来量度。


“巨树毫末”律认为一切都是渐变的,即变化是有时间过程< /p>


的。过程是不容易被“看见”的,而“质变”才更容易被发现。但是


质变却让人感觉“玄妙”


。质变量变的差异就是时间尺度不同。质变

< br>是“生”是“有、无”


,量变是“大”是“弱”



]]





第七篇



老子哲学第四律(道家哲学精髓之四)





(2006-03-06 23:12:05)




要旨:要 从道家哲学的角度向现代物理学挑战,必先知己,更要


明白老子留给我们什么利器。





第四律



反者道动律






新三章


(


老子原著第四十章


)




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







注释:


「反」向对立面转化。


「弱」嫩芽、 幼苗。


「用」起作


用。





新译:向对立面转化是道的运动规 律。嫩芽、幼苗之弱小者所以


会日益壮大,正是这一运动规律在起作用的表现。





在我看来,天下 万物是生于“有”的,而“有”又是由“无”转


化而来的。





简评: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虽然有“万物皆流、皆变”


< /p>



思想,但并未总结出对立转化规律,比赫拉克利特还早的老子, 却已


形成了明确的辩证思想。





我们把老子所总结的对立转化规律,按老子原话,取名为“反 者


道之动”律,简称“反者道动”律。这是老子哲学体系的第四律,也

< br>是老子的“道”这个客观总规律中的第四律。





[[


学习笔记:






关键词是


“反、


动、


弱、


用”

< br>。


反是空间关系,


动必然关系时间。

弱是渐变,得用时间度量,用则是弱的原因。说明变易是必然自动发


生的。






“反者道动”律说明事物变易运动的必然性和自动性。


]]





小结:以上四条老子哲学规律,在本篇结束时先小结一下:





第一律,道法自然律,相当于“朴 素唯物论”






第二律,玄之有玄律,相当于“否定之否定”





第三律,巨树毫末律,相当于“量变到质变”






第四律,反者道动律,相当于“对 立的转化”







以上事实证明,

< br>老子的朴素唯物辩证思想是颇系统、


颇完备的。


其朴素唯 物辩证思想比古希腊的先驱们都早,


比黑格尔


(公元十九世


纪)的辩证法更早达两千多年。





第八篇



老子哲学第五律(道家哲学精髓之五)





(2006-03-06 23:18:38)







要旨:


要 从道家哲学的角度向现代物理学发动挑战,


必须知道老


子留给我 们什么利器。





第五律有无相生律





新四章


(


老子原著第十一章


)




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 器


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

< br>用。




注音:毂(


g


ǔ,音谷)



埏(


sh


ā


n,


音扇)



牖(


y< /p>


ǒ


u


音有)


。< /p>





注释:< /p>


「辐」轮辐。


「毂」车轮之转心。


「当其 无」当中无。




< br>「埏埴」埏,培护;埴,粘土。


「户」门。


「牖」窗。< /p>





新译: 三十根轮辐制成一车轮,轮中有转心,两轮共一轴,当中


无,于是有载物之车可用了。培 粘土以为器皿,当中无,于是有盛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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