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与作的区别--语文基础系列
-
作
”“
做
”
的用法
在使用时怎样区别
“
作
”
与
“
做
”
呢?
20
世纪
80
年代,吕叔湘先生提出:
“
区别的办法基本上还是
用
‘
文
’
和
‘
白
’
做标准,
但不是绝对的
。
那么怎么办呢?我说,
遇到没有把握的词,
< br>宁可写
‘
作
’
< br>不写
‘
做
’
。
”
到了
20
世纪
90
年代,吕先生在《现代汉语八百词》中,对
“
作
”
、
“
做
”
的用法补充如下:
“
习惯上,
具体东西的制造一般写成<
/p>
‘
做
’
,如
p>
‘
做桌子、做衣服、做文章
’
,抽象一点的、书面语言色彩重一点的
词语,特别是成语里,一般都写成
p>
‘
作
’……”
吕叔
湘先生的论述,点明了区分
“
作
”
p>
、
“
做
”
用法的一般规
律。
在现代汉语的书面形式中,
“
作
”
、
“
做
”
既沿袭了历史上的
习惯用法,又有所规范。
“
作
”
、
“
做
”
的用法大致如下。
(
一
)
p>
从语体色彩来看:区分
“
作
”
、
“
做
”
用法的基本标准是
“
文
”
与
“
白
”
。
“
作
< br>”
多用于具有书面语色
彩的词语,特别是文言词语均用<
/p>
“
作
”
,成语几
乎全用
“
作
”
;
“
做
”
则多
用于具有口语色彩的词语。这
种情况与
“
作
”
出于文言,起源很早,而
“
p>
做
”
出于北方白话,起源很晚有关。
p>
前者如:
作成
(
成
全
)
、
作罢、
作别、
作答、
作伐、
作废、
作古、
作践、
作结
(
p>
收尾
)
、
作乱、<
/p>
作孽、
作陪、作祟、作态、作息、作谢、作业、作揖、作俑、作战
、操作、创作、动作、耕作、工作、劳
作、写作、制作。
成语一
般用
“
作
”
。
例如:当牛作马、敢作敢当、敢作敢为、故作高深、胡作非为、矫揉造作、
苦中作乐、弄
虚作假、述而不作、无恶不作、为非作歹、为虎作伥、为人作嫁、惺惺作态、寻欢作
乐、
以身作则、自作聪明、自作多情、自作自受、作恶多端、作法自毙、作壁上观、作
*
p>
犯科、作
茧自缚、作如是观、作善降祥、作威作福。
p>
后者如:做鬼、做媒、做梦、做买卖、做眉眼
(
使眼色
)
、做圈套、做人家、做人情、做生活、
做生意、做手脚。
(
二
)
p>
从语义内容来看:
“
作
”
表示的动作性不强,意义比较抽象、泛化;
“
做
”
表示的动作性强,意
义比较具体、实在。
前者如:作案、作保、作弊、作恶、作风、作梗、作价、作脸
、作数、作速、作为、作伪、作
用、作证、作准
(
作数
)
、炒作、合作、协作、运作、恶作剧。
p>
后者如:做饭、做菜、做鬼脸、做家务、做手势、做姿势、做游戏、做针线。
p>
(
三
)
从语法特征
来看:
宾语是双音节动词,
多用
“
p>
作
”
,
在这种情况
下,
宾语成为名物化的动名词,
“
作<
/p>
”
的动词性已经虚化;宾语是双音节名词
,
多用
“
做
”
,表示做某件事或某方面的事。
前者如:作报告、作测试、作比较
、作补充、作变动、作处理、作点拨、作调查、作斗争、作
分析、作贡献、作回应、作介
绍、作解释、作决定、作努力、作判断、作思考、作说明、作调整、
作妥协、
作牺牲、
作修正、
作演讲、
作咨询。
其中的
“
作
”
,
现在也用
“
做
”
,
但依过去惯例一般用
“
作
”
。
p>
p>
后者如:做工程、做功课、做记号、做家务、做课题、做事情、做事业、做物业、做项目、做
学问、做业务。
至于常用的
“
作出
”
一语,用法与前者大体相同
。一般带双音节动词,如
“
作决定
”<
/p>
、
“
作努力
”<
/p>
,
也可以说成
“
作出决定
”
、
“
作出努力
”
;少数情况带双音节名词,如
“
作出成绩
”
、
< br>“
作出结论
”
等。
“
作
出
”
< br>与
“
做出
”
,可以通用,但用
“
作出
”
更合乎书面语的特点和使用习惯。
另外,作单音节动词而不带宾语,
一般用
“
做
”
。例如:做好、做成、做实
(
将事情做得扎实、落
实
)
、做完、做得好、做大做强、做到老
(
学到老
)
。
p>
此外,与后面带
“
作
”
的词语搭配,一般用
“
做
”
,而不再用
“
作
p>
”
。例如:做作、做作业、做动作、
做工作
、做作文、做小动作。
(
四
)
p>
从词义分别来看:各有适用范围,又有交
*
重叠。
p>
1.
只用
“
作
p>
”
或多用
“
作
p>
”
p>
(1)“
起
(
起身
、兴起、出现、发作等
)”
之义,只用
“
作
”
。例如:日出而作、兴风作浪、
枪声大作、
振作,以及作怪、作呕、作响、隐隐作痛、勃然作色等。至于
“
作声
”
与
< br>“
做声
”
,
《现代汉语词典》只
收
“
做声
p>
”
,但
“
默
”
字条的用例有
“
默
不作声
”
;
《辞海》只收
“
作声
”
;
《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以
“
作声
”
为
正条兼收
“
做声
”
;
《汉语大词典》二者均收
且释义相同。因此,二者通用,并可优先选用
“
作声
”
。
(2)“
写作、创作
”
之义,
“
作
”
、
“
做
”
习惯用法有别。作家、作者、作画、作曲、作文
(
写文章
)
、作
p>
序、作传
(
写传记
)
等,依惯例用
“
作
< br>”
。作诗,依惯例多用
“
作
p>
”
,但用
“
做
p>
”
也无不可,
《现代汉语词典》
“
做
”
字条就以
“
做诗
”
为用例。后面
是双音节词或多音节短语,常用
“
做
”
。例如:做文章
(
写文章
)
、做
小说、做一张画、做一篇序、做几首诗、做两
支曲子等。做文章、大做文章,比喻抓住一件事加以
炒作或借题发挥,均用
“
做
”
。
< br>
p>
“
书写
”
之义,只
用
“
作
”
。例
如:
“
仓促,也作仓猝。
”
“
p>
作品、文章
”
之义,只用
< br>“
作
”
。例如:作文
(
学生作为练习所写的文章
)
、大作、仿作、佳作、杰
作、力作、拟作、伪作、习作、原作、著作、拙作、诗作、
剧作、处女作、代表作做饭等。
(3)“
当成、作为
”
之义,多用
“
作
”
。例如:
成语
“
过期作废
”
、
p>
“
认贼作父
”
、<
/p>
“
作死马医
”(
俗语为
“
死
马当活马医
”)
,均用
“
作
”
。这与
“
作
”
很早就有
“
当成、作为<
/p>
”
之义有关。例如,
《尚书
·
舜典》中就有
“
朴
作教刑
(
以木条抽打作为学校的刑罚
)”
之语。据此,
“
以
理论作指南
”
等
,
一般用
“
作
”
。但这也不是绝对
的,如前面引用的吕叔湘先生的话:
“<
/p>
区别的办法基本上还是用
‘
文
’
和
‘
白
’
做标准
……”
“
作为<
/p>
”
不论是表示行为,还是表示作出成绩或可做的事;也不论用于<
/p>
“
当成
”
之义,
还是用于
“
就
人的某种身份或事物的某
种性质而言
”
之义:
都只用
“
作
”
。
出版物上时有将
“
作为
”
p>
误为
“
做为
”
p>
的情况。
“
作为
”
绝不能写成
“
做为
”
,所作所为、有所作为、无所作为、大有作为,均用
“<
/p>
作
”
。
2.<
/p>
只用
“
做
”
p>
或多用
“
做
”
(1)
“
制作、制造
”
之义,除保留的成语和
其他书面词语外,现在通行用
“
做
”<
/p>
,而不再用
“
作
”
。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