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居住面积和公摊面积是什么关系?如何计算?

巡山小妖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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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11日 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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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11日发(作者:消失打看)



房屋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居住面积和公摊面积是什


么关系?如何计算?




1




建筑面积



一般定义房屋建筑面积系指 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的各层的外围


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 梯等。




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 内建筑面积(包括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


体面积和阳台建筑面积之和)和分摊的共有建筑 面积(每幢楼内的


公用建筑面积,例如大堂、公用楼梯等)组成。




2


)使用面积

< br>



房屋的使用面积,指房屋单元平面中为生活起 居所使用的净面


积之和。



< /p>


计算使用面积时,在


1987


年实施的《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中


有一些特殊的规定:跃层式住宅中的户内楼梯按自然层的面积总和


计入使用面积;不包含在结构面积内的烟囱、通风道、




管道井均计入使用面积;内墙面装修厚度均计入使用面积。


< /p>



3


)居住面积




房屋的居住面积是指房屋平面中直接供住户生活使用的 居室净


面积之和。所谓净面积就是要除去墙、栏等建筑构件所占有的水平


面积(即结构面积)。




4


)分摊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是指由整幢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幢楼公用部


分的建筑面积。分 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是指每套(单元)商品房依法



1



应当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他们的关系及计算公式:



建筑面积< /p>


=


套内建筑面积


+


分摊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


=


套内使用面积


+


套内墙体面积


+


阳台建筑面积



分摊的公 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


×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 p>


公用建筑面积


=


整幢建 筑的面积


-


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已作为独立

< br>使用空间(如租售的地下室、车棚、人防工程地下室)的建筑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


公用建筑面积


/


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




房屋建筑面积测算的规定



《房产测量规范》(


GB/T 17986-2000


)(摘要)



一、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




1



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


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


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2


房屋内的夹层、


插层、


技术层及其梯间、

< br>电梯间等其高度在


2.20m


以上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p>




3


、穿过房 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均按一层计算面积。门


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层高在


2.20m


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


计算。




4


、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等均按房屋


自然层计算面积。




5


、房屋天面 上,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


2.20m


以上的楼梯间、水



2



箱间、电梯 机房及斜面结构屋顶高度在


2.20m


以上的部位,按其外


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6


、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7


、属永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 ,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8< /p>



与房屋相连的有柱走廊,


两房屋间有上 盖和柱的走廊,均按其柱


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9


、房屋间永久性的封闭的架空通廊 ,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0


、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应出入口,层高在


2.20m


以上的,按


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


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1


、有柱或有围护结构的门廊、门斗,按其柱或围护结构的外围水

平投影面积计算。




12


、玻璃幕墙等作为外墙的,按其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3


、属永久性建筑有柱的车棚、货 棚等按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


算。




14


、依坡地建筑的房屋,利用吊脚做架空层,有围护结构的, 按其


高度在


2.20m


以上部位的外围 水平面积计算。




15


、有伸缩缝的房屋,若其与室内相通的,伸缩缝计算建筑面积。



二、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




1



与房屋相连有上盖无柱的走廊、


檐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


影面积一半计算。



2


、独立柱、单排柱的门廊、 车棚、货棚等属永久性建筑的,按其上


盖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





3



3



未封闭的阳台、

< br>挑廊,


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




4


、无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 影面积一半计算。




5



有顶盖不封闭的永久性的架空通廊,


按外围水平投 影面积一半计


算。



三、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


、层高小于


2.20m

以下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和层高小于


2.20m


的地下室 和半地下室。




2

< br>、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装饰性的玻璃幕墙、垛、


勒脚、台阶、无 柱雨篷等。




3


、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




4


、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的花 园、泳池。




5


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

< br>的平台。




6


、骑楼、过街楼的底层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




7


、利用引桥、高架路、高架桥、路面作为顶盖建造的房屋。< /p>




8


、活动房屋、临时房屋、简易房屋。




9


、独立烟囱、亭、塔、罐、池、地 下人防干、支线。




10

< p>
、与房屋室内不相通的房屋间伸缩缝。



成套房屋的建筑面积和共有共用面积分摊



一、成套房屋建筑面积测算



(一)成套房屋的建筑面积




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房屋的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



4



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二)套内房屋使用面积



< /p>


套内房屋使用面积为套内房屋使用空间的面积,以水平投影面


积按 以下规定计算:




1



套内使用面积为套内卧室、


起居室、


过厅、


过道、


厨房、


卫生间、


厕所、贮藏室、壁柜等空间面积的总和。




2


、套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 计入使用面积。




3



不包括在结构面积办的套内烟囱、通风道、


管道井均 计入使用面


积。




4


、内墙面装饰厚度计入使用面积。



(三)套内墙体面积




套内墙体面积是套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或其他承


重支撑体 所占的面积,其中各套之间的分隔和套与公共建筑空间的


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等 共有墙,均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计入套内墙体面积。套内自有墙体按水平投影的一半计 算套内墙体


面积。



(四)套内阳台建筑面积




套内阳台建筑面积按的规定计算。



套 内阳台建筑面积均按阳台外围与房屋外墙之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


算。其中封闭的阳台按水 平投影全部计算建筑面积,未封闭的阳台


按水平投影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二、共有共用面积的处理和分摊公式




5



(一)共有共用面积的内容



共有共用面积包括共有的房屋建筑面积和共用的房屋用地面积。



(二)共有共用面积的处理原则



< /p>


1



产权各方有合法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 的,


按文件或协议规定执行。




2



无产权分割文件或协议的,

< p>
可按相关房屋的建筑面积按比例进行


分摊。



(三)共有共用面积按比例分摊的计算公式



按相关建筑面积进行共有或共用面积分摊,按下式计算:





δSi=K*Si



∑δSi



K=-- ---------



∑Si




式中:


K--


为面积的分摊系数;




Si--


为各单元参加分摊的建筑面 积,


m2





δSi


--


为各单元参加分摊所得的建 筑面积,


m2





∑δSi


--


为需要分摊的分摊面积总和,


m2





∑Si


--


为参加分摊的各单元建筑面积总和,


m2



三、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



(一)共有建筑面积的内容



共有建筑 面积的内容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



6



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 及为


整栋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


以水平投影面 积计算。



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 及外墙(包括


山墙)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



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


管理用房,


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



(二)共有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




整幢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幢建筑物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


和, 并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


警卫室、管理用房、以及人 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即为整幢建筑物的


共有建筑面积。



(三)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




1


、住宅楼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



住宅楼以幢为单元,依照第二点的方法和计算公式,根据各套房屋


的套内建筑面积,求得各套房屋分摊所得的共有建筑分摊面积。




2


、商住楼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



首先根据住宅和商业等的不同使用功能按各自的建筑面积将全幢的


共有建筑面积分摊成住宅和商业两部分,即住宅部分分摊得到的全


幢共有建筑面积和商 业部分分摊得到的全幢共有建筑面积。然后住


宅和商业部分将所得的分摊面积再各自进行 分摊。



住宅部分:将分摊得到的幢共有建筑面积,加上住宅部 分本身的共


有建筑面积,依照第二点的方法和公式,按各套的建筑面积分摊计

< p>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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