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银川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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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银川市
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
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
(
中发
〔
2019
〕
26
号)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宁教基〔
2020
〕
39
号)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
2
020
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方案〉
〈
2020
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的通知》
(宁教基〔
2020
〕
p>
86
号)精神,为做好
2020
年全
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
方式等向社会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监
督。科学设计招生工作流程,加强对招生工作的全程监
管,严格审核新生入学条件,把好
新生入籍关,加大处罚力度,严禁违规招生。
(二)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原则。建立健全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工作机制,民
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
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录
取、同步注册”
< br>。
(三)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严格落实《义务教育
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等
法律规定,切实保障区域内所有适龄
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
入学政策全覆盖。严禁以各类考试
、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
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对适
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
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
请,报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坚持义务教育属地管理原则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辖区内义务教
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划分招生区域
,制定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
须服从辖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安排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不得增设入学条件。各地可根据实
际情况实施“大学区”制管理改
革试点。
(五)坚持普职协调发展原则。统筹考虑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普
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
求,根据办学条件、师资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所普通高中学
校的招生计划。规范普通高
中招生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
、招生方式招生。
二、招生办法
(一)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
公办民
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的方式招生,适龄少年
儿童在银
川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平台进行信息登记,有意向就读民办学校的可选择
1
所民办学
校报名,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录取,注册学籍。
< br>1.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公办小学根据区域内适龄人口数、学校分布、办学规
模、交
通状况等因素划定服务片区范围。严格审核学生年龄、户籍信息等入学材料,保证
片区内适
龄儿童就近入学。原则上,
2020
< br>年城市小学入学年龄截至
2014
年
8
月
31
日,农村小学入学
年龄截至
2014
年
2
月
28
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
门可根据本地区招生工作实际确定是
否统一城乡适龄儿童入学年龄。对于“热点学校”学
区内的住房,要限制利用同一套住房每
年连续入学。公办初中学校根据辖区生源情况和学
位状况,合理划定和调整招生范围,实行
划片招生、对口直升、九年一贯制等初中学位分
配办法,确保适龄少年到所属学区内的初中
学校就读。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
辖区招生工作实际,稳步实施招生改革试点。
2.
民办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由属地教育行
政部门组
织实施,原则上在市辖区或县(市)范围内招生,生源不足时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
提出申
请,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同意后可在市域范围内招生。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
计划
的,直接登记入学;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被民办学校
录
取或录取后自行放弃录取资格的学生,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区域内公办学校学位情
况统筹安排入学。
(二)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
1.<
/p>
考试科目。
2020
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
考试(以下简称“中考”
)初三年级考生必考科
目为:语文、数
学、英语、
“理化”
(物理、化学合卷)
、道德与法治;选考科目为:历史、地
理、生物(考生可从历史、地理、生物三科中选
考一科)
。语文、数学、英语满分均为
120
< br>分;
“理化”满分为
160
分(
其中物理
85
分,化学
75
分)
;政、史、地、生合卷,满分
100
分(其中道德与法治
70
分,历史、地理、生物
任选一科占
30
分)
,实行开卷考试;
综合素质
评价
60
分(其中道德与公民
素养
7
分,廉洁与修身教育
3
分、学习能力
40
分,表现与特长
10
分,取消体育与健康测试)
,总分
680
分。
根据
《自
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宁教
基〔
2018
〕
105
号)
,
2020
年初二年级学生进行地理和生物考试(含生物实验操作测试)
,两
科均为必答,
采用开卷方式,
每科
30
分,
家长和学校指导学生选择一科以原始分数计入
2021
年中考总分,生物实验操作测试满分
1
0
分,以学生原始分数计入
2021
年
中考总分。
2.
录取控制线的划定。为促进区域
教育均衡发展,结合近年来银川市三区中考招生录取
工作实际,
从
2020
年起,
银川市中小学招生领
导小组将统一划定一条银川市三区城市普通高
中学校最低录取控制线(不再单独划定兴庆
区、金凤区城市普通高中学校最低录取控制线和
西夏区城市普通高中学校最低录取控制线
)
,
同时划定银川市三区农村初中学校考生普通高中
最低录取控制线。
3.
招生范围。自治区普通高中示范
学校和各县(市)区所属优质普通高中统一招生计划
中
60%<
/p>
的名额,依据所属初中学校的办学规模、毕业生人数以及办学质量和水平,按一定比
例分配到所属各初中学校(简称“指标到校”
)
,其余
40%
的统一招生计划数实行择优录取。
根据
《关于进一步促进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宁党发
〔
2011
〕
58
号)
文件精神,宁东中学学生可参
加银川市三区中考录取。从
2020
年起,在“指标到校”录取
批
次和“择优录取”录取批次中,各高中学校(银川一中、银川二中、银川六中、银川九
中、
银川唐徕回中、银川二十四中、银川高级中学、银川实验中学、宁夏长庆高中、宁大
附中、
北民大附中)均面向三区招生。
4.
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