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意见(正式) (1)
-
关于高新区
2014
年中小学、
幼儿园招生工作的
意
见
各镇(街)中学、小学,区直各学校
,
各中心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招生工作,促进依法
办学(园)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
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发„<
/p>
2014
‟
2
号
)、《临沂市人民政府
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字
„
2014
‟
92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
2014
年我区义
务教育阶段学校、
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如
下意见,
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招生任务
学前教育三年入园率
达
90%
;义务教育努力实现“两个全部”,即
全区年满
6
周岁适龄儿童大约
2100
人全部入小学,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1122
人全部入初中。
对
15
周
岁以下未接受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儿童
少年,各街镇、学校也要做好招生入学工作。<
/p>
二、招生规程
(一)学前教育招生
遵循
“相对就近、免试入园”的原则,
各幼儿园必须满足招生地段
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幼儿园在确保
3
—
6
岁幼儿入园的
基础上,
有条件的幼儿园方可开设托班。
幼儿园须严格按年龄分班并控
制班额:
小班招收
3--
4
周岁幼儿;
中班招收
4--
5
周岁幼儿;
大班招收
5--6
周岁幼儿。每班控制在
30
人左右。幼儿入园
报名时,家长须携带
户籍证明、预防接种证、
0--6
岁儿童保健手册、入园健康检查表等就
近到幼儿园登记、报名。
- 1 -
(二)一年级招生
1.
招生原则:
按户籍限年龄分片区免试就近入学。
<
/p>
2.
招生对象
:
各小学招生片范围内年满六周岁(
2008
年
< br>8
月
31
日
以前出生)
的适龄儿童。
3.
报名办法
(
1
)
8
月
7-9
日,适龄儿童家长持户口簿、房权证(提供房权证
只限于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
同时,
要以长期入住后的水、
电、
暖、有线电视等缴费的原始单据为佐
证)
、儿童预防接种证、
学前教育
证书
等证明材料到区、街镇划定的招生学校报名。
(
2
)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由其家长依据固定或临时住
所,
持相关有效证件到附近小学联系就读。
附近小学
因教育资源所限招
收不了的,
由辖区内中心小学或区教育局按照
“相对就近”
原则,统筹
安排。
外来务工子女入学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父母至少一方与我
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业执照,并在我区务工一年以上;
②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我区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
并在务工地有稳定的
< br>住所
(有自有住所或办理一年以上正式租住手续的住所)
;
③符合规定
的入学年龄;④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同意外出的就读证
明。
(
3
)商住小区和企业适龄儿童入学由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或小区
开发单位)
、
企业负责人与教育局划定的附近小学
联系,
根据入学条件
集体报名就读,学校依据容纳能力予以安排
。
4.
资格审查
(
1
)各小学在招生报名时负责上述证件的审验与登记,填写
好
《
2014
年高新区一年级招生报名
、录取登记表》,同时将报名学生通
- 2 -
过“临沂市
2014
新生管理系统”软件逐一检测
是否重籍、是否足龄以
及身份证号的真伪。
农村中心小学及所属
村级小学招收新生的资格审查
由街镇中心小学负责,城区小学由招生学校负责,区教育局
进行抽查。
资格审查的基本原则是“人户一致,
就近入学”
p>
,
新生与父母户籍及居
住均在一起,
居住地的房产是新生父母的房产。
寄居在亲属、
朋友家的
适龄儿童,需回户籍地入学。
(
2
)各学校要搞好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义务教育档案
)与新
生报名情况的核对工作,
对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做好统计与
追踪
(详细统
计他们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住址、未入
原因),防止漏招。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
按照
规定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任
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要求随班
就读的残疾儿童。
5.
新生录取<
/p>
:
8
月
11
p>
-
12
日,
各街镇
中心小学、
区直小学张榜公布
录取结果,并将《
2014
年高新区一年级招生报名、录取登记表》提交
街镇政府,由街镇政府向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
。
< br>通知书存根存入义务教育档案。
6.
< br>新生建籍
:
新生入学后,区教育局基教科将依据户口簿、
房权证
(原件)
采集学生信息,
对符合
该招生意见的学生注册学籍,
凡不符合
该招生意见的学生,一概
不予建籍。
(三)七年级招生
p>
1.
招生原则:
按小学学籍分片区免试就近
直升初中,实现小学毕
业生和初中新生的无缝对接。
2.
招生对象
:
区内小
学六年级毕业生
3.
录取办法
(
1
)七年级新生由区教育局依据六年级学生信息直接安排到
对应
- 3 -
的初中学校。
(
2
)在外就读的六年级毕业生可以回户籍地所在的学校入学。
(
3
)
户
籍和居住地不一致的六年级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
可根据居住地到划片内的初中
学校就读。
4.
报名程序
(
1
)
7
月
4
日,各中学到所招生片小学发放七年级新生入学通知
书。
(
2
)
7
月
8
-
9
日,七年级新生报名。为避免学生流失或辍学,七
年级新生报名以学校为单位,
持新生入学通知书和小学毕业生升
段花名
册到相关学校集体报名。
招生学校要主动做好招生报名的
组织和交接工
作。
(
3
)对未按时报名的学生,招生学校要列出名单,一式三份,毕
业学校、招生学校、区教育局各一份。
8
月
25
日前,毕业学校和招生
学校共同负责完成未报
名学生的追踪工作。
区教育局对七年级新生的报
到情况,实行双
向评估,对中心(区直)小学评估巩固率,对中学评估
入学率。
5.
新生建籍
:
七年级招生与建籍同时进行,开学后学校将招生数据
库报基教科,同时将新生入学通知
书存根按顺序整理好,以便核对。
三、具体要求
(一)
提高认识。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
少年
必须接受的教育,
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p>
依法保障适龄儿
童、
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
利,
是教育行政部门、
义务教育学校和家长
义不容辞的责任。
为此,
区教育局成立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工作领导小
组(见附件
1
)。各镇街中
小学、区直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强化
- 4 -
对本校招生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和协调。
(二)加强宣传。
各学校要通过发放招生简章、
设臵宣
传栏、
召开
学生家长座谈会等多种形式,
广泛宣传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政策,
明
确就学条件和范围,
让广大学生家长充分理解、支持和配合招生工作。
(三)严肃纪律
1.
义务教育学校必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教育均衡协调发展的观
念,
增强组织纪律性,
坚持正确的宣传导向,
严格执行招
生录取政策和
招生计划,
严格执行招生规程,
< br>不得跨范围招生,
不得擅自超计划超班
额招生(小学每班
不得超过
45
人,初中每班不得超过
5
0
人)
,不得以
各种理由提前或拖后招
生。
2.
小学禁止招收不足六周岁的
儿童入学,
不得招收虽在本校附设幼
儿园接受学前教育但不属于
本校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
不得拒收不在本
校附设幼儿园接受学
前教育但属于本校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
中心小学
本部不得招收
所属村小招生范围内的学生
,
初中禁止招收五年级的在校
生
,
否则不予建籍和划拨有关经费。在规定班
额内,义务教育学校不得
拒收本校招生片范围内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 br>不得拒收全区统筹安排的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3.
义务教育学校不准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对入学适龄儿童少年
(含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进行考试或考查,
严禁举办复读班、
实验班、
重点班。
< br>坚决抵制说情请托、
打招呼、
递条子等招收
“关系生”
、
“条子生”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招生
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教育。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涉及面
广,
政策性强,
持续时间长,
工作难<
/p>
度大。
各有关单位和人员要严格按照本意见要求,
加强领导,
精心组织,
周密安排,
规范操作,
确保本年度招生工作的顺利完成。
对于有令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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