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巡山小妖精
631次浏览
2021年02月12日 05:17
最佳经验
本文由作者推荐

-

2021年2月12日发(作者:薛)



2021


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 育法》


《中共中央



国务


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


(中发



2019



26


号)


和《


XX


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


<


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


招生入 学工作的意见


>


的通知》


精神,


保障


XX


区适龄儿童少年依

< br>法接受义务教育权益,促进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根据结合


XX

< br>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入学习贯


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 、


三中、


四中全会精神,


落实中共中< /p>


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


见, 深入推进学区制管理改革,


落实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规范义


务教 育学校招生秩序,坚持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依法招生,


阳光


监督,保障招生工作有序推进。



二、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1.


一年级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的儿童(


2015



8



31



前出生)。条件不具备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至七周岁。

< p>



2.


七年级招生对象 :


2021


年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类别。





1




1.


城区公办中小学招生。


片区生,< /p>


城区户口,


在片区学校入


学的学生;政策 生,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


军转安置子女,


国家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公安英模子女及其他各


类优抚对象子女 ;


非城区户口的引进人才子女;


外来务工经商人


员随迁子女。



2.


乡镇中小 学招生。


乡镇小学,


由各乡镇中心小学组织实施,


按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实行就近入学;


乡镇初中,


由 各乡镇中心


小学提供本乡镇的小学毕业生名册到相应初中学校,


各乡镇初中


学校组织实施报名入学。



3.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与公办< /p>


学校同时进行,


招生计划、


招生简章及广 告宣传材料须经区教育


局审查通过后方可对外发布。


民办义务教 育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


招生,


严禁跨市域范围招生,

< p>
凡自愿到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


少年,可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



4.


特殊教育招生。



“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


随班就读为


主体、送教上门为补充”的原则,让每个残疾儿童少年都能接受


适合的教育。


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优先安排本辖区内具有接受教育


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 年就近随班就读,


不得歧视,


不得无故拒


收。


区特殊教育学校要面向全区招收适龄残疾儿童少年,


招生 工


作与普通义务教育学校同时进行,要“能招尽招”


。各义务教 育


学校要对辖区内确实不能到校就读但具备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


少年,做好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并纳入学籍管理;


对已




2




丧失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要协助相关部门办理免学手续。



(三)报名所需材料。



1.


城区户籍生。



城区户口,持户口簿到户口所属的招生区域学校报名。



非城区小学毕业的城区户籍小学升初中学生,还需持小学


《义务教育证 书》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的学籍基本信


息等材料到区 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报名。



2.


政策生。




1


)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军转安置< /p>


子女,


国家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公安英模 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


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


需持户口簿 、


居住证明、


相关部门


证明到区教育局 基础教育股报名。




2


)非城区户口的引进人才和投资经商办企业人员子女,


按照《


XX


区引进激励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激励本土人


才暂行办法(试行)


》和《


XX


市委 、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


工业园区投资经营环境的若干意见》


有关规定执行,


需持户口簿、


相关部门证明、居住证明材料到 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报名。



3.


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 /p>


按照《


XX


市接收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 就学及城区义务教


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非城区户口,



持父母、学生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孩子父母必 须有一方在


XX



区有劳动用工备案证 明或城区工商营业执照原件


(劳动用工备案




3




证明必须由


XX


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出 具且备案满半年以上;或


者就读学生父母取得城区工商营业执照并且正式营业半年以上< /p>


的)


;居住证或房产证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房屋租赁登记备< /p>


案证由房产管理部门出具且备案满半年以上)


。非城区小学毕业< /p>


的小学升初中学生,还需持小学《义务教育证书》


、全国中小学< /p>


生学籍管理系统中的学籍基本信息等材料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


股报 名。



4.


乡镇学校。


报读小学需持户口簿,报读初中需持户口簿和《


XX


区乡镇


小学


2021


年毕业生信息卡》



非本乡镇小学毕业的小学升初中学


生,还需 持小学《义务教育证书》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


中的学籍 号和毕业学校标识码等学籍基本信息材料进行报名。



以上所需 资料,


必须在报名登记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原件


用于审核,复印件留存备案。



(四)城区学校录取顺序。



在人口密 集、


学位不足的区域或学校,


如出现本招生区域生


源已超量的情况,入学录取排序均为:



1.


户口在本招生区域的。



2.


政策生。


(政策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p>



3.


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入学录取排序为:


购房时间


先后;实际居住 时间先后;经商或工作时间先后。






4




(五)招生入学工作流程。







发布招生信息



发布招生简章



报送小学毕业生


花名册






< /p>


7



2




7



3

< p>



7



10




工作内容




XX



XX


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招 生工作


方案。



各义务教育学校在招生区域内公布招生简章



负责部门



区教育局办公室



各义务教育学校



城区小学将毕业生名 册(含庆远中心小学本


城区小学、


各乡镇


部)


报送局基教股,


各中心小学将毕业生名册


中心校



报送本乡镇初中学校。


(电子及纸质版各一份)



城区小学、


各中心


小学



区教育局基教股、


区直小学、


各乡镇


小学


7



18-19




一年级新生报名。



小学新生报名及


报送报名审批表



城区小学报送


2021


年秋季学前适龄儿童 就学


报名审批花名册电子版到邮箱:


XXXX

< br>。


各村小


报送至各中心小学。



7



23


日< /p>



初中报名



城 区初中由局基教股按照划定的片区将城区


小学毕业生分配到相应的城区初中学校,非


7



14-17




XX


城区小学毕业生报读城区初中学 校到基教


股报名,


由基教股按规定分配到相应的初中学


校。



7


< p>
25-26




各乡镇初中新生入学报名。



区教育局基教股



各乡镇中学



区民中、区高中、


区一中、


业余体校



各义务教育学校



各义务教育学校



报送民族生、体


校生录取名单



公示录取名单



发放录取通知书



7

< br>月


22



8



21




8



28




民中、


区高中、

< br>一中、


业余体校按规定录取民


族生、体校生,并按规定要 求报送。



各义务教育学校向社会公布新生录取名单


各义务教育学校填好录取通知书,


并做好发放


工作,确保“ 应入尽入”。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保障适龄儿 童入学权利。


各学校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对辖区内的适龄儿童进行统一排查,确保


本辖区适龄儿童依法入学,


确保每一位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都


能接受法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


2021



8



31


日前年满


6

< br>周岁适


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未依法按时送其子女到学校报名入


学的(条件不具备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


7


周岁)


,按属地由


乡镇、社区居委会(村委会)


负责组织和督促家长切实履行义务




5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