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 数学 所有 公式 定义 性质 定理

巡山小妖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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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12日 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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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12日发(作者:铁道兵志在四方)


初中



数学



所有



公式



定义



性质



定理




2




(七年级上)有理数



2.1


有理数



负数



正数



正整数、零和负整数统称整数,正分数和负分数统称分数。



整数和分数统称有理数。



把一些数放 在一起,就组成一个数的集合,简称数集。有理数集。整数集。负数集。非负整


数集(自 然数集)。



2.2


数轴



原点



规定了原点、正方向和单位长度的直线叫做数轴。



在数轴上表示的两个数,右边的数总比左边的数大。



正数都大于零,负数都小于零,正数都大于负数。



2.3


相反数



只有正负号不同的两个数称互为相反数。


在数轴上表示互为相反数的两个点分别位于原点的两旁,且与原点的距离相等。



零的相反数是零。



2.4


绝对值



我们把在数轴上表示数


a


与原点的距离叫做数


a

的绝对值,记作。



1.


一个正数的绝对值是它本身;



2.


零的绝对值是零;



3.


一个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



2.5


有理数的大小比较



在数轴上,


表示两个负数的两个点中,


与原点距 离较远的那个点在左边,


也就是绝对值大的


点在左边。所以,两 个负数,绝对值大的反而小。



2.6


有理数的加法



有理数加法法则:



1.


同号两数相加,取与加数相同的正负号,并把绝对值相加;



2.


绝对值不相等的异号两数相加,取绝对值较大的加数的正负号,并用较大的 绝对值减去较


小的绝对值;



3.


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相加得零;



4.


一个数与零相加,仍得这个数。



有理数的加法仍满足交换律和结合律。



加法交换律:两个数相加,交换加数的位置,和不变。


a+b=b+a.

< p>
加法结合律:三个数相加,先把前两个数相加,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加,和不变。

< br>(a+b)+c=a+(b+c).


2.7


有理数的减法



有理数减法法则: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



2.8


有理数的加减混合运算



2.9


有理数的乘法



有理数乘法法则:两数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乘;



任何数与零相乘,都得零。



有理数的乘法仍满足交换律与结合律。



乘法交换律:两个数相乘,交换因数的位置,积不变。


ab=ba.


乘法结合律:


三个数相乘,


先把前两个数相乘,


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乘,


积不变。


(ab)c =a(bc).


几个不等于零的数相乘,


积的正负号由负因数 的个数决定,


当负因数的个数为奇数时,


积为

< br>负;当负因数的个数为偶数时,积为正。



几个数相乘,有一个因数为零,积就为零。



有理数的运算仍满足分配律。



分配律 :一个数与两个数的和相乘,等于把这个数分别与这两个数相乘,再把积相加。


a(b+ c)=ab+ac.


2.10


有理数的除法



对于有理数仍然有:乘 积是


1


的两个数互为倒数。



除以一个数等于乘以这个数的倒数。



零不能作除数。



有理数除法法则:



两数相除,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除。



零除以任何一个不等于零的数,都得零。



2.11


有理数的乘方


< p>
求几个相同因数的积的运算,叫做乘方,乘方的结果叫做幂。在中,


a


叫做底数,


n


叫做指



,


读作


a



n


次方,看作是


a

< br>的


n


次方的结果时,也可读作


a



n


次幂。



根据有理数乘法法则,有:



正数的任何次幂都是正数;



负数的奇次幂是负数,负数的偶次幂是正数。



2.12


科学计数法



一个大于


10


的数就记成


a




的形式,


其中








n


是正整数。


像 这样的计数法叫做科学计


数法。



2.13


有理数的混合运算



有理数的混合运算,应按以下顺序进行:


1.


先算乘方,再算乘除,最后算加减;



2.


同级运算,按照从左至右的顺序进行;



3.


如果有括号,就先算小括号里的,再算中括号里的,然后算大括号里 的。



2.14


近似数



一个与实际„„非常接近的数,成为近似数。



如果结果只取整数,就叫做精确到个位;


如果结果取


1


位小数,就叫做精确是十分位(或精确到


0.1


);



如果 结果取


2


位小数,就叫做精确到百分位(或精确到


0.01


);„„



2.15


用计算器进行计算





3




整式的加减



3.1


列代数式



常见图形的面积



长方形


S=ab


;正方形


S=


;三 角形


S=;


平行四边形


S=ah


;梯形


S=


;圆


S=




用字母表示数之后,


有些数量之间的关系用含有字母的式子表示,


看上去更加简明,


更具有


普遍意义了。



(< /p>


1


)式子中出现的乘号,通常写作“”或省略不写,如常写作或< /p>


5n





2


)数字与字母相乘时,数字通常写在字母前面,如


5n


一般不写成


n5





3


)除法运算写 成分数形式;如


1500t


通常写作(


t



0


)。



由数字和字母用运算符号连接所成的式子,


成为代数式。


单独一个数或一个字母也是代数式。



在解决 实际问题时,


常常先把问题中有关的数量用代数式表示出来,


即 列出代数式,


使问题


变得简洁,更具一般性。

< br>


偶数


2n


,奇数


2n+1



n


为整数)。< /p>



3.2


代数式的值



用数值代替代数式里的字 母,按照代数式中的运算关系计算得出的结果,叫做代数式的值。



3.3


整式



由数与字母的乘积组成的代数式叫做单项式。单独一个数或一个字母也是单项式。



单项式中的数字因数叫做这个单项式的系数。



一个单项式中,所有字母的指数的和叫做这个单项式的次数。



几个单项式的和叫做多项式。


期中,


每 个单项式叫做多项式的项,


不含字母的项叫做常数项。



单项式与多项式统称整式。



把一个多 项式各项的位置按照其中某一字母指数的大小顺序来排列。


把多项式按

< br>x


的指数从


大到小的顺序排列,


叫做这个多形式按字母


x


的降幂排列。


若按


x


的指数从小到大的顺序排


列,叫 做这个多形式按字母


x


的升幂排列。



3.4


整式的加减



所含字母相同,并且形同字母的指数也相等的项叫做同类项。



所有的常数项都是同类项。



合并同类 项的法则:


把同类项的系数相加,


所得的结果作为系数,


字母和字母的指数保持不


变。



去括号法则:



括号前面是“


+


”号,把括号和它前面的“


+


”号去掉,括号里各项都不改变正负号;



括号前面是 “


-


”号,把括号和它前面的“


-


”号去掉,括号里各项都改变正负号。



添括号法则:



所添括号前面是“


+


”号,括到括号里的各项都不改变正负号;



所添括号前面是“


-


”号,括到括 号里的各项都改变正负号。



去括号和合并同类项是整式加减的 基础。


整式加减运算的一般步骤是:


先去括号,


再合并同


类项。





4




图形的初步认识



4.1


生活中的立体图形



立柱



锥体



球体



棱柱



圆柱



圆锥



棱锥



多面体



4.2


立体图形的视图



视图来自于投影。



从正面得到的投影 ,成为主视图;从上面得到的投影,称为俯视图;从侧面得到的投影,称


为侧视图,依投 影方向不同,有左视图和右视图。通常把主视图、俯视图与左(或右)视图


称做一个物体 的三视图。



4.3


立体图形的表面展开图



4.4


平面图形



圆是由曲线围成的封闭图形 ,而其他线段围成的封闭图形叫做多边形。



4.5


最基本的图形——点和线



线段



长方体两个相邻的面交于一条线 段,


这条线段称为棱;


两条相接的棱交于一个点,


这个点称


为顶点。



两点之间,线段最短。



经过两点有一 条直线,并且只有一条直线。即两点确定一条直线。



4.6




角是由两条有公共端点的射线组成的图形。


< br>绕着端点旋转到角的终边和始边成一直线,这时所成的角叫做平角;



绕着端点旋转到终边和始边再次重合,这时所成的角叫做周角。



从一个角的顶点引出的一条射线,把这个角分成两个相等的角,这条射线叫做角的平分线 。



两个角的和等于(直角),就说这两个角互为余角,简称互余。



两个角的和等于(平角),就说这两个角互为补角,简称互补。





5




相交线与平行线



5.1


相交线



两条直线相交,只有一个交点。



对顶角。



对顶角相等。



直线

< br>AB



CD


互相垂直,记作,它 们的交点


O


叫做垂足。把其中的一条直线叫做另一条直线


的垂线。



过一点有且只有一条直线与已知直线垂直。


< br>AB


与直线


l


垂直,点


B


为垂足。点


A


与直线


l


上各点的距离长短不一,最短的是线段


AB,


线



AB

叫做点


A


到直线


l


的垂线段。



从直线外一点到这条直线的垂线段的长度 ,叫做点到直线的距离。



处于直线


l


的同一侧,且分别在直线


a



b


的同一方,这样位置的一对角就是同位角。



处于直线


l


的不同侧,直线

< p>
a



b


的不同方,这样位 置的一对角就是内错角。



处于直线


l


的同一侧,直线


a


< br>b


的不同方,这样位置的一对角就是同旁内角。



5.2


平行线


在同一平面内不相交的两条直线叫做平行线。直线


a


与直线


b


互相平行,记作。



过直线外一点有且只有一条直线与这条直线平行。


< p>
如果两条直线都和第三条直线平行,那么这两条直线也互相平行。



平行线的判定:



1.


同位角相等,两直线平行。



2.


内错角相等,两直线平行。



3.


同旁内角互补,两直线平行。



在同一平面内,垂直于同一条直线的两条直线平行。



平行线的性质:



1.


两条直线被第三条直线所截,同位角相等。简单地说,就是两直线平行,同位角相等。

< br>


2.


两条直线被第三条直线所截,内错角相等。简单地 说,就是两直线平行,内错角相等。



3.


两直线平行,同旁内角互补。





6




(七年级下)一元一次方程



6.1


从实际问题到方程



6.2


解一元一次方程



等式的基本性质:



1.


等式两边都加上(或减去)同一个数或同一个整式,所得结果仍是等式。如果


a=b,


那么


a+c=b+c, a-c=b-c




2.


等式都乘以(或都除以)同一个数(除数不能为


0


) ,所得结果仍是等式。如果


a=b,


那么


ac=bc,a/c=b/c(c



0)



由等式的性质,可以得到方程的变性规则:


< br>1.


方程两边都加上(或都减去)同一个数或同一个整式,方程的解不变;



2.


方程两边都乘以(或都除以)同一个不 等于


0


的数,方程的解不变。



将方程中的某些项改变符号后,从方程的一边移到另一边,像这样的变形叫做移项。

< p>


只含有一个未知数,并且含有未知数的式子都是整式,未知数的次数都是


1


,像这样的方程


叫做一元一次方程。



6.3


实践与探索





7




一次方程组



7.1


二元一次方程组和它的解



有两个未知 数,并且含未知数项的次数都是


1


,像这样的方程叫做二元一次 方程。把这样的


两个方程合在一起,就组成了二元一次方程组。



7.2


二元一次方程组的解法



通过“代入”消去一个未知数,


将方程组转化为一元一次方程来解, 这种解法叫做代入消元


法,简称代入法。


通过将两个方程的两边分别相加


(或相减)


消去一个未知数 ,


将方程组转化为一元一次方程


来解,这种解法叫做加减消元法 ,简称加减法。



*7.3


三元一次方程组及其解法



7.4


实践与探索





8




一元一次不等式



8.1


认识不等式



用不等号“


<


”或“


>


”表示不等关系 的式子,叫做不等式。



能使不等式成立的未知数的值,叫做不等式的解。



8.2


解一元一次不等式



一个不等式的所有解,组成这个不等式的解的集合,简称为这个不等式的解集。

< br>


不等式的性质


1


如果


a>b,


那么


a+c>a+b, a-c>b -c


。这就是说,不等式的两边都加上(或减去)


同一个数或同 一个整式,不等号的方向不变。



不等式的性质


2


如果


a>b,


并且


c>0,


那么< /p>


ac>bc, a/c>b/c.


不等式的性质


3


如果


a>b,


并且


c<0,


那么< /p>


ac


8.3


一元一次不等式组





9




多边形



9.1


三角形



三角形是由三条不在同一条直 线上的线段首尾顺次连结组成的平面图形,


这三条线段就是三


角 形的边。



三角形可以按角来分类:



所有内角都是锐角——锐角三角形;



有一个内角是直角——直角三角形;



有一个内角是钝角——钝角三角形。



把有两条边相等的三角形称为等腰三角形,


相等的两边叫做等要三角形的腰;

< p>
把三条边都相


等的三角形称为等边三角形(或正三角形)。



三角形的三条中线、三条角平分线和三条高(或所在直线)分别橡胶;



直角三角形三条高的交点就是直角顶点;



钝角三角形有两条高位于三角形的外部。



三角形的内角和等于。



直角三角形的两个锐角互余。



三角形的外角有两条性质:



1.


三角形的一个外角等于与它不相邻的两个内角的和。



2.


三角形的一个外角大于任何一个与它不相邻的内角。


三角形的外角和等于。



三角形 的任何两边的和大于第三边。三角形的这个性质叫做三角形的稳定性。



9.2


多边形的内角和与外角和


< /p>


如果多边形的各边都相等,各内角也都相等,那么就称它为正多边形。


连结多边形不相邻的两个顶点的线段叫做多边形的对角线。


< /p>


n


边形的内角和为


(n-2)*




任意多边形的外角和都为。



9.3


用正多边形铺设地面





10




轴对称、平移与旋转



10.1


轴对称



把图形沿某条直线对折,


对折后的两部分能完全重合,


即为轴对称图形,

这条直线即为这个


图形的对称轴。



把一个图形沿着某一条直线翻折过去,


如果它能够与另一个图形重合,


那么就说这两个图形


成轴对称,这条直线就是对称轴,两个图形中的对应点(即 两个图形重合时互相重合的点)


叫做对称点。



轴对称图形(或成轴对称的两个图形)的对应线段(对折后重合的线段)相等,对应角(对


折后重合的角)相等。



直线


CD


是线段


AB


的对称轴,


它垂直于线段


AB



又 平分线段


AB



把这样垂直并且平分一 条


线段的直线称为这条线段的垂直平分线。


< br>复杂的轴对称图形的对称轴的画法:


先找出轴对称图形的任意一组对称点,


连结对称点,



到一条线段。再画出这条线段 的垂直平分线,就可以得到该图形的对称轴。



如果一个图形是 轴对称图形,那么连结对称点的线段的垂直平分线就会该图形的对称轴。



10.2


平移



平面图形在它所在的平面上的平行移动,简称为平移。



平移后的图形与原来图形的对应线段平行且相等,对应角相等,图形的形状与大小不变。



平移后对应点所连的线段平行并且相等。



10.3


旋转


绕悬挂点在一个平面上转动,


这样的运动,


就叫做旋转,< /p>


这一悬挂点就叫做旋转的旋转中心。


旋转中心在旋转过程中保持不 动,


图形的旋转由旋转中心、


旋转的角度和旋转的方向所决定。



图形旋转的特征:


图形中每一点都绕 着旋转中心按同一旋转方向旋转了同样大小的角度,



应点到旋 转中心的距离相等,对应线段想等,对应角相等,图形的形状与大小不变。



旋转一定角度后能与自身重合的图形就称为旋转对称图形。



10.4


中心对称



一个图形绕着中心旋转后能与自身重合,


我们把这种图形叫做中心对称图形,< /p>


这个中心叫做


对称中心。



把一个图形绕着某一点旋转,


如果它能够和另一个图形重合,


那么,


我们就说这两个图形成


中心对称,这个点叫做对 称中心,这两个图形中的对应点,叫做关于中心的对称点。



在 成中心对称的两个图形中,连结对称点的线段都经过对称中心,并且被对称中心平分。



反过来,


如果两个图形的所有对应点连成的线段都经过某一点,


并且都被该点平分,


那么这


两个图形关 于这一点成中心对称。



10.5


图形的全等



通过轴对称、

< p>
平移和旋转这些图形的变换,


把两个图形叠合在一起,

观察它们是否完全重合。


能够完全重合的两个图形叫做全等图形。

< br>


全等多边形。



两个全等的多 边形,


经过变换而重合,


互相重合的顶点叫做对应顶点,


相互重合的边叫做对


应边,相互重合的角叫做对应角。



全等多边形的对应边相等,对应角相等。



边、角分别对应相等的两个多边形称为全等多边形。



全等三角形的对应边、对应角分别相等。


如果两个三角形的边、角分别对应相等,那么这两个三角形全等。





11




(八年级上)数的开方



11.1


平方根与立方根



如果一个数的平等等 于


a


,那么这个数叫做


a


的平方根。



正数


a


的正的平方根,叫做


a


的算术平方根,记作, 读作“根号


a


”;另一个平方根是它的


相反数,即。因此正数


a


的平方根可以记作,其中


a


称为被开方数。



因为< /p>


0


的平方等于


0



而其他任何数的平方都不等于


0


,< /p>


所以


0


的平方根只有一个


(就是


0




也叫作


0


的算术平方根,记作。即有。



如果一个数的立方等于


a


, 那么这个数叫做


a


的立方根。



任何数的立方根如果存在的话


*


,必定只有一 个。正数的立方根是正数,负数的立方根是负


数,


0

< p>
的立方根是


0.


11.2


实数



无限不循环小数叫做无理数。



有理数和无理数统称实数。





12




整式的乘除



12.1


幂的运算




m



n


为正整数)。

< br>



m



n


为正整数)。




n


为正整数)。这就是说,积的乘方,把积的每一个因式分别乘方,再把所得的 幂相乘。



一般地,设


m



n


为正整数,


m>n,a



0


,有。



12.2


整式的乘法



单项式与单项式相乘,


只要将它们的系数、


相同字母 的幂分别相乘,


对于只在一个单项式中


出现的字母,连同它的指 数一起作为积的一个因式。



单项式与多项式相乘,将单项式分 别乘以多项式的每一项,再把所得的积相加。



多项式乘以多项 式的法则:


多项式与多项式相乘,


先用一个多项式的每一项分别 乘以另一个


多项式的每一项,再把所得的积相加。



12.3


乘法公式



两数和乘以这两数的差,这两个特殊的多项式相乘,得到的结果特别简洁:。



两数和的平方:。



两数差的平方公式:。



末尾数字是< /p>


5


的两位数平方的速算法则:


末位数字是


5


的两位数的平方,


可以先写出它的十


位数与其下一个自然数的乘积,


再在末尾接着写上


25



例如,


计算


75


的平方。


因为


7* 8=56



所以


75

< br>的平方


=5625.


可以应用两数和的平方公式来说明:


设一个两位数的个位数字是


5




位数字是


n


,则这 个两位数等于


10n+5


,所以。



12.4


整式的除法



单项式相除,把系数、同底数幂分别相除作为商的因式,


对于只在被除式中出 现的字母,则


连同它的指数一起作为商的一个因式。



多项式除以单项式,先用这个多项式的每一项除以这个单项式,再把所得的商相加。



12.5


因式分解


< /p>


把一个多项式化为几个整式的积的形式,叫做多项式的因式分解。



多项式


ma+mb+mc


中的每一项都 含有一个相同的因式


m


,我们称之为公因式。把公因式提


出来,多项式


ma+mb+mc


就可以分解成 两个因式


m



(a+b+c)


的乘积了。像这种因式分解的


方法,叫做提公因式法。

< br>


将乘法公式反过来用,来进行因式分解的,这种因式分解的方法称为公式法。< /p>





13




全等三角形



13.1


命题、定理与证明



判断某一件事情的语句,像这样表示判断的语句叫做命题。



条件。结论。



如果条件成立,那么结 论一定成立,像这样的命题,称为真命题。



条件成立时,不能 保证结论总是正确,也就是说结论不成立,像这样的命题,称为假命题。



真命题:



两点确定一条直线;



两点之间,直线最短;



过一点有且只有有条直线与已知直线垂直;



过直线外一点有且只有一条直线与这条直线平行;


< p>
两条直线被第三条直线所截,如果同位角相等,那么这两条直线平行。


< /p>


有些命题可以从基本事实或其他命题出发,


用逻辑推理的方法判断 它们是正确的,


并且可以


作为进一步判断其他命题真假的依据, 这样的真命题叫做定理。



根据条件、定义以及基本事实、定理 等,经过演绎推理,来判断一个命题是否正确,这样的


推理过程叫做证明。



演绎推理是研究数学的一个重要方法。


除了基本事 实与已知的定理外,


等式与不等式的有关


性质以及等量代换也可 以作为推理的依据。



13.2


三角形全等的判定



判定三角形全等的一种简便方法:



基本事实



两边及其夹角分别相等的两 个三角形全等。简记为


S.A.S.


(或边角边


)。



判定三角形全等的又一种简便方法:



基本事实



两角及其夹边分别相等的两 个三角形全等。简记为


A.S.A.


(或角边角)




两角分别相等且其中一组等角的对边相等的两个 三角形全等。简记为


A.A.S.


(或角角边)




判定三角形全等的第


3< /p>


种简便方法:



基本事实



三边分别相等两个三角形全 等。简记为


S.S.S.


(或边边边)




斜边和一条直角边分别相等的两个直角三角形全等。简记为


H.L.


(或斜边直角边)




13.3


等腰三角形



有两条边相等的三角形叫做等腰三角形。


等腰三角形中,


相等的两边都叫做腰,另一边叫做底边,


两 腰的夹角叫做顶角,腰和底边的


夹角叫做底角。



等腰三角形的性质:



等腰三角形的两底角相等。(简写成“等边对等角”)



等腰三角形底边上的高、中线及顶角的平分线互相重合。(简称“三线合一”)



三条边都相等的三角形是等边三角形。



等边三角形的各个角都相等,并且每一个角都等于。



如果一个三角形有两个角相等,


那么这两个角所对的边也相等。


(简写成


“等角对等边”




等边三角形的两个判定定理:



三个角都相等的三角形是等边三角形;



有一个角等于的等腰三角形是等边三角形。



13.4


尺规作图



13.5


逆命题与逆定理



在两个命题中,


如果第一个命题的条件是第二个命题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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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第一个命题的结论是第二个


命题的条件,


那么这 两个命题叫做互逆命题。


如果把其中一个命题叫做原命题,


那么 另一个


命题就叫做它的逆命题。



原命题正确,它的逆命题未必正确。



如果一个定理的逆命题也是定理,


那么这两个定理叫做互逆定理,


其中的一个定理叫做另一


个定理的逆定理。



一个假命题的逆命题可以是真命题,甚至可以是定理。



线段垂直平分线的性质定理



线段垂直平分线上的点到线段两端的距离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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