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最新)-2011.2.25

温柔似野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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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12日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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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12日发(作者:梦在江湖)



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要求以及城市森林网络、城市森林健


康、城市林业经济、城市生态文化和城市森林管理等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对我国以建设森林城市为目标的城市的考核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


引用 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协定版均不适用于本


标准,然而,鼓 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


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


< p>
1982







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加强保护古 树名木工作的决定》



2009







全国绿化委员会



国家林业局《关于禁 止大树古树移植进城的通知》



2009







《全国绿化评比表彰实施办法》


(全绿字


[2009]9


号)






《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管理办法 》



2009







国家林业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


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林造发

< br>[2006]50


号)






CJJ75-97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CJJ/T85-2002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国家森林城市




national forest city



是指在市域范围内形成以森林植被为主体,城乡一体、稳定健 康的城市森


林生态系统,且各项建设指标达到规定标准并经国家林业局批准授牌的城市。



3.2


城市森林




urban forest


是指在市域范围内以改善城市生态 环境,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促进人


与自然和谐为目的,以森林和树木为主体及其所在 的环境所构成的植物生态系


统。



3.3


乡土树种




native tree species



指本地区有天然分布的树种。某些引种期长、生长良好、已经 经过本地区


极端气候环境条件考验,没有入侵性,达到引种成功标准的归化树种,也可以


列入乡土树种。



1



3.4


城市森林生态网络


network of urban forest landscape


是指市域范围内的城区和郊区各类森林斑块,通过 在道路、水系、农田等


区域营建的森林生态廊道连接,形成片、带、网结合的生态系统。



3.5


生态文化



ecological culture



生态文化是反映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价 值观的文化。生态文化在普及


生态知识、树立生态道德、建设生态文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



3.6


碳汇林业



carbon sequestration forestry


是指以充分发挥森林的碳汇功能,降 低大气中二氧化碳浓度,减缓气候变


暖为主要目的的森林经营活动。


3.7


低碳城市



low-carbon city


是指以低碳经济为发展模式 和方向,市民以低碳生活为理念和行为特征,


政府公务管理层以低碳社会为建设标准和蓝 图的城市。



4


总则



4.1


形成生态网络空间格局



在市域范围内 ,通过林水相依、林山相依、林城相依、林路相依、林村相


依、林居相依等模式,建立城 市森林生态网络空间格局。



4.2


采取近自然建设模式



按照森林生态系 统内在规律和近自然林业理论,


确定育林模式、


树种配置、


管护措施等,做到造林树种本地化,林分结构层次化,不搞过度的整齐划一和


对植物进行过度修剪。



4.3


坚持城乡统筹发展



对市域范围内的城 乡生态建设统筹考虑,


实现规划、投资、管理的一体化。



4.4


体现鲜明地方特色



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气候地理特点和文化历史传承出发,自然与


人文相结合,历史文化与城市现代化建设相交融。



4.5


促进低碳城市建设



推广节水、节能、 节力、节财的技术措施和可持续管理控制手段,降低城


市森林建设与管护成本,积极发展 碳汇林业,提高城市森林碳汇功能。



5


指标体系



5.1


城市森林建设



2



5.1.1


市域森林覆盖率



年降水量


400


毫米以下地区的城市达到


20%


以上,


400-800


毫米地区城市


达到


30%


以上 ,


800


毫米以上地区的城市达到


40 %


以上;水域(湿地)面积占


市域面积


20%


以上的城市,其森林


-


湿地覆盖 率应达到


40%


以上。申请创建以


来, 市域森林覆盖率年均提高


0.4


个百分点以上。



5.1.2


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 /p>


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10


平方米以上,


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


5


平 方米以上。



5.1.3


城区乔木比例


< p>
城市新区或住宅小区绿地建设应该注重提高乔木种植比例,其栽植面积应


占 到绿地面积的


60%


以上。



5.1.4


城区街道绿化



城区街道的树冠覆盖率达


30%


以上。



5.1.5


城区地面停车场绿化



申请创建以来, 新建地面停车场的乔木树冠覆盖率达


30%


以上。



5.1.6


城市重要水源地绿化



城市重要水源地森林植被保护完好,


功能完善,

森林覆盖率达到


70%


以上,


水质 净化和水源涵养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5.1.7


休闲游憩绿地


< p>
建成区内建有多处以各类公园为主的休闲绿地,


分布均匀,


使市民出门


500


米有休闲绿地,

基本满足本市居民日常游憩需求;


近郊区建有面积


20


公顷以上


的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郊野公园等大型生态旅游休闲场所


5


处以上。



5.1.8


村屯绿化



村旁、路旁、水旁、宅旁基本绿化,集中居住型村屯林木绿化率达


30%



分散居住型村屯达


15%


以上。




5.2


城市森林网络



5.2.1


森林生态廊道


< p>
主要森林、湿地等生态区之间建有贯通性的森林生态廊道,宽度不低于


50


米。



5.2.2


水岸绿化



江、


河、


湖、


海、

< p>
库等水体沿岸注重自然生态保护,


水岸林木绿化率达


80%


以上。在不影响行洪安全的前提下,采用近自然的水岸绿化模式,形成城市特< /p>


有的风光带。



5.2.3


道路绿化



公路、铁路等道路绿化注重 与周边自然、人文景观的结合与协调,因地制


宜开展乔木、灌木、花草等多种形式的绿化 ,林木绿化率达


80%


以上,形成绿


色 景观通道。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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