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三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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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13日 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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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13日发(作者:林中小屋中国版)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三定方案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反垄断观察”公号特别说明:


8



7


日上午,便看到该规定在微信朋


友间 转发,


晚上看到个别公号已发布,


但截至本公号发布前,


仍然没有看到国家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和官方公号发布】

< p>


第一条



根据党的十九 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


机构改革的决定》、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是


国务院直属机构,为正部级


。对外保留


国家 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牌子。




第三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贯彻落 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


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在履行 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


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 p>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 定


有关规章、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


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


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

营造诚实守信、


公平竞争的市


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


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


的登记注册工作。


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


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


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



负责组织和指导< /p>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指导地方市场监管综合执


法队伍整合和建设,


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


组织查 处重大违法案件。


规范市


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 br>。



(四)


< br>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


审查制度。依法 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


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 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企业在国外


的反垄断应诉工作。承担国务院反垄断 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



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


有关服 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


销、

< p>
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


指导广告业发展,

< p>
监督管理广


告活动。


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 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指导中国消费者协会


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p>



(六)



负责 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国家质


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 /p>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


< p>
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


建立并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


作。



(七)



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国家监


督抽检工作。


建立并组织实 施质量分级制度、


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指导工业产品

< p>
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


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 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


织实 施。


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


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 急处置和调


查处理工作。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承担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


日常工作。



(十)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 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


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


防范区域性、


系统性食品安全风


险。


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


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



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风险监 测、


检查处置和风险低风险预警、


风险交流工

< br>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监督管理。



(十一 )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


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 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 /p>


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


依法承担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


编号、


对外通报和授权批准发布工作。


制定 推荐性国家标准。


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行业


标准、地方标准、团 体标准制定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国际合作和参与制定、采


用国际标准工作。

< p>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 检


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建立并组织实


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五)


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


新闻宣传、


国际交流与合作。


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 p>


(十六)管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知识产权局。



(十七)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



1.

< p>
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


善 质量激励制度,


推进品牌建设。


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强制报告制度


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


创新第三方质量评 价,


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


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


度,

< p>
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


对标国际提高国内标准整体水平,


以标准化


促进质量强国建设。



2.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 /p>


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

< p>
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


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


认定奖励、


示范创建


等活动,


减少行政审批事项,


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促进优化营 商环境。



3.


严守安全底线。遵循“ 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


严肃的问责”要求,

< br>依法加强食品安全、


工业产品质量安全、


特种设备安全监 管,


强化现场检查,


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


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


用得放心、吃得 放心。



4.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p>


加快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


规定和做法,加 强反垄断、


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


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


险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


+

< p>
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


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 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


提高 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


知识产权投诉、


价格举报专线。


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


主动服


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运用大数 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


积极服务


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 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


与公安部有关职责分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公安部建立行政执 法


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 嫌犯罪的,


应当按


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


并依法作出立案或


者不 予立案的决定。


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


鉴定、


认定


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2.


与农业农村部的有关职责分工。



(< /p>


1


)农业农村部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 市场或


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食用农产品进入 批发、


零售市场或者生


产加工企业后,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监督管理。




2

)农业农村部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蓄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


量安全的监督 管理。




3


)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


合和工作衔接,形 成监管合力。



3.


与国家卫生健康 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


安全风险 评估工作,


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制定、


实施食品安 全风险


监测计划。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


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


应当立即组织进行 检查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并及时向国


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报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应当立即采 取措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监督管理工


作中发现需要进行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


应当及时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


议 。



4.


与海关总署的有关职责分工。




1


)两部门要建立机制,避免对各类进出口商品和进出口食品、化妆 品进


行重复检验、重复收费、重复处罚,减轻企业负担。




2


)海关总署负责进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进口的食品以及食品相关产品


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境外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可能对我国境内造成


影响,


或者在进 口食品中发现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


海关总署应当及时采取风险


预警或者控制措施,


并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报,


国家市场 监督管理总局应


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


)两部门要建立进口产品缺陷信息通报和协作机制。海关 总署在口岸检


验监督中发现不合格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进口商品,依法实施技术处理、退 运、


销毁,


并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报。

< br>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管理缺陷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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