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问证人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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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证人技巧
庭审程序中对己方的证人进行询
问称为直接询问或主
询问,对对方证人的询问称为交叉询问或反询问。
< br>
主询问应注意的问题和技巧。
一、注意问题。
1
< br>、筛选证人:了解案件事实真相的人并非一人,但没有必
要让所有人都去向法庭重
复同一内容,律师需要对证人进行
筛选,在确定证人主体无瑕疵的基础上,尽量筛选出了
解全
部真相、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尚佳的人出庭作证,
这样,可以为律师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2
、交代注意事项:即使是素质、口才均超出常人的擅言者,
例如:教师、推销员
、业务经理等,他们也不会经常接受法
庭询问程序的洗礼。因此,律师必须向证人交代注
意事项:
讲实话、稳定、耐心、礼貌、听懂后再回答,不懂一定要问
清、不要用猜忌的语言回答问题、回答问题简明扼要,尽量
不解释,说话语速放慢等
等,这都是律师必须事先向证人讲
明的,如果证人在当庭出现上述问题,律师有着不可推
卸的
责任。
3
、最大限度了解证人:通过前期和证人的接触,律师应当
对自己的证人有轮廓上的认识
,结合法官的性格、对方律师
的反询问风格,律师要事先帮自己的证人进行准备,在不违
背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尽量避免由于证人当庭情绪波动而造
1
成的不利。
4
、庭前准备:在开庭前最后一次向证人确定庭审时间、开
庭地点等,保证证人准时出庭。
5
、
嘱咐证人带上身份证,以便法核对身份。
二、询问技巧。
1
< br>、突出重点:让法庭清楚的看到案件的关键事实是律师主
询问的主要工作。
切忌旁引无关证言,
即浪费法庭时间,
p>
又会给对方留下空子。
对每个证人都要明确他在案件中证明的关键点
,将每个证人
的关键点有效连接,形成对己方有利的证言锁链,视情况再
用其他证言或证据材料对薄弱关键点进行补强。切忌力求单
一证言锁定全部案件
事实,这样即不可能也无任何效用。
2
、尽量使用开放式语言发问:主询问要以证人为中心,要
让证人从容不迫的说清全部案
件事实,律师要做的是使用开
放性问话循序引导证人(不是诱导)有条不紊的提供证言。
切忌律师在此时表现“庭审风采”
!
当然,对一些文化程
度不高,说话没有头绪、天生唠叨的证人,律师也要适当的
控制,询问的方向和节奏应由律师把握。
3<
/p>
、安排证人出庭顺序:心理学研究表明,人的记忆有“首
位效应”
和“临近效应”的特点,也就是说法官可能对开头
和结尾的记忆深刻,因此,就要求律师
在不与庭审思路冲突
的前提下,把最关键的证人或最关键的事实叙述放在开头或
2
结尾来进行。有时会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 br>4
、缜密逻辑、条理清晰:主询问是律师思维严密逻辑性的
有效体现,循序渐进、突出重点、巧妙连接、有效还原的证
言是成功的证言,而这其中
无不渗透着律师特有的逻辑思
维。
5
、切忌诱导性发问:诱导发问在当庭给律师带来的尴尬,
乃至对
案件整体的不利后果已毋庸质疑,在此不多赘述!
反询问应注意的问题和技巧。
一、注意问题。
1
< br>、掌握必要信息:有效的反询问是建立在对对方证人充分
了解的基础之上的。当得
知对方有证人出庭时,要及时与法
庭取得联系,在第一时间掌握出庭作证的证人名单,并
结合
名单向己方证人和当事人了解对方证人情况,做到知己知
彼
、百战不殆。
2
、拟订反询问提纲:
作为对方的证人,其肯定和律师已事
先拟订了问答提纲,意在向法庭呈现对己方有利的事
实。作
为反询问律师,必须制定反询问提纲,拟订:需要反询问的
证人范围、对方证人的证明问题、动摇对方证人证言的切入
点、证言当庭变化的应对等
等。
3
、明确反询问的质疑范围:证
人与案件、当事人是否有利
害关系;
证人前后说法是否有矛盾;
证人的感知能力和条件;
证人人品是否可靠,有无不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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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二、询问技巧。
1
< br>、迂回包抄、避实就虚:面对反询问律师,证人不可能完
全配合,有时还会故意设
置障碍,扰乱反询问律师思路。这
就需要反询问律师,缓解与证人的对立情绪,从外围入
手,
麻痹证人,使其放松对自己的警惕,出其不意找出矛盾点。
2
、势如破竹、连续发问:如果证人明显做伪证,其证言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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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有不实之处,证人本身也存在心理上的忌惮,这就需要反
询问律师
,
抓住时机,
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连续向证人发问,
打乱证人事先的设防,不给其思考的机会,让其在无意中说
出真相。
3
、使用封闭式语言发问:与主询问相反,
反询问
律师要使
用封闭式语言控制和掌握询问的主动权,不给证
人自主陈述
的机会,如果证人自由陈述,律师应当及时打断或请法庭制
< br>止,切记让对方证人放言。
4
、确保反询问效果:
“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当律师无
论采取任何手段都无法控制对方证人时,最好的办法就是结
束询问,不给证人陈述的机会,因为对方证人的陈述很可能
是在己方律师
主询问时已经陈述过的内容,并且证人很可能
借此机会进行弥补和解释,这些内容势必对
反询问方不利,
并且无形中加深了法庭的印象,作为反询问律师来讲,与其
这样,不如结束发问。尽可能的缩短反询问的时间应该是反
询问律师努力的目
标。
4
5
、反询问禁忌:
a.
不要制造审讯式
垂直发问,要注意营造
友好氛围,
b.
不问自己不知道答案的问题,
c
揭露问题点到
< br>而止,不能擅自总结、妄下结论
.d.
不与证人当庭争辩
,
e.
不进行诱导式发问。
美国法
学院非常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老师向学生倡
导说,要做一个好的律师,就应该学
会提出好的问题,说得
不好听就是要善于提刁钻的问题。
(一)询问证人的技巧
案例
2
、吴某某诉李某某离婚纠纷案。原告吴某某
(
女,
1967
年出生
< br>)2003
年
6
月经人介绍,与
被告李某某
(
男,
1952
年
出生
)
相识,并于
p>
2003
年
9
月<
/p>
23
日登记结婚。两人均系再
婚。
2003
年
9
月
p>
22
日,
两人一起去某储蓄所存款
25000
元,
存款户名是李某某,密码也是由
李某某设置的,吴某某不知
密码。对此双方并无争议,但原告认为
25000
元是自己交给
被告
(
p>
因为被告做生意需要钱
)
,被告坚持说钱是
自己做生意
赚来的,在法庭上原告吴某某申请由被告儿子李辉某出庭作
< br>证,被告提出了一份
1998
年经居委会和派出所调解双
方了
断父子关系
(
按婚姻法规定父子血
缘关系不能解除
)
的民事
调解协议书,
因律师接受委托时举证期限己过,无法举证。
5
证人李辉某出庭作证时证明:他于
2003
年
p>
9
月
22
日,曾听
到继母吴某某讲借了
25000
元给父
亲。并就父亲赌博、与人
非法同居、做生意没赚到钱等方面出具了不利于被告的证
词。被告律师抓住询问证人的机会进行了这么一段问话:
被告律师:
“证人李辉某,我问你一个问题,你和你父亲住
在一起吗?”
李辉某:
“不
住在一起。
”
被告律师:
“你和你父亲来往密切吗?”
李辉某:
“我没有找过他,只是他找过我。
”
被告律师:
“你赡养了父亲吗?”
<
/p>
李辉某:
“权利和义务相一致,他和我母亲离婚后就抛弃了
我,从小就没有抚养我,我没有义务赡养他。
”
被告律师拿出
1998
年
8
月
26
日
《民事调解协议书》
复印件,
其中有:
‘
1
、李某某给付李辉某
4300
元作谋生经济,
2
、李
辉某从今后再不向李某某要钱,李某某与李辉某关系已断
'
之句给证人看,问:
“这份民事调解协议书是真的吗?”
< br>
李辉某:
“这份民事调解协议书是真的。
”
被告律师再未就事实进行核对,因为律师询问的
目的已经达
到,上述问话已成功证实被告儿子李辉某与被告关系十分僵
< br>硬,证人所作证言的可信度大打折扣,而原告又未作其他举
证。
< br>
根据笔者司法实践经验,言词证人证言的真实程度,往往受
6
其道德品质、正义精神、所处环境、情况来源、辩识能力、
文化程度、年龄大小以及与被证人有无利害关系等多种因素
所左
右。即使是最诚实、最善良、最有正义感的证人,他所
作的证言也可能与事实不相吻合,
因为人是通过自己的感觉
器官
(
视觉、
听觉、味觉、嗅觉、触觉
)
来感受一定的事实,
并将其保留在记忆中,然后才能回忆和反映出来。而言词证
人的视觉、听觉、味
觉、嗅觉、触觉、敏感性、观察力、感
受力、辨别力、记忆力等等的生理和心理特性,都
不可避免
地影响其证言的可靠性。
在
言词质证中。证人编造的事实与案件的真实事实往往是互
相矛盾的,我们就要善于揭露证
人证言的逻辑矛盾,通过围
绕诸如:一是何时?即何年月日时分秒;二是何地?三是何<
/p>
职?即什么单位什么岗位工作职责;四是何人?负责人是
谁,单位
是生产什么的,同事有谁,的以及人的特征比如高
矮、胖瘦,是否有残疾;五是何因?六
是何事?七是何果?
八是行为方式?九是有何特别细节?比如天气如何,风向如
何,有无月亮;十是证据来源违法与否?等等展开询问!如
同威尔曼所说
:
“笨拙的证人在作伪证时常会以不同的方式
露出马脚:
声音,
茫然的眼神,
在证人席上紧张扭动的身
躯,
尽可能复述事先编造故事的精确措辞的明显努力,尤其是与
其身份不符的语言的使用。
”通过诘问,使证人陷于自相矛
盾的
困境,还事实本来面目。而巧妙又有力的发问,可以直
7 <
/p>
接影响法庭的气氛,使听诉者(合议庭以及旁听观众)进一
步了解
事实真相,把握案件的争议点。
交叉询问对英美的诉讼律师而
言是一门技术和艺术。作为一
门技术,交叉询问有自己的规律性,充分反映询问人的理性
思考和经验积累。要求询问人对不同的证人使用不同的询问
方法
,根据不同证人的性格、职业、习惯、爱好、修养、意
识偏好、
政治主张、
人种、
年龄、
出生地因素实
施询问策略。
盘问人应对不同案件的证人采取不同的态度,甚至语气。美
国著名的盘问专家威尔曼将证人的性格分为冷静型(或称理
性型)
、感情兴奋型、殷勤无礼型、敌对型和记忆型等等,
以便根据证人的不同类型
进行盘问。
[9]
如何提出问题,怎
样
表述问题,如何发现证人证言的破绽等等都会反映出律师
与众不同的能力和才华。
(二)对鉴定人的询问技巧
案例
3
、弗兰克
.
艾利森被控严重伤害罪。原告是威廉
.
亨利
p>
克。在审判中有几封据称是威廉
.
亨利克女
儿莉娜
.
诺姆夫人
写给艾利森的信引起
了疑问,这位女士拚命否认她写过这些
信。而艾利森的辩护律师明显地把对于诺姆夫人法
庭盘问的
焦点锁定在这些信件上,最后请求著名的字迹鉴定专家亚姆
斯教授作证。在法庭上亚姆斯教授宣誓证明曾仔细研究过这
几封信,比对过诺姆夫人
的笔迹并作证说这两者出于同一人
之手。艾利森的辩护律师又提过一些信件作为证据,当
他正
8
准备要对陪审团宣读这些信
时,助理地方检察官要求询问若
干问题。
地方检察官:亚姆斯先生,就我所知,您只拿到一份这位女
士的真正笔迹,而您便以
这唯一的物证下结论,不是吗?
亚姆斯教授:是的,先生。我
只看到过这份笔迹,不过这封
信很长,给了我充分的机会去比对。
地方检察官:但是如果有更多的信件让您做比对,是不是会
更好一些呢?
亚姆斯教授:噢,那当然!我手里的样本越多,
我的结论就
越有价值。
地方检察官<
/p>
(
从纸堆里抽出一封信,遮住签名部分,交给证
< br>人
)
:您能否看看这封信,告诉我们它是不是出于一样的
笔
迹?
亚姆斯教授
< br>(
仔细地检视了几分钟
)
:是的
,先生。我敢说这
是同一种笔迹。
地
方检察官:一个人在不同的情况下,用不同的笔,不是会
写出不同的字迹吗?
亚姆斯教授:噢,是的,先生,它多少会有所差异。
地方检察官
(
从他的资料夹中抽出第二封信,同
样遮住签名
部分,交给证人
)
:麻烦您
看看这一封信,然后和其他信件
比较一下。
< br>亚姆斯教授
(
查看该信件
)
p>
:是的,这是同一种笔迹的变形。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