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教育局2020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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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14日 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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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14日发(作者:王岽鉴)


丽水市教育局


2020


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





丽水市教育 局


2015


年中考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意见



各县


(


市、区

)


教育局、直属单位


(


学校


)




为加快推进我 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深化高


中招生制度改革,规范高中招生秩序, 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化、多样


化发展,促进教育科学和谐发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完 善初


中毕业升学考试与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改革的指导意见》


(< /p>


浙教基



2014



138



)


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市


2015


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


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组织形式



2 015


年全市继续实行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

< p>
以下简称“初


中学业考试”)。初中学业考试性质是义务教育阶段终结时的 省级考


试,目的是全面反映毕业生在学科学习目标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


试结果是衡量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招生的重


要依据之一。



二、初中学业考试科目设置与命题、阅卷


(



)


初中学业考试科目设置



1.


文化考试



初中学业考试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


会·思品


(


包括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


)


,共五科: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卷面分数



考试形式



6




11




上午



9:00



11:00



语文



120




闭卷



下午



1:30



3:30

< br>


数学



120




闭卷



4:10



5:30



社会·思品



80




开卷



6




12




上午



9:00



11:00



科学



180




闭卷



下午



1:30



3:10

< br>


英语



120


分(其中听力测试


25


分)



闭卷



初中地方课程内容列入“社会· 思品”考试范围,包括省、市两


级地方课程,共占


10


分左右。各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英语


听力测试在条件成熟时,将 采用人机对话模式进行。



2.


技能测试



(1)


体育测试。体育测试按《丽水市


2011


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


工作实施意见》执行,由各县


(


市、区


)


教育局组织考试,满分


30


分。



(2)


实验操作测试。由各县


(


市、区


)


教育技术中心


(


电 化教育馆


)


制定测试方案,各初中学校负责具体实施。测试成绩 按


A



P


、< /p>


E



个等级呈现,分别代表优良、合格、 待合格。测试工作须在三月底


前完成。



(3)


信息技术测试。由各初中学校自行组织对学生进行测试,成

绩按


A



P



E


三个等级呈现,分别代表优良、合格、待合格。测试


工作须在三月底前完成。



3.


总分



初 中学业考试成绩总分设总分


1


、总分


2


、总分


3


:总分


1=


五科


文化考试之和,满分


620



;


总分


2=


总分


1+


体育成绩,满分


650



;


总分

< p>
3=


总分


2+


优惠加分。



(



)


文化考试命题



今年我市初中学业考试的文 化考试由市教育局组织命题,市教研


院具体负责,命题依据为《


2015


年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


明》。



命题注重与社会实际和生活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对学科知


识的探究能力、对学科思想方法的理解能力以及在具体情境中综合


运用所学知 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



)


阅卷与成绩评定


< br>1.


阅卷工作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组织,采用网上阅卷的形


式进行。



2.


考试成绩以分 数制和等级制两种方式同时呈现。学业考试成绩


以等级方式呈现,等级分为


A



B


< br>C



D



E


五级,分别代表“优


秀”“良好”“中等”“及格”“待及 格”,其中“优秀”为


15%


左右,“良好”为


30%


左右,“待及格”控制在


5%

< br>以内。各等级所


对应的分数线由各县


(

< br>市、区


)


教育局统一划定,等级制成绩由各初

< p>
中学校记录到电子学籍系统中。学业考试成绩待及格的学生,可参


加各初中 学校自行组织的补考,补考成绩作为毕业评价依据。高中


招生采用分数制成绩。



三、初中学业考试报名


本市初中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学校所在地报考的,由学校通过学籍


系统集体报名


;


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学生,须持本人《学生基本信息》



(


由学籍系统打印


)


和户籍证明到县级招生考试部门报名。



历 届生和回我市户籍所在地报考的外市


(


含外省

< br>)


初中应届毕业生,


须持本人《学生基本信息》表


(


省内学生由学籍系统打印


)


和户籍证


明材料到县级招生考试部门报名。



一个学籍只能报考一次。高中在校生不得报考。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


子女接受义务 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外省


籍在我市务工人员子女同时具备以下 条件,可以参加我市学业考试


报考,并参加我市高中录取:


< /p>


1.


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在本市有合法稳定职业

< br>;



2.


有合法稳定的住所


;



3.


按照国家 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一年及以上


;



4.


随迁子女注册有本市学籍且在本市连续就学一年及以上。



各地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本地具体情况制定相关细则,报名审


核工 作由各县


(


市、区


)

< br>招生考试部门负责。



四、综合素质评价



1.


认真做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全


面检测初中毕业 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达成状况的重要手段,也是高中


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各县

< p>
(


市、区


)


教育局要高度 重视此项工作,


切实加强领导。县、校两级要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机构,对全体初中


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2.

< p>
综合素质评价应做到过程与结果相结合。学校应当依照所建立


的《学生成长 记录册》内容,全程、全面、客观、公正记录学生在


初中阶段各方面的成长状况,内容包 括各学期的学习成绩、社会活


动表现、奖励情况、反映个人特长和才能的成果、作品和获 奖证书


等。


2015


年应届毕业生应有 三年


(2012



2013

< p>


2014


学年


)


的学生成


长记录。



3.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综合评语”和“等第测评”两部分组成。

“等第测评”共分四个模块: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劳动与技



(


劳动技术、信息技术


)


、探 究与实践


(


综合实践活动、实验操作


)



等第的认定分为


A

< br>、


P



E


三个层次,分别代表优良、合格与待合格。


其中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的测评由各县按各 自制定的方案执行,评


定结果纳入上述相应模块,并记入学生电子学籍“学生成长档案” 。



具体工作由各县


(


市、区


)


教育局组织实施。



五、招生优惠



按照《丽水市教育局关 于印发


<


丽水市


2014


年高中段学校招生优


惠政策


>


的通知》


(


丽教基〔


2014



12



)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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