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说法节目十大逆天奇案
文武线-
今日说法节目十大逆天奇案
案例
1
:监控盲区消失的女人
期号:
20140824
2012<
/p>
年
12
月
26<
/p>
日下午
14
点左右,圣诞节的后一天。<
/p>
一个名叫李红的年轻女子在走出厦门火车站附近一间商厦后神秘
失踪,
2
台手机都联络不
上。她的家人
随即报警。
根据其家人的说法,
李红
当天中午午饭后,
就出门前往厦门火车站附近的商贸城更换前两天
买的手表,
此后就从人间蒸发。
警察蜀黍前往商贸城走访,营
业员对李红有印象,
她是一个
人来的,并且换完手表后就离开了
,没有什么异常。
警察蜀黍调取了商贸城的监控,发现了李红
从商贸城离开的身影。
接着警方又在商场外的视频监控中发现
了她。
而这,
后来被证实是她留在人士的最后一段影
像。
首先,有必要介绍一下这个商场附近的情况。
这个商场靠近厦门火车站,在一条单向行驶的车道旁。商场出口往东
20
米就是一个社区监
控探头。而往西走一段距离,有一家快捷酒店,酒店
的门口有探头。而这两个探头中间,相
隔
50
< br>米,也就是这
50
米的监控盲区,让这个案子变得扑朔迷
离
--
警察蜀黍调取了李红失踪
前后时
间段的视频,却完全找不到这个人!那也就是说,李红的身影就是在这
50
米的盲区
内,消失的。
我
们都知道,
火车站是车水马龙人流密集的地方,
而且下午
2
点是大白天,
一个大活人不可
能凭空不见。但那又要怎么解释她就此失踪了呢?
根据生活常识,有以下几种可能:
1
.
有可能她去了
50
米盲区内的商店,
然后从商店的后门(如果有的话)离开。于是警察先
排除往西到酒店门前道路上的两家商
店。
这
2
家店一个是咖啡馆,
一个是户外用品商店。
咖
啡馆店员均声称没见过
她,
而户外用品店老板表示也没见过她,
因为来他们家的都是男
性顾
客,如果有女士进来一定有印象。
2.
坐公交车走了。但是这
50
米内
没有公交车站。
3.
打车或者坐私家
车走了。这个有可能。
4.
由于窨井
盖丢失,掉到下水道里了。(别笑哈哈哈)但是在和路政部门确认过之后,那段
时间没有
下水道窨井盖丢失,也就是说明没有人掉到下水道的可能。
所以只剩下第三种可能是成立的。
我
们先把她是如何消失在这
50
米的盲区内的问题放一边,来先排
查下受害人的资料。
李红,
24
p>
岁,离异,厦门打工,和弟弟一起住。
KTV
陪唱女,高危人群,社会背景十分复
杂。
< br>警察蜀黍排查了一整圈,包括她前夫(渣男)、在追她的男人们、同事等等等等,都没有任
何有价值的线索。
然后警察又查了她的话单,
发现她在失踪前连续接到过
3
个来自同一个电
话号码的电话。
一
查这个号码,
发现是
没有登记户主信息的那种街边可买的手机号。
这个号码很可疑,
可是对
于警察来说又是一个
dead
end
。
于是,这个案子进入了僵局期。
没办
法,警察只好回到我们上一个问题了
-
也就是
< br>“
李红到底是怎么消失的?
”
而唯一的可能,就是第三种可能
--
她
上了私家车
/
的士。
前面说过,她失踪的这条路是一个单行道。在火车站前,双向
12
车道,中间有高架桥,有
护栏,在盲区
50
米内没有可供掉头的路口。虽然理论上也可以认为她翻护栏去了街对面,
但是街对面刚好也是一个大商场,有摄像头,也没有看到她。
这也就意味着,
警察得排查这一时间段通过附近探头的所有私家车。
这时候,
探头就成为了
唯一能够帮助警察破解谜团的工具!
但说的容易,
做起来难有没有。
p>
这个时间段通过的车几千辆,
要怎么才能找到那辆带走李红
的车呢?更何况视频也不是高清的,排查起来和大海捞针一样。
让你们直观感受下探头能看到的是什么情况。
小学数学应用题告诉我们,路程
=
时间
*
速度,那么时间
=
路程
p>
/
速度。
看到这个提示,大家有没有什么想法了呢?
对。
既然已知这段路上没办法掉头,
也没有额外的路口,
那么在监控盲区这一区域内,
两个相邻
道路探头之间通过的车子数量就是一定的,
同时,
也就意味着,
两个探头之间的距离是一定
的!
然后警察蜀黍计算了一下在当日车流密集度的情
况下,平均通过两个道路探头的速度是
60km/h
,而正常通
过这个距离的时间是
30
秒。
当日在该路段没有发生交通事故,因此,
所有车辆通过的时间应该是接
近的。最后,通过逐
一排查,警察锁定了一辆用时接近
1
分钟的越野车。
虽然锁定了疑似车辆,但是
警察没有证明这辆车和失踪的李红有直接关系的证据。
于是就
顺藤摸瓜,
摸清了车主的信息,
发现车主居然是个有前科进过监
狱的人员,
以下简称
A
,嫌疑度又加深
一层,现在开一家婚纱店。
再接着调查车主在案发期间的行程
,发现此人家住厦门岛内最南,却在最北租了一套公寓。
而最离奇的是,租公寓也只住了
10
天,连押金都没要就退房,退房的时候还把房间打扫的
p>
十分干净。房东大妈表示:这种事情我租房子这么多年也没有见过。
然后警察就进入出租房,
进行地毯式搜寻,
在卫生间和床垫上提取到疑似血迹,
但无法证明
是否是李红
的。
同时警方又从房东大妈那里得知,
退房时
A
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他还拉
来了另外一个男子
B
,
两个人一起非常
迅速的搬好了家。
警察继续调查,发现
B
是
A
在监狱服刑期间认识的狱友。
并且得到消息,这两个人近期要
带另外
2
个年轻姑娘去外地,为了防止嫌犯
A
继续加害女性,警察在没
有直接证据的情况
下将
A
和
B
请进了警察局协查。事实证明这两个人果然有问题。
B
一进局子就开始不正常发言,说一些什么:
“
我做了坏事但是我现在不想说,你打我两巴
掌我
就说
”
的话。而
A
则一言不发。
然而协查也是有期限的,
< br>除非有证据,
否则过了一个时间段就必须放人。
这时候一
个警察就
提出利用犯罪心理,将
A
带到
出租房去看看。结果一到那个小区,
A
的心理防线就彻底溃
p>
败。交代了事实。
事实是这
A
和
B
出狱以后虽然也能渐
渐跟上社会的生活节奏,但是还是嗜赌成性。
A
甚至
连自己的婚纱店都输了。于是两个人就想到从女人身上搞点钱。而
A
一年前曾经在受害人
李红的
KTV
玩过,也认识了李红。
A
和
B
就觉得这种娱乐场所的女性可能手上的钱都挺多
的,就准备
从她那里下手。
案发当天,
A
用购买的一次性电话联系李红,
(就是之前那个
3
通电话)叫她出来喝茶。然
后在那个监控盲区内载上了李红
,拉她到事先租好的公寓内,要走了李红的银行卡和密码,
可是一查发现她的卡上只有几
百块钱。
A
和
B
恶向胆边生,就把李红杀了,抛尸大海。同
时警方在卫生间的一个塑料置物架的角落,
提取到了李红的一点点人体组织。
提醒:
女性朋友,尤其是那些在娱乐场所工作的,
要提高警觉,不要随便和不熟悉的人见面
出游。
那警察怎么知道消失的时间段
?答:
他们调取了下午
2-3
点通过这
2
个探头的几千辆车的视
频,进行逐一
比对。工作量也是很大有没有。
案
例
2
:作案者几人?
期号:
20150212
我们都知道
,各类凶杀案中,犯人遗留在现场的蛛丝马迹是警察蜀黍锁定凶手的重要线索。
然而在接
下来这起案件中,线索在一定程度上却影响了警方的侦查。
2
014
年
1
月
27
号,临近大年三十,本该是千家万户团聚过年的日子。而河北保定的一个村
庄里,却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凶杀案。
先来一张案发地照片。
被害者为本村
30
岁男青年梁强,刚刚从外地务工回乡,独居。梁强被发现时
俯卧于自家大
门旁边,门缝开
10
厘米
空隙,死者姿势像是正要爬出门。他颈部被砍
2
刀,死因是动脉
大
出血失血过多。
根据尸检显示,
他死
于
1
月
25
日
,
而由于住的偏僻且独居,
直到
27<
/p>
日村民
才发现他被害。
警察来到现场,
发现他家里景象极其血腥。
血脚印从他
的卧室一路蔓延到尸体边,
而炕上和
附近血迹斑斑,十分恐怖。
同时,
警察蜀黍在他的炕上发现,他
的被子被整齐的切了一个口,
而手机、
钱包等物也散落
在床上,值得注意的一点是:钱包里只有银行卡,没有现金。
依据被子上的缺口,
警方推测,
梁强是在床上睡
觉时被人砍中,
因而被子上留下了齐整的缺
口。
接下来,案件中的一个重要线索被发现了。
警察发现,
案发现场的屋门的暗锁没有被破坏的痕迹,
这也就是说凶手不是从门进入房间了。
而接下来,<
/p>
警察蜀黍在房间的窗框上发现了本案最重要的线索
--
两枚新鲜的中指和无名指的
指纹。
经过排查,
这两枚指纹不属于死者和他的家属,
那么
很有可能就是凶手留下的。
同时在指纹
的附近,
警察又发现了几处不完整的脚印。
这脚印是布纹质地的,
意思是凶手具有反侦察意
识,
穿着鞋套或者袜套这类的东西。
而在院子里,
警察又发现了另外一种鞋底有骷髅头的脚
印。
综上,警察发现的指向凶手的线索是:
1.
两枚新鲜指纹。
2.
一种布纹脚印。
3.
一种骷髅头脚印。
于是吊诡的事情就出现了。
两种脚印也就意味着有
2
个凶手,
但是为什么一个凶手十分具有
反侦察意识穿着鞋套,却留下了指纹,另外一个凶手没穿鞋套?
虽然觉得奇怪,
但是警察蜀黍觉得骷髅头鞋底是一个很好的突破口。
< br>而看护现场的一个村干
部留下的相同脚印让警察们找到了卖这种鞋的鞋摊。鞋摊老
板表示:这个款式我只进了
8
双,都卖出去了。警察四处寻访,
却只找到其中
4
位卖家,案件陷入僵局。
不从线索入手,那来分析一下杀人动机。
忘记说一点,警察在屋外的围墙上也发现了有人攀爬留下的痕迹。
梳理一下:
根据现在的线索,可以推
断的是
:2
位凶手,攀爬进入梁强家,从窗户跃入,砍杀梁强。
梁受
伤后逃出房间,却因失血过多倒在家门口。凶手一人穿骷髅头鞋。
< br>
而从动机的角度说,排除变态杀人狂的可能性,杀人动机基本上只有:情杀,仇
杀和财杀。
梁强在外地务工,
24<
/p>
日才回到村子,
24
日的主要活动就是在
村里的棋牌室打麻将,
25
日凌
晨就被
害。可见杀他的人必定是知道他回来了,起了杀意。
警方排除
了情杀的嫌疑人(因为指纹不符),仇杀的嫌疑人(指纹不符)。剩下一个很诡异
的嫌疑
犯
A
。
这个
A
到现在楼主都觉得他简直诡异至极。
A
是梁强
24
日一起打麻将的牌友,
A
在接受警察询问是说:
梁强
24
日晚
9
点曾经接过一个
电话,
听语气似乎是和对方在吵架。
而同时和梁强、
A
一起打牌的另外两位
村民也证实梁强
接过电话。
但当警察调取梁强的话单时,
发现
9
点多根本没有打给梁强的电话!后来,
另外
两名村民表示接电话这件事是
A<
/p>
事后提醒他们的。
而且
A
也曾经的
25
日中午(此时
梁强已被害)在
3
缺
1
约牌时,别的村民要叫梁强过来打
麻将,而
A
却抢过电话与梁强
“
通话
”
,并表示梁强不舒服不来了。
简直诡异至极有没有!
尽管
A
的嫌疑很大,
但由于
A
体型较胖,
不具备翻墙入室的可能,
且因为和脚印比对不符,
他的嫌疑也排除了。
情杀仇杀都排除,那就剩下财杀了。
调整思路后,警方收集了全村知道梁强回来的
87
个男性的指纹
,和现场遗留的指纹一一比
对。对指纹是一件非常非常艰难的事情,
大家平常看美剧好像
“
哔
”
一声就对好了,
其实真实
情况是非常艰辛的,
因为现场的指纹往往很难非常完整,
需要一个特征点一个特征点
的去对。
本案中,
87
个指纹
10
多天了才比对完
2/3
。
在指纹比对的同时,
警察在凶
案现场墙根的一个角落一块石头下,
找到了一个只抽了一半的
烟
。这其实是不符合常理的,因为农村人大多节俭,不会抽烟抽剩下一大半就扔掉。而这个
牌子的烟也不是被害人平常抽的,因此警察推断极有可能是凶手留下的。
最终,凶手果然就在这
87
个人里出现了,而他的<
/p>
DNA
也和半截烟上的
DNA
相符。
而令人震惊的是,真正的凶手只有一个人。
这就是凶手刘勇。
凶手
B
在村里是个大家都知道的老实人,家境不好,依靠在村里打零工为生,已婚
,有一
个女儿。而他的杀人动机真的就是为财。
事实真相是:刘勇在案发当天在棋牌室打麻将输了
300
元,而这
300
元是他女儿的看病钱。
B
输完钱后心情郁闷怕回家被老婆骂,所以在离开棋牌室碰见返乡的梁强就动了抢劫
的心
思。当晚,
刘
9
< br>点多翻墙进入梁强家,拿了块木板准备把梁敲晕后实施抢劫,在不安和兴奋
的作用
下他抽了一支烟。
结果抽到一半,
老婆打电话叫他回去睡觉。<
/p>
于是他用墙角的石头掐
灭了烟,又翻墙走了。
回去睡到半夜
3
点,刘勇被那个
抢梁强钱的念头占据了大脑,按他的说法是:
“
什么也不想
p>
管就是想要抢他钱
”
。于是带上自家的菜刀
又一次翻墙进入梁强家。
然后他发现卧室门锁了,
于是就在屋外脱下了自己的鞋,
翻窗进入了屋内,
拿走梁强的
2000
元现金,准备开门离开。
< br>没想到门的声响惊动了梁强,刘一不做二不休就砍伤梁强。梁强受
伤后逃向大门,
刘勇居然还在屋外穿好了鞋,然后走过去朝挣扎着的梁强砍了第三刀。
总结:睡前要关好门窗。
另外
LZ
想起那个坏人的心弦就是断了的说法。
刘
勇在他老婆打电话给他的时候其实是获得
了一次救赎的机会,然而他去而复返,终究犯下
了令人发指的罪行。
案例
3
:殡仪馆不可能事件
期号:
20131006
这个案子楼
主有印象以来在今日说法里重播多次,
刚好前面有同学提到。
我
每次看都觉得
“
艺
术来源于生活
”
这句话的的确确是真理,因为如果哪个编剧能编出这样的剧情应该可
以拿奖
拿到手软了。
闲话不多说,开八。
这个案子案情的
曲折绝对让你无法想象。
办案警察更是直言:
做刑警一辈子都很
难碰上一起
这么复杂的案件。
201
0
年
7
月
13
日。山东商河。
孙集乡的一块废弃农
田因为处于偏僻地带,
很少有人涉足。
而在这一天,
有村民在这块农田
游荡时,在农田中的一处鲜有人知的机井里发现了异常,
随即报警。
警察蜀黍赶到现场时,被眼前的景象给震惊了。
只见只比篮球直径大那么一点点的机井里头下脚上的插着一具高度腐败的全裸男尸。
< br>
警察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把尸体从狭小的机井里
“
拔
”
了出来,
发现尸
体由于高度腐败,
已然面
目不清。但从死者身形判断,死者大概
30-40
岁,身高
1.83,
体重
90kg
。现场因为是废弃农
田,荒芜不堪,几乎没有任何有价值的线索。而尸体被
“
< br>取
”
出后,警方在机井底部找到了一
柄工具斧。
经过尸检,死者是由于脑后遭到重击所导致的
粉碎性骨折而死。死亡时间判断为
3
个月至
1
年前,也就是
2009
年
7
月到
2010
年<
/p>
4
月之间。现场发现的斧子上没有血迹和指纹。
< br>
综上,警察蜀黍现在掌握的情况如下:
1.30-40
岁壮年男性,身强力壮。所以凶手应该是具有一定行动能力的
青壮年。
2.
抛尸在一处连村里人都
很少知道的农田机井里,可见凶手熟悉周边情况,是本地人或是曾
在本地来往过的人。<
/p>
3.
死者全裸,说明凶手不希望死者的
身份被别人辨别出来。
无名尸类型的案件最重要的切入点就是寻找尸源。
于是结合上面的第二点,
警察蜀黍开始排查孙集乡周边村镇是否有失踪人口
。
与此同时,
警
方发现的那把斧子也大
有玄机。
大家看看这把斧子,和我们平常看到的斧子的区别是什么?
<
/p>
最明显的应该就是斧头和斧柄交界处的加固铁片。
这种斧子一般不
用于家用,
所以警察就到
孙集乡附近的五金店排查。
终于找到一家店铺有售卖这种类型的斧子。
老板表示:
这种斧子
进了
13
把,已经不记得
卖给谁了。但是是在
2009
年年底进的货。这是一条很重要的
线索,
因为这说明命案发生在
2009
年年底之后,将死者死亡日期压缩了整整
5
个月。
接着又有村民表示,
2010
年
1
月
28
日曾经在废弃农田看到过暗红色类似血迹的物质。
于是警方
推测,案件应该是发生在
2010
年
1
月期间。
而负责查找失踪人口的警员
发现,孙集乡失踪的
17
个人的
DNA
都和死者不符,他们还检
查了全国失踪人口数据库里的
DNA
,比对后也均不符。
这也意味着,通过尸源破案的思路被迫中止了。
那么,还有什么办法可以破解无名尸案呢?
< br>由于找不到尸源,警察蜀黍就改变策略,决定通过逆向思维的模式来破案。
p>
而在这个案子里,
依旧结合凶手应该熟悉本地情况的推测,
大开脑洞的警察蜀黍们忽然意识
到,失踪的人不一定是被害人,也有可能
是干了坏事潜逃的凶手啊!
于是他们就横向对比在
2010
年年初左右失踪的孙集乡本地人,果不其然,一个具有作案可
p>
能的人浮出水面。
王
X
,
30
多岁,离异,在当地开养
鸡场为生,欠有巨额外债。失踪于
2010
年年初,但此人
p>
身材只有
165
,十分瘦小,与刻画的嫌疑
人有些出入。此人最令人生疑的地方在于,他曾于
失踪前半年买了一辆崭新的轿车,
p>
可是却把几乎全新的车拉到修理厂进行
“
整
车喷漆
”
。
而后
来由于他失踪了,
车也丢在汽修厂没去拿,
于是警察蜀黍就找
到了那辆车,
是一辆红色的桑
塔纳。
进行了极其仔细的搜寻后,警察蜀黍在轿车的后备箱角落的一片枯叶上有了发现。
这片叶子上的一点点暗红色物质引发了警察的注意。
考虑到车的喷漆是红色,
有没有可能是油漆溅到上面了呢?警察观察后发
现,
油漆变干后会
变得十分硬,而叶子上的物质似乎并不硬,所
以极有可能是血迹!
拿回法医处分析后,
经过
< br>4
次的反复尝试(因为实在太小了),法医大大终于提取出了完整的人体
DNA
组织成分!
和尸体一对比,果然就是同一
个人的。
至此,王
X
的嫌疑陡然上升,他不是个凶手,也是个帮忙运尸的帮凶。而警察蜀黍采用的
逆
向思维策略也取得了成功,通过找凶手来确定死者。
那么死者
是谁呢?还是要按照王
X
的社会关系来排查。
< br>
王
X
本人失踪半年多了,根本
找不到他。于是警察调出了他的话单,发现他在
2010
年年初
和两个天津人联系密切。继续调话单,发现这两个天津人其中一个人的手机在
2010
年
1
月
24
日就停机了。这个停机的人会不会就是被害人呢?
< br>
又经过一轮走访调查,死者的身份终于确定了
--
p>
就是那个手机停机的天津人,以下简称
A
。
据
A
的家人反应,
A
在
2010
年
< br>1
月左右和同乡人
B
一起外出打
工,失去联系。后来返乡的
B
却告诉
A
的家人
A
失联后独自前往外地打工了,
所以家人就没有在意。而巧合的是,另
外一个天津人
B
就是王
X
话单中频繁联系的另外一人!
所以天津人
B
的就成
为了警方重点怀疑的对象。在证据的面前,
B
终于交代了案情。
真相是:
2009
< br>年
7
月,天津人
A
和
B
被山东人王
X
以
10
万元雇佣到商河暗杀一个叫张本
岭的男子。
然而没想到这个张本岭的命格十分硬,
车祸、
在车上安装爆炸装置都没有要了他
的命。到了
2010
年
1
月,杀人
的筹码已经增加到
14
万元,可
A
p>
、
B
在又一次暗杀中还是失
败了。这时,王
X
突然告诉
B
,你和
A
两个人互杀,活着的那个人可
以得到全部的赏金。
于是
B
就趁
A
不备,在郊外用斧子重击其后脑致其死亡。然后王
< br>X
利用自己的轿车后备箱
和
B<
/p>
一起将尸体运到废弃农田的机井里抛尸。
至此案件告一段落,王
X
成为了杀人通缉犯。
但你们以为这个案子就这么结束了吗?并没有!
<
/p>
因为在过了
2
年以后,
< br>经过无数次关系人的排查和暗访,
期间还经历了全国清网行动,
< br>警察
仍然没有找到失踪的王
X
!
这是不符合常理的,因为一个人在外是需要开销的。王
X
的银<
/p>
行账号、汽车、身份证在失踪后一次都没有使用过,全国各地的亲戚朋友也都没有见过他,
那么他到底躲到哪里去了?
在这个案
子里,警察蜀黍发现,王
X
失踪后曾经给全村男性熟人发了一条
群发短信,而这
条短信就成为了揭开这个谜团的第一扇门。
<
/p>
短信的内容看上去没有什么问题,
很符合一个畏罪潜逃罪犯的情况
。
所以在
2
年的过程中警
方并没有特别在意,然而有一天,一个警察蜀黍忽然发现了短信中最不合常理的一个地方
--
称谓!
我们都知道,
农村的辈分是很分明的,
而他发短信的对象多半是他的叔叔爷爷
辈的。
在王
X
的村里,
民风还相对保守,
若按短信开头的
“
< br>兄弟
”
称呼自己的叔爷辈是极其没有礼貌的一件
事。即使是群发,也可以叔爷辈群发,兄弟群发啊。
< br>福尔摩斯大大曾经说过:当你排除调所有不可能的
,
剩下
的那个即使再不可思议
,
那也就是唯
一
的可能。
于是,结合各方面情况,警方得出了一个惊人的结论
-
短信不是王
X
自己发的,而这也就说
明,王
X
其实
不是失踪了,他应该也早已不在人间了。
那么杀他的凶手又会是谁呢?
首先怀
疑的对象自然就是那个和王
X
合伙杀
A
的天津人
-B
。因为他们之间是单纯的
金钱关
系,以利益为驱动。但调查后发现
B
并没有杀人的作案时间。
这时候警察忽然想起了一个人。
你们
还记得那个被王
X
雇了
A
和
B
去暗杀的张本岭吗?
在调查
AB
暗杀案的时候,
张本岭曾经在协查中无意说了一句话。
而这句话印在一个做笔录
的警察蜀黍心里。他说的是:这两个白痴还想炸死我,要是我的话就把他烧了。
“
烧
”
死一个人其实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因为往往会发展成火灾引起大家的重视。
那么还有
什么手段能够轻易地烧掉一个人又不会被人发现异常呢?
那就是在殡仪馆火葬场烧!
警察蜀黍再查,发现这个张本岭在本地经营丧葬服务的店已有
10
多年,而他的一项日常工
作就是拉附近村子的死人去殡仪馆火化。
然而在我国,要火化一个人是有十分严格的程序的。非正常死亡的需要警
方出具死亡证明,
因病等自然死亡的需要村委会等出具火化证明。
假定王
X
已经死亡,那么他死亡的
日期应该就是在他失踪不久。那么他具体是几月几号失
踪的呢?经过多方寻访,一个村民
回忆王
X
失踪的那天,当地的天气是大雾并伴有小雪。
警方找到气象局,
发现
2010
年年初只有
3
月
9
日下过雪,
并且也有大雾。
那就可以推测出,
p>
王
X
失踪的日期就是
2010
年
3
月
9
日!
接下来,
警方又奔赴本地和临县殡仪馆调查
3
月
9
日后
10
天由张本岭拉来火
化的人员名单。
查来查去发现他拉来的
5
个人都有完整的火化手续。
这就奇怪了,
难道张本岭不是凶手
吗?
警察蜀黍继续脑洞大开,他们调取了张本岭近年来火化人
员的所有名单。终于,在
2008
年
1
2
月的名单里面,一个丁姓老年人的名字引起了警察的注意!因为这个丁姓老人的名字在
2010
年
3
月
9
日在临县火化人员的名单上也出现过,而拉尸体去火化的,
也正是张本岭!
一个人不可能死两次,
也不可能被火化两次。
而老人家属表示,
老人是
2008
年
12
月因病去<
/p>
世的,早已火化。所以
2010
年
3
月
9
日被火化的,
就不可能是老人,而很有可能是失踪了
的王
X
< br>!
警方同时还发现,王
X
p>
雇人来杀张本岭的原因是因为王
X
与张妻有
染,二人合谋欲除掉张
本岭。张妻也表示,
2010
年
3
月她回家发现冷天,可是家里沙发上的坐垫却
不见了。问张
本岭,
他也支支吾吾的。
于是警方仔细查看了张家的沙发,
终于在一个角落发现了几点喷射
式血迹,证明属于王
X
。在证据面前,张本岭承认了自己的确
利用多余的空白火化证明,在
杀死王
X
后,将尸体送到了殡仪馆烧了。杀人动机是:和他老婆出轨,却还敢派人来暗杀
他,是可
忍孰不可忍。
至此这个堪称
“
奇葩中的极致
”
的案中案终于告破,王
X
雇凶杀张本岭,没想到反被张本岭
杀掉。杀
手
A
和
B
为了
金钱互杀。
案例
< br>4
:金蝉脱壳
期号:
20150119
2014<
/p>
年
5
月
8
日,江苏徐州赵家集村的村民清早
6
点起床,
发现村里发生了不得了的事情
--
一辆小型面包车侧翻在村道边
的旱水沟内,已经烧得只剩下车架了。随后,他们报了警。
在
等待警察蜀黍来的时候,村民中的眼尖者突然提出了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发现
--
驾驶座上
好像有个人形!
< br>随后警察的现场勘查也证实了这一点。
车内发现了一具已经烧得高度碳化的尸体,
面容肢体
烧毁极其严重,
只能隐约看见
个人形。
不过警方还是从尸体残留物中找到了男性的外生殖器,
并据此判断死者大约
40
多岁上下。
死
者随身物品已经全部烧毁,
没有可以证明身份的证件,
只剩下一
个烧坏的手机和一个皮带扣。而根据村民的说法,昨晚大家睡觉前没有发生火灾,
晚上也
没有听见车祸声响。于是警方推断,事件应该发生在
5
月
7
日深夜至
5
月
p>
8
日凌晨。
到此
为止,这起案件似乎看上去是一起单纯的交通事故
--
村道夜晚
没有路灯,道路狭窄,驾
驶员不小心侧翻旱水沟内,
并且掉入<
/p>
1
米多高的旱水沟昏迷。
昏迷中汽车发生
爆炸,
酿成悲
剧。
然而在警方对车进行进一步检查时,意想不到的情况却出现了。
车辆发生燃烧主要有
2
个可能,
其一是发生自燃,
其二是人为纵火。
但发生自
燃的车有一个
显著特征,
就是发动机和油箱必定会被烧毁。
p>
而现场这辆车的油箱和发动机却完好无损。
这
就说明,这辆车是人为纵火导致燃烧的,而车上的死者很有可能就是被人谋杀的。
就此,案件由单纯的交通事故变成了一起刑事案件。
接下来,就要确定死者身份了。很自然的,通过现场的车牌,警方找到了车主
--
徐州本地人
牛广俊。
牛广俊的妻儿证实牛的确失踪了,
随后他们前往现场认尸,
牛的儿子发现现场的皮带扣和手
机是属于他父亲的。
于是警察推测牛广俊已经被杀了。
然而随着调查牛广俊的个人背景,
< br>警
方发现牛广俊在
2013
年年
底至
2014
年年初购买了
4
家保险公司的保额高达
150w
的人身意
外险。
而牛妻对此的解释是,牛因为从事装修行业,经常外出,所以对
购买保险一事一直比
较注意。
接着,
现场发现的重要物证改变了整个案情的走向,并且直接锁定了真正的凶手。
在高度碳化的尸体上,
警察发现了一小撮死者的头发。
这一撮头发位于大脑的后枕部,
由于
头靠车的靠背,没有和
空气直接接触,所以没有被烧掉。
而更奇怪的是,
这搓头发的长度居然长达
6
厘米。
普通男性的后枕部头发都是较短的,
长达
6
厘米只有可能是死者的发型是中长发。
于是,
警方
将头发上的
DNA
和牛广俊儿子的
DN
A
进行比对。
与此同时,
法医大大还发现,
死者的头骨上有多处被钝物打击的痕迹,
其中几处还造成头骨
粉碎性骨折。
而这种程度的骨伤是
不可能在车翻下旱水沟发生的,
因为旱水沟高度仅
1
米多,
车辆不可能进行多次翻滚导致头在车里碰来碰去。也就是说,死者是
死于头骨粉碎性骨折,
之后和汽车一起烧焦的。而
DNA
的结果也显示,死者并非牛广俊。
那么,死者到底是谁?失踪的牛广俊又去哪了呢?
既然身为车主的牛广俊不是死者,
且车烧毁后又下落不明,
警方有理由认为牛广俊是这起烧
车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
于是一路调取监控追踪,
从徐州一直追到新疆,
终于把牛广俊
捉拿
归案。
补充一下:现场遗留的长
发说明死者应该是从事艺术行当,或是流浪汉。
事情的真相是这样的。
牛广俊投资失
败,欠高利贷
50
万还不起,于是就想到了杀人骗保这一个办法
。他在徐州寻
觅了很久,终于在一个菜市场附近锁定了他的
“<
/p>
替死
”
目标
--
一个流浪汉
“
憨子
”
。憨子在附近
居民眼中是一个好人,
他虽然脑子有些问题,
但是几年下来却从来不打扰大家的生活。
大家
平常还时不时会接济他一些食物衣物。
而牛广俊就在<
/p>
5
月
7
日的晚上
,
来到了憨子身边,
用
砖头重击他的头
部,
将失去知觉的他拖上自己的车。把车开到旱水沟里后,
牛把
手机,
皮带
扣,衣物等放置在憨子的身上,一把火连车带人烧了
。
LZ
放这个案子其实是想告诉大家
,
骗保这种手段在刑侦技术发达的今天,
是不可能做到的。
p>
而像牛广俊这种自以为杀害流浪汉就不会被人发现的恶劣人渣,必须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p>
之前
LZ
说这个
案子和东野圭吾的嫌疑人
X
的献身有点像,
就是牛和石神都以为杀流浪汉就
不会被人发现,但事实是,没有人有资格剥夺一个和
你无冤无仇无瓜无葛的人的生命!
最后,
办此案的警察蜀黍一直对于找不到憨子的真实身份表示耿耿于怀,
所以他们还在找憨
子的家人。已知他徐州口音,
40
多岁
。下面是警察的联络方式。如果在徐州的大家有线索
可以联系他们。
案例
5
:致命的
4.3
公里
期数:
20130406
这个案件曾
经让
LZ
觉得,有时候真的不得不相信
“
命里犯劫数
”
的说法。而此案案发现
场之
诡异,而最终事实真相之简单,绝对突破大家的想象。
<
/p>
这个案件发生在
12
年前。
2003
年
5
月
17
日,厦门。
p>
由于昨夜下过的一场瓢泼大雨,
城里的空气十分清新。
而一通自首电话,
却揭开了一个就发
生在昨夜大雨之
中的离奇案件。
时年
22
岁的年轻男子洪火灶报案称,自己昨夜酒后驾车撞了人,然后逃逸的路上车子翻到
< br>了一条路的沟里。现在前来自首。自己的车是一辆微型面包车,车牌号是闽
C69
372
。
警察蜀黍按照洪提供的翻车
地点,前往了发生翻车事故的现场(以下简称
B
街)。很快就<
/p>
找到了洪火灶的车仰翻在一个
2.67
米
深的路旁的涵洞沟里,车头有烧焦的痕迹。而接下来,
警察却发现了一个出乎意料的东西
--
在车的旁边约
2-3
米处,竟然有一具面朝下俯卧的裸体
女尸。
为了给大家直观的感受,
LZ
准备放下面这张
现场图。今日说法的尸体图都是经过处理的,
但是为了不引起大家感官上的不适,
LZ
在尸体处做了进一步的模糊处理。下图右侧长方形
区域就是女尸的位置。
此外,
女尸身上还缠绕着一圈黑色橡胶。
让警察感到奇怪的是,
洪报
案时并没有说车旁边醒
目位置就有女尸。追问洪火灶女尸的事情,他却开始一言不发。<
/p>
那么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了?是交通事故,还是奸杀案呢?
可是这起案子的诡异之处远远不止于此。
哪里诡异了呢?就在于那个车牌。
当
刑警蜀黍看到那个车牌的时候,
忽然想起来在洪火灶报案的前一天晚上,
也就是下大雨的
16
日晚间
9
点多,
交警大队曾经转报过来一起发生在另一处
A
街的交通肇事逃逸事故
-
一
辆
微型货车撞倒行人并逃逸,现场交警蜀黍捡到的车牌也是闽
C
69372
!
而这起事故让交警觉得
“
离奇
”
到都
“
不认为是一个交通事故的现场
”
p>
的原因在于,
现场除了车
牌,破碎飞溅的车
玻璃和一双女士皮鞋,被撞的人居然不见了。那么把
A
、
B
两处的现场一
合并,
很显然我们就得出了结论:撞人的就是洪火灶驾驶的
69372
货车,而被撞的女子,就
是那个在
B
现场的女尸。
补充一点:前面说过车头被烧焦,而且旁边的女
尸上也有被烧的痕迹。
A
、
B
两处相距
4.3
公里
,
那么这个被撞的女性到底是遇到了什么,
忽然从
A
街跑到了
B
路,
还被脱光了衣服呢?
刑警蜀黍们于是正式开始
调查女尸的尸源。很快就有一个郭姓男子称自己的
20
岁的女儿
于
16
日晚间
8
点出门接朋友后回家喝酒失踪,经过认尸,郭姓男子确认死者就是他的女儿
-
小
郭。
而另一路刑警
则走访
A
街交通事故的报案人,一个发廊女。发廊女表示,当时
看到货车撞
到了那个女子,然后就逃跑了,撞完人后,被撞的女孩也不见了。于是她就报
了警。
同时,对小郭的尸检也表明,她是死于
“
创伤性休克
”
,且死前未遭
受性侵害。这是符合交通
肇事被撞后死亡的死因的,
但死者家属
却表示无法接受这一结果,
因为尸检无法解释为何小
郭是裸体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