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儿童的定义

绝世美人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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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20日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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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20日发(作者:全国普通高校报考指南)


中国法律儿童的定义



【篇一:中国法律儿童的定义】



< /p>


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不满


1


周岁属于婴 儿,


1


周岁以上不满


6


周岁属于幼儿,


6


周岁以上不满


14



岁属于儿童;如果采取另一种视角,不满


18


周岁都是



未成年人< /p>



。但这些都是法律上的定义,如果问


民 间的定义,那可就多了去了,说不定


30


多岁的人因为心理年龄 不成熟,都会被人称为



小孩子



,另


外,在父母的眼中,儿女永远是



小孩子



,因为有爱的维系。呵呵,不知你 是否满意?



【篇二:中国法律儿童的定义】






《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第 五版


2006


年)载:儿童,名,较


幼 小的未成年人(年纪比



少年



小)。《现代汉语词典》另载:少


年,名:



人十岁左右到十五六岁的阶段。



指上述年龄的人。



(书)指青年男子。



依此解释,通常 情形下,儿童比少年的年龄要小,两者的年龄范围


不相交叉。儿童属未成年人,少年也属 未成年人。故儿童应指


10



左右以下 的未成年人。



以上是现代汉语方面关于儿童的解释,而相关法 律对此有无规定呢?




< p>
搜索结果:我国目前立法(法律、行政法规)尚没有关于



儿童




定义,比较明确的是


——


有关于



未成年人



概念的规定,见于《中


华人 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1991



9



4


日通过,经

< br>2006



12



29


日,


2012



10



26


日修正)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规定:



本法所称未成年


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至于


“< /p>


公民



,则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1982



12

< br>月


4


日通过,经


1988



4



12


日,


1993



3



29


日,


199 9



3



15


日,


2004



3



14


日修正)的规定解释。《中 华人民共和国宪


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民。






既然未 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是未成年人,那么已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自


然就是成年人。而关于



成年人



的法律规 定,则见于《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通则》(


1987

< p>
年施行,


2009


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


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 事活动,是完


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


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但是,该条文主要是为了明确何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依前述现代汉语的解释,儿童应指


10


岁左右以下的未成年人。如此


关于 儿童的年龄界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相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将未成年人分为两个阶段,即十周岁


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 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二条 的规定: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


年人是限 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


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 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


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 能力人,由


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 br>


当然,上述条文仍是为了明确



民事行为能力



,但是,它与年龄密


切相关。





涉及儿童相关年龄的法律,比较直接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1991



12


< p>
29


日通过,


1998



11



4


日修 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四条规定: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


年人可以被收养:


……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 …”


据该条法律规定,我们可以作如下理解: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

< br>包括婴儿和儿童,儿童的年龄上限则是不满十四周岁。



与儿童成长有重要关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1986


4



12


日通过,


2006



6



29


日修订)则没有关于儿童年龄的具

< p>
体规定,但它规定了儿童的入学年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


法》第十 一条规定: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


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


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另外,《中华 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也是将儿童与少年并列,其


第一条规定:



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


义务教 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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