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识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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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识儿童
――中西方教育的异同
儿童观就是怎样看待和对待儿童的观点的总和。儿童观同教育观一样都是社会意识形态的< p>
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它随着历史的发展而进步,但又保持着历史的沿袭性,因此,儿童观具有
民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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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儿童观在不断地变革与进步,而中国历史上的儿童观与西方有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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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异,具有自己的特殊性。考察一下中、西方儿童观的发展历史,有助于理解现今中、西方儿
童观的差异。
公元一世纪基督教出现认为儿童生来有罪,是谓“原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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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约圣经中说“鞭挞他,从地
狱深渊中救出他的灵魂”
,儿童以有罪之身,只能换来肉体与精神上的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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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文艺复兴
运动兴起,人文主义者提倡以儿童“自然”的本性来看待儿童,把
他视为自由的人,力求解放
儿童。几百年来,这种观点渐渐成为社会的主流。
中国的儿童观的发
展则可以从中国的象形文字中找到源头。
“童”和“僮”的本意,愿意为
奴仆,即家庭奴隶或家用从僮仆,公元前
10
世纪出现
,后又经儒家修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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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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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就早有
“童仆”的说法,
“童”后来泛指
一切奴仆。在中国长达
3000
年的封建社会中,人们习惯于将
儿童看作是宗法家长制的所有物和隶属品。这种观点一直持续到本世纪初的半殖民地半封
建社
会。
历史的发展让我们看到将儿童看作
独立个体的历史,中国远远短于西方。封建的儿童观即
使在现代仍有挥之不去的烙印,或
多或少地影响着我们。
西方的儿童观是这样的:
(1)
要把孩子看成是一个个的个体,而不是一群体;
(2)
儿童的发展是具有整体性的:
社会性、情感、身体、创造力、智力、道德等方面的发
展;
(3)
童年是特殊的年龄阶段,而童
年本身是人生中一个至关重要的阶段,幼儿不是微型的
成年人,他是孩子,要尊重儿童的
年龄阶段的特殊性。
那么,中国教师的儿童观如何呢?
儿童首
先是一个社会的人,他生来就是具有人的尊严和价值,不论什么种族和性别的作童
都应具
有一切基本的人权。对儿童来说,学习和发展更是他们不可剥夺的重要权利。成人社会
就
为他们提供一切有利于生存、发展、学习和受教育的权利。应该承认幼儿是一个社会的人,
承认他们拥有作为一个社会人的基本权利。
其次,儿童是一个正在发展的个体。
儿童期
不只是为成人期作准备,他具有自身存在的价值,儿童不能只是为将来而活着,他
们也为
现在而生活,他们应当充分享受儿童期的生活,拥有快乐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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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是具有主体性的人。儿童虽然尚处于发展之中,他们在许多方面还不够成熟,但是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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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把他们看作是一名具有主体性的人。这种主体性主要表现在他总是以一种主体的身份在与外
部世界相互作用的各种活动中发展自己的。儿童是在他亲身参与的各种丰富的活动中不断
构建
他的精神世界的。
与西方
教师的儿童观相比,两者都承认儿童是一个正在发的个体,有他自己的发展规律,
应当受
到尊重。同时,儿童期不但是成人的准备期,更有他自己存在的价值,拥有快乐的童年
是
儿童的权利,也必须受到尊重。在尊重幼儿的发展、尊重幼儿的特殊性方面,中国和西方教
师所持有的儿童观显然是一致的。
但是,
两者又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差异,而这种差异应上溯于各自的文化背景、历史和渊源
和社会
价值观上。中国的教师认为,幼儿首先是一个社会的人,拥有作为一个社会人的权利;
而
西方教师却认为,儿童首先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崇高个性的发展,这与前述儿童观的发展史
是相吻合的。当西方的文艺复兴有的将儿童从宗教原罪的枷锁中解放出来,大谈尊重人性、尊
< br>重个性之时,中国正处于明朝这个压制民意、异常残暴的封建王朝统治时代。虽然现在我们的
儿童观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正日益朝着科学化的方向发展,
但
3000
年封建残毒的影响力之
< br>大却仍然不可低估。相比较而言,我们的儿童观及由此衍生的教育观,包括在尊重幼儿的个性
和幼儿的发展方面同西方仍存在着一定的差距。然而,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重性。如果过分强调
个性化,一味强调无条件地尊重个体及其发展,那么人作为社会成员的意义又将如何加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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