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7431.2-1998轻骨料检测实施细则
-
轻骨料检测实施细则
1
、
检测依据
1.1
《轻骨料及其试验方法第二部分
:
轻集料试验方法》(
p>
GB/T17431.2
1998
)
2
、
适用范围
2.1
的检验。
本细则适用于于粉煤灰陶粒和陶砂、粘土陶粒和陶砂、页岩陶粒
和陶砂、天然轻骨料等到多孔轻骨料
—
2.2
2.2.1
2.2.2
(
GB2842
取样
从每批产品中抽取有代表性的试样。
初次抽取的试样不少于
10
升,其总料量应多于试验用料量
p>
—
81
中表
p>
1
)的
1
倍
初取试样可在下列场合中抽取。
①
对均匀料堆进行取样时,以每
300m
为一批,不足一批亦以一批论,
试样再从料堆锥体
3
2.2.3
②
自上而下的不同部位、不同方向任
先
10
个点抽取,但要注
意避免抽取离析的及面层的材料;
从
袋装料抽取试样时,应从
10
袋的不同位置和高度中抽取。
p>
初次抽取的试样拌合均匀后,按四分法缩减到试验所需的用料量
(按
GB2842
—
81
表
1
规
轻骨料各项试验的试样用量表
1
试
样
用
量(
L
)
序号
2.2.4
定)。
轻砂
Dmax
<
20mm
颗粒级配
松散堆积密度
轻粗骨料的吸水率
轻
粗骨料的筒压强度
轻粗骨料的软化系
数
轻粗骨料的颗粒密度
轻粗骨料的
坚固性
轻粗骨料的煮沸质量损失
有
机物含量
Dmax>20mm
20
40
10
30
10
4
2
10
4
4
4
4
〜
10
2.3
需要烘干的试样,应在恒定温度
105
〜
110
C
的烘箱中进行干燥处
理、烘至恒定质量。
3
、颗粒级配测定
适用范围:适用于筛分法测定轻骨料的颗粒级配。
主要仪器设备
3.1
3.2
3.2.1
3.2.2
的托盘天平
烘箱:温度控制在
105
±
5 C
。
台
称:称量粗骨料用
10kg
台称(感量为
5g
)
,
称细骨料用
1kg
(感量为
1g
)
O
标准
筛:筛分用骨料用筛的规程如下:园孔筛孔直径为
40.0
、<
/p>
16.0
、
1
0.0
、和
5.0mm
六种,
附有筛底和筛盖;筛分细骨料的筛
3.2.3
30.0
、
20.0
、
子规格为
10.0
、
5.00
、
盖和
底盘。
2.50
、
1.25
、
0.63
、
0.315
、
0.160mm
共
七
种
,
并
附
有
筛
3.3
3.3.1
操
作
步
骤
取粗骨料
料
10L
(骨料最大粒径小于或等于
20mm
时),或
20L
(骨
时
),
细骨料
2L
,
置
于烘箱
中烘至
恒定重
量,
取烘干
最大粒径大于
20mm
试样,
分成
二等
份,
分别称取试样重量。
筛子按孔径从大到小顺序叠置,
孔径最小
者置于最下层,
一份试样倒入最
上层筛
里,
加上筛盖,
顺序过筛。
附上筛底,将
3.3.2
细骨
料的筛分可用振动摇筛机振动过筛
30
分钟,
筛,直
至每分钟通过
取
下,
再用手
则
筛至
每分钟
量
小于筛余量
的
1%
时即可,如
用手筛时,
通过量小于筛余量的
1%
时即可。
称取每号筛
的筛余量。
3.4
3.4.1
径。
结果计算
粗骨
料的最
大粒
径—
以累计
筛余百
分率小于
10%
的
该号筛孔尺
寸定为粗骨料的
最大粒
3.4.2
3.4.3
计
算
分
计
筛
余
百
分
率
—
取
每
号
筛
上
的
筛
余
量
对
试
样
总
重
量
的
百
分率,
计算精确
至
0.1%
。
计算
累计
筛余百分率—
取每号筛上
的
筛余量对
试样百分率
加上
该号筛以上各号筛余百分率
之和。
计算精
确至
0.1%
。
细骨
料的细度模数按下式计算:
—细度模数,
计
算精确至
0.1%
;
A
2
,
2
,
.
..........................
A
6
—分别为
5.00
,
2.5 ,
0.16mm
孔径筛上的累计百
3.4.4
分
式中:
M
x
率。
A
1
,
结果评定
3.5
取
两次
试验结果的算
术平均
值,
筛
分后
,
如每
号筛上的筛余
重量
与底盘
上的筛余量之和同原试样
总量相差超过
0.1%
时,
须重做。
4
、松
散堆积
密度
测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
轻骨料
在自然堆积状态下单位体积的质量测定。
主要仪器设备
地秤:
最大称量
50kg
(
感量为
50g
);
托盘天平:
最大称量
5kg
(
感量为
5g
);
容量筒:
4.1
4.2
4.2.1
4.2.3
10L
、
5L
、
1L
各一只。粗骨料最大粒径
大于
20mm
时
,
用
10L
的容量筒;粗
骨
料最大粒径小于或
等
20mm
时
,用
5L
的容量筒。细
骨
料用
1L
的
容
4.2.2
量筒
;
烘箱:温度控制在
105
±
5 C
取样勺或铁铲等。
结果计算
4.2.4
4.2.5
4.3
松散堆积密度按下式计算
式中:
P
g
—松散堆积密度(
kg/m
)计算精确至
10kg/m
;
3
3
m
—试样和容量筒的重量(
kg
)
;
m
1
—
容量筒
的重
量(
kg
);
V
—容量筒的容积(
L
)。
4.5
结
果
评
定
取三次试验的算术平均值,如
其中
的最
大值与最小值火差大
于平均值的
5%
时,
须重做
。
5
、轻
骨料的
吸水
率测定
适用范围:适用于测定干燥状态粗骨料的吸水率。
主要仪器设备
托盘
天平:最大称
量
1kg
(感量
为
1g
);
烘箱:
筛子:
容器、
5.1
操作步骤
5.2
5.2.1
温度控制在
105
±
5 C
5.2.2
5.2.3
筛
孔
为
5.00mm
的
筛
子
过
筛
;
瓷盘
5.2.4
及毛巾等。
5.3
5.3.1
取试样
4L
,
用筛孔
5mm
的筛子过筛,取筛余
物烘至恒定重量备
用。
把试
样
拌合均匀,分
成三
等份,称
取每
份重量
。然
后放入
盛水的
容器中,
如有颗
粒
5.3.2
漂
浮于水面上,
必须设
法将其压入
水中。
试
样浸水
1h
后,将试样倒入
5.00m
m
筛子中,滤水
1
〜
2
分钟,然后倒
在
拧干的
湿毛
巾上,
用
手抓
住
毛
巾两端
,
使其
成槽形
,
让
骨料在
毛巾
上往返
滚动四次
后
,
将
骨料
倒
入
瓷
盘里,
拧干
毛巾,
再重
复
上述
步骤一次,
然
后
称
量。
5.4
粗骨料的
1h
吸
水
率按
下式计
算:
式中
:
W
a
—粗骨料的
1h
吸水率(
%
)计算精确至
p>
0.1%
;
m
1
—
浸
水
试
样
重
量
(
g
);
m
—
烘
干试样
重
量
(
g
)。
5.5
结
果
评
定
取
三次
试验的
算
术平
均值作
为试
验的
结
果。
6
、轻
骨料的
筒压
强度测
定
适用
范围:
适用
于
测定粗
骨
料
颗粒的
平均相
对强度
指标
。
主要仪器设备
承
压
筒
6.1
压力
机:根
据
筒压强度
的
大小选
择适合
规格的
压力
机,测
定
值的
6.2
6.2.1
6.2.2
大小宜位于所选
压力
机表盘读数的
20
〜
80%
的
范围。
6.2.3
托盘
天平:
最大称
量
5kg
,(
感量
为
2g
)
6.2.4
烘箱:温度控制在
105
±
5 C
6.3
操作步骤
6.3.1
筛取
10
〜
20mm
粒
级(
粉煤灰
陶粒允
许采用
10
〜
15mm
的粒径
)
其中
10
〜
15mm
的
的
试
样
5L
。
粒
径的
体积含量
应为
50
〜
70%
。
6.3.2
术平均
用
承
压
筒(
带
筒
底
)装
试
样
,分
别
测
定
三
次
松
散
料
重
量
,取
其
算
对天
然
轻
骨料
,
取
测得的
平均
松散重
量值
乘以
1.15
的
填充系数作
对其
它轻
骨
料乘以
值。
为试样
1.10
的
填充系数作为试样量
。
量;
6.3.3
按上
述试样量
称取
试样
,装
入
承
压筒,先
用
木
锤沿筒壁四
周轻敲
数次,
然
后
装
上导向筒和冲
压模
,
检查
冲压模
的
下
刻度线
是否与
导向
筒的
上
缘重
合,
如不重
合,
再轻敲筒壁四
周直至
完全重
合为
止。
把承压筒放
在压
力机的
下压板
上,以每
秒约
300
〜
500N
的
速度匀
速加荷。
当冲压模压入深
度为
20mm
时,
记
下压力值。
6.4
结果计
算
粗
骨料
的
筒压强度
按
下式
计
算:
式中:
R
i
—粗骨料的筒压强度(
MPa <
/p>
)
,
计算精确至
0.1M P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