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伯克段于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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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伯克段于鄢
(一)有关背景材料
本文选自《左传》。我们先简要地介绍一下《左传》这部书。
《左传》又称《春秋左传》或《春秋左氏传》,顾名思义,这部书是一位姓左的人为《春
秋》所作的传。因此,我们首先谈一谈《春秋》。《春秋》本
是东周时期各国史书的统称,当时各
诸侯国都设有专门的史官记载本国发生的大小事件,
他们编写的历史书都叫“春秋”。
不过除了鲁国的“春秋”以
外,其它各国的“春秋”都没有保存下来。现在我们能见到的《春
秋》据说是孔子依据鲁国史官编写的“春秋”重新加以整理修订而成的,它记载的历史始于
< br>
鲁隐公元年即公元前
722
年
,截止到鲁哀公十四年即公元前
481
年,共计
242
年。人们就把
这段历
史称为春秋时期。《春秋》记载历史过于简略,而且也不完备,
242
< br>年的历史只有
18000
多字,连这段历史的轮廓都没
有很好地描画出来。于是又出现了对《春秋》作补充说明的三
部书,这就是《左传》、《公羊传》和《谷梁传》。
所谓“传”,是儒家用来解释经典的文字。《春秋》是儒家一部重要的经典,因此就把《春秋》称
作
“春秋经”
,
而用来补充说明
“春秋经”
的三部书则分别称作
《左传》
、
《公羊传》
和<
/p>
《谷梁传》
,
合称“春秋三传”。这三传
实际上是《春秋经》的三种讲解本、传授本。“左”相传是指左丘明,
“公羊”是指公羊
高,“谷梁”是指谷梁赤,这是三位解说传授《春秋经》的人。本来,经与传是
分开的,
不编在一起,古人叫做“别本单行”。到了西晋,杜预着《春秋左氏经传集解》,把《春
秋经》和《左传》按年编插在一起,从此《左传》与《春秋》就合在一起了。在《春秋》三传中,
《公羊传》和《谷梁传》主要是阐明《春秋经》的微言大义,所以历史史实的补充就很少,作为历
史着作的价值远远不如《左传》。《左传》保存了大量的历史资料,全书
18
万字,远比《春秋》的
内容丰富,加上文笔简练流畅,为
我们再现了那个时代的历史面貌,因此自魏晋以来《左传》就压
倒了《公羊》和《谷梁》
二传。
关于《左传》的作者,学术界有不同的看法。目前比较
流行的观点认为《左传》是春秋晚期鲁国史
官左丘明创作的,不过最后成书大致是在战国
的中期,这中间经过了他人的增补。
关于《左传》的特点和价值,我们认为应该把握以下几点:
<
/p>
1
、《左传》是中国第一部叙事详明的编年体历史着作。它实际记
事止于鲁悼公
14
年(公
元前
453
年),比《春秋经》多了
28
年。所谓编年体史书,是以国君在位的年份为线索记载历史。
因为现存《春秋》
是鲁国的史书,所以记载历史就以鲁国国君在位的顺序为
线索,春秋时期鲁国共
有
12
位君主,
即隐桓庄闵,僖文宣成,襄昭定哀。
《左传》广泛记叙了春秋时期政治、经济、
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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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文化等各个方面的斗争和变革,保存了大量的古代史料,是一部重要的、独立的历史着作。
《春秋
经》虽然也是一部编年体历史着作,但是因为记事太简略
,所以影响远远比不上《左传》。
2
、《左传》又是一部历史散文巨着,是一部杰出的文学着作。《左传》的作者有很高的语
言修养,文笔简练,善于叙事和刻划人物;在处理复杂的历史材料方面,作者也表现出非
凡
的能力,特别是描写战争,作者把纷繁复杂的战争写得井井
有条。作者的许多外交辞令也写
得极为出色,使我们切实地感受到古代汉语丰富的表现力。
<
/p>
总之,《左传》一书对后代的历史学、文学等都产生了相当深刻的影响。
< br>
关于《左传》的注本,除了课本上提到的《春秋左传注疏》之外,
1981
年中华书局出版的杨伯峻的
《春秋左传注》
一书,可以参考。
“郑伯克段于鄢”原本是
< br>〈春秋经〉的一句话。
隐公元年即公元前
722
年郑国发生了一场历史事件,
〈春秋经〉的作者用一句话作了概括的记载
。“郑伯”是指郑庄公,“伯”是郑国国君的爵位名,
春秋时期周天子分封诸侯有公、侯
、伯、子、男五等爵位;“克”是战胜的意思;“段”是郑庄公
的弟弟的名字;
“鄢”是地名,在今河南省鄢陵县境内。整句话意思是“郑伯在鄢这个地方战胜了
他的弟弟段。”
“克”本来是用于敌对双方的,现在却用于骨肉兄弟之间,这就
表明了作者对这一
事件的态度和看法。
这种通过特定的词汇来隐
含作者的意见和评价的表达方式,
就是所谓的春秋笔
法,
而后人通过辨析经文的字句阐明其中隐含的意义,就是儒家学派津津乐道的〈春秋经〉
的微言
大义。不过,
仅仅从这样一句话,我们实
在无法了解这一历史事件的前因后果,
所以左丘明就对这
句话作
了详细的说明,写成了一篇长文,
后来人们就把
“郑伯克段于鄢
”这句经文用作这篇文章的
题目。从左丘明的叙述,
我们知道了
这一事件的全部过程。
原来,郑庄公的母亲姜氏偏爱小儿子公
叔
段,
想让公叔段取代哥哥嫡长子的位置而继承君位,
由于丈夫郑
武公的反对,
姜氏没能达到目的。
郑武公去世后郑庄公继位,<
/p>
将弟弟封在京邑。
公叔段在京邑不断扩充势力,
< br>在姜氏的支持下形成对
郑庄公的巨大威胁。郑庄公老谋深算,
表明上对姜氏很尊重,
对公叔段采取纵容的态度,一旦时机
成熟,马上派兵伐段,夺了他的封地,迫使他流亡异国。这是《左传》的名篇之一。
(二)课文第一段串讲
1
、【初,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
初:当初。《左传》在追述以前的事情时,习惯上都用“初”。本文讲的是隐公元年(<
/p>
BC722
)
发生的事情,作者为了说清此事的来龙去脉,就用“初”字把时间向前推移了
39
年,追述
到郑庄公的母亲出嫁到郑国的那一
年,即
BC761
年。
这一句中“郑武公”是谥号,下一句“庄公”也是谥号。所谓谥号,是在一国的君主或大
臣去世以后,根据他的生平事迹,他一生的所做所为所封的号,带有盖棺论
定的性质。因为
“郑伯克段于鄢”这一历史是在郑武公和庄公
去世后整理出来的,所以叙述他们生前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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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要用他们死后的谥号,这是古代史书叙事的习惯。
申:申国。申国的国姓是姜姓,而郑国的国姓与周天子相同,是姬姓,按照当时的风俗,
同姓不婚,所以郑国的国君一定要娶异姓国的女子为妻。曰武姜:娶的
妻子叫武姜。“武”
是她丈夫的谥号,“姜”是她娘家的姓,合在一起作她的名。
〈译〉当初,郑武公从申国娶妻,叫武姜。
2
、【生庄公及公叔段。】
“生”的主语承上省略,应该是“姜氏生”。庄公是郑国国君,所以用谥号称述他。公叔
段:
“段”是名,
“
叔”是弟弟的意思,
“共”是段后来失败流亡的诸侯国名。及:连词,与,和。
〈译〉姜氏生了庄公和公叔段。
3
、【庄公寤生,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
寤:本指睡醒,这里是通假字,通“牾”,倒着。“寤生”就是倒生,胎儿出生的时
候脚先
出来,也就是难产。《史记
?
郑世家》里记载这件事情说:“生之难。”可以与此处相互印证。
惊:吃惊,受惊,是个不及物动词,这里用作使动用法,“惊姜氏”意思是使姜氏受
惊。
〈译〉庄公出生的时候难产,使姜氏受惊,所以取名叫寤
生,姜氏于是不喜欢他。
4
、【爱公叔段,欲立之,】
〈译〉姜氏喜欢公叔段,想要立他作世子。
5
、【亟请于武公。公弗许。】
p>
亟:音
q
ì,副词,屡次。这个字读
j
í,意思是“急”。弗:否定副词,一般否定及物动
词,而且及物动词的宾语不出现,所以很多学者认为“弗”是“不+之”的合
音形式。许:
答应,同意。
〈译〉屡次向郑武公请求,武公不答应她。
< br>以上第一段,叙述“郑伯克段于鄢”的背景,着重写姜氏对两个儿子的爱恶之偏。正是母
< br>
亲的偏宠偏爱,导致了后来兄弟之间骨肉相残的悲剧。
“遂恶之”的“遂”,把姜氏的任性偏执很
充分地表现了出来。
(三)课文第二段串讲
1
、【及庄公即位,为之请制。】
<
/p>
及:等到。即位:就位,指开始做国君。为(
wei4
):介词,替,给。之:指代公叔段。
制:地名
,在今河南省汜(
si4
)水县西,又名虎牢,原来是东虢国的
领地,东虢国被郑桓
公所灭,制因而成为郑国的领地。
〈译〉等到郑庄公就位的时候,姜氏替公叔段请求制这个地方。
2
、【公曰:“制,岩邑也,虢叔死焉。佗邑唯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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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郑
庄公。这里“公”是诸侯的一种统称,与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中的公爵不是一回事。
<
/p>
此处“公”字的使用体现了母子地位发生了变化,已经由家庭内部的母子关系转变为政治上
的君臣关系。
岩:险峻,险要。邑:人群聚居的地方,大小不定。“制,岩也”是一个很典型的判断句。虢叔:
< p>是东虢国的国君,东虢封国始于虢仲,虢仲死后虢叔继位,《国语
?
郑语》:“虢叔恃势。”韦昭
注:“势,地势。”《史记》里也记载说
虢叔依仗制这个地方地势险要,傲威不驯,郑武公的父亲
郑桓公就率领军队将他消灭了。
死焉:死在那里。
佗:旧读
tuo1
,其它,别的。又写作“他”。“他”在上古汉语中只表示“其它的”、“别的”,
p>
作第三人称代词是到唐朝初年的事情。“唯命”是“唯命是听”的省略,这种省略形式在《左
传》
里很常见,大概是当时的习语。
〈译〉郑庄公说:“制是个险要的城邑,虢叔死在那里,如提出别的地方我唯命是听。”
制既然是一个十分险要的地方,姜氏要求把制封给公叔段,显然是有所企图。郑庄公的回
答表面上看很尊重姜氏,实际上暗含锋芒,非常严厉。
3
、【请京,使居之,谓之京城大叔。】
<
/p>
这三句话换了三个主语,并且都省略了。“请京”的主语是姜氏;“使居之”的主语是郑庄
公;“谓之”一句的逻辑主语社会上的人们。《左传》中“谓
之”是一个常见的句式,指当时社会
上人们普遍这样称说,这样认为。“谓之”的主语通
常不出现。唐
?
孔颖达注为:“以宠禄过度,
< br>时呼为大叔。”其中用“时”称说“谓之”的主语。
京
:地名,在今河南省荥阳县东南。下文“京城”所指相同。京是郑国最的城邑,所以姜
氏请求封给公叔段。当时郑国国都是新郑。
使居之:使公叔段居住在京这个地方。
大:即“太”,上古无“太”字,只有“大”字,如《周易》有“大极”,《春秋》有“大
子”,《尚书》有“大誓”等。“太”是个后起字。“大”有极、最、过分等意思
,“叔”通常是
指小的,排行在后的,把这两个字放在一起称呼“大叔”,显而易见不只
是一种尊称,所以孔颖达
注云:“以宠禄过度,时呼为大叔。”由此我们知道郑庄公对公
叔段采取了骄宠纵容的态度。
〈译〉姜氏又请求京邑,庄公同
意了,让公叔段居住在这个地方,人们称他为京城大叔。
4<
/p>
、【祭仲曰:“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
祭仲:郑国大夫。春秋时代大夫的地位在卿之下,士之上,大夫又分上、中、下三等。都:
< br>
都邑,大城邑。《谷梁传
?
僖
16
》:“民所居曰都。”从字形上分析,“都”从邑,者声。
后来引
申指国都。城:城墙,这是“城”的本义,后来引申出“城市”的意思。
“都城”即大城市的城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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雉:古代丈量城墙的单位,古代城墙长一丈高一丈是一堵,三堵是一雉。百雉:三百平方丈。国:
指诸侯的封地,与今天“国家”的概念有区别。
〈译〉祭仲说:“都邑的城墙超过一百雉,是国家的祸害。”
5
、【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参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
先王:指周代开国君主周文王和周武王,他们所立下的制度被
奉为标准。国:指国都,具
体地说应是国都的城墙或国都的规
模。叁:同“三”,数词,这里用作动词,“三国”意思是将国
都的城墙三等分,
“三国之一”
是说将国都城墙三等分取其中的一份,
< br>也就是国都城墙的三分之一。
“中五之一”是省略的形式,应是“中都不过五国之
一”,同样,“小九之一”即“小国不过九国
之一”,“五”和“九”都是数词用作动词
。
〈译〉按照先王立下的制度,大城邑的城墙不能超过国都的
三分之一,中等城邑的城墙不
能超过国都的五分之一,小城邑
的城墙不能超过国都的九分之一。
6
、【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将不堪。”】
度:法度,标准。这
里用作动词,意思是合乎法度,合乎标准。“不度”是说不合乎法度。
非制也:不是先王的制度,即违反了先王制定的制度。实际上,祭仲的意思是说,公叔段不
按照先王规定的标准行事,而是擅自扩建京邑的城墙。作者没有直接写公叔
段在京邑的所作
所为,而是通过祭仲指口说明公叔段在京邑扩
充实力,已经对庄公的统治造成威胁。所以祭
仲说:“君将不
堪。”您将经受不了,意思是您将经受不住这种违法行为的冲击。〈译〉如今京邑
的城墙
不合乎法度,违反了先王制定的制度。您将经受不住这种行为的冲
击。
7
、【
公曰:“姜氏欲之,焉辟害?”】
郑庄公在此称自己的母亲为
“姜氏”,是否是因为跟姜氏有严重的利害冲突,所以对姜氏
不敬才如此称呼呢?不是。这只是当时的一种习惯称法。欲之:姜氏想要这样做,“之”指
代上述公叔段的违法乱纪行为。焉:表反问的疑问副词,哪里,怎么。这跟“虢叔死
焉”的
“焉”是两个词,只是都使用了“焉”这个字形。“焉
辟害”就是怎么能避开祸害呢?
〈译〉郑庄公说:“姜氏想要这样做,怎么能避开祸害呢?”
8
、【对曰:“姜氏何厌之有!不如早为之所,无使滋蔓。蔓,
难图也。蔓草犹不可除,况
君之宠弟乎?”】
何厌之有:有何厌
,有什么满足呢?即没有满足的时候。为了表示强调,把宾语“何厌”
提到动词“有”的前面来,然后用代词“之”来复指前置的宾语“何厌”。
<
/p>
为之所:双宾语结构,近宾语或间接宾语“之”指代公叔段,远宾语或直接宾语“所”是<
/p>
名词,处所,地方。动词“为”意思比较虚,需要根据具体的上
下文加以分析和翻译,在这
精心整理
里“为”可以翻译作“安排”。这种双宾语在现代汉语里不再使用了,“安排他一个地方
”改成现
代汉语相应的表达方式是“给他安排一个地方。”
也有
的学者把这类句式叫做为动结构,
为之所=
为之为所,前一个“
为”是介词,替,给;后一个“为”是动词,需要根据它所带的宾语具体理解,
由于这里
动词恰好也是“为”,所以容易误解,我们再看一个例句:《左传
?
襄
14
》:“天生民而
立之君。”
立之君=为之立君,给百姓立一位君主。回到“不如早为之所”,这一句翻译成现代汉
语
就是“不如早点给公叔段安排个地方”
,
即给予他必要的处置。
无:通“毋”
,是一个否定副词,
不要
。无使滋蔓:不要让他的势力再发展了。下面“蔓,难图也”是解释上一句的,因为势力发展
了,就难以对付
_____
了,“蔓,难图也”是一个判断
句的形式,不过很明显并不表示判断,而是
表示解释。“蔓”与“难图”之间是假设关系
,如果势力发展了,那么就难以对付了。
“犹…况…”是一个
表示让步关系的句式,相当于“尚且…何况…”。蔓延开的野草尚且
< br>不能除掉,何况是您的尊贵的弟弟呢?句中“乎”是疑问语气词,在这里表示反问,并不要
求回答。
〈译〉祭仲回答
说:“姜氏有什么满足!不如早点给公叔段安排个地方,不要让他势力再
发展了,如果势力发展,就难以对付了。蔓延的野草尚且不能除掉,何况是您的尊贵的弟弟
呢?”
9
、【公曰:“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
不义:指不义的事情。毙:倒下去。古代汉语中“毙”不是死亡的意思。这个字本写作“”,
< br>
姑:副词,姑且。之:指代公叔段自毙的事情。
p>
〈译〉庄公说:“多做不义的事情必将自己摔跟头,您姑且等着瞧吧。”
以上为第二自然段。通过姜氏为段请制、请京,到祭仲与郑庄公之间的对话,可以
看到矛
盾的发展,矛盾的主线显示出来了,而且已经彻底由家
庭内部的矛盾变成外部的政治上的对
立,所以外部人物也开始
卷入了,祭仲一再催促郑庄公迅速采取措施,说明形势已经严重化,
也明朗化了。
(四)课文第三自然段串讲
1
、【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贰于己。】
既而:不久。“既”表示时间过去,与“而”连用表示时间刚过不久,这里是指祭仲与郑
庄公的谈话刚过去不久。
鄙:边邑,边远的地方。贰:两属,臣属于二主,与“专属”相对,凡是本属于某,后来
又另属于某,就叫做“贰”。具体到这一句,西鄙和北鄙本来都专属于
郑庄公,现在公叔段命令这
些地方臣属于自己,这样一地有二主,就要同时向两方缴纳贡
赋。因此所谓“贰”,
总是对新臣属的一方而言。“贰于己”
可以翻译为“同时臣属于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