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序号使用大全
-
一、阿拉伯数字后面用黑圆点;
二、汉字数字后面用顿号;
三、
p>
“
第一
”“
第二<
/p>
”“
第三
”
后面
用逗号;
四、带括号的序号和带圆圈的序号,后面不再加顿号
、逗号之类;
五、
“
第一编
”“
第一章
”“
第一节
”
或
“
壹
”
的后面不用标点,与后面的文字之间
p>
空一个汉字位置即可。
“
一六
”“
、二数
”“
字三序号的㈠级
”“
别㈡顺
”“
序㈢为:
”——“”——“1”“2”“ 3”——“
⑴
”“
⑵
”“
⑶
”——“①”“②”“③”
等。
一、公文发文号的正确使用公文发文号中,年份外的括号应用中括号
“
〔〕
”
,而不用小括号
“<
/p>
()
”
和方括号
“[]”
。
如:
鲁教办(
2004
)
5
号(错误)鲁教办
p>
[2004]5
号(错误)鲁教办〔
200
4
〕
5
号(正确)
二、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
“
一、二、
三、
”
,第二层为
“
(一)(二)(三)
”
,第三层为
“
1.2.
3.”
第四层为
“
(
1
)(
2
)(
3
)
”
第五层为
“①②③”
。
三、文字材料中序号标点的正确使用(一)
< br>“
第一
”
、
“
第二
”
、
“
首先
”
、
“
其
次
”
等后
面应用逗号
“
,
”
。
(二)
“
一
”
、
“
二
”
、
“
三<
/p>
”
等后面应用顿号
“
、
”
。
1
/
13
<
/p>
1
(三)
“1”
、
“2”
、
“3”
和
“A”
、
“B”
、
“C”
等后面应用齐线墨点(
“.”
),而不用
顿号(
“
、
”
)或其它。
p>
(四)序号如加括号,如(一)(二)(三),(
1
)(
2
)(
3
)等后面不
加标点符号。
四
、年份的正确书写年份如用
“
二
○○<
/p>
八年四月五日
”
的方式表述,则中间的<
/p>
“○”
不能写成阿拉伯数字
“O”
或英语全角字符
“o”
。
五、汉语拼音的正确使用(一)大小写:
句子的首字母大写;诗行的首字母大写;专有名词每个词首字母大字;标
题可
以全部大写。
(二)分连写:
词内连写,词间分写。
六、正确区分
连接号和破折号(一)凡文中使用连接号的应使用
“
~
”
,而
不使用
“——”
或者
“―”
。
如:
2008
年
3
月~
4
月中的
“
~
”
,而不使用
“——”
或者
“―”
。
(二)凡文中使用破折号的应使用占两个
空格的
“——”
而不用
“
~
”
或只占一
个空格的
p>
“―”
。
如:
再接再厉,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
工作
——
2004
年语言文字工作总结
。
2
一、《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
理条例》
(
中办发〔
1996
〕
14
号
)
第五章公文
起草第十六条起草公文应当做到:
2
/
13
<
/p>
(
一
)
符合党的
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指示,完
整、准确地体现发文机关的
意图,并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
(
二
)
全面、准确地反映客观实际情况,提出的政策、措施切实可
行。
(
三
)
观点明确,条理清晰,内容充实,结构严谨,表述准确。
p>
(
四
)
开门见山,
文字精练,用语准确,篇幅简短,文风端正。
(
五
)
人名、地名、时间、数字、引文准确。
公文中汉字和标点符号的用法符合国家发布的标准方案,计量单位和数
字
用法符合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
(
六
)
文种、格式使用正确。
(
七
)
杜绝形式主义和繁琐哲学。
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
处理办法》
(
国发〔
2000
〕
23
号
)
第五章第二十五
条草拟公文应当做到:
(
一
)
符合国家的法律
、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如提出新的政策、规定等,要切实可行并加以说明。
(
二
)
情况确实,观点
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直述不曲,字
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
。
(
三
)<
/p>
公文的文种应当根据行文目的、发文的职权和与主送机关的行文关系确
定。
(
四
)
拟制紧急公文,应当体现紧急的原因,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紧急
3
程
度。
(
五
)
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
。
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
引用外文应当注明中文含义。
3
/
13
日期应当写明具体的年、月、日。
(
六
)
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
“
一、
”
,第二层为(一
)”
,第三层为
< br>“
1
.
”
第四层为
“(1)”
。
(
七
)
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
八
)
文内使用非规范化简称,应当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
/p>
使用国际组织外文名称或其缩写形式,应当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
准确的中
文译名。
(
九
)
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
在词、词组,惯用
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
当使用
阿拉伯数码。
三、公文序号标
点须知
(
一
) “
第一
”
、
“
第二
”
后面,
“
首先
”
、
“
其次
”
后面
,
用逗
号。
(
二
) “
一
”
、
“
二
p>
”
、
“
三
”
后面,用顿号。
(
三
) “
1
”
、
“
2
p>
”
、
“3”
和
p>
“
A
”
、
“
B
”
、
“C”
后面用齐线墨点
“
.
”
。
(
p>
四
)
序号如加括号,如:
< br>
⑴⑵⑶⑷
,后面不加逗号、顿号或齐线墨点。
四、其他注意事项
(
一
)
关于汉字排序问题
4
按汉字笔画多少排列先后。
笔画相同的汉字,按第
一笔的笔画排列先后
——
横(提)、竖(竖钩)、
撇(横撇、竖撇)、点(捺)、折。
(
二
)
标点符号使用中容易出错的几个问题
1.
表示约数的两个数字之间不能用顿号,如
:
4
/
13
三四天三五成群
< br>2.
引号、书名号之间的顿号可用可不用,但不论用否,全篇一定要统
一。
3.
省略号后不能再用点号。
4.
冒号占一个字的位置,居左偏下(:
<
/p>
),数学中的比例号则居中(
∶
)。
p>
请注意二者的区别。
< br>5.
破折号错用团结
——
批评<
/p>
——
团结
(
错误
)
团结
—
批评
—
团结
(
正确
)40
——
50
< br>周岁
(
错误
)
p>
40
—
50
周岁<
/p>
(
正确
)70
—
—
80
%
(
错
误
)
p>
70
%
—
80
p>
%
(
正确
)
p>
6.
单书名号和双书名号及尖括号错用《
<
民办教育促进法
>
实施条例》
(
错误
)
《〈民办教育
促进法〉实施条例》
(
正确
)
7.
该用引号或书名号而未用要贯彻三同时的原则,搞好粉煤灰的综合
利用。
(
错误
)
要贯彻
“
三同时
< br>”
的原则,搞好粉煤灰的综合利用。
< br>(
正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法
„„ (
错误
)
< br>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
正确
)
8.
公文发文字号错用小括号、中括号
5
越政办
(2004)9
号
(
错误
)
越政办
[2004]9
号
(
错误
)
越政办〔
2004
〕
9
号
(
正确
)(
三
)
关于数字用法必须使用阿拉伯数
< br>字的情况:
统计表中的各类数值。
应该使用阿拉伯数字的情况:
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分、秒。
必须使用汉字的情况:
5
/
13
定型的词,如:
一律(不能写作
p>
1
律);词组,如:
星期四(不能写作星期
4
);成语,如:
< br>
七上八下(不能写作
7
上
p>
8
下)。
应该使用汉字的情况:
惯用语,如:
不管三七二十一(不能
写作不管
3721
);缩略语,如:
十六届四中全会(不能写作
16
届
p>
4
中全会);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如:
白发三千丈(不能写作白发
3000
丈
);中国干支纪年和夏历月日,如:
甲申年三月初九(不能写
作
3
月初
9
)
。
含有月日简称表示事件、节日和其他意义的词组,如:
“
一
·
二八
”
事变(不能写作
“1·28”
事变),五一国际劳动节(不能写作
51
国
际劳动节)。
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的情况:
“3·
15”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9·11”
事件、
“11·10”
案件。
p>
(四)年份中
“
零
”
的使用问题年份一般不能用缩写。
如:
1990
年不应简作
“
九
○
< br>年
”
或
“90
< br>年
”
。
年份如用中文形式表示,如
“
二
○○
五年十月
”
,则中间的
“○”
不
6
能写成阿拉
伯数字的长
“0”
或英语全角字符
“O”
,而应该用圆
“○”
(一般在电脑
“
插入
”
栏里
“
特
殊符号
”
中选择)年份如用阿拉伯数字形式表示,则中间应该用长
“0”
表示,如:
“200
5
年
10
月
”
。
6
/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