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魏之际封建说

绝世美人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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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24日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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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24日发(作者:那年我五岁)


汉魏之际封建说



多少年来,

< br>没有读书了,


对中国社会分期问题没有进一步的研究,


大 体是仍保持以前的看法,


即中国古代奴隶制社会进入封建社会的时间是汉魏之际,东汉魏 晋是过渡时期。




下面分几点来说明我的意见。




一、


西周春秋是古代奴隶制社会的前期,


也 可以说是原始公社解体到发达的奴隶制社会的过


渡时期。这时候的社会骨架仍是以血缘关 系为纽带的氏族制,但已解体,分化为阶级对立,


有了贵族和平民的对立。


公社成员是社会的主要生产者。


已有了奴隶,


也有了 农奴或者叫做


依附关系,


但两者在生产关系中不占主要的支配地 位,


人数也远不如公社成员之多。


因为奴


隶制是新生事物,而且还要发展,所以也可以称作奴隶制社会的前期。




灭商以前,


周人还在氏族制的末期父 家长制时期。


商族被灭前,社会比周族进步,


但也只是


在奴隶制社会的前期,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氏族制仍是社会结构的骨架。




周灭商后,


周族和商族的关系是不平 等的部落联盟。


在不平等部落联盟的基础上组成了初级


国家组织 。




从《尚书》的《多士》和《多方 》篇来看,商人还是“宅尔宅,畋尔田”


,自有居处,自有


土地 的。


商人的大小族长们的职位仍保存着,


“有胥伯大小多正”< /p>



商族的事由商人自己管理,


“自作不和 ,尔惟和哉。尔室不睦,尔惟和哉。尔邑克明,尔惟克勤乃事”


。商人的贵族们


还以从前殷商灭夏以后,


“夏迪简在王庭,有服在百僚”为理由,要求周 人也要学商人,把


商族的贵族选到周王室去作


“百僚”



而周人也就答应了商人的要求,


把商人


“迪简在王庭,


尚尔事,有服在大僚”





商族的氏族组织没有被打破,


《左传》定公四年的一段记载说得更清楚。在周王把商人分给


姬姓诸侯时 ,


是以族为单位的,


是一族族的分出去的。

周王以


“殷民六族”


分给鲁公,



“殷


民七族”


分给康叔,


“怀姓九宗,


职官五正”



分给唐叔。


这些被分出去的商人都是聚族而居,


各有自己的族长 ,仍然以原来的老办法,来管各自自己的事。


“使帅其宗氏,辑其分族,将


其类丑,以法则周公,用即命于周”


,或者“启以商政,疆以周索”





从先秦的典籍中 ,我们知道周代在一国之内,有所谓国、野、乡、遂等区分。典籍中这方面


的记载是比较 混乱的,


这些我们现在且不去管它。


从这里也说明当时征服族周 人和被征服族


商人等虽居在同一地区,


各族仍是聚族而居的。< /p>


征服族周族居住国中,


被征服族商族居住在


郊野。




部落联盟的不平等结合, 在古代民族的历史上是常见的。马克思曾经说过:


“部落制度本身


导致区分为高级和低级的氏族。


——这种差别又由于胜利者与被征服部落混合等等而更 加发


展。



[1]

罗马人在从罗马地区向外征服意大利半岛时,特别是在拉丁族居住的地区,就常常


是 在征服之后结成不同畜产的不平等的部落联盟,用联盟的形式结合在一起。




西周后期宣王封立郑国的时候,


也和 周初封立鲁国伯禽、


康叔、唐叔一样,也分给郑桓公一


些商人, 两族联盟的形式就比较更清楚了。


《左传》昭公十六年郑子产对晋国的韩宣子说:


“昔我先君桓公与商人皆出自周。庸次比耦,


以艾杀此地。斩之蓬蒿藜 藿而共处之。世有盟


誓以相信也”


。商人是和周人一块“庸次比 耦,艾杀此地,斩之蓬蒿藜藿而共处之”的作农


业劳动。此时去周灭商已经二百来年,< /p>


《多士》



《多方》篇里那种杀气腾腾的 气氛已经没有


了,


盟的关系更加显出了。


郑桓公领导的周人和商人的盟,


就是部落国家从前代所承继下来


的部落联盟形式。




周初分给唐叔 的“怀姓九宗,职官五正”到春秋初期已参加拥立晋侯的活动


[2]

。这说明到


公元前八世纪,


怀姓九宗还维持着他们的氏族组 织,


九宗的氏族长还参与了晋侯的拥立。


给鲁国的殷民六族,春秋末年已是鲁国的国人。


《左传》定公六年载“阳虎又盟公及 三桓于


周社,盟国人于亳社。


”亳社是商人的社,盟国人于亳社 ,可知这时的商人已是鲁国的国人


了。




从先秦的材料看,


说商周两族是不平 等的部落联盟,


大约是合乎实际的。


殷人地位虽然比周


人低,但仍是自由的氏族成员,后来也成了国人。他们不是奴隶,也不是农奴,虽然在被征


服初期他们的地位可能比奴隶还不如。



< /p>


西周、春秋时期,存在着三种生产关系,有三种阶级对立。一是解体中的公社。这里包含着


氏族贵族和平民即公社成员的对立。


二是奴隶主和奴隶的对立。


三是依附民或农奴和贵族主


的对立。在这三种生产关系和阶级对 立中,公社虽在解体,但它仍是整个社会的骨架,


在数


量上,公 社成员是人口中的最多数,公社成员的生产劳动是社会的基础。




农奴制或依附关系在人类社会历史上的出现几乎和奴隶制是同 样古老的,


在原始社会末期家


长制家庭时期,就不仅有奴隶制, 同时也有了农奴制或依附关系。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


的起源》一书中,恩格斯就曾引 用马克思的话,指出在家长制家庭时期,一切后世的社会对


立形式都以缩影的形式出现了 。




农奴制和奴隶制同样古老,是马 克思、恩格斯总结了许多民族的古代社会历史而提出来的。


在马克思去世的前几个月,< /p>


马克思和恩格斯曾一致同意,


农奴制并不是中世纪封建时期所特< /p>


有的一种制度。


而是


“在任何地方或者说 几乎在任何地方,


只要在那里征服者仍然把土地交


由原来的居民 为他们去耕种。我们就可以看见这种形式,例如在很古时期的帖撒里”


[3]

< p>


就以罗马为例,


它在进入发达奴隶制社会之前,


在氏族制解体过程中就大量出现过被保护人


这一阶级,被保护人 和主人的关系是隶属性的,是保护和被保护的关系。




就西周春秋来说,


虽然有农奴制或依附关系出现,

也只说明这时是由公社解体向奴隶制社会


发展的过渡时期。




二、战国秦汉是中国奴隶社会发展时期。

这时期社会上的主要生产劳动者,


一是奴隶,


二是


自由小农,当时所谓的编户齐民,三是后出现的佃农。自由的小农,人数最多,是社会生产


的基础,


但自由的小农居于被支配的地位。


奴 隶人数比自由的小农编户齐民少,


但奴隶制生


产在整个社会中居 于支配的地位。租佃制是后起的,在整个社会关系中还不居于支配地位。




我认为战国秦汉时期社会发展的主线有以下的特点:




①以奴隶劳动为基础的生产关系,在整个社会中占支配地位, 或者说起主导作用。




②以占有和使 用奴隶劳动为基础的商人、


地主显贵,通过交换、高利贷剥蚀小农,

使小农和


小农破产。




③在奴隶劳动的基础上,


大土地所有制和小农的斗争,土地兼并、


小农破产变为奴隶,


是战


国秦汉时期社会斗争 和变化的主线,


一切政治、社会、经济、


思想活动和政策制定都 围绕着


这根主线转。




春秋战国之际,


生产力有飞跃的发展。


无论牛耕和铁 农具的使用是否是在这时期开始的,



时期是牛耕和铁农具使用 的显著推广时期是没有问题的。


由于牛耕和铁农具的推广使用和水


利灌溉的发展等,


春秋战国之际生产力显著的发展起来。


大量 未被垦殖的土地被开垦,


人口


空前的增加,城市发展起来,商业 、手工业、盐铁业发展了,金属货币出现了,在经济生活


中城市经济和交换非常活跃。< /p>





随着生产 力、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奴隶制发展起来。马克思曾说:


“在古代世界,商业的


影响和商人资本的发展,


总是以奴隶经济为其结果;

< br>不过由于出发点不同,


有时只是使家长


制的、

< p>
以生产直接生活资料为目的的奴隶制度,


转化为以生产剩余价值为目的的奴 隶制度。



[4]


战国秦汉时期,奴隶 不是减少了,而是大大的增加了。商业、盐铁业、手工业、农业,


各个生产部门和交换部 门都有奴隶劳动。


战国以来,


在社会经济中居支配地位的大商人 、



铁业主多半就是大奴隶主,


他们使 用奴隶来从事生产和交换活动。


战国初年的大商人白圭就


是“与 用事僮仆(奴隶)同苦乐”


,秦始皇是的阳翟大贾吕不韦有家僮万人,汉初齐地的大


商人刁间使用奴隶劳动,


“逐鱼盐商贾之利”



“终得其力,起富致千万”


[5]


。和人民生活有


密切关系的冶铁业、


其他矿业,


主要是使用奴隶劳动。


秦末汉初的大冶铁商人卓王孙有奴隶

千人,


程郑亦冶铸,


有奴隶数百人。


文帝窦皇后的弟弟幼年家贫被略卖作奴隶,在宜阳山中


为主人作炭。汉昭帝时的大官僚 张安世有七百多奴隶,多从事纺织业。从《史记》



《汉书》< /p>



《后汉书》中,我们看到秦汉时期的大商人、大地主、大官僚多 是有着成百成千的奴隶的。


司马迁把有“僮手千指”


(即成百的 奴隶)看成是大工商家的财富之一。农业也使用奴隶。


汉初的大官僚季布早年曾反对刘邦 ,


刘邦作了皇帝,


他隐名卖姓,


自髡作 奴隶卖在大奴隶主


朱家家。朱家也知道他是季布,就把他放在田庄里,告诉儿子说:


“田事听此奴。


”从朱家季


布的故事里,< /p>


知道大奴隶主也就是大地主,


他们的田庄是使用奴隶劳动的。


这方面一个比较


典型的例子是两汉之际的南阳樊家。樊宏是刘秀的母 舅,是当地的大族,


“世善农稼,好货


殖。其管理产业,物无所 弃,课役僮隶,各得其宜。故此上下戮力,财利岁倍,乃至广开田


土三百余顷”


。世善农稼,又好货殖,这是一个大商人、大地主、大奴隶主。就是一个普通

的农民,只要他有财力买得起奴隶,也把奴隶用在耕作上。


《太平御览》引《风俗通 义》就


记下汉代有个叫庞俭的,凿井得了些钱,就去买了一个老奴隶,叫他“主牛马耕种 ”





秦汉 的皇帝和皇家政府就是一个大奴隶主。


秦始皇帝把几十万农民变成奴隶为他去修骊山坟< /p>


墓。


王莽时,


把几十万私铸铜钱的人民罚 作官奴隶。


秦汉时期大的土木工程,


多是使用奴隶。

< p>
秦始皇用奴隶修筑长城和骊山坟,


汉惠帝用奴隶修建长安城。


官家畜牧业也是使用奴隶劳动


的。


西汉政府在西北边 地有三十六所牧场,


用三万多官奴隶养马三十万匹。


汉武帝在和 大商


人斗争中,没收他们的“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


。武帝


仍用这些奴隶的一部分去耕种没收的土地。




正象蜀汉丞相主簿杨颙对丞相獐葛亮所说的,< /p>


在汉代,


“使奴执耕稼,


婢共炊爨”



就和使


“鸡


主司 晨,犬主吠盗,牛负重载,马涉远路”一样,是社会正常现象


[6]




使用奴隶劳动的这些大商业 、盐铁业、大农业,


在社会生产中居于支配地位,


在社会经济生


产中是活跃的,起主导作用。




国家和奴隶主是有斗争的,


汉武帝和王莽是代表人物。


但国家、


皇帝和奴隶主的斗争是奴隶


主间的斗争,而 不是封建国家和奴隶主的斗争。国家、皇帝反对的是私家奴隶主,


但不是奴


隶制度。他们把私家奴隶变成官奴隶,而不是取消奴隶制。


《汉书·刑法志》 和湖北云梦睡


虎地出土秦简中保存的秦朝法律,都说明秦汉的法是奴隶社会的法。




战国乃至秦西汉时期,自由民小农经济是 比较繁荣的。从李悝在魏国尽地力之教,


“一夫挟


五口,治田百 亩”


,一家五口或八口有田百亩,是战国、秦、西汉比较普遍的情况。维持这

< p>
种自由的小农经济,


是当时一些政治家和思想家的理想。

< br>孟子和荀子都曾提出这种理想。


西


汉文帝减轻田租三十税 一乃至免出田租,


也是以自由的小农经济虽然已受到商人高利贷者的

兼并仍是社会上比较普遍存在的现象为基础的。




繁荣的小农经济在奴隶社会中普遍存在而且还是奴隶社会的经济基础,


这不仅是中国战国秦


汉时期如此,


就是被马克思、


恩格斯称为古典的罗马奴隶制社会也是如此。


马克思就曾说过:


“自耕农民的自由的小土地所有形态,


当作支配的通常的形态,


在古典的古代最盛时期,



成社会的经济基础。


”自由的小农数量的众多,不是决定社会性质的因素。资本主义社会以


前,


小农经济在各个时期各个阶段都是存在的,


而在古代社会 的最盛时期和西欧封建社会解


体后的时期更是比较人数众多的。


但在各个时期小农经济都是受支配的。


在封建社会,


它是


受封建经济支配的,


在资本主义社会它是受资本主义经济支配的,


在奴隶社会中它是受奴隶


制经济支配的。




自耕小农从来没有过过好日子。


春秋 战国之际他解脱了公社的束缚后不久,


就受到商品货币


关系的侵 蚀,出现流亡破产的情况。




两汉时 期,商人兼并农民,农民破产,情况越来越严重,成为政治上社会上的大问题。汉代


的大 思想家、大政治家如贾谊、晁错、董仲舒都把这作为大问题提出来讨论,谋求解决。景


帝 时晁错看到当时的小农五口之家,


受着政府租赋徭役的重剥,


生 活非常苦。


一旦遇到水旱


之灾和政府的急政暴敛,就要举债度日 ,


“于是有卖田宅鬻子孙以偿债者矣”


。而富商大贾,


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力过吏势,以利相倾,来剥削农民。指出:


“此商 人所以兼并农人,


农人所以流亡者也。



[7]


董仲舒说:官僚们“乘富贵之资力,以与民争利于下,民安能如之


哉!


是故众其奴婢,


多其牛羊,

广其产业,


畜其积委,


务此而亡已,


以迫蹴民,


民日削月脧,


寝以大穷。



[8]


他们都看到货币和掌握货币的商人以及的可怕,商人和 大奴隶主在经济方面


的活跃,促使农民破产。




西汉政府在对待这个问题上,


也是把 商品货币关系、


土地兼并、


小农破产变为奴隶作为一个


问题来解决的。政府总是从限田、限奴、打击商人上想办法。王莽实行六筦、五均贳贷,改


天下田曰王田,


奴婢曰私属,是典型的。


政府 的政策总是以失败告终。


以奴婢劳动为主要基


础的商业、交换、 盐铁业、大农业等等与小农的斗争,小农的破产、流亡,沦为奴隶,这是


古代奴隶制社会 的发展规律,


只要社会性质不变,


这矛盾就是无法解决的。


马克思对古代罗


马历史就曾提出过如下的看法。他在一八五五年给恩 格斯的一封信里说:


“不久以前,我又


读了奥古斯都时代以前的 罗马史,


其国内的历史可以简单的归结为小农与大地产的斗争历史。

——自然,


它是特别的被奴隶制这一条件所浸润了。


从罗马 历史一开始就演着重要作用的债


务关系,仅仅象征着小土地所有制不可避免的结局。



[9]



两汉 时期也出现了租佃制。董仲舒曾提到农民“或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五”


。他用个“或”< /p>


字,大约当时还不很常见。到西汉末年,租佃制大约就比较多了。王莽指出:


“豪民侵陵,


分田劫假,厥名三十,实什税五也。


” 但汉代的租佃制,只能看作是在商品货币关系和奴隶


制的侵蚀下,小农破产后的一条出路 ,还不是决定社会性质的支配的生产方式。




从社会发展所走的道路看,


战国秦汉的社会是奴隶社会。


决定它的社会性质的,


是占支配地


位的奴隶制经济。




三、


汉魏之际,< /p>


是中国社会由古代奴隶制进入封建社会的时期。


关于这个问题我从 战国秦汉


到魏晋南北朝社会变化的几条主线来说明。




①由城市交换经济到农村自然经济。




②由自由民、奴隶到部曲、客。




③由土地兼并到人口争夺。




④由民流到地著。




这些前后的变化,都不是百分之百的绝对的。例如,不是说战 国秦汉是自由民、奴隶,魏晋


南北朝就没有自由民、奴隶。这里说的变化,是就总形势说 的。从总形势看,战国秦汉到魏


晋南北朝有这些变化。




以下我略作些说明。




①由城市交换经济到农村自然经济。


战国时期,


由于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


全国各地出现了


许多城市,


这些城市不仅是一地区的政治中心,而且是一地区的经济中心 。


秦亡汉兴,


商品


货币关系继续发展。 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里写下当时各地区的大小许多城市,其中


司马迁用“一都会 也”指名的大城市就有:邯郸、燕、临淄、陶、睢阳、吴、寿春、番禺、


宛等地。




司马迁写一个城市,

都从商品交换的角度,


说出这一地区生产什么,


它的交易势 力所到的地


区。


如他写关中各城市。


栎 邑,


曾是秦孝公的都邑,


北有戎翟,


东 通三晋,


多大商贾。


长安,


南有巴蜀, 有卮、姜、


丹沙、铜铁、竹木之器、僰僮(以少数民族的人作奴隶)


西近邛笮,


有笮马旄牛;西有羌中之利;北有戎翟之畜。 这些地区的物产,都要通过关中长安,各地才


能互通有无。


又如 他写到燕


(蓟城)



说这是渤海碣石间 的一都会。


南通齐、


赵,


东北边胡,< /p>


有鱼盐枣栗之饶,北邻乌桓、夫余,东绾秽貉、朝鲜、真番之利。




金属货币,黄金和铜钱,是当时通行全国的交换手段。从汉武 帝统一钱币,专用五铢钱,到


西汉末平帝时,一百来年间,共铸造了二百八十亿万五铢钱 。这个流通量是够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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