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入学服务系统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 (2)
别妄想泡我
769次浏览
2021年01月29日 06:33
最佳经验
本文由作者推荐
大学生兼职调查报告-历史学习方法
小学入学服务系统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
使用工作办法
根据区教委关于印发《
2014
年通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通教发< br>[2014]37
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小学入学工作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工作
本市户籍申 请在我区入学的适龄儿童,
须在
5
月
1
日至
31
日 登陆小学入学服务系
统进行信息采集。信息采集过程如下:
1.
登陆小学入 学服务系统(
)
,选择“通州区”
。
2.
进入“小学入学服务系统”
,点击“注册”
。
3.
信息注册,提交信息,请牢记账号、密码。
4.
进行详细信息 录入,再提交信息成功后即可退出系统,提交的信息进入信息待
审核状态(审核过程有延时)
。
5.
使用账号、密码可登陆小学入学服务系统,查看信息审核状态(审核状态家长< br>可接到短信提示)
。
6.
审核通过,使用账号、密码登陆小学入学服务系统,打印信息采集表。
按区教委规定时间及划定的小学服务片区,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带领适龄儿
童,持信息采集表、实际 住所居住证明(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发票或其他合法有
效的房屋住所证明)
、户口簿等材料 及复印件,到服务片区小学办理登记入学手续。
小学接收后收存信息采集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在小学 入学服务系统中做接收处
理。已被小学接收的适龄儿童不可再变更学校。
父母(或法 定监护人)要确保填写信息真实和准确,如果所提交信息出现虚假和
错误,将会影响孩子的正常入学进程 。
小学入学工作结束后,小学入学服务系统将自动为适龄儿童生成学籍信息。
(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工作
非本市户籍申请在我区入学的适龄儿童,须在< br>5
月
1
日至
31
日登陆小学入学服
务系统采集信息进 行
“五证”审核。采集信息过程如下:
精选文档
1 .
登陆小学入学服务系统(
)
,选择“通州区”
。
2.
进入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入口”
,
点 击
“注册”
。
3.
信息注册,提交信息,请牢记账号、密码。
4.
进行详细信息录入,再提交信息成功后即可退出系统。
5.
适 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按照我区“五证”审核要求(详见《
2014
年通
州区义 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附件
3
)到相应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及时办
理在京就 读证明(即“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
)手续。
6.
使用 账号、
密码可进入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
入口”查看信 息审核状态。
(审核状态家长可接到短信提示)
7.
审核通过,家长到相应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教委办领取“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
受义务教育证明”
,
家长再次登陆小学入学服务系统,核对所填基本信息,打印信息
采集表。
按 区教委规定时间持信息采集表、
“五证”
及复印件和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
义务教育证明”到我区小学联系就读。小学接收后收存信息采集表、
“非本市户籍适
龄儿童接 受义务教育证明”
和
“五证”
复印件,
并在小学入学服务系统中做接收处理。
已被小学接收的适龄儿童不可再变更学校。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要确保填写信息真 实和准确,如果所提交信息出现虚假和
错误,将会影响孩子的正常入学进程。
未经“ 五证”审核并开具在京就读证明的适龄儿童,采集的信息将不能进入小学
入学服务系统,小学不能做接收 处理,不能生成学籍。
(三)外国籍适龄儿童入学工作
—
2
精选文档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明、在京务工证明、实际住 所居住证明(房屋产
权证、购房合同、发票或其他合法有效的房屋住所证明)和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及
复印件,
区直地区到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注册,
农村地区到乡镇教委办审核注册。
注册后持学龄儿童信息采集表到我区属地相应小学联系就读。
各种证明时限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五证”审核要求。
(四)京籍无户口、非本市户籍按本市户口对待的适龄儿童和超龄儿童入学工作
京 籍无户口适龄儿童,持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区直地区到通州区教育考 试中心审核注册,农村地区到乡镇教委办审核注册。
按本市户口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
原件及复印件,
区直地区到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注册 ,
农村地区到乡镇教委办审
核注册。
本市户籍超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 人)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
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就读一年级的 证明,
并说明未按时
入学原因和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病历或幼儿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区直地区到通州区
教育考试中心审核注册,农村地区到乡镇教委办审核注册。
以上三种情况登记入学时按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要求办理。
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
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在 当地就读一年级的证明,
并说明未按
时入学原因和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病历或幼儿园证明原件及 复印件,
区直地区到通州
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注册,农村地区到乡镇教委办审核注册。审核注册 后持“五证”
办理就读证明。办理就读证明和入学登记手续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要求办理。
—
3
精选文档
二、初中入学工作
我区初中入学工作使用全市统一的初中入学服务系统,按区教委确定的单校对口
划片分配入学方式升 入初中。
(一)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入学工作
我区小学毕业生由就读小学 通过初中入学服务系统打印“北京市初中入学基本信
息核对表”
,经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基本信息,并选择是否
在京就读初中,签字后上交就读小学,就读小学依据“北京市初 中入学基本信息核对
表”
负责在初中入学服务系统中对毕业生信息修改。
区直地区由通 州区教育考试中心
依据核查信息进行分配,农村地区由各乡镇教委办进行分配。
学籍 与户口或家庭实际居所不在同一区县(乡镇)
,要求回户口或家庭实际居所
区县(乡镇)入中学 的小学毕业生,在就读小学提出申请,就读小学初审后在初中入
学服务系统中办理申请手续(区县之间流 转的学生在初中入学服务系统中办理申请、
审批手续,我区内部流转的学生手工办理申请、审批手续)< br>,为其打印“回户口或家
庭住址所在区县初中入学申请表”
并加盖校章,
持此表 到乡镇教委办审核并签署意见。
再持“回户口或家庭住址所在区县初中入学申请表”
、全家户口 簿和父母(或法定监
护人)为房主的房本等住所居住证明到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审核、登记手续,再
到户口或家庭实际居所区县(乡镇)教委办理登记手续,办理后将此表交回原学校。
毕业考试后 ,将“初中入学登记表”
(含有评语、成绩)和“回户口或家庭住址所
在区县初中入 学申请表”一同交到户口或家庭实际居所区县(乡镇)教委。户口或家
庭实际居所区县(乡镇)教委负责 安排入学。
农村地区各小学范围内户口或家庭实际居所在城镇地区,
符合回区直中学 入学条
件的小学毕业生(即“返城”
)
,申请办理手续同上,毕业考试后,将打印的“ 初中入
学登记表”
(含有评语、成绩)和“回户口或家庭住址所在区县初中入学申请 表”
一同交到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
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根据区直各中学的生源情况安排
入学。
外省就读回我区就读初中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
持就读小学开具的小学毕 业证
明、全家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为房主的房本等住所居住证明,到通州区教
育考试 中心审核注册。
户口或家庭实际居所在城镇地区的,
由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负
责分配, 户口或家庭实际居所在农村地区的,由各乡镇教委办负责分配。
(二)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入学工作
我区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由就读小学 通过初中入学服务系统打印“北京
市初中入学基本信息核对表”
,经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基本
信息,并选择是否在京就读初中,签字后上交就读小学,就读小学依据“北京市初 中
入学基本信息核对表”
负责在初中入学服务系统中对毕业生信息修改。
我区就读的非
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由学生父母
(或法定监护人)
在规定时间持初中入学登记表联系< br>学校就读。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