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资料--CTD常见24个问题总结
6级成绩-
申报资料
--CTD
常见
24
个问题总结
一、目前提交的
CTD
格式资料是否只是相当于原来药
学部分的
7-15
号资料,其余
部分是
否仍按原格式撰写?其电子提交是否按原路径?药学部分是否还单独撰写
7
号资料?
CTD
格式是否须提交纸质资料?如需要,
能否分册撰写装订?有无分册的
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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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是的,目前仅药学部分研究资料可按照
CTD
格式撰写提交,
其余部分包括
《药
p>
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二规定的综述资料、药理毒理研究资料和临床试验资料仍按照
原格式撰写提交。
CTD
格式药学部分相当于《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二规定的药学研究资料的
7-15
号资料。采用
CTD
< br>格式申报,药学部分资料应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0
年
9
月
25
< br>日发布的
“
关于按
CTD
格式撰写化学药品注册申报资料有关事项的通知
”
(国食药监注
[2010]387
号)附件要求撰写,不需
要单独撰写《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附件二规定的
7
号资料,但需要注意按要求提交“
CTD
格式申报主
要研究信息汇总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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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P5 A. l6 f
CTD
格式申报资料以及主要研究信息汇总表均须提交纸质资料
,
可以视情况分册装订。
如需分册,注意在申报资料封面上注明
“第册,共
册”。建议同一模块项下内容不
< br>要分册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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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 h4 s: X9 E3 M& l
主要研究信息汇总
表需要电子提交,电子版内容应与纸质文件保持完全一致,目前的
提交途径与质量标准、
说明书、包装标签和生产工艺的提交途径相同。
二、如果在申报临床阶段提交
CTD
格式资料是否
接受?按注册分类
3
准备申报资料
的进
口药原有资料是
CTD
格式的,不会要求
IND
阶段提交附件
2
格式的,
p>
NDA
阶
段提交
C
TD
格式的吧?
回答:无论进口申请
还是国内申请,现阶段申请人可自主选择申报资料的提交格式,
在申报临床阶段提交
p>
CTD
格式资料可以接受。
4
r
p( c1 @; n- E
需要强调的是,无论选用
CTD
格式还
是《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二格式,需要提
交的研究数据和信息要求是一致的,审评中
掌握的尺度和标准也是一致的。
三
、
3
,
4
,<
/p>
5
类申报生产时是否还要按照
CTD
p>
格式重新整理并提交完整的药学研究
资料?
6
f3 q$$ j9 T: a* j/
V
回答:无论注册分类、申报阶段如何,申请人如选用
CTD
格式,则应该按照
CTD
格
式要求整理并提交完整的药学研究资料。
四、申报资料所附图谱是集中放在一起,还是按各部分分别附?
回答:建议图谱分别附在各部分资料后面,以方便审阅。
五、
CTD
格式资料是否需要分为公开和保密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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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4 }
回答:
CTD
是一种格式文件,用于指导申报资料的撰写和提交
。目前申报资料仅供监
管机构使用,不区分公开和保密部分。对于公开和保密部分的区分
和管理将由另外的
管理制度例如原辅料备案制度(
DMF
)界定。
六、<
/p>
CTD
格式资料须提交电子版,图谱的电子版是否也需提交?
p>
回答:现阶段只要求提供主要研究信息汇总表的电子版,申报资料
正文及图谱的电子
版暂时无需提交。
七、
CTD
格式要求不能改变项目的编
号,但是在相应的试验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不
同的内容,能否在相应的项目编号下再进行
二级编号?
7 X2 z2 V
<
/p>
回答:对于“化学药品
CTD
格式申报资
料撰写要求”包括“
CTD
格式申报主要研究
< br>信息汇总表”(国食药监注〔
2010
〕
387
号附件)中规定的各个模块,其编号和顺
序不能
改变。
在各个模块项下填写研究数
据时,
申请人为清晰地呈现研究结果可根据情况自行在现
有编号
下再进行二级编号,需要注意编号一定要清晰,同时在目录中进行明确标引,
以方便查阅
。
八、对于进口产品,如只申请制
剂进口,那么对于原料药和制剂的申报要求是否有不
同
?
回答:对于进口产品,尽管只申请制剂进口,从监管的需要出发,不
仅需提供制剂的
研究资料,尚需提供原料药的研究资料,可分别按照
CTD
文件中的原料药和制剂部
分要求整理提交。
需要注意的是,原料药申报资料应包括公开
部分和保密部分在内的完整信息。对于制
剂申请人提交原料药保密部分确有困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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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由原料药生产厂将相关资料直接递交药
品审评中心。
九、特性鉴定中,对于小于鉴定限度的杂质是否
也需要提供详细的结构确证资料?不
影响终产品质量的起始原料中的杂质是否需要确证其
结构?中间体杂质是否要确证
其结构?
回答:通常低于鉴定限度的杂质无需提供结构确证研究资料,如为基因毒性杂质或潜
在
基因毒性杂质需明确结构。如果起始原料中的杂质未带入终产品中,不影响终产品
的质量
,一般不需要对杂质进行结构确证。中间体杂质如果对终产品质量无影响,一
般也不需要
确证其结构。
十、如果我们设计的
合成工艺所得到产品的晶型为制剂所需要的,而且生产工艺能够
稳定地得到该晶型(通过
验证确认);那么该产品的其他晶型是否都要研究,或只需
列举其他晶型的指标方法及性
质?
回答:首先应明确晶型研究的目的,对于创新药,晶型研
究的目的是为了筛选性质稳
定、生物利用度相对较高的晶型;对于仿制药,晶型研究的目
的是为了获得与已上市
原研厂产品一致的晶型,或尽管晶型不同,但稳定性、生物利用度
等与原研厂晶型没
有差别。对于上述问题,如果是创新药,则应对晶型做比较全面的研究
;如果是仿制
药,所得到的晶型确为制剂所需要的,商业化生产时也可稳定地得到该晶型
,并且在
原料药放置和制剂生产及贮存过程中晶型不会发生改变,
则无需对其他晶型做进一步
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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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工艺开发及工艺验证中的关键工艺参数范围的上下限是否均需要验证?一般参
数呢?若必
须验证,可否采取最高点、中间点、最低点验证的要求?
( X9 h6 w1 r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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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对于关键工艺参数的范围,一般是根据前期研
究(小试、中试)的结果,并根
据大生产的经验制定。如果参数范围的边界挑战性试验在
前期研究阶段已经完成,在
工艺验证时一般不再进行最高点和最低点的挑战性研究。对于
一般工艺参数,如果经
过研究证明参数的变化与生产规模无关,则在放大生产时可直接放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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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l
十二、某缓释胶囊填充的
缓释微丸采用将药物层包裹在空白丸芯外,再进行密封包衣
的生产工艺,药物层包衣增重
有一定范围,上药时收率也无法达到
100
%,此时缓释
胶囊处方如何按
CTD
格式书写?
回答:建议
CTD
格式
申报资料
3.2.P.1
处方部分参照以下方式书写:
: c0 k. D! y, Z' X8 ~1
c$$
l
按照丸芯部分、药物包衣层、密封包衣层分别以表格方式列
出单位剂量产品的处方组
成,列明各成份在处方中的作用,执行的标准。对于处方中用到
但最终需去除的溶剂
也应列出,并在表格下方标注说明该溶剂在制备过程中去除。
对于药物层包衣处方,建议以表格方式分别列出药物、缓释辅料和其
他辅料,按标示
量的
100%
(理论量
)列出单位剂量产品的药物量,及相应的缓释辅料和其他辅料的
用量。由于生产中药物包
衣增重有一定范围,可在
CTD
格式申报资料生产工艺部分
p>
进行说明,同时说明经过放大生产和工艺验证后的上药收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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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密封包衣层采用欧巴代等市
售包衣产品进行包衣的,
表格中应列出使用的欧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