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傣族的资料
英语音标发音-
关于
傣族
的资料
自称“傣”,意
思是“自由”或“人”。按分布地区又有“傣那”、
“傣雅”、“傣绷”等。
人口及分布
主要分布在云南德宏、西双版纳、
耿马、孟连及新平、元江、金
平等
3O
余个州、市、县。人口为
102.513
万人(
1990
年)
。
历史及由来
自古以来,傣族先民就生息在滇、
桂、黔地区,与壮族、水族、
布依族、黎族等有密切的关系,同源于古代的“百越”。他
们以“纹
身断发”为共同习俗,而又互相杂处。他们的足迹还在老倭、泰国北
部、缅甸和印度地区。他们是最早栽培水稻和使用犁耕的民族。公元
前
p>
1
世纪,汉文史籍就有了关于傣族先民的记载。汉晋时,其先民被<
/p>
称为“滇越”、
“掸”或“擅”,
唐、<
/p>
宋朝时称“金齿”、
“银齿”、
“茫蛮”
等;
元、
明朝时称“白衣”、
“百夷”
,
清朝以后称“摆夷”
或“摆衣”。
唐、宋
朝时属南诏、大理国管辖,元、明时属云南行省,实行土
司制度,建有“彻(车)里军民
总管府”及金齿宣抚司等政权机构。
清代沿袭明的制度,
并在内
地部分地区实行“改土归流”,
委派流官
统治,国民党时期在边
疆置县和设治局。解放前,内地和杂居区较早
产生封建地主经济,西
生活在云南省境内的傣族共
有
101.46
万人(第四次人口普查数
据)
,主要聚居在云南省南部的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西部的德宏傣
< br>族景颇族自治州以及西南部临沧地区的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和思茅
地区的孟连傣族
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其余的散居在云南省境内
30
余
县市。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共有傣族
270
,
p>
531
人,德宏傣族景颇族
自治州共有傣族
289
,
678
人;
另外,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有傣族
51
,
950
人、耿马傣族佤族自治
县有傣族
43
,
459
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
县有傣族
39
< br>,
094
人、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
族自治县有傣族
22
,
075
人、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有傣族
21
p>
,
444
人、
金平
苗族瑶族傣族自
治县有傣族
15
,
p>
188
人、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
县有傣族
8
,
391
< br>人;滇南的思茅地区有傣族
126
,
354
人、滇西南的临沧地区有
傣族
92
,
334
人、滇东南的红河州有
傣族
85
,
238
人、滇西的保山地
区有傣族
34
,
594
人。
文化民俗
⒈服饰
傣族妇女都会纺线织布,
衣服都是自
己做。
傣族男子的服饰各地
差异不大,
上穿无领大襟或对襟白布短褂,
长及腰下臀上,
袖口较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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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身穿黑色、褐色或白色长管裤,裤裆较肥大;头缠黑色布、白布包
头,有的戴毛呢礼帽;脚不套鞋,一年四季均赤足。天冷时身披棉毯
或毛毯。晚上,小伙
子去串姑娘时,除了一把长刀,便是披毯,方便
谈情说爱。
如果
男女双方都情投意合,
这床毯子就是两个年轻人的藏
身之物,<
/p>
相互依偎在一起。
男子的其它服饰还有戴牙套、
< br>镶牙或纹身。
出门赶摆(佛事活动)
,则打旱伞,背“通
把”(背包)
。傣族妇女的
服装以美观大方著称,民族特点突出
,而且各地不同。西双版纳的妇
女,上身穿白色、
绯红色或色彩
鲜艳的紧身背心,外穿大襟或对襟无
领、白色或绯红色短衫,袖管和腰部很窄,下摆宽,
没有扣子,用布
带扎结;
下身穿能盖住脚的筒裙,
多为褐色的,
喜用银质腰带。
德宏、
耿马、
孟定的妇女,
穿颜色艳丽的筒裙,
上衣较短,
仅齐腰部。
潞西、
盈江等地的傣族姑娘穿白色、浅蓝色对襟短衫,黑色长裤,围青色绣
花围腰;到结婚年
龄的姑娘改穿裙子;已婚妇女,改穿对襟上衣,下
身穿黑色裙子。新平、元江一带妇女的
裙子,都用彩色布镶边,并用
银泡缀成花纹,
耀眼夺目,
尤其围腰更为鲜艳,
故被称为“花腰傣”。
各
地傣族人民都跣足不履。
妇女的发式,各地也不一样。西双版纳和瑞丽、孟定、孟连都
挽
髻,但挽法略有不同。西双版纳妇女的发髻挽于头顶,常插以梳子、
< br>鲜花,有的用大头巾包上。瑞丽、孟定妇女,将发髻结于脑后,有的
将余发打散,
使其自然下垂。已婚妇女将发盘在头顶上,终年带着用
黑布缠成的高筒帽,帽边用绿色发
绳缠绕作装饰。
妇女的首饰主要有耳坠、项圈和手镯,多系银质,耳坠和项圈
上
还镶有翡翠、玉石、玛瑙等制品。银质腰带是西双版纳妇女的特殊装
< br>饰,此外,妇女的特殊装饰还有墨齿和戴牙套。现在傣族的服饰和发
式也逐渐有所
改变,慢慢趋于简单化。
⒉饮食
傣族地区以产米著称,一日三餐都
吃米饭;德宏傣族人吃粳米,
其它地区的吃糯米。
西双版纳的傣
族是用脚踏碓舂米,
每天舂够当天
食用的,这就是傣族“不吃宿
粮”的习俗。傣族吃米饭不使用筷子,
习惯用左手将饭攥成团后往咀里添,右手夹菜。傣
族常吃猪、牛、鸡
和鸭肉,但吃法独特,做成酸肉和“剁生”(把生肉剁成肉泥,加上<
/p>
辣椒、姜、葱、食盐和香菜等佐料,用温开水调匀。
)
,下着酒吃,这
是傣家的佳肴之一。鱼、虾、螃蟹、青蛙、螺蛳、黄蟮和青
苔也是傣
族人民爱吃的好菜肴。总之傣族人喜酸味及烘烤水产食品,嗜酒,喜
嚼槟榔。
西双版纳是“普洱茶”的故乡,所以傣族人民都有喝茶的嗜好
,
且常用来招待客人。中年以上的男女,常把草烟丝、石灰、槟榔合在
< br>一起嚼,据说可保护牙齿。
⒊建筑
民宅
傣族居住在亚热带河谷平坝,地势低洼潮湿,天气炎热,
他们住
的房屋是为适应这些特点而建筑的,
一种是竹楼,
一种是平房。
史书说他们“楼居,无城廓”,称这种竹楼住房为“干栏”,是巢居
的发展,以西双版纳最为典型。通常,竹楼建在靠近水的地方,用篱
笆墙围住,四周
栽种香蕉、木瓜、柑柚、芒果、椰子、菠萝密和仙人
掌等热带水果和花木,一幢竹楼就是
一个傣族家庭。竹楼一般为
6
、
70<
/p>
平方米,呈正方形,楼板距地面约
2.5
米;竹楼的梁、柱用木料,
房顶用茅草覆盖,墙壁、地板都是用竹子;竹墙的缝隙很大,
通风透
光,楼顶成“A”形。分上下两层,楼前有阳台,楼侧有走廊,楼后
有厨房,楼上住人;楼梯一般为
9
级,在竹楼的一端
。室内以竹墙隔
成两部分,外为堂屋,内为卧室。堂屋一侧的厢房为两间,有火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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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吃饭、
喝茶、
招待客人的地方;
另一侧为配房,
多是上下两层楼房,
上层储存粮
食、
什物,
下层圈栏牲畜、
家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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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农具、
舂碓和织布机。
傣族有席地而坐,
席地而卧的习惯。
佛寺、佛塔
傣族地区建有大量的佛寺和佛塔,这些佛寺与佛塔
在造型艺术上把东南亚诸国的造型艺
术和本民族的造型艺术巧妙地
结合起来,结构别致,造型优雅,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一
座佛寺一
般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大殿,是人们诵经拜佛的地方;二是僧侣住处
和学习经书的地方;
三是藏经房,
很多佛教经典和
其它书籍都藏在这
里。佛寺建筑的规模与它的等级和村寨的历史长短、富裕程度有关。<
/p>
一般村寨的佛寺比较简单,规模小;级别高的佛寺的建筑规模大,有
寺有塔。如西双版纳州的“曼飞龙笋塔”(傣语叫“塔糯”,始建于
傣历
607
年,
即公元
1207
年)
、
“景真八角亭”,
德宏州的“树包塔”
等。这些佛寺、
佛塔和傣族地区
的自然风光、风土民情构成了一幅幅
极富民族特色、十分优雅的民族风情画。
许多佛寺都有壁画,绘有天堂、人间、地狱图,佛寺的墙壁和幡
竿上都有宗教故
事的连环画,
西双版纳勐遮、
勐连等地佛寺的绘画有
历史传统,且壁画的绘画水平较高。
傣寨水井
傣族村寨边的水井建筑,与内地通常见的水井不同。
傣族水井的
建盖别具匠心,
尤其是井罩的建筑,
式样美观,
技艺精湛。
有的井罩象一座佛塔,
尖顶挂着一串串的银
铃;
塔外壁嵌镶着各式各
样的珠宝和明镜。
有的井罩东西两面是两头白象的塑像,
北面雕刻着
正在开屏
的孔雀,
顶端也象一座佛塔。
有的井罩壁上雕刻着
《召树屯》
、
《兰嘎西贺》等叙事长诗故事。这些雕
刻、塑像、壁画都有一定的象
征性,且独具民族特色。
⒋婚姻家庭
傣族婚姻,在解放前有阶级限制。
在领主阶层,车里宣慰使和各
勐土司组成互相通婚的集团,但纳妾不受此限制。贵族一般
是多妻,
老百姓则实行一夫一妻制。
新中国成立后,
傣族家庭普遍是一夫一妻
制的父系小家庭,恋爱、结婚、离婚都比较自由。
青年男女到了
17
、
8
岁就开始谈恋爱,一般利用赶街、赕佛、纺织、婚娶和各种节庆活
动作为社交和
恋爱的机会。
青年男女婚前社交自由,
有的还有晚上吹
葫芦笙“猎少”(串姑娘)的习俗。当小“卜冒”(小伙子)找到合
意的
小“卜少”(小姑娘)
,如果姑娘也满意,便拖出裙边藏着的小
凳让小伙子坐下,两人谈得投机时,小伙子便把毯子展开,与姑娘依
偎在一起。
“丢包”活动不仅是男女青年们的一种娱乐,
也是他们择
偶的好机会。青年恋爱虽然较自由,但缔结婚约要通过父母,并托媒
人带一些礼
物到女家提亲。订婚以后,经过一段时间,男方又托媒人
到女方家商定婚期,是否从妻居
以及从妻居的年限等等。结婚当天,
双方都要杀猪、杀鸡来招待宾客。婚礼中的重要环节
是“拴线”,即
在结婚当天,人们把新郎送到新娘家里,由老人用白线分别给新郎、
p>
新娘拴线,表示他俩的灵魂和心永远联结在一起。
西双版
纳的傣族普遍存在男子上门从妻居的婚俗,
从妻居的年限
不等。
一般是
3
年住女家,
< br>3
年期满再到男家居住,
即所谓“三比拜、
三比马”(
3
年去,
3
p>
年来)
。如此往返,直到继承了一方的财产,建
立了家庭才算定居。
。
傣族对偶婚的残余,
具体表现为比较轻易的结婚和离婚。
由于意
见不和或
一方提出离婚,就可以解除婚约。如果男方因事离家数月,
杳无音讯,女方可另找配偶。
离婚的手续非常简单,如果是女方提出
离婚,只要村寨头人同意,
妻子送给丈夫一对蜡条,丈夫就得带着自
己的衣物和用具回自己父母家;如果是从夫居
,双方不和睦,妻子即
可带着自己的物品回娘家,若丈夫不去接妻子回来,就算离婚了。
如
果一方死去,不管多大年纪,也要办理离婚手续。通常是生者用一棉
< br>线绑在死者的棺木上,举行葬礼时,由一老人用刀将线割断,表示生
者与死者从此
无夫妻关系。
由于对偶婚的普遍存在,
各地傣族已婚男
女终身只结一次婚的较少。
再则由于妇女离婚次数多,
< br>离婚后与各个
丈夫所生的孩子又都跟母亲,
因此形成许多
孩子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
状况。
傣族家庭一般习惯儿子结婚后大都
与大家庭分居,
只有幼子随父
母居住,家庭财产也主要由幼子继
承,幼子负责赡养父母;已分居的
儿女也可分得部分财产。
傣族
家庭很少有兄弟同住一屋的大家庭。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