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批划定十五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四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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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批划定十五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四至说明
(北京市人民政府
京政发
[1992]27
号)
一、北京饭店初期建筑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四至说明
(一)保护范围:
(即保护建筑)
<
/p>
东:
南段至与
1974
< br>年建的东楼西墙的结合部,
北段至与
1953
年建的西餐厅
西墙的结合部。南至现状北京饭店中楼南墙。西至与
1954
年建的西楼东墙的结
合部。北:西段以
西点制作间的三层楼房的南墙为界,东段至与
1953
年建的西
餐厅的结合部及北京饭店中楼北墙。
(注:以上结会部的墙均属
保护建筑)
。
(二)建设控制地带:
不划定建设控制地带。
二、亚斯立堂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四至说明
(一)保护范围:
东南至北京站西街规划红线(建筑突出部分予以保护)
。西至后沟胡同。北
至船板胡同。
(二)建设控制地带:
Ⅰ类:
东至后沟胡同。
南至同仁医院
五层楼北墙及其延长线。
西至金朗大酒店预留
通道
(注:
通道宽度以金朗大酒店拨地卷规定的
12
p>
米为准)
。
北至教堂南墙向西
的延长线。
Ⅲ类:
东至后沟胡同。
南至Ⅰ类地带。
西至金朗大酒店预留通道。
北至金朗大酒店
拨地北界的向东延长线。
三、东城区西堂子胡同
25
-
p>
37
号四合院、东堂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说
明
(一)保护范围:
1
、东城区西堂子胡同
25
—
< br>37
号四合院:东至西堂子胡同
25
号院东墙。南
至
25
—
37
号各院南墙。西至西堂子胡同
37
号和甘雨胡同粮店西墙。北至
25
—
37
号各院北墙。
2
、东堂:东至王府井小学东围墙及其延长线。南至甘雨胡同。西至王府井
大街规划红线。
(注:道路展宽时,东堂大门迁至规划红线)北至东堂及王府
井
小学北院墙。
(二)建设控制地带:
Ⅱ类:
东至西堂子胡同
25
—
37
号四合院保护范围。南至距现状中国京安总公司二
层楼以北
10
米。西至王府井大街规划红线。北至甘雨胡同。
Ⅲ类:
东至王府井大街规划红线。南至Ⅳ类。西至距王府井大
街规划红线以西
30
米。北至Ⅳ类地带。
Ⅳ类:
1
、东堂以东:东至现状百货大楼六层商业综合楼东墙
及其延长线。南至甘
雨胡同。西至东堂保护范围。北至柏树胡同。
2
、西堂子胡同
25<
/p>
—
37
号四合院以东:东至台湾饭店六层
搬迁住宅楼东墙
及其延长线。南至西堂子胡同。西至保护范围。北至甘雨胡同。
3
、
西堂子
胡同
25
—
37
号四合院以南:
东至海关六层宿舍楼东墙及其延长线。
南至金
鱼胡同规划红线。西至西堂子胡同
25
-
37
号四合院保护范围西界南延长
线。北至西堂子胡同。
p>
4
、王府井大街西侧中段:东至
王府井大街规划红线。南至利生体育用品商
店六层楼南山墙及其延长线。西至距王府井大
街规划红线以西
30
米。北至利生
体育
用品商店六层楼北山墙及其延长线。
5
、王府井大街西侧北段:东至王府并大街规划红线。南至天伦饭店拨地南
界向
西延长线。西至距王府井大街规划红线以西
30
米。北至灯市口
西街规划红
线。
Ⅴ类:
l
< br>、东堂以北:东至松鹤大酒楼拨地线西界。南至柏树胡同。西至天伦饭店
拨地线东
界。北至灯市口大街规划红线。
此地带内新建建筑,
高度不可超过现状建筑物高度。
另松鹤
大酒楼及天伦饭
店不宜再加高。
2
、西堂子胡同
25-37
号四合院以
西:东至保护范围。南至西堂子胡同。西
至王府井大街规划红线。北至Ⅱ类地带。
此地带内
2
层建筑需加强维修、
保留使用。
只允
许添建少量平房,
且不得与
小楼连接。
3
、西堂子胡同南侧:东至Ⅳ类地带。南至金鱼胡同规
划红线。西至王府井
大街规划红线。北至西堂子胡同。
4
、
王府井大街西侧:
东至王府并大街规划红线。
南至东安门大街规划红线。
西至距王府井大街规划红线以西
30
米。北至Ⅳ类地带
。
在
3
、
4<
/p>
两地带内建筑高度不得超过
24
米。
p>
四、大慈延福宫建筑遗存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四至说明
(一)保护范围:
东至距大慈延福宫建筑遗存中轴线以东
18
米。
南至朝阳门内大街规划红线。
西至西配殿后檐墙及其延长线。北至距后殿以北
10
米
的平行线。
(二)建设控制地带:
I
类:
东至距保护范围
8
米。南至朝阳门内大
街规划红线。西、北至距保护范围
10
米。
Ⅰ类地带内宜植高大乔木。
Ⅳ类:
东接至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发(
1987
)
156
号文孚王府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
地带Ⅳ类地带的
西界。
南:
东段至朝阳门内大街规划红线,
西段至Ⅰ类地带。
西:
南段至Ⅰ类地带,
< br>北段至大慈延福宫西侧Ⅰ类地带西界的北延长线。
北至东四三
条公共通道。
其它按京
政发(
1987
)
156
号文孚王府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不变。
五、
北京大学地质馆旧址、
京师大学堂
建筑遗存两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
及建设控制地带四至说明
(一)保护范围:
1
、北京大学地质馆旧址:东至沙滩北街。南、西、北
至现状中科院法学所
使用范围的围墙。
2
、京师大学堂建筑遗存:东至大学夹道胡同西侧围墙
。南至沙滩后街
55
号、
59
号院建筑南墙及其向东的延长线。西至景山东街规划红线(皇城内夹道
墙
)
。北至
55
号、
59
号院北围墙。
注:
1
、原皇城内夹道墙(含保护范围外、南、北延伸部分)及原公主府围墙为
需保护古建
筑。
2
、距京师大学堂建筑
遗存保护范围南
12
米以内为沙滩后街公共通道。
(二)建设控制地带:
Ⅱ类:
东:北段至嵩祝院西巷通道。南段至沙滩北街规划红线。南至五四大街、景
山前街规
划红线。
西至景山东街规划红线。
北至景山后街规划红线北红线
向东延
长线。
以上范围内除保护范围及公共通道外的地区均为Ⅱ类地带。
其它地区按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发(
< br>1987
)
156
号文旧皇城保
护区及其以北
城区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不变。
六、盛新中学与佑贞女中旧址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四至说明
(一)保护范围:
东、南至北海的保护范围。西、北至北海中、小学、四
十中学现状西墙及北
墙。
(二)建设控制地带:
p>
保护范围以北
10
米为教场胡同公共通道。
规划绿地:教场胡同公共通道与地安门西大街红线之间。
其它地区按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发(
< br>1987
)
156
号文关于旧皇
城保护区及其
以北城区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不变。
七、十方请佛宝塔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四至说明
(一)保护范围:
东、西至距十方诸佛宝塔南北中线
25
米的平行线。南至距十方诸佛宝塔中
点
60
米与塔南北中线的垂直线。
北至距十方诸佛宝塔中
点
25
米与塔南北中线的
垂直线。
p>
注:保护范围南,距十方诸佛宝
塔南北中线东、西各
7.5
米为公共通道,南
< br>接至马坊寺村中间东西道路。
(二)建设控制地带:
Ⅴ类:
东至焦化西路规划红线。南至距保护范围
20
米的平行线。
西至距保护范围
55
米的平行线。北至现状农田灌溉水渠。
p>
(距塔中心约
60
米)
(除保护范围外的
地带为Ⅴ类地带)
此地带为文物保护专用绿地。
近期仍可用做菜地农田,
远期应植树绿化,
绿
< br>化设计应留出多方向观赏全塔的草坪和通视走廊。
(三)规划绿地:
十方诸佛宝塔西、南:东:南段至焦化西路规划红线,北段至Ⅴ类地带。南
至马坊寺村中东西规划路。西至高压线走廊。北:西段至现状农田灌溉水渠,东
段至Ⅴ
类地带。
以上为朝阳区王四
营乡乡域规划方案所确定的城市规划绿地。
在实施中城市
规划绿
地如改变性质,
则需另划定建设控制地带并经批准后方可变更。
在规划绿
地内现状马房寺村的村舍建筑不得再添建、
扩建、
p>
危房翻建应迁出原地,
如确无
条件迁出的,
翻建房屋不得大于原建筑面积、高度和用地。
八、定慧寺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四至说明
(一)保护范围:
东、
西至东、
西配殿后墙及其延长线。
南至恩济庄小区中学现状三层楼北墙
< br>及其向西的延长线。北至大雄宝殿北墙与抱厦北墙及其延长线。
(二)建设控制地带:
Ⅰ类:
l
、
定慧寺东北:
东至距定慧寺中轴线以东
75
米。
南至空后干休所四层楼北
墙。西至保护范围。北至阜成路规划红线。
2
、定慧寺西北:东至保护范围。南至
空后干休所四层楼北墙及其延长线。
西至距定慧寺中轴线以西
7
5
米。北至阜成路规划红线。
3
、定慧寺南:东、西至保护范围东、西界向南延长线。南至距保护范围以
南
35
米。北至保护范围。
Ⅳ类:
东至距中轴线
140
米的平行线。南至距保护范围以南
85
米的平行
线。西至
距中轴线
140
米的平行线。
北至阜成路规划红线。
(除保护范围、Ⅰ、Ⅴ类地带
以外的地带
,均为Ⅳ类地带)
。
Ⅴ类:
东、西至距定慧寺中轴线东。西各
75
米。南至Ⅰ类地带南
界东、西延长线。
北至Ⅰ类地带。
(除保护范围、Ⅰ类地带以外
地带,均为Ⅴ类地带)
在Ⅴ
类地带内的新建筑,
要求为坡屋顶、
灰色调;
< br>高度不得超过现状四层楼。
九、清华大学早期建筑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四至说明
(一)保护范围:
东:
北段至现状宿舍四层楼西
墙及其延长线,
中段至万泉河西岸
(万泉河应
< br>予保护)
,
南段至现状阶梯教室二层楼西墙及其延长线。
南至清华东路规划红线。
西至气象台、生物馆西现状道路西沿。
北:西段距平斋、新斋北墙以北
10
米的
平行线,东段至宿舍四层楼南墙及其延长线。
(二)建设控制地带:
Ⅰ类:
东至
16
层塔楼。南至
5
层楼北墙连线。西至圆明园东路规划红线。北至清
华东路规划红线。
p>
Ⅱ类:
1
、保护范围西:东至留学生楼东墙及其延长线。南至
清华东路规划红线。
西、北至圆明园东路规划红线。另北端沿圆明园东路南侧
25
米以内,东至保护
范围。
2
、保护范围北:沿圆明园东路东侧
25
米以内,南至保护范围。
Ⅲ类:
1
、保护范围以东:东至现状道路中线。南至清华东路
规划红线。西:南段
至保护范围,北段至万泉河东岸。北至保护范围以北Ⅲ类地带北界延
长线。
2
、保护范围以西:
东至保护范围。南至清华东路规划红线。西、北至Ⅱ类
地带。
3
、保护范围以北:东至万泉河东岸。南至保护范围。
西至Ⅱ类地带。北至
距新斋北墙约
110
米处现状五层楼北墙及其延长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