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我所做 做我所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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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我所做,做我所写
“写我所做,做我所写”
,这句话通俗易懂,看似普通平常,但其中却蕴含着深刻的道
理。
“写我所做,做我所写”
,最早是
来自于
ISO
系列认证体系的要求。一般情况下,
ISO
系列体系认证标准要求组织建立“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这样
的结构化、程序化、
文件化的管理体系,
使组织的活动、
产品和服务均处于体系的控制之中,
并按体系要求记录
所做的一切,强调管理和环境问题的可追溯性。
“写我所做”
,就是把现在已经在做
的事或想做的事写出来,形成纸面的东西。
它强调的
是实事求是
,
要进行调查分析,
在此基础上统筹规划,
根据需要制定规章制度或者工作计划,
指导今后的工作行为。
“做我所写”
,就是按照已经制定的规章制度或者工作计划开展工作,
实施计划。
如此循环往复,
不断修正和完善各项规章制
度与工作计划,
从而正确指导实际工
作的开展。
“写”
,即为人们对客观实践的认识,人的认识上升到一定阶段就形成为理论;
“做”
,
就是实践。简言之,
“写”与“做”
的关系就是理论与实践的关系。两者的关系具体表现在:
1.
实
践是理论的来源。理论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性反应,这种反应只有在实践中,在主体和
客
体的相互作用中才能完成。
2.
实践是理论发展的动力。理论产
生于实践的需要,实践为理
论的发展提供日益完备的理论工具,
锻炼和提高人的理论能力。
3.
实践是检验理论真理性的
唯一标准。
4.
实践是理论的目的和归宿。反
过来,理论又对实践具有反作用,理论能够反映
实践,同时也能够指导实践,正确的理论
能够积极地推动实践的发展。
“写我所做,做我所
写”重要思想
的最高境界
,
就是说与做一致、知与行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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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们不能按照字面
意思简单地去理解“写我所做,做我所写”重要思想的含义,
要深入思考和理解“写”与
“做”二者之间的内在关系并指导我们的实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