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系列案件的串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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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系列案件的串并
摘要:
< br>侦查系列案件最有效的办法是开展串并案件侦查。通过串并,判定侦
查方向和范围
,
选定侦查途径和侦查措施。
文中主要对系列案件串并的作用,
以
及串并的条件,
串并的形式及具体方
法进行阐述,
并对制约当前系列案件串并的
主要因素进行探讨。
关键词:串并;条件;方法;主要因素。
当前,刑事犯罪活动的显著特点是系列案件日益突出,犯罪分子往往进行跨
区域
跳跃式流窜作案,特别是近几年来,已经从白闯、撬盗保险箱、拦路抢劫犯
罪向各种犯罪
延伸,犯罪的手段更狡猾,暴力性更明显,时空跨度更大,其社会
危害性越来越严重。<
/p>
对系列性案件的侦破,
不仅能体现侦查工作的科学性,
更能
体现出侦查工作的艺术性。
系列性案件的侦查
,
及时、
准确地串并案无疑是成功
侦破
的基础,
只有将系列案件准确地串并起来,
才能通过对个案与系
列案件之间
的联系的分析,丰富侦查线索,更准确地刻画犯罪嫌疑人,把握其犯罪规律,
达
到破获全部系列案件,并为研究侦查对策提供科学依据。所谓系列案件的串并,
是指把不同地域或不同时间发生的多起案件,
通过对案件中发现的各种
痕迹、
线
索进行分析,
认为这些案件可
能为同一犯罪主体所为,
因而把这些案件进行合并
侦查的侦查手
段。
系列案件的串并可以把看似无关联的线索、
物证进行综合分
析,
找出足够的证据锁定犯罪分子,
因而各级公安机关都特别重
视系列案件的串并工
作。
一、
串并的意义
1.
有利于加强跨地区的刑侦合作。要打破当前侦查中的条块分割、案件管辖
的人案分离
等局面。只有开展并案侦查,打破区域界限,实行联合作战,才能构
造出大刑侦的格局。
多案合一,有利于集中警力,节约人力、财力和物力,收到
事半功倍的效果。
2.
共享犯罪信息资源。有利于充分利用不同犯
罪现场上收集到的各种犯罪信
息。
可使多起案件的痕迹物证、<
/p>
异地发现的痕迹物证、
小案和易破案件的痕迹物
< br>证等犯罪信息资源得到综合利用。通过串联并案,分析、对比、印证各种犯罪信
息
,准确地刻画罪犯个体特征,判明侦查方向和范围。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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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于获取各种犯罪证据。
刑事诉讼中对证据的要求愈来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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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加严格。
刑诉法明确规定,侦查终结时,必须达到“犯罪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充分”的
要求。即收集到的每一个证据都经过了审查检验,是确凿无疑、推
不倒的;认定
犯罪的证据有相当的数量,能够组成一个完整的证据体系,环环衔接,无脱
漏。
可见,
法律对证据的要求,
既要保
证质又要保证量。
串并案件有利于从多方面获
取犯罪证据,并及
时掌握犯罪分子的全部罪行。
4.
有
利于深挖余罪。串并案可破一起带一串,得到并案一串、破案一片、深
挖一伙的效果。<
/p>
5.
有利于主动出击,预防犯罪。通过
串并案件,能发现犯罪分子的作案规律
和特点,了解犯罪新动向,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防
范工作,调整侦查方案,力争
现场抓获作案对象。
二、
系列案件串并的条件
系列案件串并的
条件就是对案件进行串并的依据。根据在系列案件串并中作
用的大小,
< br>可把系列案件串并的条件分为系列案件串并的确定性条件和可能性条
件。
(一)
、系列案件串并的确定性条件
案件串并的确定性条件,是指两个以上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发现的能够进行同
一认定的痕迹、物证。其特点:一是利用确定性条件并案是直接的、确定的,只
要经过检验,个案的痕迹、物证为同一,那么这两个案件就是同一,就可以确定
无疑地
并案;
二是利用确定性条件并案的主体是物证检验技术人员,
利
用的是自
然科学知识;
三是惟一性,
即
只要两个案件中有一样痕迹被认定为同一,
那么这
两个案件就可
以并案。
案件串并的确定性条件的范围包括能够进行同一认定
的痕迹、物证,具体包
括:
痕迹类物证,
主要是手印、
足迹、
工痕、
枪痕;<
/p>
特殊痕迹,
主要是牙齿痕迹、
车辆痕迹、
牲畜蹄迹、分离痕迹;人体遗留物类物证,主要是毛发、血迹等能够
通过
DNA
确定同一的物证;文检类物证,主要是笔迹、所用的纸张、打印机、复<
/p>
印机等;能够进行同一认定的声纹和人像。
现实工作中,利用确定性条件进行案件的串并主要依靠物证检验技术人员的
工作,只
要痕迹物证被认定为同一就可以确定无疑地进行并案。
(二)
、系列案件串并的可能性条件
系列案件串并的可能性条件,是指在案件侦破过程中发现的物品、线索不能
进行同一认定的情况。
案件串并的可能性条件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确定性。
例如:
在两起以上的案件中,
作案人选择的对象相同,
通过对象相同来进行串并案件具
< br>有不确定性,
这两起案件可能为同一犯罪主体所为,
可能
不是。
二是利用可能性
条件进行案件的串并的主体是侦查人员,
是靠侦查人员对逻辑学、
心理学等社会
科学知识的运用。
三是与确定性条件的惟一性相比,
可能性条件
必须在两个以上
的条件同时具备时才能进行案件的串并。
要透过
各种假象认清是同一犯罪主体作
案这一本质,在实际操作中比较复杂,这一工作贯穿于整
个侦查实践中。
可利用的案件串并的可能性条件很多,常见的
串并案件的可能性条件有:
1
.作案
手段、作案工具的种类和侵犯的对象、物品相同。
2
.作案时间、地点的选择相同。
<
/p>
3
.作案人的体貌特征、作案人数相同或类似的案件,往往有串并
侦查的可
能。
4
.作案人在作案中反映出的心理特征相同。
(
1
)
.
作案人的个性特点
心理特点、是否心理变态。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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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案手法是否老练、作案时的心理紧张
程度如何。
(
3
)
.
作案人的心理需求。
(
4
)
.
通过对作案预备、
作案时、
做案后的言行分析,<
/p>
判断其心理活动过程,
也可为串并侦查提供线索和依据。
5
.案件的综合特点相似。
6
.作案人的地域特点。
三、
系列案件串并的方法
1.
同一认定法
即甲案现场留有罪犯的指
印,乙案现场也留有罪犯的指印,经鉴定系同一人
所留,则甲、乙两案可串并起来。利用
同一认定法也可将多起案件串并起来,这
种方法的特点是准确、可靠、简单、易掌握。但
是近年来,随着犯罪分子的智能
化、
技术型趋势和反侦察意识的
提高,
现场上留下可供同一认定的痕迹物证越来
越少,这就增强
了利用同一认定法串并案件的困难。
2.
物证连结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