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的科举

玛丽莲梦兔
710次浏览
2021年02月11日 19:34
最佳经验
本文由作者推荐

-

2021年2月11日发(作者:画龙点睛的主人公是谁)


宋代的科举,和唐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但是,考试的科目、内容和方法则作了多次


的变化,有关考试的规定也日益严密。



北宋初年,常科的科目较多,据《宋史·选举志》载:



初,礼部贡举,设进士,


《九经》、


《五经》 、


《开元礼》、


《三史》、


《三礼》、


《三传》、


学究、明经、明法等科、皆秋取解,冬集礼部,春考 试。合格及第者,列名放榜于尚书省。



这些科目,除进士科外 ,其他科目总称诸科。那时,各州县都没有学校,仅京城开封设有国


子监。


在国子监学习的都是官僚子弟,人数不多,


有些人只是挂名而已。所以考生的 来源主


要靠州县贡举,每年秋天,各州举行考试,将合格的学生解送礼部,称为“取解试 ”。第二


年春天,礼部进行考试,称为“礼部试”,又称“省试”。省试的内容基本上与 唐代一样,


进士重诗赋,诸科重帖经、墨义。



庆历四年(公元


1040


年),宋仁宗根据范仲淹、宋 祁等人的建议,令各州县设立学校,并


规定在校学习满三百天的人,

才能参加取解试。


前科曾解送而落第者,


在校学习可减为一 百


天。


省试分试策、


试论、

< p>
试诗赋三场。


以三场的全部成绩作为录取的根据。


不考帖经、


墨义。


由于这些规定触犯了贵族官僚的利益,遭到他 们的强烈反对。仁宗只好下诏废除入学年限,


恢复了旧有的考试制度。

< br>


宋神宗熙宁年间(公元


1068


年——公元


1077


年),王安石参知政事,实行变法,对科 举制


度也进行了重大的改革,废除考诗赋、帖经、墨义。每个考生在《易》、《诗》、《 书》、


《周礼》、《礼记》中任选一经,兼治《论语》、《孟子》,每试四场,考试方式 是试策、


试论、及经文大义。这样的考试,每个考生必须通晓经义,又有文彩,才算合格 ,不象原来


的墨义那样,只要初浅了解经义就可应付。



为了进一步通过学校培养和选拔人才,王安石又着手整顿太学。将太学生分为三等:外舍、


内舍和上舍。


以考试的成绩和平时的表现作为升舍、


应试和授官的根据。


这种制度称为“三


舍法”。



公元


1085


年, 神宗病死,哲宗继立。在高太后的支持下,司马光入朝执政,他一上台就陆


续废除各种新 法。元祐四年(公元


1089


年),将进士分为经义和诗赋两科 ,罢试律义。诗


赋进士,必须在《易》、


《诗》、《书》、《周 礼》、《礼记》、《春秋左传》中任选一经;


经义进士必须选习二经。

< br>两种进士都是以四场成绩定高低。


经义进士以经义定取舍,


诗赋进


士以诗赋为去留,名次则参考试论成绩评定。


哲宗亲政 以后,


对司马光的作法全部否定,绍


圣元年(公元


1094


年)进士罢诗赋,专习经义。


< p>
宋徽宗崇宁三年(公元


1104


年),又将王安石 的“三舍法”推广到全国,并诏令天下,以


后科场取士,全由学校升贡,废除州郡发解及 礼部试等办法。


按照当时的规定,官僚子弟可


以免费入学,而普 通百姓则要经过多次考试合格才能入学,才能升舍、


授官。


时人 指责这种


取士方法是“利贵不利贱,利少不利老,利富不利贫”。因为反对的人很多,宣 和三年(公


元


1121


年)不得不宣布 罢“三舍法”,令开封府及诸路均以科举取士。高宗南渡以后,沿


袭不改,惟于建炎二年 (公元


1128


年)恢复司马光时的诗赋和经义两科进士,至宋 末不革。



宋初科举,


仅有两级考试, 一级是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取解试由各


州的判官及录事参军主持 ,省试则由皇帝选派的官员主持。据叶梦得的《石林燕语》卷


8


和《长编》卷


14


记载:开宝六年(公元


937


年),翰林学士李昉知贡举,录取进士、诸科


及第者< /p>


38


人。召对时,进士武济川、《三传》刘睿,“材质最陋,对问 失次”,太祖把他


们黜落了,因为武济川是李昉的同乡,引起了太祖的怀疑。又因下第进 士徐士廉击登门鼓,


控告李昉“用情取舍”,


并建议举行殿试。


太祖即下诏,


令已被录取的和从考试终场而未被


录取的考生中选出


195


人,在讲武殿出题重试,太祖 亲自主持。复试结果,中进士


26


人,


诸科


101


人,皆赐及第。原来李昹录取的人中,却有


10


人落选。为此,李昹受到了降职为


太常卿的 处分。从此,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考试。开宝八年(公元


975


年),宋太


祖再次举行殿试,


这一年省试第一名是王式 ,


殿试时王嗣宗成了第一名,


而王式则落到第四


名。从此开始,省试与殿试分为两榜,并有省元与状元之别。宋太祖举行殿试的目的,是为


了革除“科名多为势家所取”的弊病。



宋代的科举 ,最初是每年举行一次,太平兴国三年(公元


978


年)冬,各 州考生都已集中礼


部,因为太宗要亲征北汉,第二年春天的省试只好停止。此后,每隔一 年或二年举行一次。


英宗治平三年(公元


1066


年),朝廷因每年一次应接不暇,又举子年年跋涉,十分劳苦,


才定为三年一 次,以后成为定制。至于录取名额,


太祖时士大夫还不热衷于出仕为宦,


朝廷


取士也比较严格,每次录取进士少则几人,多者


2 00


多人,平均每次录取近


48


人。宋 太宗


时,因州县缺官,大规模录用士人,参加省试的举人往往多达一、二万人,每次平均 录取进


士


230


人。以后录取人数不断 增加,据


《通考·选举考》记载,


宋真宗咸平三年


(公元


1000


年),录取进士

409


人,诸科


1


,


129


人,总人数达


1


,< /p>


638


人。比太宗太平兴国二年录取人


数 多两倍以上。


由于宋代科举,


一经录取,


立即授官,


录取人数太多,


必然出现“官吏猥众”

< p>
的局面。所以,仁宗时规定:“礼部奏名,以四百名为限”。但是这个规定后来逐次突破,


至徽宗时期,每次平均多达


680


多人。



宋代科举登第者大部分出身于乡户,


即一般 地主和殷富农民,


一部分为工、


商子弟。北宋苏


辙在


《上皇帝书》


中说:


“今 世之取人,


诵文书、


习程课,


未有不可 为吏者也。


其求之不难,


而得之甚乐,是以群起而趋之。


凡今农工商贾之家,未有不舍其旧而为士者也。”虽然宋代


封建法律一 般禁止工商本人应举做官,但对其中的“奇才异行者”,也允许参加科举考试。


这与西汉 规定“市井子孙不得仕宦为官”不同。王辟之的《渑水谈燕录》卷


3

载,北宋时,


曹州商人于令仪的子侄多人考中进士。又洪迈的《夷坚丁志》卷


6


载,南宋时,建安人叶德


孚买田贩茶,后获 得“乡荐”(即取得参加省试的资格),娶宗室女,授将仕郎。饶州鄱阳


士人黄安道,应 举累试不中,改营商业,成为“贾客”,后又预乡荐,参加礼部试,终于登


第。另外,宋 高宗绍兴十八年(公元


1148


年)《题名录》载,这年中榜的


330


名进士的姓


名、


籍贯,


其中城市出身者,


不到


30


人,


宗室


25

人。


宋理宗宝祐四年


(公元


125 6


年)


《登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