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305篇皆可弦歌考论-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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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305篇皆可弦歌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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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传《诗经》有目有词者
305
篇,篇篇都可以弦歌。最早明
言这点的应
是战国时的墨翟。
他主张“非乐”,
在论及“礼乐”
时,曾对公孟子说:“或以不丧之间,诵《诗》三百,弦《诗》
三百,歌《
诗》三百,舞《诗》三百。若用子之言,则君子何日
以听治,
庶
人何日以从事?”至汉代,
司马迁则进一步指出:
“三
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
之音。<
/p>
礼乐自此可得而述,
以备王道,
成六艺。
”
《毛传》
亦曰:
“古者教以
《诗》
乐,
诵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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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之,
弦之,
舞之。
”还有郑玄
《六
艺论》曰:“《诗》者,弦歌讽喻之声也。”
《诗经
》
305
篇皆可弦歌之说自有所本:
1
、早在春秋中期
的鲁襄公二十九年
(<
/p>
公元前
544)
孔子
8
岁时,吴国公子季札出访
鲁国,
“请观于周乐”,
鲁国乐师即为之一一弦歌
《周南》
、
《召
南》、《邶》、《庸阝》、《卫》、《王》
、《郑》、《齐》、
《豳》、《秦》、《魏》、《唐》、《陈》、《郐》、《曹》
(
笔
者按:
《曹》应
包括在行文“自郐以下”之内
)
、
《小
雅》、
《大
雅》、《颂》等,较之今传《诗经》,鲁国乐师弦歌
之《风》未
出十五国《风》的范围;弦歌顺序除《豳》、《秦》提前外,亦
完全相同。
2
、孔子曾自言:“吾自卫反鲁,然后乐
正,《雅》、
《颂》各得其所。”孔子周游列国自卫返鲁,是在鲁哀公十一年
(
公元前
474)
冬,其
整理《诗经》兴正礼乐之举,实即司马迁所
谓“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
如王勃曰:
“返鲁裁诗,
《雅》
、
《颂》得弦歌之。”。李孝光曰:“孔子至自卫,……乃取殷周
< br>之诗,
皆弦歌之,
以求合
《韶》
、
《武》
、
《
雅》
、
《颂》
之音。
< br>”
皆就此而发。
“弦歌。以琴瑟和歌也”。弦诗,“谓工歌诗,依琴瑟而咏<
/p>
之诗”。“弦之,谓以琴瑟播之”。“弦歌”、“弦诗”、“弦
之
”之“弦”,
从中华民族乐器发展史看,
在西周和春秋时期特<
/p>
指弹弦乐器琴和瑟而言。所以朱熹注《论语》“子之武城,闻弦
歌
之声”曰:“弦,琴瑟也。”郑玄注《周礼》曰:“弦,谓琴
瑟也。
”郑玄注
《乐记》
曰:
“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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谓鼓琴瑟也。
”所谓“歌”,
在儒家诸经传
中,专指以琴瑟伴奏的歌唱而言。所以,《诗经
?
大雅
?
行苇》
“或歌或号”之“毛传”曰:
“歌者,
比于琴瑟也。
”
朱公迁曰:“合曲曰歌,徒歌曰谣。毛氏本作曲合乐曰歌,此易
其文如此,盖歌必合于
琴瑟。谣则徒歌而已。”陈士元曰:“盖
古人不徒歌,必合琴瑟而后谓之歌。口举其词而
琴瑟以咏之,犹
作乐者升歌而有琴瑟从之也。
《记》云:‘无故
不彻琴瑟。’故
知子与人歌而善,必有琴瑟以和声;其警孺悲,必取瑟而歌,此
古人所以不徒歌也。
”既然古人不徒歌,
经传中
的“歌”必有琴
瑟相和,而琴瑟在西周和春秋时期尚未发展为纯正的独奏乐器,
“《诗》为乐章,琴瑟必以歌《诗》”,则先秦“琴瑟与歌相须
为用”、
相得益彰的关系昭昭然矣。故朱载
?
衷唬骸肮湃朔歉璨
幌遥
?
非弦不歌,歌、弦皆不徒作乃其常也,徒
歌、徒弦则其变
也。……学歌则必先琴瑟,故《传》有不学操缦不能安弦,不学
博依不能安诗。弦在诗之前,诗在弦之后,是知学乐先丝音
矣。”“歌以
弦为体,以歌为用,弦歇二者不可偏废。”。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
1
、对于
《诗经》
305
篇皆可弦歌,先秦迄北宋并无异议,
墨子、
司马迁、
《毛传》
之言曾被广泛地征引或发挥。
时至南宋,
疑古风盛行,朱熹则在
程大昌提出的“《南》、《雅》、《颂》
之为乐诗,
而诸国之为
徒诗”的基础上,
附会所谓“风雅正变”
之说,针对司马迁发难
曰:“太史公所谓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
于《韶》、《武》之音,其误盖亦如此
(
笔者按:指不谙“风雅
正变”)。然古乐既亡
,无所考正,则吾不敢必为之说,独以其
理与其词推之,有以知其必不然耳。”但朱熹的
支持者寡,反对
者众。章潢即批驳曰:“晦庵尽斥《序》说,以为淫奔之人所自
赋之诗,故疑其非雅乐也,愚以为未然。盖季子所观乐者,周乐
也,使郑
卫诸诗为里巷狭邪所用,则周乐安得有之
?
而鲁之乐工
亦安能歌异国淫邪之诗乎
?
然尝因是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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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诗》
之被之弦歌也。
”
朱载
?
忠嗯
?
驳曰:“古诗存者三百馀篇,皆可以歌,而人不能歌
者,
患不知音耳。苟能神解意会以音求之,安有不可歌之理
?
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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尝取《三百篇》诗一一弦歌之,始信古乐未尝绝传于世,但人自
画不
求之音耳。”历经长期的论争,清代晚期方取得共识,
《诗
经》
皆入乐,皆可弦歌,被学人普遍认同,成为不刊之论。
2
、先秦常以琴瑟并提,陈砀曰:“
八音以丝为主,丝以琴
为君。琴之乐,出乎器,入乎觉。而瑟实类之,其所异者,特丝<
/p>
分而音细耳。”实际上,先秦时用于弦歌《诗经》的弹弦乐器,
主
要是瑟而不是琴。宋代史绳祖有“瑟先于琴”。说,其后熊朋
来曰:“瑟者,登歌所用之
乐器也。古者歌诗必以瑟。《论语》
三言瑟而不言琴,《仪礼》乡饮、乡射、大射、燕礼
,堂上之乐
惟瑟而已。
”朱载
?
忠嘣唬骸扒偕
?
与笙互相为用,
《曲礼》
曰‘士
无故不彻琴瑟’,
< br>而燕、
射及乡饮、
乡射独有瑟而无琴,
< br>《鹿鸣》
先瑟而后琴,《山有枢》、《车邻》只言瑟而不言琴,《论语》
言瑟再三亦不言琴。以此观之,瑟之于琴,尚矣!”。此结论立
足于对《
仪礼》、
《论语》、
《诗经》等经籍的考察,的然可信。
瑟在先秦之所以高于琴,笔者以为,除其较琴弦多、音高、音域
宽广而
更适合弦歌外,
更重要的原因是统治者从礼乐需要出发赋
予瑟以
道德功能。
或如
《世本》
曰:
“瑟,
洁也,
使人精洁于心,
< br>淳一于行也。”或如旧题东汉班固《白虎通义》曰:“瑟者,闲
也,所以惩忿窒欲
、正人之德也。故日瑟有君父之节,臣子法商
角,则君父有节,臣子有义,然后四时和,
然后万物生,故谓之
瑟。”
如上所述,早在孔子
8
岁时,
《诗经》就已经基本定型,而
且可以弦歌。那
么孔子何以又“皆弦歌之”呢
?
对此,司马迁仅
简要地概述为“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
礼自此可得而述
,以备王道,成六艺”,未多作说明。兹具体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