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学招生方案
-
农村小学招生方案
农村小学招生方案【
1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办教
育促进法》
《天津市实施办法》
《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
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和《
20XX
年天津市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
见》
(
津教委〔
20XX
〕
p>
12
号
)
和《静海
区
20XX
年小学招生工作指导意
见》
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大邱庄镇
20XX
年小学招生
工
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着
力促进义务
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
以坚持户籍
地免试就近入学为原则,体现义务教育的公平性、公益性、普惠性,
切
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基本原则
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在镇教育办的指导下,由各小学具体组织
实施。
p>
坚持依法招生,义务教育阶
段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
学,不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
;
坚持公平招生,保障适龄儿童少
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p>
;
坚持生源均衡分布,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
坚持公开招生,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做到报名时间公开、招生办法
公开、录取结果公开。
三、招生时间
20XX
年
5
月
21<
/p>
日
(
星期六
)<
/p>
、
22
日
(
p>
星期日
)
。
20XX
年
5
月
23
日至
27
日查验相关证件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6
月
1
日上报区教育局招生情况,注册
学籍。
四、招生办法
1.20
XX
年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应年满
6
周
岁
(xx
年
8
月
31
日以
前出生
)
,学校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父母
应当提出
申请,
并在申请书上签字印手印,
报镇教育办再上报区教育局教育科
备案。
2.
本镇
26
个村街户籍适龄儿童凭居民户口薄
(
包括蓝印户口<
/p>
)
、
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户籍所属学区片
学校登记入学。
适龄儿
童户籍的户主,
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
(
外
)
祖父母
(
与
适龄儿童父母同户
)
。
户口时间截止到
20XX
年
5
月
22
日。
3
.
具有本镇辖区户籍但户口没在津美街、津海街、万全街、尧
舜
街和王虎庄村的,
按照现在学幼儿园凭居民户口薄、
儿童预防接
种
证,到对应的小学报名入学。
4.
本镇辖区户籍适龄儿童对应小学的划分:
津美、
万全、
尧舜、
津海
4
p>
个街分别对应的
4
个街小学
(
尧舜街对应尧舜小学和尧舜实验
学校
);
王虎庄村对应王虎庄小学
;
庞家庄村对应庞家庄小学
;
大屯村
对
应大屯学校
;
太平村、满井子村、官坑村对应育德小学
;
五美城村、
三间房村、刘家房子村、丁房子村
、刑家堼村对应五美城小学
;
胡连
庄村
、东房子村对应胡连庄小学
;
岳庄子村、白公坨村对应岳家庄小
学
;
巨庄子村对应巨家庄小学
;
前尚码村、东尚码头村、西尚码头村、
北尚码
头村对应尚码头学校
;(
注:
我镇崔庄
子村、
李八庄村对应大丰
堆镇高庄子小学,家长如要求在大邱庄
镇入学则对应岳家庄小学
)
5.
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
(
外<
/p>
)
祖父母
(
与适
龄儿童父母同户
)
。
户口迁入时间截止到
20X
X
年
5
月
22
日。
< br>如学片内学生报名人数超出学校容量,由镇教育办协调到周边
可容纳学校注册报名
入学。
6.
具有本市或
本区户籍但非大邱庄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凭户
口薄和预防接种证到幼儿园对应的小学注
册报名入学。
7.
居住
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20XX
年在我镇入学,
需持有户籍证明、
居住证、住房证明,务工证明
(
并提供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
和儿童预防
接种证。
且依照
《静海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入学登记暂行办法》
,
在
20XX
年
10
月
31
日前在我镇进行了登记。
已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
(
包括登记时不符合条件但至招生
截止日期已符
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
,按照居住证地址所对应的村街,
到相应学区片小学注册入学。
(
居住证地址所属区片对应的小学按照本办法中
4.
执行
)
。
对于居住证标识的地址无法确认学区片的,按照幼儿
园对应小
学的原则,注册报名入学。
8
、关于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我镇入学的相关材料的说明。
按照
《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
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
(
津政办发
[20XX]32
号
)
的文件
精神,需提前一年登记,登记时间为
每年的
9
< br>月
1
日至
10
< br>月
31
日,登记时须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1)
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
(2)
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
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市合法居所的
证明,
包括居
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或者居住证持有人
与配偶、父母、
子女
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居住
证持有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
印件
;
已签订《天津市商品
房买卖合同
》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
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原件及复
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对于购买我镇村街小产权房屋须经村
街开具证明并由镇城建
办出具证明材料
;
对于租住户,由租住房所属村街开具证明,并到镇
城建办开具证明材料。
)
(4)
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务工
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件、
依法签订的劳动
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
等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社会
保险缴费凭证。
在本市
灵活就业的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所在
乡镇、
街
道办事处开具的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并提供在本市的社
会保
险缴费凭证。
20XX
年登记时未要求提供在本市社会保险缴费凭证,招生报到
时需要补齐相关材料。
(5)
本市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
签发的随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
原件及复印件。
9
、居住证标识的地址在津美街、万全街、津海街、
尧舜街等
4
个街范围内的,
按照所在学
幼儿园对应的小学,
直接到相应的小学注
册报名入学。
(
仅限
4
个街范围内的居住证
)
10
、对于超出招生容量的学校,按照居住证标识的日期,依次
安排入学,
招生额满后的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由镇教育办
统筹
安排到有空位的学校就学。
11
、在
20XX
年提前登记的符合入
学条件的随迁子女优先安排。
< br>对于
20XX
年
10
月
31
日前未进行登记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p>
已符合条件的,依次安排注册报名。
11.
具有大邱庄镇辖区户籍但幼儿园在其它区县入园的适龄儿
童入学,
凭户口本薄和接种证,
到区教育局规定的学区片注册报
名入
学,各小学不得拒收。
对于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的居住证标识不清或界定不明确的,
按照原幼儿园对应的小学注册报名。
12.
区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同期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