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学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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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12日 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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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12日发(作者:你从雪山走来)


农村小学招生方案




农村小学招生方案【


1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办教


育促进法》


《天津市实施办法》


《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


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和《


20XX


年天津市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


见》


(


津教委〔


20XX


〕


12


号


)


和《静海 区


20XX


年小学招生工作指导意


见》 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大邱庄镇


20XX


年小学招生 工


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着


力促进义务 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


以坚持户籍


地免试就近入学为原则,体现义务教育的公平性、公益性、普惠性,


切 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基本原则




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在镇教育办的指导下,由各小学具体组织


实施。




坚持依法招生,义务教育阶 段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


学,不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

;


坚持公平招生,保障适龄儿童少


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


坚持生源均衡分布,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


坚持公开招生,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做到报名时间公开、招生办法


公开、录取结果公开。




三、招生时间



20XX


年


5


月


21< /p>


日


(


星期六


)< /p>


、


22


日


(


星期日


)


。



20XX


年


5


月


23


日至


27

< p>
日查验相关证件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6


月


1


日上报区教育局招生情况,注册 学籍。




四、招生办法



1.20 XX


年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应年满


6


周 岁


(xx


年


8


月


31


日以


前出生

)


,学校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父母 应当提出


申请,


并在申请书上签字印手印,

报镇教育办再上报区教育局教育科


备案。



2.


本镇


26


个村街户籍适龄儿童凭居民户口薄


(


包括蓝印户口< /p>


)


、


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户籍所属学区片 学校登记入学。




适龄儿 童户籍的户主,


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


(

外


)


祖父母


(

与


适龄儿童父母同户


)


。




户口时间截止到


20XX


年


5


月


22


日。



3 .


具有本镇辖区户籍但户口没在津美街、津海街、万全街、尧


舜 街和王虎庄村的,


按照现在学幼儿园凭居民户口薄、


儿童预防接 种


证,到对应的小学报名入学。



4.


本镇辖区户籍适龄儿童对应小学的划分:


津美、

< p>
万全、


尧舜、


津海


4


个街分别对应的


4


个街小学


(


尧舜街对应尧舜小学和尧舜实验


学校


);


王虎庄村对应王虎庄小学


;


庞家庄村对应庞家庄小学


;


大屯村


对 应大屯学校


;


太平村、满井子村、官坑村对应育德小学


;


五美城村、


三间房村、刘家房子村、丁房子村 、刑家堼村对应五美城小学


;


胡连


庄村 、东房子村对应胡连庄小学


;


岳庄子村、白公坨村对应岳家庄小


学


;


巨庄子村对应巨家庄小学


;


前尚码村、东尚码头村、西尚码头村、


北尚码 头村对应尚码头学校


;(


注:


我镇崔庄 子村、


李八庄村对应大丰


堆镇高庄子小学,家长如要求在大邱庄 镇入学则对应岳家庄小学


)


5.


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


(


外< /p>


)


祖父母


(


与适 龄儿童父母同户


)


。




户口迁入时间截止到


20X X


年


5


月


22


日。



< br>如学片内学生报名人数超出学校容量,由镇教育办协调到周边


可容纳学校注册报名 入学。



6.


具有本市或 本区户籍但非大邱庄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凭户


口薄和预防接种证到幼儿园对应的小学注 册报名入学。



7.


居住 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20XX


年在我镇入学,

需持有户籍证明、


居住证、住房证明,务工证明


(


并提供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


和儿童预防 接种证。




且依照


《静海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入学登记暂行办法》


,

< p>
在


20XX


年


10


月


31


日前在我镇进行了登记。




已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


(


包括登记时不符合条件但至招生


截止日期已符 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


,按照居住证地址所对应的村街,


到相应学区片小学注册入学。



(


居住证地址所属区片对应的小学按照本办法中


4.


执行


)


。




对于居住证标识的地址无法确认学区片的,按照幼儿 园对应小


学的原则,注册报名入学。



8


、关于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我镇入学的相关材料的说明。




按照


《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 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


(


津政办发


[20XX]32


号


)


的文件 精神,需提前一年登记,登记时间为


每年的


9

< br>月


1


日至


10

< br>月


31


日,登记时须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1)


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


(2)


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


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市合法居所的 证明,


包括居


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或者居住证持有人


与配偶、父母、


子女 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居住


证持有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 印件


;


已签订《天津市商品


房买卖合同 》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


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原件及复


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对于购买我镇村街小产权房屋须经村 街开具证明并由镇城建


办出具证明材料


;


对于租住户,由租住房所属村街开具证明,并到镇


城建办开具证明材料。


)


(4)


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务工 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件、


依法签订的劳动 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


等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社会 保险缴费凭证。




在本市 灵活就业的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所在


乡镇、


街 道办事处开具的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并提供在本市的社


会保 险缴费凭证。



20XX


年登记时未要求提供在本市社会保险缴费凭证,招生报到


时需要补齐相关材料。



(5)


本市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 签发的随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


原件及复印件。



9


、居住证标识的地址在津美街、万全街、津海街、 尧舜街等


4


个街范围内的,


按照所在学 幼儿园对应的小学,


直接到相应的小学注


册报名入学。



(


仅限


4


个街范围内的居住证


)


10


、对于超出招生容量的学校,按照居住证标识的日期,依次


安排入学,


招生额满后的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由镇教育办 统筹


安排到有空位的学校就学。



11


、在


20XX


年提前登记的符合入 学条件的随迁子女优先安排。



< br>对于


20XX


年


10

< p>
月


31


日前未进行登记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p>


已符合条件的,依次安排注册报名。



11.


具有大邱庄镇辖区户籍但幼儿园在其它区县入园的适龄儿


童入学,


凭户口本薄和接种证,


到区教育局规定的学区片注册报 名入


学,各小学不得拒收。




对于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的居住证标识不清或界定不明确的,


按照原幼儿园对应的小学注册报名。



12.


区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同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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