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小学招生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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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小学招生工作计划
篇一:小学招生工作计划
坚决贯彻执行市教委、区
教教育局对一年级招生工作的意见,根据相对就
近、统筹兼
顾、
统一调配安排的入学原则,
在学校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
做好此次招生工作,使在松江区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
女为
主适龄儿童充分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1
、学校
招生小组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区教育局的
文件精神办事,严格把好入学原则,坚决做
到不收取与报名
挂钩的任何费用。
2
、学校成立专门的咨询服务接待人
员,有专人负责接
待和处理家长的来电、来访。电话:
6769
1723.
接待人员:
汤金山。
3
、学校
与社区居委会加强联络与沟通,按照教育局小
招办的规定,将招生简章及学校简介在
p>
4
月
13
日下发到
居
委,并对未来报名的适龄应届小学生通过居委会加以核实了
解
,及时掌握择校的信息。
4
、学校坚决杜绝在报名时对新生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
5
< br>、学校做好报名时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服务项目、填
写表格工具等等。
1
、学制
小学学制为五年,即为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四年
级、五年级。
2
、就学年龄
适龄儿童入学年龄为
6
周岁以上,
(8
月
31
日前出生
)
盲、
聋、弱智等残疾儿童的入学年龄可推迟至
7
周岁。
3
、招生计划
按照招生计划和方案招生计划班额
每班不超过
50
人。
4
、申请入学条件
申请入学时,父母一方应持有《临
时居住证》
,
且续签
时间一年及以上。
5
、申请入学所需材料①父母一方的②父
母及学生本人的户籍证明。
<
/p>
③父母一方在沪务工证明
(
有
1
年或以上的社会保险缴
费记录
< br>,
社会保险项目以市人保部门公布的为准
;
从事家政
服务等不适用综合保险暂行办法的人员
,<
/p>
需提供街道居委、
乡镇村委开具的从事
1
年或以上的就业证明。
)
④购房产业<
/p>
或租房合同
;
⑤预防接种卡
;
组长:文财
;
副组长:汤金山。后勤服务:沈兴禄
组员:王科、李永俊、时英贵。
按区核实规定的地块范围:
在松江区域内以招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为主。
八月中旬。
篇二:小学招生工作计划
严格贯彻落实《义务教育
法》
,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进一步规范学校办
学行为,依据《
江宁区
2018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 br>指导意见》及《江宁区
2018
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要
求,制定本计划。
成立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周牛宝
组员:刘宁花朱万成马小燕
成立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朱万成
组员:刘义明张福新潘斌张冬香陶象胜陶勇
1.
入学
年龄:年满六周岁,即
20XX
年
8<
/p>
月
31
日
(
p>
含
8
月
31
日
)
以前出生。
严禁招收不足龄的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或其他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应
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
况证明,由
区教育局普教科批准。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针对
具体情况放宽到
7
周岁或
8
周岁。
2.
施教区内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应随父母
(
法定监护人
)
在同一户籍,
且应在
2018
年
6
< br>月
10
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
户籍与实际常住
地、产权证
(
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
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
)
三者一致。可报名入学。<
/p>
属下面三
种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持相应的证明材料,
也可正常报名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