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重庆小学招生政策(本地户口+外地户口)
-
2020
重庆小学招生政策(本地户口
+
外地户口)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
8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的通知》
(
教基一厅〔
2018
〕
5
号
)
精神,结合我市当前
教育实际,
近日,市教委下发了《关于做好
2018
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
知》。具体都有哪些内容,快跟小育去瞧瞧<
/p>
~
报名条件
2018
年
8
月
31
日
(
含
8
月
31
日<
/p>
)
前,凡年满
6
周岁及以上儿童,
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和条件不具备的农村
p>
地区村校
(
点
)<
/p>
,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度放宽。
就近免试原则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
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所有义务教
育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公办义务
教育学校一律不得
以招收推优生、保送生、特长生等方式招生。
对口入学原则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实行“三对口”入学办法,即学龄儿童与
父
(
< br>母
)
的户口、房管证
(
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
)
和实际居住
p>
地一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依据户籍在对口学校就读。
本市户籍学生入学材料
凡户籍在我市
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法定监护人持以下证明材
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对应小学、初中
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①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②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③小学新生需
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材料
坚持“两
为主”“两纳入”,即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
学校接收为主,同时将流动人口纳
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
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接受义
务教育。
各区县要加快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
策,确保符合条件的应读尽读,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随迁子女
入学报名时
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②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合法工作证明
(
市内户籍
)
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
(
市外户籍
)
等有关
p>
材料。
③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
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残疾儿童入学
公办学校必须接收招生
范围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
学生随班就读。患有严重生理缺陷,但能适应学
校学习、生活的残
疾学生,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其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
p>
校就读。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依法实施
缓
、免学,学校力所能及实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民办中小学校招生入学
各区县教育行
政部门要将民办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统一管
理,在民办中小学校核定的办学规模内
,确定当年的招生计划,并
报市教委发展规划处备案。民办中小学校
(
不含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
民办中小学校
< br>)
于
4
月
20
日开始发布招生计划,
6
月
p>
20
日起开展招
生录取工作,与公办学校同
步。民办中小学校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
生计划数时,采取电脑派位、面谈等方式招收新生
。
招生程序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