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重庆小学招生政策(本地户口+外地户口)

巡山小妖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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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12日 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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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12日发(作者:健康饮食搭配)


2020


重庆小学招生政策(本地户口


+


外地户口)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 8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的通知》


(


教基一厅〔


2018


〕


5


号


)


精神,结合我市当前 教育实际,


近日,市教委下发了《关于做好


2018

< p>
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


知》。具体都有哪些内容,快跟小育去瞧瞧< /p>


~



报名条件



2018


年


8


月


31


日


(


含


8


月


31


日< /p>


)


前,凡年满


6


周岁及以上儿童,


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和条件不具备的农村


地区村校


(


点


)< /p>


,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度放宽。



就近免试原则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 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所有义务教


育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公办义务 教育学校一律不得


以招收推优生、保送生、特长生等方式招生。



对口入学原则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实行“三对口”入学办法,即学龄儿童与


父


(

< br>母


)


的户口、房管证


(


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


)


和实际居住


地一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依据户籍在对口学校就读。



本市户籍学生入学材料



凡户籍在我市 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法定监护人持以下证明材


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对应小学、初中 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①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②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③小学新生需 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材料



坚持“两 为主”“两纳入”,即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


学校接收为主,同时将流动人口纳 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


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接受义 务教育。


各区县要加快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


策,确保符合条件的应读尽读,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随迁子女


入学报名时 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②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合法工作证明


(

市内户籍


)


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

< p>
(


市外户籍


)


等有关


材料。



③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 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残疾儿童入学



公办学校必须接收招生 范围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


学生随班就读。患有严重生理缺陷,但能适应学 校学习、生活的残


疾学生,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其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


校就读。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依法实施


缓 、免学,学校力所能及实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民办中小学校招生入学



各区县教育行 政部门要将民办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统一管


理,在民办中小学校核定的办学规模内 ,确定当年的招生计划,并


报市教委发展规划处备案。民办中小学校

(


不含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


民办中小学校

< br>)


于


4


月


20


日开始发布招生计划,


6


月


20


日起开展招


生录取工作,与公办学校同 步。民办中小学校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


生计划数时,采取电脑派位、面谈等方式招收新生 。



招生程序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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