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20年》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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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2015-2020
年)》实施办法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2015-2020
p>
年)的通知》
(国
办发〔
< br>2015
〕
43
号)和《省委办
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
见》(鲁办发〔
2014
〕
55
号)要求,为加强乡
村教师队伍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
育,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把发展乡村教育
和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造就一支
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
数量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甘于奉献的乡村教师
队伍,为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
有力的师资保障。
(二)基本原则。
——师德为先,
立德树人。着力提升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引导乡村教师带头践行社会
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教师以德化人、言传身教的
作用。
——创新机制,强化补充。拓宽乡村教师来源,畅通大学生、城镇教师到乡村
任教的通道,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积极投身乡村教育事业。
——提升质量,提高待遇。加强培养培训,改善乡村教师工作生活条件,提高
地位待遇,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
——县
域统筹,重点突破。积极实施“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强化县域统筹,
形成城乡校长教师
交流轮岗、均衡配置师资的良性机制。
二、主要措施
(一)着力提升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
1
.切实加强乡村学校党建工作。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体系武装
乡村教师头脑,健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深入学习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认真学
习
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思想政治素
p>
质。强化乡村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进一步关
心教育乡村教师,适度加大发展党员力度。
2
.高度重视师德校风建设。按照“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
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要求,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法治教育、心理
< br>健康教育等融入职前培养、
准入、
职后培训和管理全过程
。
落实教育、
宣传、
考核、
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行全员育人、全科育人,提高教师立德
< br>树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宣传乡村优秀教师的业绩,充分激发乡村教师的工作
热情。坚持依法治教,引导乡村教师严格遵守廉洁从教有关规定,做到依法依规执
教。<
/p>
加强师德考核,
在教师职务评审、
岗位聘
用、
评优奖励时,
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二)健全完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
1
.加强和规范教职工编制管理。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
强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资源的统筹配置和管理功能,加强县域内教师调配力
< br>度,适当向乡村学校倾斜。县(市、区)机构编制部门会同教育、财政部门根据生
源变化和教育教学改革需要,定期核定教职工编制。达不到标准班额的村小学、教
学点,
按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编制。落实农村学校机动编制政策,机
动编制全部用
于补充乡村学校急需的学科教师。中小学有空编的县(市、区),原
则上按照中小学申报
情况足额安排用编进人计划,及时招聘教师,严禁有编不补使
用临聘人员。中小学现有编
制总量达不到规定标准总量的县(市、区),可在县域
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部分事业编制
用于补充中小学教师,县域内难以调剂的,可在
设区的市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中小
学满编超编的县
(
市、区
)
,由机构编制部
门根据乡村学校实际需要,在事业单位编制总量内,利用中
小学教师临时周转编制
专户,对确需补充专任教师的满编超编乡村学校予以补充。乡村学
校使用临时周转
编制的管理方式与城镇学校相同。妥善解决公办幼儿园、成人教育中心等
机构占用
乡村学校教职工编制以及提前离岗、长期借调人员等问题,严禁任何部门、单位
以
任何理由和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乡村学校教职工编制。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
p>
解决教学辅助和后勤服务问题。
2
p>
.完善教师招聘方式。从
2016
年起,按
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可
以县(市、区)为单位,不分城区、农村学校岗位,
统一招聘、统一分配,并向乡
村学校倾斜,也可按学校组织招聘。按照教师专业标准和任
教学科设置考试科目,
重点考察教师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合理确定招聘时间,一般每年
3
月底前启动报
名工作,
6
月底前完成招聘工作。鼓励具备条件的市、县(市、区)探索采取先面
p>
试后笔试的方式招聘教师。
3
p>
.实施短缺学科教师补充计划。按照国家课程改革和开齐开足课程的需要,各
市以农村义务教育学区为单位,
2016
年
2
月底前,全面测算乡村学校短缺学科教师
现状,
2016
年起统一启动乡村学校短缺学科教师补充计划,用
p>
2
年时间补齐乡村学
校短缺学科教师。
p>
4
.开展大学生乡村学校支教。从
p>
2016
年春季开学起,每学期安排
1
p>
万名师范
生到乡村学校进行实习支教,
其中
,
安排在财政困难县
7000
名,
p>
由省财政按照每人
每月
400
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其他县(市、区)接收实习支教人员所需费用按
照每
人每月不低于
400
元的标准纳入市县财政预算。继续做好“三
支一扶”支教工
作。
(三)完善城乡校长教师交流机制。
1
.大力推进城镇学校校长到乡村学校任职。各市、县(市、区)按照义务教育
学校校长交流轮岗要求,加大城镇学校校长到乡村学校任职力度。乡村学校校长岗
位空出后,一律在县(市、区)范围内实行竞争上岗,鼓励城镇学校校长、副校长
到乡村学校任职。用
5
年左右时间,完成乡村学校校长轮换
。
2
.加大城乡学校教师交流力度
。各市、县(市、区)按照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
流轮岗要求,完善政策机制,分年度按规
定比例完成城镇教师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
任务。其中,城镇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的教师中
,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和县级以上
名师、优秀教师等要占一定比例。将农村学校、薄弱学
校任教
1
年以上工作经历作
为评聘高级
教师、正高级教师和评选特级教师的必备条件。
3
p>
.优化乡村学校教师资源配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义务教育学区为单位配
齐学科教师,
实行学区教师资源统一调配,
实现优质师
资共享。
在学区内推行音乐、
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等乡村学校
短缺学科教师走教,由学区统筹协调相关学校给
予一定补助,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p>
4
.
鼓励名
师名校长到乡村学校任教。
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
支持特级教师
和省、
市名师名校长到乡村学校任教。支持鼓励身体健康、近期退休的特级教师、高级教
师以及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士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继续做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
教师专项计划工作。对义务教育学段跨市、跨县(市、区)支教教师和到乡村学校
支教的特级教师、名师、名校长及退休教师等,省财政安排资金予以补助。
(四)改革完善乡村教师培养模式。
1
.完善师范生定向培养。鼓励市、县(市、区)政府与省内师范类高校开展校
地合作,联合培养培训乡村教师。支持有条件的市开展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
就业。
继续实施师范类专业初中起点“3+4”贯通培养,
< br>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
完善
培养模式,强化教育实践,增
强师范生从教能力。
2
.启动免费
师范生全科教师培养计划。按照国家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的政策,
选择部分省属师范类本
科高校招收免费师范生,面向乡村学校培养本科层次“一专
多能”的全科教师,学生毕业
取得教师资格并经用人学校考察合格后,直接安排到
乡村学校任教。
2016
年至
2018
年,按
p>
3000
人、
3000
人、
4000
人分年度安排招生
计
划,共培养
10000
人,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分年度拨付。
p>
(五)大力促进乡村教师专业发展
p>
1
.创新教师培训模式。省加大中小学师资培训对乡村教师倾斜力度
,各市、县
统筹安排资金,
积极支持乡村教师培训。
加强乡村学校音体美等紧缺学科教师培训。
鼓励乡村教师在职学习深造,提
高学历层次。
2
.实施送教下乡培
训计划。由省、市组织名师、名校长、特级教师等参加的送
教下乡培训团,以志愿服务方
式,采取送教下乡、送培上门形式,对乡村小学校长
和教师进行培训。
< br>
3
.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适应“互联网+”
新形势,加大乡村教师教育
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力度。加快中小学教育资源建设,推进
城乡教师优质教育资
源共享。
2017
年,各市建成乡村教师网络课程资源平台;
2018
年,建成全
省互联互
通的乡村教师网络支持平台。
4
.建立城乡一体化教研制度。完善省、市教研员定点联系乡村学校教研制度,
p>
全面实施县(市、区)教研员包扶乡村学校制度。以学区为单位完善乡村学校集中
教研制度,努力提高教研质量。引导城区学校与乡村学校组建教研共同体,支持乡
< br>村教师参与城区学校教研活动。
5
< br>.建立城乡学校发展共同体。城镇学校和乡村学校采取
1
对
1
或
1
对多
方式,
形成城镇学校与乡村学校手拉手共同发展机制,城乡学校同学科教师建立教研、备
课、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课外活动等协同教学与资源共享机制,切实提高乡村
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六)完善乡村教师职称评聘办法。
p>
1
.调整提高乡村中小学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根据乡村教师人才队
伍结构变化
情况,调整优化乡村中小学岗位设置比例标准。从
2
015
年起,乡村学校中、高级岗
位设置比例可在规定比例上限
基础上上浮
1-2
个百分点。
p>
2
.完善乡村教师职称(职务)评聘办法。乡村教师评聘职称(职务
)要坚持育
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不作发表论
文的
刚性要求。乡村学校教师和城镇学校教师分开评审,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
/p>
予以倾斜。在乡村学校任教(支教)
3
年
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条
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七)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和生活保障水平。
1
.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及时足额发放乡村教师工资,全面
落实乡镇工作人
员津贴补贴政策。
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的校长教
师,
符合乡镇工作补贴政策范围的,
发放乡镇工作补贴。研究落
实绩效工资总量向乡村教师倾斜政策。可根据教师居住
地与执教的农村学校距离,由学校
适当发给交通补助,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具体办
法和标准由各县(市、区)制定。依法为
教师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将公办乡村学
校缴纳的教师住房公积金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实
施乡村教师年度健康体检制度,所
需费用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有条件的可由同级财政
单列资金予以保障。落实到
乡村学校任教的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加大财政转移支付
力度,确保乡村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足额发放。
< br>
2
.妥善解决乡村教师住房问题。各地要落实无房职
工住房补贴政策。逐步提高
乡村教师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有条件的地方可提高至规定上
限。适当放宽乡村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