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道德考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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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12日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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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12日发(作者:变了心的人)





桐庄学区教师职业道德考评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 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


以党 的方针、


政策和有关的法律、


法规为依据。进一步贯彻落实《教 师法》


、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公民道德建设实


施纲要》


,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造就一 支素质高,职业道德精


良的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 意见》


,特制定本考评细


则。



第二条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是教师必 须遵守的基本道德准则,


是对教师道德品质和


职业行为最基本的 要求。全市教师应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修师德,强师


能,铸师魂,争名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第二章量化考核内容及要求



第三条依 法执教。


(


10


分)

< br>


(一)基本要求:



1


、学理论、学政策、学法规。每学期抄、撰写


50

页以上的政治理论学习笔记,每学期至少


撰写一篇以上心得体会或理论文章。



2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服从组织,接受领 导,自觉完成本职工作。



3


、全面贯 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培养学生全面发展,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4


、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各种规章制度。


< p>
(二)考核要求:达不到基本要求的,按下列规定扣除该项分值。


(本条款 内可累计扣分,


以下同)



1


、政治理论学习笔记字数不足的扣


2


分。没有学 习心得体会或理论文章扣


2


分。



2


、不参加集体政治理论学习的,每一次扣


1


分。



3


、 违背《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视其情节扣


5


—


10


分。



第 四条爱岗敬业(


10


分)



(一)基本要求:



1


、热爱教育事业,工作积极、认真、负责。



2


、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认真备课、上课、辅导,认真批改作业。



3


、不向学生发布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对学生有不良 影响的言论。



4


、不做对学校管理和 教学有不良影响的事。



(二)考核要求:达不到基本要求的,按下列规定扣除分值。



1


、敬业意识差,工作责任心不强。旷工一天扣


3


分


,


旷课一节扣

< p>
1


分。



2


、教职工有事有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未履行请假手续按旷工论,请假超过规定天数的,


每天扣


2


分。


< p>
3


、不认真执行教学计划和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完不成教学任务的,视其情 节扣


2--5


分。


< br>4


、因搞第二职业影响工作的,每发生一次扣


2


分。



5


、

< p>
不认真备课、


上课、


辅导、


批改作业,


备课,


或教学环节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每次扣


1


分。


课堂教学不规范,学生反映较大的扣< /p>


2


分。



6


、向学生发布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每发现一次视其情节扣


5


—


10


分。



第五条热爱学生(


10


分)



(一)基本要求:



1


、教师要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建立平等和谐的新型师生关系。



2


、关心和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p>



3


、严格要求学生,耐心教导学生,不 讽刺、挖苦、侮辱、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


生。



4


、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教育 和爱国主义、


集体主义教育以及思想品德、


文化、


科学知识和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5


、制止伤害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 有害于学生健康成


长的行为。



6


、不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二)考核要求:达不到基本要求的,按下列规定扣除该项分值。



1


、排挤、歧视后进学生,每出现一人次扣

1


分。



2


、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每出现一次的扣


5


分。



3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视其情节 每次扣


5


—


10


分。



4


、带领学生参加有损于身心 健康活动的,每次扣


2


分。



5


、对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制止不力,因 此而造成不良影响


的视其情节轻重扣


5


—


10


分。



6


、因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造成后果的,每一次扣


3


分。



第六条




严谨治学(


20

分)



(一)基本要求:



1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实施素质教育的 自觉性。



2


、积极参与教学基本功训 练活动和继续教育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增加知识储备,掌


握现代教育理论和必要的 现代化教育手段,


积极实施新课改,


努力形成自己独特的教育教 学


特色和风格。每学期至少撰写一篇以上的教育教学论文或经验材料,完成规定的教研任 务。



3


、要善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 和创新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考核要求:达 不到基本要求的,按下列规定扣除该项分值:



1


、不能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违背教育规律,忽视德育教育,不按素质教育的要求教育学生


的扣


5


分。



2


、不认真钻研教材,研究教法,教学方法陈旧单一,教学效果较差的扣


5--10


分。



3


、


不积极参与新课程改革,


撰写论文 或经验材料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扣


4


分,


少一篇扣


2


分。


4


、不积极参与继续教育学习,教学水平差,甚至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视其情节扣


5


—


20


分。



第七条




团结协作(


10


分)

< br>


(一)基本要求:



1


、同事之间要团结协作,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共同提高。



2


、注意维护教师形象,不搬弄是非、拉帮结派。



3


、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园。

< p>


(二)考核要求:达不到基本要求的,按下列规定扣除该条分值:



1


、不从学校整体利益出发,不服从学校分 配或临时性指派的工作的,每次扣


5


分。



2


、在教职工中搬弄是非,拉帮结派,影响团结,或与其他 教职工打架斗殴的,视其情节扣


5


—


1 0


分。



第八条尊重家长(

< p>
5


分)




(一)基本要求:



1


、尊重家长,勤于家访,主动沟通,与家长共同配合教育学生。



2


、不训斥,不用粗鲁言语对待学生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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