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论讲记_分别根品第二a4校对完整篇
-
俱舍论讲记
_
分别根品第二
(a4)
校对完整篇
分别根品第二
分别根品第二
上界品明诸法体,此
根品明诸法用,以依体起用,故界品后明根品。此品总有
七十四颂,内容可分三大类
p>
:
一、初二十二颂明二十二根。二、次二十七颂,明俱
生诸法。三、后二十五颂,明六因四缘。在明二十二根中讲了根义,根的废立,根
体以及诸门分别等内容。明俱生诸法中,是讲当各根生起时,共有多少法与之俱
生。
明六因四缘中,是讲小乘所有原因结果的规则,也可以说是俱舍论的因果论。
分别根品者,胜用增上名之为根,此品广明故名分别。
p>
根品的立名,二十二根是根品里最重要而有趣的一段,因为它对人生世间的相
续、流转、变化,向上以及完成,有着强烈的胜用,所以在本品最初说,品名也因
此得名。
(1
、最初说
;2
、有胜用
)
已
戊
丁
丙
二
一
五
四
三
二
一
三
二
一
二
述
述
杂
诸
明
明
释
明
明
明
明
异
萨
门
门
根
根
根
六
俱
二
诸
部
婆
分
分
体
废
义
因
生
十
法
多
别
别
立
二
四
诸
二
用
部
缘
法
根
三
五
已一
述萨婆多部
前界品末已列诸根。根
是什么意思
,
有最胜、自在、光显三义,根体殊胜,名
为最胜
;
根用殊胜
:<
/p>
名为自在,体用双胜,名为光显。由此成立根增上义。
根是从譬喻上立名,有能发生、持续、增长繁荣的殊胜作用,叫它做根。
“根”有生长、增胜二义。如草木的根一样,它能发生芽叶,吸取滋料,增长枝干
发展
的活力而茂盛叶蕊,所以叫根。二十二根对于人类生命上所需要的作用,详言
之,生命之
流,永远在跃跃奔放的活力,全藉二十二根在各尽其能通力合作的供
给。论云
:
二十二根,于诸法中作用最胜故。
二十二根,谁望于谁,起增上用
,
传说五于四
四根于二种
五八染净中
各别为增上
这一颂是依有部师将二
十二根分为四组来解释
(
根的增上作用
)
传说五于四
:
传说二字,是论主
不同意有部的意见。五,指眼等五根
;
四,指四
事,即庄严身、导养身、生识等、不共事,即五色根于四事上各有增上用。
1
、庄严身
:
具足五根,身相庄严,随缺一根,则显丑陋。如盲聋喑哑等人。
2
、导养身
:
五根能引导、保养身
体,避离危险之境。眼见恶色,令身远离
;
耳
< br>闻恶声,导身趋避
;
鼻嗅恶香,舌尝恶味,身触刺境,自
觉躲避
;
又香味触三是段食
性,受用<
/p>
35
分别根品第二
段食,以资身心。显
宗论云:“譬如明眼人能避险恶难。世有聪明者,能离当
苦恶,多闻能知法,多闻能离罪
,多闻舍无义,多闻得涅磐”。又云:“身由食
住,命托食存。”
3
、生识等
:
等,等取相应心所。五根能发生五识及此相应心所,使起分别故。
4
、不共事
:
五根各取自境,如眼根取色境、耳根取声境等
(
眼见色
,耳闻声
等
)
,各有不共的功用。
p>
以上五根是人生本体的组织。并通常所说的五官即是。因为人是
宇宙中争生存
的动物,否则缺少任何一根,于生存上即有发生危险的可能,同时也不能完
成一个
人健全的体质。如身根四肢残缺,或是眼等不全,即不能图存以抵抗外界的侵凌。
故俱舍论说眼等五根于有情有四事增上。
< br>四根于二种
:
四根指男、女、命、意四根,各于二事有增
上用。
一、男女二根的二事增上
:
(
有情异、分别异
)
1
、有情异
:
约生命的总相说,由此二根,令诸有情
,男女类别。
2(
分别异
:
约生命的别相说,由此二根,形相大小,言音粗细,乳房大小等
别。
(
劫
初有情形类皆同
)
男女二根是人生
的产殖处,若没有男女二根则人的出生处之缘便没有,而众生
根本既不得为众生。契经云
:“欲界众生皆以淫欲而正性命,众生之为众生正为此
故。”长阿含经云:“六欲天尤有
嫁娶诸婬欲事,故毗奈耶中佛子根本戒首在远离
淫欲。此为转凡入圣离生死之关键。”
二
(
命根的
二事增上
1
、能续过去的众同分<
/p>
(
有情的异名
):
对于有情众同分的一切生命能使其相续不
断。
2
、能持现在的众同分
:
对于有情一期生命能摄持不坏。
命根是人生的存活,有命根
,说明人还活着,无命根,则宣告寿命结束,死
了。就是住时势分相续决定,说名命根。
三、意根的二事增上
1
、能续后有
:
就是这
世生命体结束后
(
死有
)
,由中有位去受生时,见父母欲行
起爱恚心,续后生有。这都是由意根相续的
作用。
2
、自在随行
:
谓意根为六识共所依遍缘一切法。故普光记云
:<
/p>
心能导世间是自
在义,心能遍摄受是随行义。
(
又世尊言
:
心清净故有情清净,
心杂染故有情杂
染
)
。即世间一切善、
恶、美、丑都是心力造成的,名能导
;
一切善恶法又是以心为<
/p>
主体,名遍摄受。
五于染中增上
p>
:
苦、乐、、忧、喜、舍五受根,皆于染污法中为增上用。喜乐
p>
二受是适意境,随顺于贪而使贪烦恼增上
;
忧苦二受是不适意境,随顺于嗔使嗔烦
恼增上
;
舍受是中庸境,随顺于痴,会使痴烦恼增上。
意根
及五受根,是人生的心理及环境,由心理的不同乃有受的差别环境。如心
清净则有情清净
,心杂染则有情杂染。因此人的心理要保持清净,否则,随受环境
的影响,就产生不同的
感受,烦恼随增,流转生死,失坏圣道,直以此故,沉沦苦
海。杳无出期。昏昏
36
分别根品第二
噩噩长夜漫漫何时天亮。
八于净中
增上
:
信、勤、念、定、慧五净根及未知当知、已知、具知三无
漏
根,此八根于清净法中有增上用。若有情有此八根,一切清净善,就能一天一天地
p>
随顺生长起来,以至究竟涅槃。
离苦得
乐,为有情共同的愿望。但此离苦得乐的清净资粮是什么
,
论云
:
此净资
粮有信等五根。如契经云
p>
:
我圣弟子,具信墙堑,具勤势力,具念防卫,心定解
脱,慧为利剑。„„ 云何五信根
,
但五信根,入对
法论,解最明切。一、信
:
谓令心
澄净
,于三宝因果相属有性等中,现前忍许,能除遣心浊秽法。如清水珠置于池
内,令浊秽水
,皆即澄清。如是信珠在心池内,心清浊秽皆即除遣。又信佛证菩
提,信法是善说,信僧
具妙行,及信一切外道所迷缘起法性。二、精进
:
谓于善不
p>
善法生灭事中,勇悍为性,使沉溺生死泥者,能策励心,令速出离。三、念
< br>:
谓令
心于境明记不忘,已正当作诸事业。四、定
:
谓令心专注一境。如蛇在筒,行便不
曲,令
心在定中,正直而转。五、慧
:
谓于诸法能有拣择,随其所应,
观察修习,
由此修习,洁净身心,烦恼障尽。于未知当知根,住于见道,谓在见道中,苦
法智
忍位,有八谛未知当知行转,至苦生智位,有七未知当知行,乃至道类忍位。„„故
十五心皆名未知当知根。已知根者,谓在道类智已知谛周,尽无未曾知圣谛之境,
为求知故,起于圣道,为断修惑,于四圣谛境复数数修习,是为已知根。具知根
者,正理论云
:
具知根体知已已知故名为知。习知成性
故,或能护知故,以求得尽
智无生智。又光记云
:
于现在世受用法乐住中具根有增上也。由此是尽共边际,是
真出离,究竟涅槃
。
总的来说
:
由眼等五根成一健全的有情,又由男女二根为差别和出生处缘,复
由命根一期中住,
或五十年或八十年,再由意根有心理的智能,能令生命相续未
来,领受苦乐等环境,是为
流转门。还灭门者,即由五净根依佛陀圣教,
殷重专
勤深深意乐。于未知当知根断见惑
;
于已知根,
断除所余障
;
于具知根,究竟清净证
大
菩提。
已二
述异部
这是约经部义,释二十二根
。因为经部是主张识见的,不同意有部用根来解释
导养身及不共事,认为见色闻声,避险
就安受用段食,支持生命等。都是识的增上
用,非根的功能。他说。
了自境增上
总立于六根
从身立二根
女男性增上
于同住杂染
清净增上故
应知命五受
信等立为根
未当知已知
具知根亦尔
于得后后道
涅槃等增上
前二句释眼等六眼,次
二句释女男二根,第二颂释命根、五受、五净十一根,
最后一颂释三无漏根。
了即了别。了自境者。五识各缘自境名了自境,意识遍缘一切境,名一
切境
识,也名了自境,是自已境故。即眼等五根对于能了别各别自境有增上用,能生五<
/p>
识,意根对于能了别一切境有增上用,能生意识。故眼等六根总立为根。
< br>
37
分别根品第二
女男二根是从身根上分出来建立的。因为女男二根对于区别二性有增上用。又
由于女男二根的不同也影响到其余身根的差异。如女身形体小,音声尖细,男身形
< br>体大,音声雄朗。作业
:
女的喜操烹调、缝纫、刺绣等<
/p>
;
男的喜治学问,做大官,立
功、立德等
。志趣,女的爱好脂粉,喜欢装饰
;
男的高兴冒险,乐意弓马。
身形、
音声就本体说事实如此。作业、志趣随时代,环境说,并非绝对。
第二个颂,分成三句读
:
1
于同住增上故,应知命立根
:
同
者,同类色身。亦名众同分。即由命根故,众
同分得住。就是众同分住中命根有增上用,
因为命根有摄持色心,寿暖的特殊功
能,命根一断,色心分离,寿暖散失,一期生命即宣
告结束。
2
于杂染增上故,应知五
受立为根
:
杂染即烦恼。此同有部说。谓由五受起诸烦
恼。由乐喜受贪随增,由苦忧受嗔随增,由不苦不乐受无明随增。
<
/p>
3
于清净增上故,应知信等立为根
:
p>
谓由此信等善根势力,伏诸烦恼,引生圣
道。
第三颂,也分成三句读
:
1
未知当知对于得已知根有增上用,未知当知根是见道。已知根是修道。由见
道引发修道能为增上用。
2
已知根对于得具知根有增上用
:
已知根是修道,具知根是无
学道。由修道引发
无学道有增上用。
3
具知根对于得涅槃有增上用
:
涅槃
是无学果,以心无烦恼方得涅槃。心未解
脱,不能得涅槃。由具知根,心得解脱。心若解
脱,方得涅槃。所以具知根对涅
槃有增上用。
“等”字显另有异说
,即对于见所断烦恼灭中,未知当知根有增上用
;
对于修
所断烦恼灭中,已知根有增上用
;
对于得现法
乐住中具知根有增上用。由此具知根
能领受解脱身中的喜乐事等。
以上二家释根略有差别
:
已
戊
<
/p>
一、初说六根别立
;
后说六根总立。
p>
二
一
二
<
/p>
二、初说命根在意根前
;
后说命根在意根
后。
叙
述
明
<
/p>
三、初说女男根于二事增上
;
后说女男根
从身分立。
异
自
根
<
/p>
四、初说信等八根总说为净
;
后说信等五
为净,后三无漏。
说
宗
废
p>
有说于
七十五法中,废六十二法不立为根,唯依十三法
(
六根六
立
识,法界一分
)
立为二
十二根。
二
已一
述自宗
(
述有部明根废立
)
问
:
若从增上用立为
根,那么无明等十二有支应立为根,因为前支无明对于后
支行有增上用。乃至前支生对于
后支死有有增上用
(
此约自宗难
)
p>
又语具〈肉舌〉对
语言有增上用,手对执物有增上用,足对行步有增
上用。小便处对男女淫欲有增上
用。大便处对排泄体内粪便有增上用。皆应立为根。
p>
(
此约数论师五作业根难
)
这些
都不够立为根的条件,
38
分别根品第二
立根的条件是什么
,
心所依此别
此住此杂染
此资粮此净
由此量立根
审名立义
:
须有定量,二十二根由六定量,以立为根。
1
p>
能为有情根本。
2
能令
有情相别。
3
能使有情一期住世。
4
能成有情杂染。
5
能发无漏资粮。<
/p>
6
圆满无漏清
净三无漏根。
?
心所依
:
心有六识身,身为六根,根为心依,是有情之本体。故云心所依立六
根。<
/p>
?
此别
:
由男女
二根,令相差别,故云此别。
?
此住
:
有情从生至死,一期间住,
由此命根,故云此住。
?
此杂染,由五受根令身成杂染故。以因受故,起贪等烦
恼,成杂染业。
?
此资粮
:
人生痛苦,因于五受,若欲舍弃,生诸圣道,须仗净道资
粮,即信等五
根能养慧命,引生圣道。
?
此净
:
p>
既有资粮,清净圣道即可现转,此由
后三无漏根能令此身证清净无漏
果故。由此定量,立二十二根。无明等及语具等,
非此定量,不立为根。
已二
叙异说
(
述异师之说,即识见家说根废立
)
或流转所依
及生住受用
建立前十四
还灭后亦然
这一颂是显余师约流转
,还灭门立二十二根。前二句约生死相续流转门以明
;
后二句约
生死止息还灭门以明。
或流转所依,及生住受用,建立前十
四
:
流转位中约所依、生、住、受用四
义,建立前十四根。
1
流转所依<
/p>
:
指眼等六根。于此流转中为所依,前五是身,第六是心,由此身
心
流转生死故。
2
流转生
:
此身之生由男女二根。
3
流转住
:
此身之住由命根。
4
流转受用
:
此身之受用,由五受根。以五受根,领纳境界故。
还灭后亦然
:
还灭位
中亦约上四义,建立后八根。
1
还灭所依
:
指信等五根。是一切善的根本动因。
(
生长善根的最胜因
)
2
还灭生
:
指未知当知根,由未知当知根
一切无漏法,皆由此生故。
(
即十五心
入见道位,最初生起无漏法。
)
3
还灭住
:
指已知根。由已知根,证四谛理,于迷理烦恼,虽已断
尽,于迷事惑
犹未断除,故复数数现观,令烦恼断,由此能令涅槃相续起故。
4
还灭受用
:
指具知根。由具知根,以至无学道位,烦恼已断,所作已办,受用
现法
乐住。
依此流转,还灭四义,建立二十二根和排列二十二根
次第,不可增减,不可倒
置。
有部
以六种定量明根废立
;
经部以流转还灭四义明根废立。
戊三
明根体
身不悦名苦
即此悦名乐
及三定心悦
余处此名喜
心不悦名忧
中舍二无别
见修无学道
依九立三根
39
分别根品第二
前六句明五受根体<
/p>
,
后二句明三无漏根体。
二十二根中,眼等五根以色法为体。意根以心法为体,女男根是身根的一分亦
以色法为体,如前已说。命根是不相应行法,其体到讲不相应行法时再讲。信等五
净根
,到讲心所法时再讲。所以科虽标明根体,其实只说五受根及三无漏根的体。
身不悦名苦
:
释苦根。身指五识身。不悦,损
恼义。与五识身相应的受心所领
纳逆境,损伤身体健康,名为苦根。
即此悦名乐,及三定心悦
:
释
乐根。此,指上五识身。悦,摄益义。与五识身
相应的受心所领纳顺境,能增益身体健康
,名为乐根。及第三静虑心
(
意识
)<
/p>
相应的
受心所,能摄益的,也名乐根。因为第三定中,无五识身,
已无身受,只有心受
;
又第三禅心悦,其相安静,已离喜贪,所
以心悦也名乐根。
余处此名喜
:<
/p>
释喜根。余处,指初,二禅,欲界。此,指上句的心悦。此三地
有
情内心欢悦,名为喜根。因为这三地,心悦粗动,有喜贪著,唯名喜根,不名乐
根。
p>
心不悦名忧
:
释忧根。与意识相应受心所,领纳不适意的外境,贪心损恼,精
神不振,名为忧根。
p>
已
戊
中舍二无别
:
释舍根。中,中庸境、处中境。舍,平等六
五
四
三
二
一
四
p>
义
(
行舍,施舍
)
领纳中庸境于身不苦不乐,于心不忧不喜,三
三
三
有
是
有
诸
断
界
性
异
异
漏
门
名为舍根。
门
所
分
熟
熟
无
分
二无别者。二,指身心。身心之中
,容皆有舍,故名
无系
别
无
非
漏
别
别。由二义故说无差别
:1
所领之境不损益。
2
能领之受不苦
门
门
异
异
门
六
不乐。就是舍受于身心上任运而生
,没有分别,不损于身体,
熟
熟
门
门
无伤于精神,虽通身心二方面,唯立一舍根。
见修无学道,依九立三根
:
明三无漏根体。九,指意
,乐,喜,舍及信等五净
根。这九根总为三无漏根的体。在见道位,依此九根立未知当知
根
;
在修道位依此
九根,立已知根
p>
;
在无学道位,依此九根,立具知根。列表如下
:
五色根、女根、男根
以色法为体
此二十二根从略讲以
三法为体,中讲以十三
二
意根
以心法为体
法为体,广说以十七法十
命根
以不相应行法为体
为体。
二
信勤根
以大善地法为体
根
定念慧根
以大地法为体
?
五受根
以受心所为体
三无漏根
以九根为体
已一
有漏无漏门
唯无漏后三
有色命忧苦
当知唯有漏
通二余九根
40
分别根品第二
漏
< br>,
垢义。无垢
,
清净义。唯
p>
,
决定义
后三
无漏根唯通无漏,眼等七色根并命、忧苦共十根,体有烦恼垢,唯通有
漏。余意、乐、喜
、舍、信等五净根,共九根,通有漏无漏。在见道前四加行位引
发有漏善——有漏
;
在见修,无学道中为三无漏根体——无漏。
二
五色根、女男根、命、忧、苦十根
意、乐、喜、捨、信等五净根
有漏
十
二
根
后三无漏根
无漏
已二
是异熟非异熟门
命唯是异熟
忧及后八非
色意余四受
一一皆通二
是异熟
:
是由过去善恶业所感的异熟果
(
是异熟果名是异熟
)
。
非异熟
:
不是由过去善恶业所感的异熟果
p>
(
非异熟果名非异熟
)
。
命唯是异熟,忧及后八非
:
二十二根,唯命根是异熟,因为它是业所感的。忧
根、信等五根
、三无漏,皆非异熟。异熟有二个条件
:1
属无记性。
2
是业所感。忧
通善恶,信等唯善性均为有记。
后三根属无漏,非业所感,所以都不是异熟。
色意余四受,
一一皆通二
:
色,指七色根。余四受
:
指苦、乐、喜、舍。七色根
及意根、余四受根,这十二根,一一
皆通是异熟非异熟二门。七色根有异熟生及所
长养二类。凡依业所感的是异熟
;
依饮食等所长养的非异熟。意及四受根属业所感
的是异熟
;
若是善恶性的或无记性的威仪路,工巧处,通果心,
皆非异熟,所以这
十二根通二门。
四
异熟生——善恶业所招感——————————是异熟
无
威仪路——行、住、坐、卧
记
工巧处——书、画、刊、刻等
————————非异熟
通果心——神通变化
二
命根—————————————————
十
五色根、女男根、意、苦、乐、喜、捨、
是异熟
二
根
忧、信等五净根、后三无漏根
非异熟
已三
有异熟无异熟门
忧定有异熟
前八后三无
意余受信等
一一皆通二
有异熟
:
若法是有记有漏名有异熟。约能感当来的异熟果说。
41
分别根品第二
无异熟
:
若法是无记无漏名无异熟。约不能感当来
的异熟果说。
忧定有异熟
:
忧根决定能招感异熟,原因有二
:1
忧是有记
法,是强思所引起
的
;2
非无漏,唯散
地有。
前八后三无
:
前八,指七色根及命根。此八根属异熟果。无记性,不能招感
果。后三根,是
无漏性,亦不能招感果。
意余受信等,一一皆通二
:
意,苦,乐,喜,舍根,若是善不善及有漏者,则
有异熟
;
若是无记及无漏者,则无异熟。信等五根,若是有
漏则有异熟。若是无漏
(
即信等五根作后三无漏根体时
)
,则无异熟。
二
忧根—————————————————
十
意、苦、乐、喜、捨、信等五净根
有异熟
二
根
五色根、女男根、命根、后三无漏根
无异熟
以上二门,是异熟非异熟门
是从果上讲
;
有异熟无异熟是从因上说。
已四
三性分别
唯善后八根
忧通善不善
意余受三种
前八唯无记
“后八根”指信等五善根
及
三无漏,“余受”指苦、乐、喜、舍四受,“三种”指三性,“前八”指五色根、
p>
女、男
,
合名七色根,、命根。
二
七色根、命根
善
十
意根余四受根
恶
三
二
忧根
性
根
后八根
无记
已五
三界所系门
欲色无色系
如次除后三
兼女男忧苦
并余色喜乐
如三界之次第,二十二根
中,除后三根,余十九根,为欲界系。因为后三根非三界所系缚的。此十九根中,
除女男忧苦四根,余十五根为色界系。定力润故,心无有忧。身微妙故,无有苦
根。离淫欲法故无男女根。
(
十五根中,初禅全具,二
禅无乐,三禅无喜,四禅喜
乐俱无。
)
此十五根中,除眼等五根及喜乐根,余信等五根及命意舍三根,此八根
为无色界系。
p>
(
但经部师说,苦乐在身,忧喜在心,故苦乐随身得至四定,忧喜随
心,得至有顶天。
)
42
分别根品第二
欲界
前十九根
(
七色根、命、五受根、信等五根
)
初禅——具十五根
(
除女、男、忧、苦四根及后三无漏根<
/p>
)
色
二禅
——具十四根
(
除女、男、忧、苦、乐五根及后三无漏根
)
三界
界
三
禅——
具十四根
(
除女、男、忧、苦、喜五根及后三无漏根
)
四禅——具十三根
(
除女、男、忧、苦、喜、乐七根及后三无漏根
)
无色界
具八根
(
即信等五根及命、意、舍三根
)
已六
三断门
意三受通三
忧见修所断
九唯修所断
五修非三非
意根及乐喜舍三根,通
见、修、非所断。如果是属有漏的通见修断,如果是属
无漏的唯非所断。忧根通见修断,
与迷理惑相应的是见所断,诸余有漏的是修所
断。九指,七色根,命根,苦根,此九根唯
修所断。七色根及命根是无记性,不是
染污性
;
苦根与五识相应,非第六意识生。前言“不染非六生,色定非见断”。所
以此九
根唯修所断。五,指信等五根。此五根如果是有漏,是修所断。如果是无漏
是非所断。三
,指三无漏根,此三根唯无漏故,是非所断。如下表
:
意喜乐舍根
已
戊
二
忧根
见断
六
五
四
三
二
一
五
十
眼等五根
成
成
成
得
约
受
杂
二
男女根
修断
根
根
就
果
死
生
分
根
苦根命根
极
极
诸
用
位
得
别
五净根
非断
多
少
根
根
灭
异
门
三无漏根
门
门
定
多
根
熟
六
量
少
多
门
门
门
少
门
上诸门分别,是就根的当体说,此杂门分别是望他法差别而说,也就是说些零
碎的问题。
已一
受生得异熟门
有情在三界中初受生,得几异熟根
,
欲胎卵湿生
初得二异熟
化生六七八
色六上唯命
此明欲色无色三界的众
生,初生时得几根。众生的受生范围不出三界。受生的
种类不出胎,卵,湿,化四生。<
/p>
欲胎卵湿生,初得二异熟,化生六七八
:
是讲欲界初受生位得几根。欲界的
胎,卵,湿,三生。初受
生位,唯得身与命二异熟根。因为这三生的根是逐渐而起
的。初受生位还无眼等四根及女
男二根,意舍二根在此生有续生位虽然现起,但这
时唯是染污性,不属异熟果。欲界的化
生,初受生位有得六七八根的不同。因为化
生,初受生位,具得诸异熟根。
43
分别根品第二
得六根的指劫初人
(
无形化生
)
,尚无男女相,唯得,眼,耳,鼻,舌,身,命
六根
;
得七根的指欲界诸天人化生
(
一形化生
)
,六根如前,加女或男根<
/p>
;
得八根的
(
二
形化生
):
指恶趣容有二形化生的有情,六根如前,加女男根。
(
此唯生有不通中
有,因为中有位女男
根定故。
)
色六上唯命
:
是讲上二界初受生位得儿根,色六指色界化生,诸根顿得,初受
生时得眼
耳鼻舌身命六根。色界有情已离欲,无女男形。上唯命,指无色界有情初
受生位,只得一
命根,因为无色故,没有五色根。无色名上者有二胜
:1
约因,
定
力胜
;2
约果,生命胜
(
八万大劫
)
故名为“上”
。
胎、卵、湿三生————身、命二异熟根
欲界
无形化生——眼等五色根、命根——劫初人
三
化生
一形化生——眼等五色根、命根及女或男根——欲界诸天人
界
二形
化生
——眼等五色根、命根及女男二根——恶趣二形化生有情
色界
——————五色根、命根
无色界
——————唯一命根
已二
约死位灭根多少门
正死灭诸根
无色三色八
欲顿十九八
渐四善增五
此明三界有情正死灭时
,哪几根最后灭。有情的死除三界差别外,还有善染无
记的不同。又上界唯顿死,欲界通
顿渐。前二句明上界有情顿死,后二明欲界有情
顿渐死。又正死“灭诸根至渐四”是杂染
,无记命终,“善增五”是明善心命终。
正死灭诸根,无色
三色八
:
灭即是舍。吾人于最后死位,识正现前,灭入过
去,命不现前,名之为舍,非将不成,名之为舍。无色界有情命终时,命意舍三根
最后灭。色界有情命终时,眼等五色根及命意舍共八根最后灭。
欲顿十九八
:
欲界有情将命终时,有二差别
p>
:1
,顿死。
2
,
渐死。顿死的如果是
二形人。眼、耳、鼻、舌、身、女、男、命、意舍十根顿灭。如果是
一形人,于上
十根,除男根或女根,九根顿灭。如果是无形人,于上十根,除女男二根,
八根顿
灭。渐死的,身命意舍四根最后灭。眼等根已先灭。此约染污无记命终说。
渐四善增五
:
善
增五
:
若善心死时,不论何界及顿渐死。如次增信等五根。如无
色界善心死者,即增至八根,命意舍加信等五根。佘色欲二界,类推可知。
渐死
:
身、命、意、舍
四根
欲界
无形化生——眼等五色根、命、意、舍八根
三
顿死
一形化生——眼等五色根、命、意、舍根及女或男九根
界
二形化生
——眼等五色根、命、意、舍及女男二根共十根
色界
——————五色根、命、意、舍八根
无色界
——————命、意、舍三根
44
分别根品第二
已三
明得果用根多少门
九得边二果
七八九中二
十一阿罗汉
依一容有说
此明得四果,各用几根得。
九得边
二果
:
边二,指预流果及阿罗汉果。此边二果,由九根证得。预
流果的
九根得,是意,舍,信等五根,未知,当知,已知九根。其预流果依未至定而证<
/p>
得,故唯舍受。阿罗汉的九根得,是意根,信等五根,已知,具知八根,喜乐舍中
随取一根,共九根。因为阿罗汉果依九地
(
未至
,中间,四静虑,三无色
)
证得得,
所
以依地不同,得根各异,如下表
:
边
预流果
唯依未至定
舍
未知当知已知
意
二
信
九
依初定,二定
喜
等
根
罗汉果
依第三定
乐
已知具知
五
得
依未至中间第四定前三无色
舍
初果依未至定
< br>(
未到地定
)
二果依未至定
四果
三果依未至、中间、四禅
四果依未至、中间、四禅、前三无色地
注
:
未至定
:
又名未到地定,依色界四禅定中即将发得初禅定之前的准备修行之
定。
根本定
:
色界四禅、无
色界四定的自体。
近分定
:
是依根本定而讲,八禅定前的准备工作就名八近分。
中间定
:
又名中间三昧、中间静虑、中间禅,是大梵
天王所修的禅定,在初禅
至二禅
中间有,无寻唯伺相应的禅定。
七
八九中二,十一阿罗汉,依一容有说
:
中二,指一来果及不还果
。此中二
果,或七根,或八根,或九根证得。一来果七根得者,用世间道依次第证,由信
等
五根及意舍七根证得,唯依未至定证故。八根得者,用出世间道依次第证,七根如
p>
前,加已知根为八根证得。九根得者,指倍离欲贪超越证一来果,如预流果的九根
得。
(
先在凡夫位,断六品思惑,名倍离欲贪,今
入见道至道类智,就超越预流而
直证二果名超越证。
)
p>
不还果七根得者,用世间道,依次第证。不入根本地由信等五根及意、舍七根
证得,八根得者,有二种
:1
、用世间道,依次第证,
入根本定,由前七根,加喜根
的八根证得。
2
< br>、用出世间道,依次第证,不入根本定,七根如前,加已知根的八
根证得。九根得
者,也有二种
: 1
、用出世间道,依次第证,入根本定,由信
等五
及意舍、喜、已知共九根证得。
2
、全离欲贪,超越证不还果,如一来果的超越
证,由九根得。
(
先在凡夫位,断九品思惑,名全离欲贪。今入见道至道类智,超
越前二果而直证第三果名超越证。
)
此不还果
< br>
45
分别根品第二
<
/p>
与前一来果的超越证,皆由九根得,其数虽同,然有差别
:
一来果,唯依未至
定证,不还果依六地证。若依未至、中间,第四禅证
,唯用舍受,若依初、二禅,
用喜受证,若依第三禅
,用乐受证,故于三受,可随取一受名为根。列表如下
:
七
七根得者
-
———次第证———世间道——依未至定————舍
八
一来果
八根得者———次第证———出世间道——依未至定——舍、已知
根
九
九根得者———超越证———————依未至定
-
———舍、未
知已知
根
七根行者———次第证———世间道———不入根本地——舍
意
得
1
、次第证——世间道———入根本地——舍、喜
信
八根得者
中
2
、次第证——出世间道——不入根本地——舍、已知
等
二
不还果
1
、次第证——出世间道——入根本地—舍、喜、已知
五
果
九根得者
1
、依未至中间第四禅—舍、已知、未知当知
2
、超越证
2
、依初、二禅————喜、已知、未知当知
3
、依第三禅—————乐、已知、未知当知
<
/p>
阿罗汉十一依一容有说
:
前问后答。
p>
阿毗达磨发智论中说
:
阿罗汉由十一根得
(
意、乐、喜、舍、信等五、已知、
具
知
)
而俱舍论是依发智论而造的,为
什么俱舍颂又说,阿罗汉由九根得,这岂不矛
盾吗
,
答
:
不矛盾。发智论中说由十一根得阿罗汉,
是一钝根有情相续证阿罗汉,容
有数数退来说的。如先依第四静虑下退,若依第三静虑根
本定,由乐根得
;
又从第
三定退,次依
第二静虑,由喜根得
;
再退,又依中间定,由舍根证得。如是证
而复
退,退而复证,容有三受于一身中转,故彼论说十一根得。而俱舍论说九根得,是<
/p>
指一次证,只依一种受根说的,故不矛盾。
(
正式证时,只有一种,决无三受于一
时俱起,故实由九根得。
)
已四
成就诸根定量门
成就命意舍
各定成就三
若成就乐身
各定成就四
成眼等及喜
名定成五根
若成就苦根
彼定成就七
若成女男忧
信等各成八
二无漏十一
初无漏十三
如成就诸根定量表
:
46
分别根品第二
定成彼根
命
意
舍
身
乐
喜
苦
信
勤
念
定
慧
成就此根
命三
意三
舍三
乐四
身四
眼五
耳五
鼻五
舌五
喜五
苦七
女八
男八
忧八
信八
勤八
念八
定八
慧八
已知十一
具知十一
未知十三
注
:
成就未知当知根,必定在欲界,所以有苦根、身根。后二无漏根是缘不还
果,阿罗汉升无色界,故无此二根。
已五
成根极少门
极少八无善
成受身命意
愚生无色界
成善命意舍
此颂明成就极少有八根的
有
二类人
:1
、阐提人
;2
、异生。
极少八无善
成受身命意
:
无善,即阐提人,就是断了善根的有情。此类人,最
少也
能成就八根,即五受根和身命意八根,因为有身根定有五受。
愚生无色界
成善命意舍
:
愚,指异生
(
凡夫
)
因为未见谛故称愚,异生生无色
界,
成就信等五根及命意舍八根。因为是修五善根上生无色界的。
47
分别根品第二
已六
成根极多门
极多成十九
二形除三净
圣者未离欲
除二净一形
此明成就极多有十九根
的有二类人
:1
、二形人
;2
、未离欲圣者。
极多成十九
二形除三净
:
二形,具男女形。三净指三无漏根。具二形人,但未
断善根,最多能成就十九根,除三无漏根。
(
二形人,必非圣
者,故无三净根。
)
圣者未离欲
除二净一形
:
初、二果及不还向,名未
离欲圣者。此类圣者,最多
亦可成就十九根。预流见道圣者,除已知、具知及女男随一形
的三根
;
若是一来
果、还向圣者,除未
知当知、具知及女男随一形的三根,余十九根皆具足。
已
戊
丁
一切有为法的生起,都有它的因与缘,决非单独而起的,
二
一
二
一
二
“法不孤起,必仗缘生”宇宙间的
诸法,虽森罗万象,但总
四
色
广
正
明
归纳不外五类,色、心、心所、不相应行、无为,前四是有品
法
辨
明
俱
同
俱
差
俱
生
为,后一是无为。俱生诸法是专就有为说。
起
生
别
起
诸
无为法无生,谈不上俱生,此中不说,先说色法决定俱二
法
生义。色法不外二种。
二
1
、极
微聚
;2
、非极微聚。极微是物质最小单位之名词,
如科学家所谓原子、电子、分子、质子等是。聚是团义,由众多极微组成
的色
法,名极微聚,如显形色。非由众多极微组成的色法,名非极微聚,如无表色。
p>
论十二云
:
七
极微尘为一微,七微为一金尘,七金尘为一水尘,七水尘为一免
毛尘,七免毛尘为一羊毛
尘,七羊毛尘为一牛毛尘,七牛毛尘为一隙游尘。此为印
度哲学上重要之学说。小乘略有
三说
:
〈一〉古有部说,众多极微合为宇宙。一极
微是实,多极微是假。五识缘实不缘假,故为五识作所缘缘。〈二〉经部说,极微
和合,假相是五识境,实微非五识境,缘不着故。粗微虽假五识上有故。〈三〉新
有
部谓色等诸法,一分是实故。诸
极微各有一集合相,此相实有
,能成万有。然
大乘谓法处所摄色,觉慧分析,由大分小,非由小积大,假名极微。无表
色为受所
引色,非极微聚。因小乘不达八识含藏种子,不能深彻缘生性空,遂执实有极微
,
能成诸色。或者说,小乘重在实证,于三界唯心之理未了,故不能信解。
已一
色法俱生
欲微聚无声
无根有八事
有身根九事
十事有余根
色法有极微聚和非极微
聚的不同,而极微聚又有欲界系与色界系的差别。今此
颂唯就欲界的色法俱生说。因色界
无香味,亦无八事。
欲微聚无声
无根有八事
:
约非有情色法说。欲,指
欲界。无声即不发声。无
根,即无身根执持。无声无根的色法,即山河大地,此山河大地
微细质,由八法俱
生,缺一不成
(
凡物
质的存在就有八法俱生
)
。八事即八法,即地水火风四大种以及
所造色香味触。
48
分别根品第二
有身根九事
十事有余根
:
约有情肉体说。余根即指眼耳鼻舌四根。无声而有根
身的极微由九法生,八法如前,加身根。眼等四根虽各生一外,但都长在身根上,
一一
皆与身根俱生,所以眼等四根,当每一根生起时,必定十法俱生,即前九法加
眼等中,随
取一根。
前说色聚,皆约无声说,若有声生,则成九事、十
事、十一事俱生。如表
:
-
————
八事俱生
无根
九事俱生
无声
无情
(
外色
)
欲
有根
十事俱生
界
色
无根
-
————
九事俱生
聚
十事俱生
有声
有情
(
内色
)
有根
十一事俱生
注
:
色界除香味。
婆沙云
:
本论不说声者,因为声音是由大种相击发生
(
有时有,有时没有
)
,非
如色等恒时有生
(
俱有
)
故。
已二
四品同起心心所必俱
诸行相或得
此二句颂是讲心王,心所、四相、得四品俱生。
心王与心所必定俱生。心王起时,定有心所随行,心所不起心王不生,心所生
起,必依心王,互为俱有因。如契经说:“若无有心所,心亦终不生,如日与光
明,故
彼等俱生。”色、心、心所,都是有为法,凡有为法,必定与不相应行中的
生、住、异灭
四有为相俱起。若有情数中所得法,还与得俱生。得不通无情数,所
以说“或”。
(
依有部说,得是实有的,不管是色法,心法生起,不但俱有四相,<
/p>
同时还有能得的得体。
)
辛一
总标名数
辛
庚
已
戊
二
一
四
三
二
一
二
一
二
心所且有五
别
总
明
明
明
明
明
明
广
大地法等异
释
标
众
相
定
五
不
心
辨
此二名颂总标心所分为五类
p>
:1
、大名
名
名
似
俱
地
相
所
差
体
数
别
殊
生
法
应
有
别
地法
;2
、大善法
;3
、大烦恼地法
;4
、
二
行
法
大不善地法,
;5
、小烦恼地法。颂中“且”法
四
二
字表未尽义,
在此五类外,还有八个不
定心所。
49
分别根品第二
心
数
名
义
所
1
、大地法————通三性
等心起————————
有十
五
2
、大善地法———性唯善
遍善心————————
有十
四
地
法
3
、大烦恼地法——性唯染
遍染心————————
有六
十
名
4
、大不善地法——性唯不善
遍不善心——————
有二
六
义
5
、小烦恼地法——唯修断
意地有
痴相应
各别起
有十
数
表
另不定心所————————————————
有八
辛二
别释名体
(
请参考要义
P38)
受想思触欲
慧念与作意
胜解三摩地
遍于一切心
信及不放逸
轻安舍惭愧
二根及不害
勤唯遍善心
痴逸怠不信
昏掉恒唯染
唯遍不善心
无惭及无愧
忿覆悭嫉恼
害恨谄诳骄
如是类名为
小烦恼地法
辛
庚
辛一
明欲界俱生
二
一
二
欲有寻伺故
于善心品中
二十二心所
明
明
明
有时增恶作
于不善不共
见俱唯二十
上
欲
定
界
界
俱
四烦恼忿等
恶作二十一
有覆有十八
俱
俱
生
无覆许十二
睡眠遍不违
若有皆增一
生
生
二
此三颂约五品以明俱。初句总标,次三句明善心品,次一
p>
颂明不善心品,第
九、十二句明无记心品,后二句明睡眠无违。
p>
俱生,就是每一种心识的生起,决非单独行动,必有与它同时生
起者,只不过
多少而已。欲界与上界的俱生有所不同。今先说欲界,欲明欲界的俱生法,
先得了
解心的种类有几品。欲界心的种类有五品
:
1
、善心品
2
、不善心与不共无明或不善见
(
邪
见、见取见、戒禁取见
)
相应心品
不善心品
3
、不善心与贪等烦恼相应心品
4
、有覆无记心品
无记心品
5
、无覆无记心品
欲有寻伺故
:
总标。是说欲界心品,定有寻伺。因为欲
界名为有寻有伺地。
于善心品中
二十二心所
有时增恶作
:
明善心品中的心所俱生,有二十二个。
即十大地法
,十大善地法,加寻伺为二十二心所俱生。有时增加恶作,为二十三心
所俱生。因为恶作
通善恶性,在善心品中,不一定有,故颂文标“有时”。
于不善不共
见俱唯二十
四烦恼忿等
恶作二十一
:
明不善心品的心所俱生,有
二类
< br>:
50
分别根品第二
1
、不善心与不共无明或不善心与不善见,俱起时,有二十心所
俱生。即十大
地法,六大烦恼地法,二不善地法,及寻伺共二十心所俱生。不善见,指五
见中的
邪见、见取见、戒禁取见,身边二见是有覆无记,不包括在内。身边二见,不发恶
业,虽数数现行,但并不障碍善法。
2
、不善心与贪等烦恼俱起时,有二十一个心
所俱生。二十如前,再加贪等随一。
(
四烦恼
:
贪、嗔、慢
、疑。忿等指十小烦恼地
法。恶作,是不定心所。
)
有覆有十八
无覆许十二
:
明无记心品的心所俱生,亦有二类
:1
、有覆无记心品
的心所俱生,有十八个,即十大地法、六大烦恼地法及寻伺
。
2
、无覆无记心品的
心所俱生,许有
十二个,即十大地法及寻伺。
(
许
:<
/p>
承认义,正统派的有部所承认,
若有部异师看则要加恶作。
)
睡眠遍不违
若有皆增一
:
睡眠是不定心所之一,无梦睡眠是无记性,有梦的
睡
眠通三性。通三性的睡眠与前五种心品,都不相违,假如有梦睡眠,皆可增一。如
p>
善心品中,原有二十二心所俱生,再加一睡眠,成二十三心所。如下表
:(
正统派的
有部师所承认,有部异师认为要再加恶作。
p>
)
欲
1
、善
心品——有二十二——十大地法,十大善地法——有时增恶作
界
1
、与不
共无明或不善见相应——有二十
-
——十大地、六大惑、二不善
寻伺
(
若
2
、不善心品
心
2
、与其余烦恼相应—有二十一<
/p>
-
——十大地、六大惑、二不
善,余惑随
一
有梦睡眠
所
1
、有
覆
-
——有十八———十大地、六大惑
皆增一
)
俱
3
、无记心品
生
2
、
无覆
-
——有十二
-
———十大地
辛二
明上界俱生
初定除不善
及恶作睡眠
中定又除寻
上兼除伺等
此颂明上二界心品心所俱生。
初定除不善
及恶作睡眠
:
初定,色界初定。不善有十
:
即嗔、无惭、无愧,
忿、覆、悭、嫉、恼、害、恨。就是色界初定如上欲界诸心所法
中,唯除不善、恶
作、睡眠共有三十四个心所俱生。色界没有不善,故除不善
;
恶作随忧根而起,初
禅没有忧根,故除恶作
p>
;
睡眠由段食而有,色界离段食,以禅悦为食,故除睡眠。
中定又除寻
:
中定
,即中间定。中间定,再除去寻,有三十三心所俱生。因为
中间定是无寻唯伺地。
上兼除伺等
:
上
,指二禅以上乃至非想非非想处天。等,等取谄诳憍,二禅以
上,再兼除去伺、谄、诳、
骄,有二十九心所俱生。
上二界心初禅有三十四心所俱生<
/p>
(
四十六中除十不善、睡眠、恶作
)
所俱生
中
间
定有三十三心所俱生
(
如上所除,再除寻
)
二禅以上有二十九心所俱生
(
如上所除,兼除伺、谄、诳、骄
)
51
分别根品第二
辛
庚
二
一
三
辛一
明无惭等
{
无惭与无愧一对差别,爱与敬一对差别。
}
明
明
明
寻
无
相
无惭愧不重
于罪不见怖
伺
惭
似
爱敬谓信惭
唯于欲色有
等
等
殊
无惭愧不重
于罪不见怖
:
无惭愧是标。“不重”释无惭,即不崇二
p>
重贤善,名为无惭。就是对戒定慧功德及具有戒定慧功德的人,不生
尊重崇敬心,无所忌难,不愿作弟子礼。于罪不见怖,释无愧。对于罪恶能感
不可爱果,不见有怖畏心,即不信因果,名为无愧。
< br>另有一说,于所造罪,自不觉耻,名为无惭
;
对于他人不
觉羞耻名为无愧。
{
它
们的同点
:
同障碍善法,同以生长恶行为业。
}
爱敬谓信惭
唯于欲色有
:
爱是爱乐,以信为体。爱有二种
:
1
、染污爱,以贪为体,如爱妻子等
;2
、无染污爱,以信为体,如爱师长等。
本颂取无染污爱。信亦有二
:
?
信可,以忍许为相,即对某一事理,
认定它确定如此,认为信得过
;
?
信乐,以愿乐为相,即于某种真理,不仅生起确实的信心,而且进一步去追
求。敬,是敬
重,以惭为体,即能敬重功德和有德的人。
{
同有敬重、崇重、
恭敬
义,同是善法。
}
唯于欲色有
,约三界分别,此爱与敬,唯于欲、色界有,不通无色界。爱以信
为体,敬以惭为体,同
为大善地法,定通三界,为什么说无色界没有呢
,
答
:
爱有二
种
:1
、对法的爱敬,可说通于三界
;2
、对人的爱敬
,唯在欲色。因为欲色有情具有
色身、尊卑、相显的三种特色,彼此相望,可说有爱有敬
。
辛二
明寻伺等
{
寻伺一对,骄慢一对。
}
寻伺心粗细
慢对他心举
骄由染自法
心高无所顾
寻伺心粗细
:
寻伺是二个不同的心所。寻是寻求,伺是伺察,都是分别的心理
现象,因粗细的不同分为二种
:
心的粗性名寻,
心的细性名伺。又说,寻伺是语言
行
{
因
}
,所以契经说
:
< br>要有寻伺,方有语言,若无寻伺,此语难行。是说发语前的
思考,即是寻伺。粗的
名寻,细的名伺。
慢对他心举
骄由染自法
心高无所顾
:
慢,是从自他对比下产生的高举心。如
从道德、学
问、智慧、体力、色相、财富、权势等方面进行自他对比,总觉得自己
比他人强,别人都
不如自己,目空一切,产生了傲慢心。骄,只是染着自己的道
德、学问等产生的高傲心,
对他人的长处,毫无顾及,自以为是。
(
慢、骄同是高
举心
)
庚四
明众名别
心意识体一
心心所有依
有缘有行相
相应义有五
心意识体一
:
此句明心意识三,名异体一。集起名心,梵语“质多”,指能集
起身、
52
分别根品第二
口、意三业事。
p>
{
集诸法种子,起诸法现行。
}
思量名意,梵语末那,指能思虑
量度所缘境的作用。了别名识,梵语毗若南
,指能明了地了别境像的功能。又一解
释
(
论卷四
)
说
:
由于能集净不净界种种差别名心。
{
净是善,不净是不善,
界为体。
}
即此心为他所依止名意,
{
他指意识,所依止为意根。
}
作能依止
名识。由此可知,
心意识三,名义虽殊,其体是一。
{
心的体性为净不净,也就是在善恶无记之差别
故名心,落谢于过去,为后
识所依之根,名意,依其意而生名识,虽有三名,其体
是一。
}
心心所有依
有缘有行相
相应义有五
:
明心心所虽有四种异名,其体仍是一。
1
、有依
:
心心所法,皆有所依托
,就是眼等六根。
2
、有缘
:
心心所法,皆有所缘虑,即色等六境。
3
、有行相
:
心心所法,同有一行相。如缘青境,心及心所皆带有青境相,此识
上相,名行相。行是行
解,即能缘的心心所,相为影像,即行上所现相,所以心心
所缘境,名为行相。心心所上
皆有青相,其相虽多,皆同一青,所以名有一行相。
4
p>
、相应,平等和合,名为相应。此心心所有五义平等,说名相应。
?
所依
;?
所
缘
;?
行相
;?
时
;?
事。前三如上说。第四时平等,指心心所同一生住异灭时
;
第五事
平等,事,指心心所体,一相
应中,如心是一体,诸心心所法,各各也是一体,没
有二受同一相应。
< br>
庚
已
一
二
一
二
庚一
总标名数
诸
别
总
明
心不相应行
得非得同分
门
牒
标
不
无想二定命
相名身等类
分
解
数
相
别
释
应
不相应行法,具称“非色非心不相应行法”。非色,简别非色
行
法
;
p>
非心简别非心法
;
不相应,简别非心所法<
/p>
;
行,简别非无为法。
法
是指
非色
非心的某种潜势力。为何称它为“行”呢
,
因为它仍有生三
p>
灭变化,不离有为因果关系的缘故。
此颂总标不相应行法的名数。它总有十四
:
得、非得、同分、无想果、无想
定、灭尽定、命根、生、住、异、灭、名身、文身、
句身。
壬
辛
庚
壬一
明自性
二
一
七
六
五
四
三
二
一
二
得谓获成就
非得此相违
明
明
明
明
明
明
明
明
明
明
得非得唯于
自相续二灭
差
自
名
四
命
二
无
同
得
牒
别
性
身
相
根
定
想
分
非
解
得谓获成就
非得此相违
:
等
果
得
释
p>
得有二义
:1
、初得名获。此有二种
:?
二
七
未得今获。如出家受戒而得戒体。在未登壇受
戒前,名未得,正当受戒得戒第一刹那,名今获。
?
已
失今获。如欲界众生修
上界定,入定后遇缘已失,再加功又入定境,名今获。
2
、得后不失,名为成就。
如受戒得戒第二刹那后
至未舍戒前,皆名成就。非得与得相反。
53
分别根品第二
非得也有二种
:1
、不获。就是从未舍过而今始舍,或舍过之后复得,虽已重
得,今又开始失了,名不获。
2
、不成就。非
得法从未来生相位流至现在住相位,
名不成就。
得非得唯于
自相续二灭
:
明得非得所依。“所依”就是依于什么而有得非得法
,
唯依自相续及二灭而有得非得。自简别他
;
相续,指身心,简别非情数。得非得是
有情自己领受事物的一种感受。所以唯于
自相续身有得非得,没有成就他人和非情
法。无为法中唯于择灭、非择灭的
二灭上有得非得。因择灭是所证法,当有情修无漏法证择灭时,择灭上有
得
;
不证时,择灭上有非得。非择灭是碍生法,当缘缺时,在非
择灭上有得
;
缘会时,
非择灭上有非得
。至于虚空无为,既不是证法,也不是碍法,所以不论得非得。
婆沙百五十七说:“非择灭得唯是有漏”。
论云:“一切有情无不成就非择灭者,除初刹那具缚圣者及余一切圣人”。
子
癸
壬
子一
、
正辨差别
二
一
二
一
二
随
正
明
明
明
三世法各三
善等唯善等
有系自界得
难
辨
非
得
差
别
差
得
差
别
无系得通四
非学无学三
非所断二种
解
别
差
别
二
这六句颂是总说。从三世、三性、界系、三学、三断别
二
五门来辨别得的差别。
关于三世的次第问题,有三种说法
:
1
、
约生灭
辨三世的次第,为未来、现在、过去。旨在显示有为法的无常,以
破凡夫
的常执。
2
、约因果辨三世的次第,为过去、现在、未来。旨在显示有因必有果,以劝
众生舍恶
行善。
3
、约生起次第辨别三世的次第
(
法相生起次第
)
。为过去、未来、现在。旨在
显示有
为法的生起有其必然的次第。因为一切法的
生起,由过去到现在,中间必经未
来。
颂中所说的得,约第三说。
三世法
各三
:
从三世门辨得。即三世法,得各有三种,谓过去法有过去
得、未
来得、现在得
;
未来法有未来得
、现在得、过去得
;
现在法有现在得、过去得、未来
得。婆沙论百五十七说:“谓三世法一一各有三世得故。”
善等唯善等
:
从三性门辨别得。善等,指所得的善
法等。
{
不善法、无记法
}
唯
善等,是指能的善得等。
{
不善得、无记得。
}
善、恶、无记三性法是有为法,凡是<
/p>
有为法得,定随所得法的性质不同而不同的。如所得法的性质是善,能得的得也是
善。但无为法却不同,此可分为二类
:1
、择灭
无为得。若能证道是有漏的,那么能
得择灭的得也是有漏的
;<
/p>
若能证到是无漏的,那么能得择灭的得,也是无漏的。因
为诸择灭
的本身,没有什么作用,唯是由于道力求证那择灭时,以引发那能得择灭
的得的。
{
有为得与无为得的区别在于
:
有为得随所得法判别他的性质,无为得随能
证道判别他的性质。
}2
、非择灭无为得。是依
54
分别根品第二
命根及众同分判其性质,何界缘缺,何界有非择灭得。
{
< br>本身没有作用,亦一
由道力所求。
}
有系自界得,无系得通四
:
是约系不系门辨得。有系,
指三界的有漏法。有系
法的得,唯在自界。如欲界所系的有漏法,那能得的得亦在欲界,
乃至无色界所系
法,那能得的得,亦唯在无色界。因为有漏法的得,是随所得法判别的。
无系,指
不为三界所系的无漏法。无系法上能得的得通四种,即三界得和无漏得。无漏法
有
二
:1
、有为无漏,指道谛。
2
、无为无漏,指择灭、非择灭。择灭得有二种
:1
、依
有漏道世间定断烦恼所引生的择灭得,是色、无色系
。因为欲界无能断道,故择灭
不通欲界系。
2
< br>、依无漏道断烦恼证得的择灭得,是无漏得。
{
三界所不
系,名为无
系。
}
非择灭得通三界系,
不通无漏。因为非择灭是随命根及众同分以判其性质
的,命根众同分通三界,能得非择灭
的得亦通三界。道谛得,在四种中,唯是无漏
得,不通三界,因为道谛得,随所得判的。
(
道谛是无漏,得亦是无漏。
)
欲界
欲界得
有系法
色界
色界得
有系自界得
界
无色界
无色界得
无漏
无
系
得
系
门
有为无漏
道谛
得
择灭
随无漏道证
欲界
通
得
四
无系法
依有漏道证
色界
无为无漏
得
欲界缘缺
非择灭
色界缘缺
无色
界得
无色界缘缺
非学无学三
:
从三学门辨得。三学
:
是有学、无学、非学非无学。
有学法
:
即有学身中有为无漏法。无学法,即无学身中的有为无漏法。非学非
无学法
:
即一切有漏及三无为。诸有漏法,不可修学,
非有学有为无漏法
;
无为法不
可修学,
令其增长故,非无学有为无漏法。
有学法、无学法,二种易
知,故颂文未说明,只标出非学非无学。非学无学
三,就是说,法虽然是一,得有三种。
即有漏得、非择灭得、择灭得。有漏法得随
所得判,非择灭得依命根及众同分判,此二得
,皆属有漏,所以并是非学非无学。
择灭得有二,若以有学道所证择灭得,其得是有学。
因择灭是无为,随能证道而判
其性质。列表如下
:
55
分别根品第二
有学法
有学得
三
无学法
无学得
学
择灭
有学道所证得
门
无为
无学道所证得
非学非无学法
非择灭
依命根众同分非学无
判
学得
诸有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