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论讲记_分别根品第二a4校对完整篇

余年寄山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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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13日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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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13日发(作者:一个人的冬天歌词)


俱舍论讲记


_


分别根品第二

(a4)


校对完整篇



分别根品第二



分别根品第二



上界品明诸法体,此 根品明诸法用,以依体起用,故界品后明根品。此品总有


七十四颂,内容可分三大类


:


一、初二十二颂明二十二根。二、次二十七颂,明俱


生诸法。三、后二十五颂,明六因四缘。在明二十二根中讲了根义,根的废立,根

体以及诸门分别等内容。明俱生诸法中,是讲当各根生起时,共有多少法与之俱


生。 明六因四缘中,是讲小乘所有原因结果的规则,也可以说是俱舍论的因果论。



分别根品者,胜用增上名之为根,此品广明故名分别。



根品的立名,二十二根是根品里最重要而有趣的一段,因为它对人生世间的相


续、流转、变化,向上以及完成,有着强烈的胜用,所以在本品最初说,品名也因


此得名。


(1


、最初说


;2


、有胜用


)


已



戊



丁



丙



二



一



五



四



三



二



一



三



二



一



二



述



述



杂



诸



明



明



释



明



明



明



明



异



萨



门



门



根



根



根



六



俱



二



诸



部



婆



分



分



体



废



义



因



生



十



法



多



别



别



立



二



四



诸



二



用



部



缘



法



根



三



五



已一



述萨婆多部



前界品末已列诸根。根 是什么意思


,


有最胜、自在、光显三义,根体殊胜,名


为最胜


;


根用殊胜


:< /p>


名为自在,体用双胜,名为光显。由此成立根增上义。



根是从譬喻上立名,有能发生、持续、增长繁荣的殊胜作用,叫它做根。


“根”有生长、增胜二义。如草木的根一样,它能发生芽叶,吸取滋料,增长枝干


发展 的活力而茂盛叶蕊,所以叫根。二十二根对于人类生命上所需要的作用,详言


之,生命之 流,永远在跃跃奔放的活力,全藉二十二根在各尽其能通力合作的供


给。论云

< p>
:


二十二根,于诸法中作用最胜故。



二十二根,谁望于谁,起增上用


,


传说五于四



四根于二种



五八染净中



各别为增上



这一颂是依有部师将二 十二根分为四组来解释


(


根的增上作用


)


传说五于四


:


传说二字,是论主 不同意有部的意见。五,指眼等五根


;


四,指四


事,即庄严身、导养身、生识等、不共事,即五色根于四事上各有增上用。



1


、庄严身


:


具足五根,身相庄严,随缺一根,则显丑陋。如盲聋喑哑等人。


2


、导养身


:


五根能引导、保养身 体,避离危险之境。眼见恶色,令身远离


;


耳

< br>闻恶声,导身趋避


;


鼻嗅恶香,舌尝恶味,身触刺境,自 觉躲避


;


又香味触三是段食


性,受用< /p>



35


分别根品第二



段食,以资身心。显 宗论云:“譬如明眼人能避险恶难。世有聪明者,能离当


苦恶,多闻能知法,多闻能离罪 ,多闻舍无义,多闻得涅磐”。又云:“身由食


住,命托食存。”



3


、生识等


:


等,等取相应心所。五根能发生五识及此相应心所,使起分别故。


4


、不共事


:


五根各取自境,如眼根取色境、耳根取声境等


(


眼见色 ,耳闻声


等


)


,各有不共的功用。



以上五根是人生本体的组织。并通常所说的五官即是。因为人是 宇宙中争生存


的动物,否则缺少任何一根,于生存上即有发生危险的可能,同时也不能完 成一个


人健全的体质。如身根四肢残缺,或是眼等不全,即不能图存以抵抗外界的侵凌。


故俱舍论说眼等五根于有情有四事增上。


< br>四根于二种


:


四根指男、女、命、意四根,各于二事有增 上用。



一、男女二根的二事增上


: (


有情异、分别异


)


1

< p>
、有情异


:


约生命的总相说,由此二根,令诸有情 ,男女类别。



2(


分别异


:


约生命的别相说,由此二根,形相大小,言音粗细,乳房大小等


别。


(


劫



初有情形类皆同


)


男女二根是人生 的产殖处,若没有男女二根则人的出生处之缘便没有,而众生


根本既不得为众生。契经云 :“欲界众生皆以淫欲而正性命,众生之为众生正为此


故。”长阿含经云:“六欲天尤有 嫁娶诸婬欲事,故毗奈耶中佛子根本戒首在远离


淫欲。此为转凡入圣离生死之关键。”



二


(


命根的 二事增上



1


、能续过去的众同分< /p>


(


有情的异名


):


对于有情众同分的一切生命能使其相续不


断。


< p>
2


、能持现在的众同分


:


对于有情一期生命能摄持不坏。



命根是人生的存活,有命根 ,说明人还活着,无命根,则宣告寿命结束,死


了。就是住时势分相续决定,说名命根。



三、意根的二事增上



1


、能续后有


:


就是这 世生命体结束后


(


死有


)


,由中有位去受生时,见父母欲行


起爱恚心,续后生有。这都是由意根相续的 作用。



2


、自在随行


:


谓意根为六识共所依遍缘一切法。故普光记云


:< /p>


心能导世间是自


在义,心能遍摄受是随行义。

(


又世尊言


:


心清净故有情清净, 心杂染故有情杂


染


)


。即世间一切善、 恶、美、丑都是心力造成的,名能导


;


一切善恶法又是以心为< /p>


主体,名遍摄受。



五于染中增上


:


苦、乐、、忧、喜、舍五受根,皆于染污法中为增上用。喜乐


二受是适意境,随顺于贪而使贪烦恼增上


;


忧苦二受是不适意境,随顺于嗔使嗔烦


恼增上


;


舍受是中庸境,随顺于痴,会使痴烦恼增上。



意根 及五受根,是人生的心理及环境,由心理的不同乃有受的差别环境。如心


清净则有情清净 ,心杂染则有情杂染。因此人的心理要保持清净,否则,随受环境


的影响,就产生不同的 感受,烦恼随增,流转生死,失坏圣道,直以此故,沉沦苦


海。杳无出期。昏昏



36


分别根品第二



噩噩长夜漫漫何时天亮。



八于净中 增上


:


信、勤、念、定、慧五净根及未知当知、已知、具知三无 漏


根,此八根于清净法中有增上用。若有情有此八根,一切清净善,就能一天一天地


随顺生长起来,以至究竟涅槃。



离苦得 乐,为有情共同的愿望。但此离苦得乐的清净资粮是什么


,


论云


:


此净资


粮有信等五根。如契经云


:


我圣弟子,具信墙堑,具勤势力,具念防卫,心定解


脱,慧为利剑。„„ 云何五信根


,


但五信根,入对 法论,解最明切。一、信


:


谓令心


澄净 ,于三宝因果相属有性等中,现前忍许,能除遣心浊秽法。如清水珠置于池


内,令浊秽水 ,皆即澄清。如是信珠在心池内,心清浊秽皆即除遣。又信佛证菩


提,信法是善说,信僧 具妙行,及信一切外道所迷缘起法性。二、精进


:


谓于善不


善法生灭事中,勇悍为性,使沉溺生死泥者,能策励心,令速出离。三、念

< br>:


谓令


心于境明记不忘,已正当作诸事业。四、定


:


谓令心专注一境。如蛇在筒,行便不


曲,令 心在定中,正直而转。五、慧


:


谓于诸法能有拣择,随其所应, 观察修习,


由此修习,洁净身心,烦恼障尽。于未知当知根,住于见道,谓在见道中,苦 法智


忍位,有八谛未知当知行转,至苦生智位,有七未知当知行,乃至道类忍位。„„故


十五心皆名未知当知根。已知根者,谓在道类智已知谛周,尽无未曾知圣谛之境,


为求知故,起于圣道,为断修惑,于四圣谛境复数数修习,是为已知根。具知根


者,正理论云


:


具知根体知已已知故名为知。习知成性 故,或能护知故,以求得尽


智无生智。又光记云


:


于现在世受用法乐住中具根有增上也。由此是尽共边际,是


真出离,究竟涅槃 。



总的来说


:

由眼等五根成一健全的有情,又由男女二根为差别和出生处缘,复


由命根一期中住, 或五十年或八十年,再由意根有心理的智能,能令生命相续未


来,领受苦乐等环境,是为 流转门。还灭门者,即由五净根依佛陀圣教,



殷重专


勤深深意乐。于未知当知根断见惑


;


于已知根, 断除所余障


;


于具知根,究竟清净证


大 菩提。



已二



述异部



这是约经部义,释二十二根 。因为经部是主张识见的,不同意有部用根来解释


导养身及不共事,认为见色闻声,避险 就安受用段食,支持生命等。都是识的增上


用,非根的功能。他说。


了自境增上



总立于六根



从身立二根



女男性增上



于同住杂染



清净增上故



应知命五受



信等立为根



未当知已知



具知根亦尔



于得后后道



涅槃等增上



前二句释眼等六眼,次 二句释女男二根,第二颂释命根、五受、五净十一根,


最后一颂释三无漏根。

< p>


了即了别。了自境者。五识各缘自境名了自境,意识遍缘一切境,名一 切境


识,也名了自境,是自已境故。即眼等五根对于能了别各别自境有增上用,能生五< /p>


识,意根对于能了别一切境有增上用,能生意识。故眼等六根总立为根。

< br>


37


分别根品第二



女男二根是从身根上分出来建立的。因为女男二根对于区别二性有增上用。又

< p>
由于女男二根的不同也影响到其余身根的差异。如女身形体小,音声尖细,男身形

< br>体大,音声雄朗。作业


:


女的喜操烹调、缝纫、刺绣等< /p>


;


男的喜治学问,做大官,立


功、立德等 。志趣,女的爱好脂粉,喜欢装饰


;


男的高兴冒险,乐意弓马。 身形、


音声就本体说事实如此。作业、志趣随时代,环境说,并非绝对。



第二个颂,分成三句读


:

1


于同住增上故,应知命立根


:


同 者,同类色身。亦名众同分。即由命根故,众


同分得住。就是众同分住中命根有增上用, 因为命根有摄持色心,寿暖的特殊功


能,命根一断,色心分离,寿暖散失,一期生命即宣 告结束。



2


于杂染增上故,应知五 受立为根


:


杂染即烦恼。此同有部说。谓由五受起诸烦


恼。由乐喜受贪随增,由苦忧受嗔随增,由不苦不乐受无明随增。


< /p>


3


于清净增上故,应知信等立为根


:


谓由此信等善根势力,伏诸烦恼,引生圣


道。



第三颂,也分成三句读


:


1


未知当知对于得已知根有增上用,未知当知根是见道。已知根是修道。由见


道引发修道能为增上用。



2

已知根对于得具知根有增上用


:


已知根是修道,具知根是无 学道。由修道引发


无学道有增上用。



3


具知根对于得涅槃有增上用


:


涅槃 是无学果,以心无烦恼方得涅槃。心未解


脱,不能得涅槃。由具知根,心得解脱。心若解 脱,方得涅槃。所以具知根对涅



槃有增上用。



“等”字显另有异说 ,即对于见所断烦恼灭中,未知当知根有增上用


;


对于修


所断烦恼灭中,已知根有增上用


;


对于得现法 乐住中具知根有增上用。由此具知根


能领受解脱身中的喜乐事等。



以上二家释根略有差别


:


已



戊


< /p>


一、初说六根别立


;


后说六根总立。



二



一



二


< /p>


二、初说命根在意根前


;


后说命根在意根 后。



叙



述



明


< /p>


三、初说女男根于二事增上


;


后说女男根 从身分立。



异



自



根


< /p>


四、初说信等八根总说为净


;


后说信等五 为净,后三无漏。



说



宗



废



有说于


七十五法中,废六十二法不立为根,唯依十三法


(


六根六



立



识,法界一分

)


立为二


十二根。



二



已一



述自宗


(


述有部明根废立


)


问


:


若从增上用立为 根,那么无明等十二有支应立为根,因为前支无明对于后


支行有增上用。乃至前支生对于 后支死有有增上用


(


此约自宗难


)


又语具〈肉舌〉对


语言有增上用,手对执物有增上用,足对行步有增 上用。小便处对男女淫欲有增上


用。大便处对排泄体内粪便有增上用。皆应立为根。


(


此约数论师五作业根难


)


这些


都不够立为根的条件,



38


分别根品第二



立根的条件是什么


,


心所依此别



此住此杂染



此资粮此净



由此量立根



审名立义


:


须有定量,二十二根由六定量,以立为根。


1


能为有情根本。


2


能令

有情相别。


3


能使有情一期住世。


4


能成有情杂染。


5


能发无漏资粮。< /p>


6


圆满无漏清


净三无漏根。



?


心所依


:

< p>
心有六识身,身为六根,根为心依,是有情之本体。故云心所依立六


根。< /p>


?


此别


:


由男女 二根,令相差别,故云此别。


?


此住


:


有情从生至死,一期间住,


由此命根,故云此住。


?


此杂染,由五受根令身成杂染故。以因受故,起贪等烦

恼,成杂染业。


?


此资粮


:


人生痛苦,因于五受,若欲舍弃,生诸圣道,须仗净道资


粮,即信等五 根能养慧命,引生圣道。


?


此净


:


既有资粮,清净圣道即可现转,此由


后三无漏根能令此身证清净无漏 果故。由此定量,立二十二根。无明等及语具等,


非此定量,不立为根。



已二



叙异说


(


述异师之说,即识见家说根废立


)


或流转所依



及生住受用



建立前十四



还灭后亦然



这一颂是显余师约流转 ,还灭门立二十二根。前二句约生死相续流转门以明


;


后二句约 生死止息还灭门以明。



或流转所依,及生住受用,建立前十 四


:


流转位中约所依、生、住、受用四


义,建立前十四根。



1


流转所依< /p>


:


指眼等六根。于此流转中为所依,前五是身,第六是心,由此身 心


流转生死故。



2


流转生


:


此身之生由男女二根。



3


流转住


:

此身之住由命根。



4


流转受用


:


此身之受用,由五受根。以五受根,领纳境界故。

< p>


还灭后亦然


:


还灭位 中亦约上四义,建立后八根。



1


还灭所依


:


指信等五根。是一切善的根本动因。


(


生长善根的最胜因


)


2


还灭生


:


指未知当知根,由未知当知根 一切无漏法,皆由此生故。


(


即十五心


入见道位,最初生起无漏法。


)


3


还灭住


:


指已知根。由已知根,证四谛理,于迷理烦恼,虽已断 尽,于迷事惑


犹未断除,故复数数现观,令烦恼断,由此能令涅槃相续起故。

< p>


4


还灭受用


:


指具知根。由具知根,以至无学道位,烦恼已断,所作已办,受用


现法 乐住。



依此流转,还灭四义,建立二十二根和排列二十二根 次第,不可增减,不可倒


置。



有部 以六种定量明根废立


;


经部以流转还灭四义明根废立。



戊三



明根体



身不悦名苦



即此悦名乐



及三定心悦



余处此名喜



心不悦名忧



中舍二无别



见修无学道



依九立三根



39


分别根品第二



前六句明五受根体< /p>


,


后二句明三无漏根体。


< p>
二十二根中,眼等五根以色法为体。意根以心法为体,女男根是身根的一分亦


以色法为体,如前已说。命根是不相应行法,其体到讲不相应行法时再讲。信等五


净根 ,到讲心所法时再讲。所以科虽标明根体,其实只说五受根及三无漏根的体。



身不悦名苦


:


释苦根。身指五识身。不悦,损 恼义。与五识身相应的受心所领


纳逆境,损伤身体健康,名为苦根。


即此悦名乐,及三定心悦


:


释 乐根。此,指上五识身。悦,摄益义。与五识身


相应的受心所领纳顺境,能增益身体健康 ,名为乐根。及第三静虑心


(


意识


)< /p>


相应的


受心所,能摄益的,也名乐根。因为第三定中,无五识身, 已无身受,只有心受


;


又第三禅心悦,其相安静,已离喜贪,所 以心悦也名乐根。



余处此名喜


:< /p>


释喜根。余处,指初,二禅,欲界。此,指上句的心悦。此三地


有 情内心欢悦,名为喜根。因为这三地,心悦粗动,有喜贪著,唯名喜根,不名乐


根。



心不悦名忧


:


释忧根。与意识相应受心所,领纳不适意的外境,贪心损恼,精


神不振,名为忧根。



已



戊



中舍二无别


:


释舍根。中,中庸境、处中境。舍,平等六



五



四



三



二



一



四



义


(


行舍,施舍


)


领纳中庸境于身不苦不乐,于心不忧不喜,三



三



三



有



是



有



诸



断



界



性



异



异



漏



门



名为舍根。



门



所



分



熟



熟



无



分



二无别者。二,指身心。身心之中 ,容皆有舍,故名


无系



别



无



非



漏



别



别。由二义故说无差别

< p>
:1


所领之境不损益。


2


能领之受不苦


门



门



异



异



门



六



不乐。就是舍受于身心上任运而生 ,没有分别,不损于身体,


熟



熟



门



门



无伤于精神,虽通身心二方面,唯立一舍根。



见修无学道,依九立三根


:


明三无漏根体。九,指意 ,乐,喜,舍及信等五净


根。这九根总为三无漏根的体。在见道位,依此九根立未知当知 根


;


在修道位依此


九根,立已知根


;


在无学道位,依此九根,立具知根。列表如下

:


五色根、女根、男根



以色法为体



此二十二根从略讲以



三法为体,中讲以十三



二



意根



以心法为体



法为体,广说以十七法十



命根



以不相应行法为体



为体。



二



信勤根



以大善地法为体



根



定念慧根



以大地法为体



?


五受根



以受心所为体



三无漏根



以九根为体



已一



有漏无漏门



唯无漏后三



有色命忧苦



当知唯有漏



通二余九根



40


分别根品第二



漏

< br>,


垢义。无垢


,


清净义。唯


,


决定义



后三 无漏根唯通无漏,眼等七色根并命、忧苦共十根,体有烦恼垢,唯通有


漏。余意、乐、喜 、舍、信等五净根,共九根,通有漏无漏。在见道前四加行位引


发有漏善——有漏


;


在见修,无学道中为三无漏根体——无漏。



二



五色根、女男根、命、忧、苦十根



意、乐、喜、捨、信等五净根



有漏



十



二



根



后三无漏根



无漏



已二



是异熟非异熟门



命唯是异熟



忧及后八非



色意余四受



一一皆通二



是异熟


:


是由过去善恶业所感的异熟果


(

是异熟果名是异熟


)


。



非异熟


:


不是由过去善恶业所感的异熟果


(


非异熟果名非异熟


)

。



命唯是异熟,忧及后八非


:


二十二根,唯命根是异熟,因为它是业所感的。忧


根、信等五根 、三无漏,皆非异熟。异熟有二个条件


:1


属无记性。


2


是业所感。忧


通善恶,信等唯善性均为有记。 后三根属无漏,非业所感,所以都不是异熟。



色意余四受, 一一皆通二


:


色,指七色根。余四受


:


指苦、乐、喜、舍。七色根


及意根、余四受根,这十二根,一一 皆通是异熟非异熟二门。七色根有异熟生及所


长养二类。凡依业所感的是异熟

< p>
;


依饮食等所长养的非异熟。意及四受根属业所感


的是异熟


;


若是善恶性的或无记性的威仪路,工巧处,通果心, 皆非异熟,所以这


十二根通二门。



四



异熟生——善恶业所招感——————————是异熟



无



威仪路——行、住、坐、卧



记



工巧处——书、画、刊、刻等



————————非异熟



通果心——神通变化



二



命根—————————————————



十



五色根、女男根、意、苦、乐、喜、捨、



是异熟



二



根



忧、信等五净根、后三无漏根



非异熟



已三



有异熟无异熟门



忧定有异熟



前八后三无



意余受信等



一一皆通二



有异熟


:


若法是有记有漏名有异熟。约能感当来的异熟果说。



41


分别根品第二


< p>
无异熟


:


若法是无记无漏名无异熟。约不能感当来 的异熟果说。



忧定有异熟


:


忧根决定能招感异熟,原因有二


:1


忧是有记 法,是强思所引起


的


;2


非无漏,唯散 地有。



前八后三无


:


前八,指七色根及命根。此八根属异熟果。无记性,不能招感


果。后三根,是 无漏性,亦不能招感果。



意余受信等,一一皆通二


:


意,苦,乐,喜,舍根,若是善不善及有漏者,则

有异熟


;


若是无记及无漏者,则无异熟。信等五根,若是有 漏则有异熟。若是无漏


(


即信等五根作后三无漏根体时


)


,则无异熟。



二



忧根—————————————————



十



意、苦、乐、喜、捨、信等五净根



有异熟



二



根



五色根、女男根、命根、后三无漏根



无异熟



以上二门,是异熟非异熟门 是从果上讲


;


有异熟无异熟是从因上说。



已四



三性分别



唯善后八根



忧通善不善



意余受三种



前八唯无记



“后八根”指信等五善根 及


三无漏,“余受”指苦、乐、喜、舍四受,“三种”指三性,“前八”指五色根、


女、男


,


合名七色根,、命根。

< p>


二



七色根、命根



善



十



意根余四受根



恶



三



二



忧根



性



根



后八根



无记



已五



三界所系门



欲色无色系



如次除后三



兼女男忧苦



并余色喜乐



如三界之次第,二十二根


中,除后三根,余十九根,为欲界系。因为后三根非三界所系缚的。此十九根中,


除女男忧苦四根,余十五根为色界系。定力润故,心无有忧。身微妙故,无有苦


根。离淫欲法故无男女根。


(


十五根中,初禅全具,二 禅无乐,三禅无喜,四禅喜


乐俱无。


)


此十五根中,除眼等五根及喜乐根,余信等五根及命意舍三根,此八根


为无色界系。


(


但经部师说,苦乐在身,忧喜在心,故苦乐随身得至四定,忧喜随


心,得至有顶天。


)


42


分别根品第二



欲界



前十九根


(


七色根、命、五受根、信等五根


)

初禅——具十五根


(


除女、男、忧、苦四根及后三无漏根< /p>


)


色



二禅 ——具十四根


(


除女、男、忧、苦、乐五根及后三无漏根


)


三界



界



三


禅—— 具十四根


(


除女、男、忧、苦、喜五根及后三无漏根

< p>
)


四禅——具十三根


(


除女、男、忧、苦、喜、乐七根及后三无漏根


)


无色界



具八根


(


即信等五根及命、意、舍三根


)


已六



三断门



意三受通三



忧见修所断



九唯修所断



五修非三非



意根及乐喜舍三根,通 见、修、非所断。如果是属有漏的通见修断,如果是属


无漏的唯非所断。忧根通见修断, 与迷理惑相应的是见所断,诸余有漏的是修所


断。九指,七色根,命根,苦根,此九根唯 修所断。七色根及命根是无记性,不是


染污性


;


苦根与五识相应,非第六意识生。前言“不染非六生,色定非见断”。所


以此九 根唯修所断。五,指信等五根。此五根如果是有漏,是修所断。如果是无漏


是非所断。三 ,指三无漏根,此三根唯无漏故,是非所断。如下表


:


意喜乐舍根



已



戊



二



忧根



见断



六



五



四



三



二



一



五



十



眼等五根



成



成



成



得



约



受



杂



二



男女根



修断



根



根



就



果



死



生



分



根



苦根命根



极



极



诸



用



位



得



别



五净根



非断



多



少



根



根



灭



异



门



三无漏根



门



门



定



多



根



熟



六



量



少



多



门



门



门



少



门



上诸门分别,是就根的当体说,此杂门分别是望他法差别而说,也就是说些零

< p>
碎的问题。



已一



受生得异熟门



有情在三界中初受生,得几异熟根


,


欲胎卵湿生



初得二异熟



化生六七八



色六上唯命



此明欲色无色三界的众 生,初生时得几根。众生的受生范围不出三界。受生的


种类不出胎,卵,湿,化四生。< /p>



欲胎卵湿生,初得二异熟,化生六七八


:


是讲欲界初受生位得几根。欲界的


胎,卵,湿,三生。初受 生位,唯得身与命二异熟根。因为这三生的根是逐渐而起


的。初受生位还无眼等四根及女 男二根,意舍二根在此生有续生位虽然现起,但这


时唯是染污性,不属异熟果。欲界的化 生,初受生位有得六七八根的不同。因为化


生,初受生位,具得诸异熟根。



43


分别根品第二



得六根的指劫初人


(


无形化生


)


,尚无男女相,唯得,眼,耳,鼻,舌,身,命


六根


;


得七根的指欲界诸天人化生


(


一形化生


)


,六根如前,加女或男根< /p>


;


得八根的


(


二 形化生


):


指恶趣容有二形化生的有情,六根如前,加女男根。


(


此唯生有不通中


有,因为中有位女男 根定故。


)


色六上唯命


:


是讲上二界初受生位得儿根,色六指色界化生,诸根顿得,初受


生时得眼 耳鼻舌身命六根。色界有情已离欲,无女男形。上唯命,指无色界有情初


受生位,只得一 命根,因为无色故,没有五色根。无色名上者有二胜


:1


约因, 定


力胜


;2


约果,生命胜


(


八万大劫


)


故名为“上” 。



胎、卵、湿三生————身、命二异熟根



欲界



无形化生——眼等五色根、命根——劫初人



三



化生



一形化生——眼等五色根、命根及女或男根——欲界诸天人



界



二形


化生 ——眼等五色根、命根及女男二根——恶趣二形化生有情



色界



——————五色根、命根



无色界



——————唯一命根



已二



约死位灭根多少门



正死灭诸根



无色三色八



欲顿十九八



渐四善增五



此明三界有情正死灭时 ,哪几根最后灭。有情的死除三界差别外,还有善染无


记的不同。又上界唯顿死,欲界通 顿渐。前二句明上界有情顿死,后二明欲界有情


顿渐死。又正死“灭诸根至渐四”是杂染 ,无记命终,“善增五”是明善心命终。



正死灭诸根,无色 三色八


:


灭即是舍。吾人于最后死位,识正现前,灭入过


去,命不现前,名之为舍,非将不成,名之为舍。无色界有情命终时,命意舍三根


最后灭。色界有情命终时,眼等五色根及命意舍共八根最后灭。



欲顿十九八


:


欲界有情将命终时,有二差别


:1


,顿死。


2


, 渐死。顿死的如果是


二形人。眼、耳、鼻、舌、身、女、男、命、意舍十根顿灭。如果是 一形人,于上


十根,除男根或女根,九根顿灭。如果是无形人,于上十根,除女男二根, 八根顿


灭。渐死的,身命意舍四根最后灭。眼等根已先灭。此约染污无记命终说。



渐四善增五


:


善 增五


:


若善心死时,不论何界及顿渐死。如次增信等五根。如无


色界善心死者,即增至八根,命意舍加信等五根。佘色欲二界,类推可知。



渐死


:


身、命、意、舍 四根



欲界



无形化生——眼等五色根、命、意、舍八根



三



顿死



一形化生——眼等五色根、命、意、舍根及女或男九根



界



二形化生


——眼等五色根、命、意、舍及女男二根共十根



色界



——————五色根、命、意、舍八根



无色界



——————命、意、舍三根



44


分别根品第二



已三



明得果用根多少门



九得边二果



七八九中二



十一阿罗汉



依一容有说



此明得四果,各用几根得。



九得边 二果


:


边二,指预流果及阿罗汉果。此边二果,由九根证得。预 流果的


九根得,是意,舍,信等五根,未知,当知,已知九根。其预流果依未至定而证< /p>


得,故唯舍受。阿罗汉的九根得,是意根,信等五根,已知,具知八根,喜乐舍中


随取一根,共九根。因为阿罗汉果依九地


(


未至 ,中间,四静虑,三无色


)


证得得,


所 以依地不同,得根各异,如下表


:


边



预流果



唯依未至定



舍



未知当知已知



意



二



信



九



依初定,二定



喜



等



根



罗汉果



依第三定



乐



已知具知



五



得



依未至中间第四定前三无色



舍



初果依未至定

< br>(


未到地定


)


二果依未至定



四果



三果依未至、中间、四禅



四果依未至、中间、四禅、前三无色地


注


:


未至定


:

又名未到地定,依色界四禅定中即将发得初禅定之前的准备修行之


定。



根本定


:


色界四禅、无 色界四定的自体。



近分定


:


是依根本定而讲,八禅定前的准备工作就名八近分。



中间定


:


又名中间三昧、中间静虑、中间禅,是大梵 天王所修的禅定,在初禅


至二禅



中间有,无寻唯伺相应的禅定。



七 八九中二,十一阿罗汉,依一容有说


:


中二,指一来果及不还果 。此中二


果,或七根,或八根,或九根证得。一来果七根得者,用世间道依次第证,由信 等


五根及意舍七根证得,唯依未至定证故。八根得者,用出世间道依次第证,七根如


前,加已知根为八根证得。九根得者,指倍离欲贪超越证一来果,如预流果的九根

< p>
得。


(


先在凡夫位,断六品思惑,名倍离欲贪,今 入见道至道类智,就超越预流而


直证二果名超越证。


)


不还果七根得者,用世间道,依次第证。不入根本地由信等五根及意、舍七根


证得,八根得者,有二种


:1


、用世间道,依次第证, 入根本定,由前七根,加喜根


的八根证得。


2

< br>、用出世间道,依次第证,不入根本定,七根如前,加已知根的八


根证得。九根得 者,也有二种


: 1


、用出世间道,依次第证,入根本定,由信 等五


及意舍、喜、已知共九根证得。


2


、全离欲贪,超越证不还果,如一来果的超越


证,由九根得。


(


先在凡夫位,断九品思惑,名全离欲贪。今入见道至道类智,超


越前二果而直证第三果名超越证。


)


此不还果

< br>


45


分别根品第二


< /p>


与前一来果的超越证,皆由九根得,其数虽同,然有差别


:


一来果,唯依未至


定证,不还果依六地证。若依未至、中间,第四禅证 ,唯用舍受,若依初、二禅,


用喜受证,若依第三禅



,用乐受证,故于三受,可随取一受名为根。列表如下


:


七



七根得者


-


———次第证———世间道——依未至定————舍



八



一来果



八根得者———次第证———出世间道——依未至定——舍、已知


根



九



九根得者———超越证———————依未至定


-


———舍、未 知已知



根



七根行者———次第证———世间道———不入根本地——舍



意



得


1


、次第证——世间道———入根本地——舍、喜



信



八根得者



中


2


、次第证——出世间道——不入根本地——舍、已知



等



二



不还果


1


、次第证——出世间道——入根本地—舍、喜、已知



五



果



九根得者


1


、依未至中间第四禅—舍、已知、未知当知



2


、超越证


2


、依初、二禅————喜、已知、未知当知



3


、依第三禅—————乐、已知、未知当知


< /p>


阿罗汉十一依一容有说


:


前问后答。



阿毗达磨发智论中说


:


阿罗汉由十一根得


(


意、乐、喜、舍、信等五、已知、 具


知


)


而俱舍论是依发智论而造的,为 什么俱舍颂又说,阿罗汉由九根得,这岂不矛


盾吗


,


答


:


不矛盾。发智论中说由十一根得阿罗汉, 是一钝根有情相续证阿罗汉,容


有数数退来说的。如先依第四静虑下退,若依第三静虑根 本定,由乐根得


;


又从第


三定退,次依 第二静虑,由喜根得


;


再退,又依中间定,由舍根证得。如是证 而复


退,退而复证,容有三受于一身中转,故彼论说十一根得。而俱舍论说九根得,是< /p>


指一次证,只依一种受根说的,故不矛盾。


(

正式证时,只有一种,决无三受于一


时俱起,故实由九根得。


)


已四



成就诸根定量门



成就命意舍



各定成就三



若成就乐身



各定成就四



成眼等及喜



名定成五根



若成就苦根



彼定成就七



若成女男忧



信等各成八



二无漏十一



初无漏十三



如成就诸根定量表


:


46


分别根品第二



定成彼根



命



意



舍



身



乐



喜



苦



信



勤



念



定



慧



成就此根



命三



意三



舍三



乐四



身四



眼五



耳五



鼻五



舌五



喜五



苦七



女八



男八



忧八



信八



勤八



念八



定八



慧八



已知十一



具知十一



未知十三



注


:


成就未知当知根,必定在欲界,所以有苦根、身根。后二无漏根是缘不还

< p>
果,阿罗汉升无色界,故无此二根。



已五



成根极少门



极少八无善



成受身命意



愚生无色界



成善命意舍



此颂明成就极少有八根的 有


二类人


:1


、阐提人


;2


、异生。



极少八无善



成受身命意


:


无善,即阐提人,就是断了善根的有情。此类人,最


少也



能成就八根,即五受根和身命意八根,因为有身根定有五受。



愚生无色界



成善命意舍


:


愚,指异生


(


凡夫


)


因为未见谛故称愚,异生生无色


界,



成就信等五根及命意舍八根。因为是修五善根上生无色界的。



47


分别根品第二



已六



成根极多门



极多成十九



二形除三净



圣者未离欲



除二净一形



此明成就极多有十九根 的有二类人


:1


、二形人


;2


、未离欲圣者。



极多成十九



二形除三净


:


二形,具男女形。三净指三无漏根。具二形人,但未


断善根,最多能成就十九根,除三无漏根。


(


二形人,必非圣 者,故无三净根。


)


圣者未离欲



除二净一形


:


初、二果及不还向,名未 离欲圣者。此类圣者,最多


亦可成就十九根。预流见道圣者,除已知、具知及女男随一形 的三根


;


若是一来


果、还向圣者,除未 知当知、具知及女男随一形的三根,余十九根皆具足。



已



戊



丁



一切有为法的生起,都有它的因与缘,决非单独而起的,



二



一



二



一



二



“法不孤起,必仗缘生”宇宙间的 诸法,虽森罗万象,但总


四



色



广



正



明



归纳不外五类,色、心、心所、不相应行、无为,前四是有品



法



辨



明



俱



同



俱



差



俱



生



为,后一是无为。俱生诸法是专就有为说。



起



生



别



起



诸



无为法无生,谈不上俱生,此中不说,先说色法决定俱二



法



生义。色法不外二种。



二



1


、极 微聚


;2


、非极微聚。极微是物质最小单位之名词,

< p>


如科学家所谓原子、电子、分子、质子等是。聚是团义,由众多极微组成 的色


法,名极微聚,如显形色。非由众多极微组成的色法,名非极微聚,如无表色。



论十二云


:


七 极微尘为一微,七微为一金尘,七金尘为一水尘,七水尘为一免


毛尘,七免毛尘为一羊毛 尘,七羊毛尘为一牛毛尘,七牛毛尘为一隙游尘。此为印


度哲学上重要之学说。小乘略有 三说


:


〈一〉古有部说,众多极微合为宇宙。一极


微是实,多极微是假。五识缘实不缘假,故为五识作所缘缘。〈二〉经部说,极微

和合,假相是五识境,实微非五识境,缘不着故。粗微虽假五识上有故。〈三〉新


有 部谓色等诸法,一分是实故。诸



极微各有一集合相,此相实有 ,能成万有。然


大乘谓法处所摄色,觉慧分析,由大分小,非由小积大,假名极微。无表 色为受所


引色,非极微聚。因小乘不达八识含藏种子,不能深彻缘生性空,遂执实有极微 ,


能成诸色。或者说,小乘重在实证,于三界唯心之理未了,故不能信解。



已一



色法俱生



欲微聚无声



无根有八事



有身根九事



十事有余根



色法有极微聚和非极微 聚的不同,而极微聚又有欲界系与色界系的差别。今此


颂唯就欲界的色法俱生说。因色界 无香味,亦无八事。



欲微聚无声



无根有八事


:


约非有情色法说。欲,指 欲界。无声即不发声。无


根,即无身根执持。无声无根的色法,即山河大地,此山河大地 微细质,由八法俱


生,缺一不成


(


凡物 质的存在就有八法俱生


)


。八事即八法,即地水火风四大种以及


所造色香味触。



48


分别根品第二



有身根九事



十事有余根


:


约有情肉体说。余根即指眼耳鼻舌四根。无声而有根


身的极微由九法生,八法如前,加身根。眼等四根虽各生一外,但都长在身根上,


一一 皆与身根俱生,所以眼等四根,当每一根生起时,必定十法俱生,即前九法加


眼等中,随 取一根。



前说色聚,皆约无声说,若有声生,则成九事、十 事、十一事俱生。如表


:


-


————



八事俱生



无根



九事俱生



无声



无情


(


外色


)


欲



有根



十事俱生



界



色



无根


-


————



九事俱生



聚



十事俱生



有声



有情


(


内色


)


有根



十一事俱生



注

:


色界除香味。



婆沙云


:


本论不说声者,因为声音是由大种相击发生


(


有时有,有时没有


)


,非

< p>
如色等恒时有生


(


俱有


)


故。



已二



四品同起心心所必俱



诸行相或得



此二句颂是讲心王,心所、四相、得四品俱生。


< p>
心王与心所必定俱生。心王起时,定有心所随行,心所不起心王不生,心所生


起,必依心王,互为俱有因。如契经说:“若无有心所,心亦终不生,如日与光


明,故 彼等俱生。”色、心、心所,都是有为法,凡有为法,必定与不相应行中的


生、住、异灭 四有为相俱起。若有情数中所得法,还与得俱生。得不通无情数,所


以说“或”。


(


依有部说,得是实有的,不管是色法,心法生起,不但俱有四相,< /p>


同时还有能得的得体。


)


辛一



总标名数



辛



庚



已



戊



二



一



四



三



二



一



二



一



二



心所且有五



别



总



明



明



明



明



明



明



广



大地法等异



释



标



众



相



定



五



不



心



辨



此二名颂总标心所分为五类


:1


、大名



名



名



似



俱



地



相



所



差



体



数



别



殊



生



法



应



有



别



地法


;2


、大善法


;3


、大烦恼地法

< p>
;4


、



二



行



法



大不善地法,

;5


、小烦恼地法。颂中“且”法



四



二



字表未尽义,


在此五类外,还有八个不



定心所。



49


分别根品第二



心



数



名



义



所


1


、大地法————通三性



等心起————————



有十



五



2


、大善地法———性唯善



遍善心————————



有十



四



地



法


3


、大烦恼地法——性唯染



遍染心————————



有六



十



名


4


、大不善地法——性唯不善



遍不善心——————



有二



六



义



5


、小烦恼地法——唯修断



意地有



痴相应



各别起



有十



数



表



另不定心所————————————————



有八



辛二



别释名体


(


请参考要义


P38)


受想思触欲



慧念与作意



胜解三摩地



遍于一切心



信及不放逸



轻安舍惭愧



二根及不害



勤唯遍善心



痴逸怠不信



昏掉恒唯染



唯遍不善心



无惭及无愧



忿覆悭嫉恼



害恨谄诳骄



如是类名为



小烦恼地法



辛



庚



辛一



明欲界俱生



二



一



二



欲有寻伺故



于善心品中



二十二心所



明



明



明



有时增恶作



于不善不共



见俱唯二十



上



欲



定



界



界



俱



四烦恼忿等



恶作二十一



有覆有十八



俱



俱



生



无覆许十二



睡眠遍不违



若有皆增一



生



生



二



此三颂约五品以明俱。初句总标,次三句明善心品,次一



颂明不善心品,第


九、十二句明无记心品,后二句明睡眠无违。



俱生,就是每一种心识的生起,决非单独行动,必有与它同时生 起者,只不过


多少而已。欲界与上界的俱生有所不同。今先说欲界,欲明欲界的俱生法, 先得了


解心的种类有几品。欲界心的种类有五品


:


1


、善心品



2


、不善心与不共无明或不善见


(


邪 见、见取见、戒禁取见


)


相应心品



不善心品


3


、不善心与贪等烦恼相应心品



4


、有覆无记心品



无记心品



5


、无覆无记心品



欲有寻伺故


:


总标。是说欲界心品,定有寻伺。因为欲 界名为有寻有伺地。



于善心品中



二十二心所



有时增恶作


:


明善心品中的心所俱生,有二十二个。


即十大地法 ,十大善地法,加寻伺为二十二心所俱生。有时增加恶作,为二十三心


所俱生。因为恶作 通善恶性,在善心品中,不一定有,故颂文标“有时”。



于不善不共



见俱唯二十



四烦恼忿等



恶作二十一


:


明不善心品的心所俱生,有


二类

< br>:


50


分别根品第二



1


、不善心与不共无明或不善心与不善见,俱起时,有二十心所 俱生。即十大


地法,六大烦恼地法,二不善地法,及寻伺共二十心所俱生。不善见,指五 见中的


邪见、见取见、戒禁取见,身边二见是有覆无记,不包括在内。身边二见,不发恶


业,虽数数现行,但并不障碍善法。


2


、不善心与贪等烦恼俱起时,有二十一个心


所俱生。二十如前,再加贪等随一。


(


四烦恼


:


贪、嗔、慢 、疑。忿等指十小烦恼地


法。恶作,是不定心所。


)


有覆有十八



无覆许十二


:


明无记心品的心所俱生,亦有二类


:1

< p>
、有覆无记心品


的心所俱生,有十八个,即十大地法、六大烦恼地法及寻伺 。


2


、无覆无记心品的


心所俱生,许有 十二个,即十大地法及寻伺。


(


许


:< /p>


承认义,正统派的有部所承认,


若有部异师看则要加恶作。


)


睡眠遍不违



若有皆增一


:


睡眠是不定心所之一,无梦睡眠是无记性,有梦的 睡


眠通三性。通三性的睡眠与前五种心品,都不相违,假如有梦睡眠,皆可增一。如


善心品中,原有二十二心所俱生,再加一睡眠,成二十三心所。如下表


:(


正统派的


有部师所承认,有部异师认为要再加恶作。


)


欲


1


、善 心品——有二十二——十大地法,十大善地法——有时增恶作



界



1


、与不 共无明或不善见相应——有二十


-


——十大地、六大惑、二不善



寻伺


(


若



2


、不善心品



心


2


、与其余烦恼相应—有二十一< /p>


-


——十大地、六大惑、二不


善,余惑随 一



有梦睡眠



所



1


、有 覆


-


——有十八———十大地、六大惑



皆增一


)


俱


3


、无记心品



生


2


、


无覆


-


——有十二


-


———十大地



辛二



明上界俱生



初定除不善



及恶作睡眠



中定又除寻



上兼除伺等



此颂明上二界心品心所俱生。



初定除不善



及恶作睡眠


:


初定,色界初定。不善有十


:

即嗔、无惭、无愧,


忿、覆、悭、嫉、恼、害、恨。就是色界初定如上欲界诸心所法 中,唯除不善、恶


作、睡眠共有三十四个心所俱生。色界没有不善,故除不善

< p>
;


恶作随忧根而起,初


禅没有忧根,故除恶作


;


睡眠由段食而有,色界离段食,以禅悦为食,故除睡眠。



中定又除寻


:


中定 ,即中间定。中间定,再除去寻,有三十三心所俱生。因为


中间定是无寻唯伺地。



上兼除伺等


:


上 ,指二禅以上乃至非想非非想处天。等,等取谄诳憍,二禅以


上,再兼除去伺、谄、诳、 骄,有二十九心所俱生。



上二界心初禅有三十四心所俱生< /p>


(


四十六中除十不善、睡眠、恶作


)


所俱生



中


间 定有三十三心所俱生


(


如上所除,再除寻


)


二禅以上有二十九心所俱生


(


如上所除,兼除伺、谄、诳、骄


)


51


分别根品第二



辛



庚



二



一



三



辛一



明无惭等


{


无惭与无愧一对差别,爱与敬一对差别。


}


明



明



明



寻



无



相



无惭愧不重



于罪不见怖



伺



惭



似



爱敬谓信惭



唯于欲色有



等



等



殊



无惭愧不重



于罪不见怖


:


无惭愧是标。“不重”释无惭,即不崇二



重贤善,名为无惭。就是对戒定慧功德及具有戒定慧功德的人,不生



尊重崇敬心,无所忌难,不愿作弟子礼。于罪不见怖,释无愧。对于罪恶能感

< p>
不可爱果,不见有怖畏心,即不信因果,名为无愧。


< br>另有一说,于所造罪,自不觉耻,名为无惭


;


对于他人不 觉羞耻名为无愧。


{


它


们的同点


:


同障碍善法,同以生长恶行为业。


}


爱敬谓信惭



唯于欲色有


:


爱是爱乐,以信为体。爱有二种


:

< p>
1


、染污爱,以贪为体,如爱妻子等


;2


、无染污爱,以信为体,如爱师长等。


本颂取无染污爱。信亦有二


:


?


信可,以忍许为相,即对某一事理, 认定它确定如此,认为信得过


;


?


信乐,以愿乐为相,即于某种真理,不仅生起确实的信心,而且进一步去追


求。敬,是敬 重,以惭为体,即能敬重功德和有德的人。


{


同有敬重、崇重、 恭敬


义,同是善法。


}


唯于欲色有 ,约三界分别,此爱与敬,唯于欲、色界有,不通无色界。爱以信


为体,敬以惭为体,同 为大善地法,定通三界,为什么说无色界没有呢


,


答

< p>
:


爱有二


种


:1


、对法的爱敬,可说通于三界


;2


、对人的爱敬 ,唯在欲色。因为欲色有情具有


色身、尊卑、相显的三种特色,彼此相望,可说有爱有敬 。



辛二



明寻伺等


{


寻伺一对,骄慢一对。


}


寻伺心粗细



慢对他心举



骄由染自法



心高无所顾



寻伺心粗细

< p>
:


寻伺是二个不同的心所。寻是寻求,伺是伺察,都是分别的心理


现象,因粗细的不同分为二种


:


心的粗性名寻, 心的细性名伺。又说,寻伺是语言


行


{


因


}


,所以契经说


:

< br>要有寻伺,方有语言,若无寻伺,此语难行。是说发语前的


思考,即是寻伺。粗的 名寻,细的名伺。



慢对他心举



骄由染自法



心高无所顾


:


慢,是从自他对比下产生的高举心。如


从道德、学 问、智慧、体力、色相、财富、权势等方面进行自他对比,总觉得自己


比他人强,别人都 不如自己,目空一切,产生了傲慢心。骄,只是染着自己的道


德、学问等产生的高傲心, 对他人的长处,毫无顾及,自以为是。


(


慢、骄同是高


举心


)


庚四



明众名别



心意识体一



心心所有依



有缘有行相



相应义有五



心意识体一

< p>
:


此句明心意识三,名异体一。集起名心,梵语“质多”,指能集


起身、



52


分别根品第二



口、意三业事。


{


集诸法种子,起诸法现行。


}

< p>
思量名意,梵语末那,指能思虑


量度所缘境的作用。了别名识,梵语毗若南 ,指能明了地了别境像的功能。又一解


释


(

论卷四


)


说


:

由于能集净不净界种种差别名心。


{


净是善,不净是不善, 界为体。


}


即此心为他所依止名意,


{


他指意识,所依止为意根。


}


作能依止 名识。由此可知,


心意识三,名义虽殊,其体是一。


{


心的体性为净不净,也就是在善恶无记之差别


故名心,落谢于过去,为后 识所依之根,名意,依其意而生名识,虽有三名,其体


是一。


}


心心所有依



有缘有行相



相应义有五


:


明心心所虽有四种异名,其体仍是一。


1


、有依


:


心心所法,皆有所依托 ,就是眼等六根。



2


、有缘


:


心心所法,皆有所缘虑,即色等六境。



3


、有行相


:


心心所法,同有一行相。如缘青境,心及心所皆带有青境相,此识


上相,名行相。行是行 解,即能缘的心心所,相为影像,即行上所现相,所以心心


所缘境,名为行相。心心所上 皆有青相,其相虽多,皆同一青,所以名有一行相。



4


、相应,平等和合,名为相应。此心心所有五义平等,说名相应。


?


所依


;?


所


缘


;?


行相


;?


时


;?


事。前三如上说。第四时平等,指心心所同一生住异灭时


;


第五事


平等,事,指心心所体,一相 应中,如心是一体,诸心心所法,各各也是一体,没


有二受同一相应。

< br>


庚



已



一



二



一



二



庚一



总标名数



诸



别



总



明



心不相应行



得非得同分



门



牒



标



不



无想二定命



相名身等类



分



解



数



相



别



释



应



不相应行法,具称“非色非心不相应行法”。非色,简别非色



行



法


;


非心简别非心法


;


不相应,简别非心所法< /p>


;


行,简别非无为法。



法



是指


非色 非心的某种潜势力。为何称它为“行”呢


,


因为它仍有生三



灭变化,不离有为因果关系的缘故。



此颂总标不相应行法的名数。它总有十四


:

得、非得、同分、无想果、无想


定、灭尽定、命根、生、住、异、灭、名身、文身、 句身。



壬



辛



庚



壬一



明自性



二



一



七



六



五



四



三



二



一



二



得谓获成就



非得此相违



明



明



明



明



明



明



明



明



明



明



得非得唯于



自相续二灭



差



自



名



四



命



二



无



同



得



牒



别



性



身



相



根



定



想



分



非



解



得谓获成就



非得此相违


:


等



果



得



释



得有二义


:1


、初得名获。此有二种


:?


二



七



未得今获。如出家受戒而得戒体。在未登壇受



戒前,名未得,正当受戒得戒第一刹那,名今获。


?


已 失今获。如欲界众生修


上界定,入定后遇缘已失,再加功又入定境,名今获。

< p>
2


、得后不失,名为成就。


如受戒得戒第二刹那后 至未舍戒前,皆名成就。非得与得相反。



53


分别根品第二



非得也有二种


:1


、不获。就是从未舍过而今始舍,或舍过之后复得,虽已重


得,今又开始失了,名不获。


2


、不成就。非 得法从未来生相位流至现在住相位,


名不成就。



得非得唯于



自相续二灭


:


明得非得所依。“所依”就是依于什么而有得非得法


,


唯依自相续及二灭而有得非得。自简别他


;


相续,指身心,简别非情数。得非得是


有情自己领受事物的一种感受。所以唯于 自相续身有得非得,没有成就他人和非情


法。无为法中唯于择灭、非择灭的



二灭上有得非得。因择灭是所证法,当有情修无漏法证择灭时,择灭上有 得


;


不证时,择灭上有非得。非择灭是碍生法,当缘缺时,在非 择灭上有得


;


缘会时,


非择灭上有非得 。至于虚空无为,既不是证法,也不是碍法,所以不论得非得。



婆沙百五十七说:“非择灭得唯是有漏”。



论云:“一切有情无不成就非择灭者,除初刹那具缚圣者及余一切圣人”。



子



癸



壬



子一



、



正辨差别



二



一



二



一



二



随



正



明



明



明



三世法各三



善等唯善等



有系自界得



难



辨



非



得



差



别



差



得



差



别



无系得通四



非学无学三



非所断二种



解



别



差



别



二



这六句颂是总说。从三世、三性、界系、三学、三断别



二



五门来辨别得的差别。



关于三世的次第问题,有三种说法


:


1


、



约生灭 辨三世的次第,为未来、现在、过去。旨在显示有为法的无常,以


破凡夫



的常执。



2

< p>
、约因果辨三世的次第,为过去、现在、未来。旨在显示有因必有果,以劝


众生舍恶



行善。



3


、约生起次第辨别三世的次第


(

法相生起次第


)


。为过去、未来、现在。旨在


显示有



为法的生起有其必然的次第。因为一切法的 生起,由过去到现在,中间必经未


来。



颂中所说的得,约第三说。



三世法 各三


:


从三世门辨得。即三世法,得各有三种,谓过去法有过去 得、未


来得、现在得


;


未来法有未来得 、现在得、过去得


;


现在法有现在得、过去得、未来

< p>
得。婆沙论百五十七说:“谓三世法一一各有三世得故。”


< p>
善等唯善等


:


从三性门辨别得。善等,指所得的善 法等。


{


不善法、无记法


}

< p>
唯


善等,是指能的善得等。


{

不善得、无记得。


}


善、恶、无记三性法是有为法,凡是< /p>


有为法得,定随所得法的性质不同而不同的。如所得法的性质是善,能得的得也是


善。但无为法却不同,此可分为二类


:1


、择灭 无为得。若能证道是有漏的,那么能


得择灭的得也是有漏的


;< /p>


若能证到是无漏的,那么能得择灭的得,也是无漏的。因


为诸择灭 的本身,没有什么作用,唯是由于道力求证那择灭时,以引发那能得择灭


的得的。


{


有为得与无为得的区别在于


:


有为得随所得法判别他的性质,无为得随能


证道判别他的性质。


}2


、非择灭无为得。是依



54


分别根品第二


< p>
命根及众同分判其性质,何界缘缺,何界有非择灭得。


{

< br>本身没有作用,亦一


由道力所求。


}


有系自界得,无系得通四


:


是约系不系门辨得。有系, 指三界的有漏法。有系


法的得,唯在自界。如欲界所系的有漏法,那能得的得亦在欲界, 乃至无色界所系


法,那能得的得,亦唯在无色界。因为有漏法的得,是随所得法判别的。 无系,指


不为三界所系的无漏法。无系法上能得的得通四种,即三界得和无漏得。无漏法 有


二


:1


、有为无漏,指道谛。


2


、无为无漏,指择灭、非择灭。择灭得有二种


:1


、依


有漏道世间定断烦恼所引生的择灭得,是色、无色系 。因为欲界无能断道,故择灭


不通欲界系。


2

< br>、依无漏道断烦恼证得的择灭得,是无漏得。


{


三界所不 系,名为无


系。


}


非择灭得通三界系, 不通无漏。因为非择灭是随命根及众同分以判其性质


的,命根众同分通三界,能得非择灭 的得亦通三界。道谛得,在四种中,唯是无漏


得,不通三界,因为道谛得,随所得判的。


(


道谛是无漏,得亦是无漏。


)


欲界



欲界得



有系法



色界



色界得



有系自界得



界



无色界



无色界得



无漏



无



系



得



系



门



有为无漏



道谛



得



择灭



随无漏道证



欲界



通



得



四



无系法



依有漏道证



色界



无为无漏



得



欲界缘缺



非择灭



色界缘缺



无色



界得



无色界缘缺



非学无学三

< p>
:


从三学门辨得。三学


:


是有学、无学、非学非无学。



有学法


:


即有学身中有为无漏法。无学法,即无学身中的有为无漏法。非学非


无学法


:


即一切有漏及三无为。诸有漏法,不可修学, 非有学有为无漏法


;


无为法不


可修学, 令其增长故,非无学有为无漏法。



有学法、无学法,二种易 知,故颂文未说明,只标出非学非无学。非学无学


三,就是说,法虽然是一,得有三种。 即有漏得、非择灭得、择灭得。有漏法得随


所得判,非择灭得依命根及众同分判,此二得 ,皆属有漏,所以并是非学非无学。


择灭得有二,若以有学道所证择灭得,其得是有学。 因择灭是无为,随能证道而判


其性质。列表如下


:


55


分别根品第二



有学法



有学得



三



无学法



无学得



学



择灭



有学道所证得



门



无为



无学道所证得



非学非无学法



非择灭



依命根众同分非学无



判



学得



诸有漏法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