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规层面三区四线的划定方法探讨可编辑

巡山小妖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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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13日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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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13日发(作者:抉择时刻)


总规层面“三区四线”的划定方法探讨(可编辑)



总



规



层面



“ 三区



四



线” 的



划定



方



法探



讨



??


以荆门城市



总体规划



为例



陈珊珊



侯建辉



王



健



【摘要】总



体规划中的



“三区四



线” 规划是



落实十八



大精神和



《城乡


规划



法》规定



、优化空



间资源



配置



、加强自



然生态环



境和不可再



生资源的



保护、加



强城乡建设



活动


管理



的重要手



段。



本文从



市域、规划



区



两



个



层



面



讨



论



“ 三



区



四



线



” 问



题


,


对



“ 三



区



四



线



”


规



划



的



必



要



性



、



规



划



深



度



等



问



题



作



了



探



讨


,


并



以荆



门市



总体规划



为例


,


介



绍了



根据荆



门地方特



点



和实际



问题



确定的



市


域和规



划区层面



的“三区” 划定方法、



对于已建区的规划管制、“三区”实施保障、“四线”划定方法



等问题。



【关键词】三区四线


;


总规



层面


;


荆门


;


整治更新

1 .


研究背景



十八大



提出“必须树立尊重自然



、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



生态文明理 念


,


把


生态文



明



建



设



放



在



突



出地



位


,


融



入经



济



建



设



、



政治



建



设



、



文化



建



设



、



社



会建



设



各



方



面和



全



过



程



”。



《中华人



民共



和国城



乡规



划法》


2008


年第



十七条



规定,“ 城市



总体规



划、



镇总体规



划的



内



容



应



当



包



括禁



止



、



限



制和



适



宜



建



设



的地



域



范



围



”。



随



着



我



国



城镇



化



进



入



高速



发



展



时



期


,


资源、



生态



环境



问题



日益



突出


,


划定



“三



区” (禁



止建设



区、



限制



建设



区、



适宜建



设区


)


和



“四线



”(蓝



线、绿



线、



黄线、



紫线


,


根据



地方



特



点提出



有针对



性


的规



划建



设管理



要求


,


是落实



十八



大精



神和



《城



乡规划



法》



规定


,


实



现城



乡规划



空间



开


发



管制



的重



要手段



。



目前对于



总



规



层



面



划



定



“ 三



区



四



线



” 的



必



要



性



观



点



不



一


,


有



些



观



点



认



为



宏



观



层



面



的



“三区四线” 规



划



尺



度



较大


,


难



以



确



定具



体



边



界


,


无



法



切



实



有效



发



挥



对



城



市建



设



的



控



制和



管



理



作



用


,


应当



予



以



取



消



。



但



笔



者



认



为


,


总



规



中



的“ 三



区



四



线



”应



该



分



两



个层



次



来



看


,


第



一层次为



市



域层



面



的



“ 三区



” 规



划


,


为



宏



观



层



面



的政



策



指



引


,


在现



行



的



行



政体



制



下


,


是规



划



建



设



部



门



管控



空



间



资



源的



重



要



手



段


,


与



主



体



功



能区



规



划



、



生



态功



能



区



规



划



中



的



相



关



内容



地



位



等



同


,


取消



无



益


,


未来



若



能



建



构



统一



框



架



下



的“ 部



门



分



工



与协



作



” 的



国土



和



城



乡



空间



1


管理体



系则另当别论



第二个层



次是



规划区


(


或中心城区


)


层面的“三



区四线”规



划


,


其主要作用在于



从



全



局



角



度确



定



空



间



管



制的



大



体



区



域和



控



制



方



法


,


通



过



下



位



规划



逐



层



逐



级予



以



深



化


,


最



终



落



实



到



对



具



体



建



设



项



目



的



规



划



许



可



上



。



如



果



仅



在控规



或



专



项



规



划



层面



确定



“三区四线” , 可



能



会



陷入



单



一



视



角


,


难



以



切



实



发挥



城



乡



规



划



体系



的



综



合



调控



作



用


,


因此



不应也



不可



取消



。



2 .


基本问题



的理解



“三区



”和“四线”都是实施空



间开发管制的重要手段。



作为空间管理的


重要内容


,


城



乡



规



划



划



分“ 三



区



” 和“ 四



线



” 的



出发



点



是



立



足于



区



域



整



体



与长



远



发



展



的要



求


,


通



过划



分



不



同



类



型



的地



域



空



间


,


提



出



不



同



类



型空



间



的



开



发建



设



和



保



护



要求


,


实



现



优化



空



间



资



源配



置



、



加



强



自



然生



态



环



境



和不



可



再



生



资



源的



保



护



、



引导



城



乡



建



设



活动



的



规



划



目标



。



对



于



总规



层



面



的



“ 三



区四



线



” 问



题的



讨



论


,


首



先应



厘



清



“ 三


区



” 、



“ 四



线” 之



间



的



关系


,


划



定



深度



等



基本



问题



。



2.1


三区四



线的



关系问题



市域层



面的“三区”是从事权出



发明确空间 管制要求


,


其



出发点是对本底条


件不同



的



发



展



区



域



中



管制



主



体



对



空间



资



源



的



管



理责



权



、



发



展策



略



、



乃



至



绩效



考



核



办



法的



划



分



。



规划



区


(


中



心城



区


)


层



面的



“三



区”和



“四



线” 则是



从空



间特征



出发



明确



某一



类型



空间的



管制



要



2


求


,


是



实



施



空



间



管



理



的



基



础



。



这



一



层



次



的



“ 三



区



” 调



控



的



重



点



是



禁



止



建



设



区



和



限



制



建



设



区



。



“ 四



线



”则



是



绿



地



、水



体



、



历



史



文化



遗



产



等



某一



类



型



禁



止



建设



区



或



限



制建



设



区



的



规划



控制线


(


黄



线略



有不



同


)


。



可以通



过“ 四线



”的



划定


,


明确



禁建



和


限



建区



域中



不同类



型地



块



的



空



间



管



制



主体



和



责



权


,


如



绿



线



范



围



内的



管



制



主



体是



城



市



绿



化



行政



主



管



部



门


,


蓝



线



范



围内



的管制



主体



是城



市水



利主



管部门



等


,


以更



好地



指导



下位规



划。



因


此


,


规



划区


(


中心



城区


)


层



面



的



“ 三



区



”和



“ 四



线



”其



实



是



一



脉



相承



的


,


只



有通



过



“ 三



区



”与



“ 四



线



”的



相



互



衔



接和



逐级落



实


,


才能



提高



空间



开发管



制的



可操



作性



。



2.2


三区四



线的



深度



问题



市域层



面的“三区”规划是宏观



层面的政策 指引


,


强调管



制主体对空间资源


的管理



责



权



范



围


,


主



要应



按



照



行



政界



限



来



确



定



区划



边



界



。



由于



尺



度



较



大


,


在



图



纸



上



主要



为



示



意



性表



达。



规划区



层面的“三区”和“四线



” 则要求具有更高一些的



精度



。



由于总体规划原本



就



是



“ 指



导



性



”和



“ 示



意



性” 的



规



划


,


不能



直



接



用



于实



施


,


因



此



在总



规



层



面



在地



理



坐



标



上清



晰



地



界



定



控



制界



线



基



本



是不



可



能



的



。



本次



规



划



认



为


,


总



规



层



面



的“ 三



区



四



线” 主



要



应



做到



确



定



划



定



准



则、



界



线



的



相对



位



置



、



控



制要



求



等


,


为下



位



规



划



提



供有



力



依



据



。



重要的是



做到



下



位



规



划



与



总规



之



间



的



有效



衔



接


,


将



重要



控



制



线



进行



定



桩



放



线


,


并



将



界



线



坐标



转



换



为



统一



的



地



理



坐



标


,


建



立



统



一



和



共



享



的



数



据



库


,


作



为



地



方



政



府



日



常



管



理



的



依



据


,


这样



才



能



保



证



“三区



四线



”的



真正



落实


,


实现



刚性



控制



目标



。



3 .


荆门的发



展



情况和现状



问题



荆门市



是中



部地



区传



统工



业城市



。先



有企



业


,


后有



城市。


1970


年



焦枝



铁路



通



车并在



荆



门



设



站



后


,


一批



中



央



、



省、



地



区



大



中



型企



业



陆



续



落户



荆



门


,


极



大地



推



动



了



荆门



城



市



建



设的



发展


,


奠定



了东



、西



两城



区分立



的基



本格



局。



城市



功能也



主要



围


绕



大中



企业



的需求



展开



。



图


1


中心城区用地现状图



随着城



镇化的快速推进


,


近年来



荆门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


,


主要存在以下几


个问题


:


一是



城



市



建



设用



地



拓



展



速度



较



快


,


已



经逐



渐



与



周



边的



山



水



环



境



融入



一



体


,


重要



的



生



态



斑块



如



西



宝



山



、



东宝



山



、



漳



河水



库



周



边



都



有一



定



的



城



市建



设


,


如



何



协调



好



城



市



拓展



与



生



态



环境



保



护



的



矛



盾



已成



为



迫



在



眉睫



的



问



题



二是



由



于



早



期城



市



布



局



对



城市



长



远



发



展考



虑



不



足


,


呈粗



放



型



发



展



态势


,


发



展



到


一



定



规



模



之



后许



多



问



题



逐渐



凸



显


,


如



部分



私



搭



乱



建的



建



筑



建



在采



空区和



陡坡



区上


,


漳



河镇



区的用



地已



进入



漳河



水库


(


水源



地


)


的



准


保



护区



内



、



城市



中



高压



走



廊较多



等



三是



城



市



水



体较



多


,


尤



其



是历



史



上



人



工开



凿



的



水



库



较多


,


但



河



道偏



窄


,


且



由于



周边环



境建



设较



乱


,


普遍



排洪容



量不



足


,


因此



水体



周边的



控制



范围



需要



细致



考虑



。



图


2


现状漳河镇区和漳河水



库保护区关系分析图



4 .


结合荆门



实际的



“三区



”划定



方法研究



《城市



规划



编制



办法



》


(2006 )


中



关于



空间



管制



内容



的要求



包括



在市



域层



面“ 确定生



态



环



境



、



土



地



和



水



资



源



、



能



源



、



自



然



和



历



史



文



化



遗



产



等



方



面



的



保



护



与



利



用



的



综



合



目



标



和



要



求


,


提



出



空



间管



制



原



则



和措



施



” 、



在



中心



城



区



“ 划定



禁



建



区



、



限建



区



、



适



建区



和



已



建



区


,


并



制



定



空



间



管制



措



施



。



”本



次



规



划



认



为


,


随



着



城



镇化



进



程



的



快



速推



进


,


在



规划



区



范



围



内、



中



心



城



区



外



围区



域



的



建



设活



动



也



应



得



到有



效



控



制


,


这



一



区



域



往



往是



保



障



中



心城



区



生



态



安全



和景观



格局



的重



点区



域。



因此


,


未来



应逐



渐将



空间



管制区



域扩



展


到



规划



区层



面。



本次规



划在市域和规划区两个层



面落实空间管制规划。在



市域层面< /p>


,


突出宏


观层面



政



策



引



导



的



职



能


,


注



重



与



主



体



功



能



区



规



划



、



生



态



功



能



区



规



划



等



衔接


,


不



追



求



用



地



划



分



的



细



节



。



在



规



划



区层



面


,


刚



性控



制



和



弹



性



引导



相



结



合


,


确



定



空



间



管



制边



界



的



相



对位



置


,


为



中、



微观层



面规



划落



实



具



体坐



标



和管制措



施提



供坚实依



据。


4.1


市域


层



面的



“三区” 划定



方法



市域层面



“ 三



区



” 划



定



以



整



个



市



域



作



为



研



究



范



围


,


根



据



各



生



态



功



能



区



的



自



然



生



态



条



件



、



资



源



分



布与



主



要



生



态系



统



类



型



、



社会



经



济



发



展方



向



和



土



地



利用



方



式


,


以及



存



在



的



主要



生



态



环



境



问



题


,


规



划



生



态保



护



分



级



控



制性



分



区


,


提出



区



域



生



态



环境



保



护



对



策


,


规



范



社



会经



济活动



和发



展方



向



。



关于与



其他规划的衔接



问题


,


笔


< /p>


者认为


,


目前几



大空间管



制政策或定位为


其他部门



决



策的依据


,


或要



求



其



他



部门



的



相



关



政



策制



定



与



之



相衔



接



。然


而从技



术



体



系



、部



门



管



理



等方



面



来



看


,


在



目前



的



行



政



体制



下


,


实



现



几大



规



划



之



间的



无



缝



对



接



是不



可



能



的


,


比



如



生



态



功能



区



划



中



的



空



间管



制



区


,


主要



以



自



然



要



素为



边



界



划



定


,


而



主



体



功



能区



划



主



要



以行



政



区



划



为边



界划定等等。



本



次



规



划



的处



理



方



式



是



以生



态



功



能



区划



的



分



析



数



据为



基



础


,


按照



主



体



功



能区



的



划



定



方



法


,


划



定



严



格



保护



区



、



限



制



开发



区



、



优



化开



发



区



和



重



点开



发



区



。



区域



边



界



以



行政



区划为



准


,


便于



规划



管理


,


管制



策略



也充



分与



主体



功能区



划对



接。



图


3


市域空间管制规划图



4.2


规划区



层面



“三区” 划定



方法



对于“ 三区”的划定方法


,


目前


< p>
主要有两种


:


一是将空间



管制完全置于用地


布局规



划



之前


,


将其看



作



为



用



地



建设



适



宜



性



判



定


,


基



本



等



同于



传



统



的



用



地评



价



二



是将



空



间



管



制置



于



用



地



布



局



规划



之



后


,


甚至



置



于



整



个



规划



过



程



的



最后


,


属



于



综



合政



策



分



区



和判



定


,


二



者的


3


共同点



是空间管制仅



集中于某一



阶段进行


,


没



有贯穿于整



个规划过程。



本



次规划认为


,


禁



建



要



素



是



用



地布



局



的



前



提条



件



。



限



建



、适



建



要



素



有一



部



分



应



作



为用



地



布



局



的前



提



条



件


,


如



坡



度



、



林



地



、矿



山



治



理



区、



水



库



外



围



生态



防



护



区



等


,


有



一



部



分



应根



据



用



地



方案



确



定


,


如方



案中预



留的



生态



廊道



、规



划重大



基础



设施



周边



的防



护绿地



等。



规划在



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和生



态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


,


将



区域内的主要


限制要素



分



为



三



类


,


即


:


自



然



生



态



类限



制



要



素



、



资源



类



限



制



要素



和



安



全



政



策类



限



制



要



素。



根



据



限



制要



素



的



保



护



要



求


,


进



行



空



间区



域



分



区


,


划分



禁止



、



限制



和适合



建



设区



域



。



然



后


,


基



于



此



分区



进



行



用



地



布



局规



划


,


结



合用



地



规



划



结



果和



园



林



、



水利



、



市



政



、



文物



等



部



门



的管



理



要



求


,


修



正限建



区和



适建



区的



范围


,


最后



得出



综合



区划



结果



。



表


1


荆门规划区



限制性要素



分析表



要



素分类



限



制要素



禁



建区



限



建区



山体保护区



西北部山体保护区



山前缓冲地带



自



然



生



态



类



限



生态公益


林



西北部生态公益林地



山前灌



木丛



制要素



水域湿地



河流、滩地、湿地



滨水缓冲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



特级保护


区、一级保护区



二级、三级保护区



矿产资源



矿产采空区



矿产资源集中分布区



漳



河水



库生



态旅



游圈



内本



底条件较



水资源



漳河水库饮用水一、二级保护区



好区域



资



源



类



限



制



要



文



物保



护单



位的



建设



控制



地带


,


历



素



历



史



文



化



资



文



物保



护单



位的



绝对



保护区



、地下



史



街区



、历



史建



筑的



核心



保护区和



源



文物埋藏区



建



设控



制地



带


,


其他



历史



文化遗产



的保护控制区域。



坡



度大于


50%


区域



、地



震断



裂带禁



地质条件



坡度为


50% ?10%


的缓坡区域、



建区



安



全



政



策



类



限



重



大



基



础



设



高



速公



路两



侧、



铁路



两侧、



高压走



制要素施



廊



农田保护



基本农田保护区



一般农田图


4


规划区空间管制规划图



图



4.3


对于已



建区



的处理



传统四



区区划



中的“已建区”是



基于现状利用情况得出的



结论


,


一定程度


上默许了



现



状



已



建



区



内



不适



宜



建



设



区的



合



理



性



。



因此



本



次



规



划认



为



对



于



“ 已建



区



” 不



应照



单



全



收


,


应



在



“ 三



区



” 区



划



的



基



础



上



对



现



状



建



成



区



合



理



性



进



行



分



析


,


制



定



相



应



的



空



间



管



制



政



策



和



措



施。



在荆门



规划区内,“已建区”中



的不适宜建设因素主要包



括塌陷区、陡坡


区、断裂



带



和



水



库



准



保



护区



等



。



这



些因



素



主



要



是



由于



早



期



城



市规



划



技



术



上



的局



限



性


,


或是



城



市



规



模扩



大



之



后



出



现



的新



问



题



。



如对



于



“ 已



建



区” 中



陡



坡



区的



处



理


,


规



划建



议



未



来



应作



为



限



建



区


,


以



生



态



建



设



为主



。



位



于



山前



陡



坡



地



带



的已



建



区


,


应根



据



建



筑



标



准增



强



坡



面



建区



稳



固



性


,


同



时建



设



山



体



工程



防



护


,


确保



安



全



对



于水



库



准



保



护区



内



的



小



城



镇


,


规



划



提



出要



严



格



限



制人



口



和



用



地



规



模


,


并



逐



渐



转变



城



镇



功



能


,


主



要



发



展



旅游



服



务



等



功



能


,


严



禁



向



水库



排



放



污



水


,


应采用



分散



式污



水处



理



办



法等管



制措



施。图


5


规划区内已建区不适



宜



建设因素



分析图



4.4 “三区



”的



实施保



障



在国内



目前的政治经济背景下


,


空间管制规划成果是总规



中最难以落实的


规划内容



。



本



次



规



划



重



点抓



住



影



响



城市



生



态



安



全



的两



大



要



素


??


漳



河



水



库



保护



和



矿



产



采空



区


,


进



行专



题研究


,


确



定控



制线



的类



型、范



围


(


相对



位置


)


和管



制措施


,


在



总


规



基础



上通



过下位



规划



的



深



化



、



制



定



政策



文



件



等



方式


,


使



空



间



管制



内



容



逐



步落



实



到



规



划



管理



操



作



层



面


,


实



现



对



生态



敏感区



域的



刚性



控制



。



漳河水



库是城市重要备用水源地


,


规划主要通过制定专项



规划的方式


,


落实


总规中



的



空间管



制内



容。



在总



体规



划



划定



的“ 漳河



水体



蓝线



保护圈


(


禁



建


区


)


、漳



河湿



地和水



土保



护



圈


(


禁



建区


)


和



漳河



水库



生态旅



游圈


(


限



建区


)


的



范围控



制线



”


的



基础



上


,


制定了



《漳



河水



库“三



圈” 保护



规划



》


,


落实“三



圈” 的地理



坐



标


,


采取标



示牌



、


界



桩等



形式



确定其



界址



点



及



范



围



线


,


并在



规



划



中



明确



“ 三



圈



” 的管



理



机



构



及其



职



能



范



围



。其



中


,


水



体蓝



线



保



护



圈内



区



域



为



水



库



水体



保



护



区


,


其



对



应



的



行



政管



理



机



构



为漳



河



工



程



管



理局



湿



地



和水



土



保



护



圈与



蓝



线



保



护



圈



之



间



区



域



为



湿



地



保



护



区


,


其



对



应



的



行



政



管



理



机



构



为



市



林



业



局


(


湿



地



公



园



管



理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