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认定方案(供参考)

余年寄山水
990次浏览
2021年02月13日 23:20
最佳经验
本文由作者推荐

-

2021年2月13日发(作者:辩论会资料)


学分认定方案


(


供参考


)5


新课程学分认定方案



用学分进行 管理是新课程方案的一项重要改革,学分认定是学生学业评价系统的


重要组成部分。根据 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



(教基

< br>[2003]6


号)和《福建


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教学 管理意见


(试行)



等文件的要求精神 ,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成立相关工 作机构,在校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实施学分认定工


作,加强对普通高中 新课程学分认定工作的管理,具体机构如下:



1


.校学分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长:



林文坤







长:



林少锋



柯庆华



吴学才



组成人员:



薛锦洪



郑福贵



郑颖和



郑振森







郑海青



陈志岳




薛南云



薛元霖







朱庆锋





责:



负责


领导和指导学校学分认定工作



2


.校学分认定工作执行小组








长:


林少锋







长:


薛锦洪



郑福贵



郑颖和



郑振森







郑海青






< /p>


组成人员:各


年段年段长、各学科教研组长





责:

< br>具体负责实施学分认定工作、


公示审定结果工作,


并负责 将相关资料



归类、存档。



3


.校学分认定工作仲裁小组








长:林文坤







长:


林少锋



柯庆华



吴学才



组成人员:各年段年段长、< /p>


教师、家长和学生代表





责:负责接收学生对学分的 认定过程中学生的申诉、调查、核实和


裁定学分认


定工作。



4


.学科学分认定工作小组








长:


学科教研组组长







长:


年段学科集备组组长



组成人员:模块


任课教师





责:


负责指导本学科各模块修习学分认定的工作。



二、学科类课 程(包括选修



)学分认定



1


、学科类课程学分的构成项目和分值权重


< /p>


学分认定由对学生学习过程评价和学业水平测试评定构成,两项目分值权重为


4



6


,按此比例对学生实 行综合评价认定学分,综合评价成绩在


60


分以上(含


60


分)的


学生予以学分认定,未达

< p>
60


分的,不予认定。学分分值为整数。



⑴学习过程评价(


40%


< br>



学习过程评价包括四个项目:学生修习时间、 课堂表现、作业质量、平时测验等,


累计以满分


40

< p>
分计入总分成绩。



学生修习时间要达到课程标准 要求的


4



5


以上。因病假、事假未能达到规定学时


的,在课余时间通过补课达到要求的给予认定。修 习时间未能达到要求的不予认定学


分。



课堂表现包括学生的学习情感态度、对课堂的参与程度、提出问题和解答问题的


数量和 质量等,有实验操作的学科实验操作的考核也包含在本项目中。



作业质量包括作业完成的次数和质量等。







平时测验成绩指模块学习中间的阶段性测试,可以是笔试,也可以是口试或实验


操作等其他形式。



补充说明:



(a)

< br>每学段每生出勤满分为


10


分。迟到或早退扣

< p>
0.5



/


次,无故旷课 扣


1



/


次,


扣完为止;若参加学习课时不满规定课时的


4

< br>/


5


者(即被扣除


8

< p>
分及以上者),出勤


考核记零分。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且成绩特别优秀的 学生,经个人申请,学校批准


后,其相应学科的必修课程可以免听部分或全部学时,该项 考核记满分。




b

< br>)情感态度占


10


分。在课堂活动中表现出较浓厚的兴趣 和较高的参与热情并


能较好地与他人交流合作者获满分


10


分,反之态度消极或敷衍,不积极参与课堂且影


响较差者每生每次扣


1-2


分。




c


)平时作业


(

技术和技能


)



10


分。在课堂活动中不能掌握基本的技术、不具备


基本的技能且有扰乱课堂活动 正常开展行为的视情节轻重酌情扣分。



d


)平时测验


(


其他表现


)



10


分。对在各种 技术、艺术、体育类活动或比赛中表


现优异或获奖者,酌情加分,但不超过


5


分。



⑵学业水平测试(


60%





由学校依据课程标准统一命题


(


满分为


100



)


, 试题难度适中,既能让达到该模


块基本要求的学生考试合格,又能让该模块学习优秀的学 生考出水平


,


模块考试是一种


水平性考 试,


考试试题内容应充分体现模块教学目标的要求


(学什么考什 么),


既能较全


面考查学生各种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


又能考查学生深层次的思维和创新能力。


逐步发展


开放性试题,


减少选择、


判断题,


难 度值控制在


0.6~0.7


为宜。



研究性学习活动认定须


以研究报告、项目作品、研究性学习资料 袋等形式呈现;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的认定


须有过程性记录和相关证明

< br>。


该部分以满分


60


分计入总成 绩。模块考试每学段举行一


次正考,一次补考。



以上两项评定标准可由各学科教研组制定细则。



2


、学科类课程学分认定方法



⑴学分认定以模块为单位,按模块规定的学分值(


18


学时为


1


学分)进行认定。



⑵给予学分认定的课程(模块)是指学校已经开设、学生已经修习,且经过考核


已达到课程标准要求的课程(模块)








⑶模块考核不合格的,必修模块补考,补考时间由学校安排,补考合格后可获得


学分;补考不合格者,允许重修,重修应在一年内完成。选修模块允许补考、重修或

< br>另选。






⑷对于学科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可以向校学分认定工作 执行小组申请自修


模块,经批准自修的学生必须参加模块结业考试,成绩在


60


分以上可予以认定学分。






⑸模块 学分认定由该模块的任课教师按照各学科制定的模块学分认定标准,根据


学生学习过程评 定、模块学业水平测试进行综合评价后,予以评定。



三、综合实践活动学分认定



1


、研究性学习学分认定


< p>
研究性学习学分的认定主要依据


5


个方面材料:< /p>


开题报告和课题研究方案,


课题研


究活动 记录(每学分不少于


18


学时)


,课题 研究中采集的资料、参考文献目录,具体


反映每一成员参与研究的感受、体会小结,课题 结题成果。



2


、社区服务学分认定




学生三年内参加不少于


10< /p>


个工作日(每个工作日不少于


5


小时)的 社区服务,可


获得


2


学分。学分认定依 据学生服务对象单位的书面评鉴意见和学生参加社区服务过


程的翔实记录。参加社区服务 少于


10


个工作日的,不给学分。



3


、社会实践学分认定



学生每学年必须参加


1


周由学校组织的、

< p>
有意义的社会实践。


军训是社会实践的必


修内容, 三年中其安排不少于一周。社会实践每学年


2


学分,三年合计< /p>


6


学分。学分


认定依据社会实践单位(场 所)的书面评鉴意见和学生参加社会实践过程的翔实记录。



四、认定程序



1

、学分认定流程:学生向所修习模块的任课教师提出学分认定申请,填写《学生


模块 学分成绩认定申报表》→模块任课教师予以评定,任课教师填写《学科模块学分


成绩评定 登记表》→年段学科集备组审核→教务处复核→公示→校学分认定工作执行


小组确认→教 务处记录学生学分成绩档案表存档,并填写《学生学段模块修习学分成


绩报告单》发至学 生。



2


、学生如对公示学分有异议, 可向校学分工作仲裁小组提出申诉,由校学分工作


仲裁小组负责调查、仲裁。

< p>


3


、外省转入本校就读的学生,其在原学校修习 已取得的学分必须提供学分认定材


料,由校教务处根据《福建省课程设置和教学管理意见 (试行)


》规定和学生修习情况


进行转换,报学校学分认定工作 执行小组确认,本省内转学学分互认。



4

、对于学生已申请学分认定,模块任课教师或年级学科集备组不予评定的,应及


时报 教务处;教务处核实后及时通知学生和家长,并说明理由。



五、学分管理和其它说明



1.


学校设立学生学分档案,由教务处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妥善保管学生学分认定

< br>相关材料,利用信息系统进行学分管理,建立学生学分管理的平台。


< p>
2.


学校不以学分奖励学生,学生学习成绩特别优异或在某一方面特别突出 ,可在


“学生成长记录册”或“学籍管理卡”的相应栏目内予以真实记录。



3.


合格学分是学生取得高中毕业资格的主要依据 ,按照规定,学生每学年在每个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