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心理

别妄想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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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14日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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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14日发(作者:新版机械战警)


讯问中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




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工作,从一定意义上讲,是一场十分


复杂的心理交锋,犯罪 分子在犯罪之后如何不被发现是主要


的心理状态。被立案或被采取强制措施之后,主要的 心理状


态转化成惊恐、畏罪或侥幸,并由此产生对抗审讯的种种表


现,随着审讯工作的进行,犯罪嫌疑人的心理也随之产生变


化。这是人的本能的必然反 映。讯问人员要做好审讯工作,


必须要重视研究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只有了解和把握好犯 罪


嫌疑人的心理变化,才能有的放矢地采取相应的对策,从而


使 犯罪嫌疑人认罪。



一、犯罪嫌疑人在审讯中的一般心理表现。


< br>1


、畏罪心理。畏罪心理是犯罪嫌疑人犯罪后由于罪恶


感 的压力和法律的威慑力量对其心理刺激而形成的,一种害


怕罪行被揭露从而受到法律处罚 的心理。有畏罪心理的犯罪


嫌疑人,主要顾虑是害怕罪行被揭露后受到法律的制裁。对< /p>


于贪污受贿犯罪嫌疑人来说,其畏罪心理还有担心其罪行败


露后由 此产生损害个人名誉、


地位、


前途或牵连家属子女等。


从而对审讯采取抗拒态度。抗拒的表现形式很多,但归纳起


来主要有以下 几种类型:一是投石问路,试探摸底。二是假


装老实,蒙混过关。三是避实就虚,避重就 轻。四是寻找空


隙,狡猾抵赖。五是编造口供,以假乱真。畏罪心理是犯罪


嫌疑人的一种普遍心理,常常贯穿于审讯的全过程。审讯开


始因为畏罪,犯罪 嫌疑人对抗审讯,拒不认罪;当意识到我


们掌握了其犯罪的证据时,又可能避重就轻,但 因顾虑被严


惩而出现反复。对此,审讯人员要给其讲明政策,让其正确

< br>对待犯罪事实;同时给其指明出路,让其知道我们会依法处


理。

< br>


2



侥幸心理。侥幸心理是犯 罪嫌疑人希望因某种原因,


如领导出面讲情,能够侥幸不受刑事追究或重罪轻判的一种< /p>


心理状态。侥幸心理是犯罪嫌疑人盲目地认为可以逃避罪


责,在自 信感的基础上产生的。侥幸心理又分为两类,一类


是盲目自信,犯罪嫌疑人主观臆断,自 认为犯罪手段高明,


行动诡秘,攻守同盟牢固,轻看我们的办案能力,认为审讯


人员不掌握他们的犯罪证据,因而在审讯中对抗审讯的盲目


性较大,拒供 提不出有利根据,狡辩找不出正当理由,难以


自圆其说,漏洞百出,情绪起伏不定;另一 类是建立在冷静


思考的基础上的侥幸心理。多为有丰富经验的犯罪嫌疑人,


自持作案手段狡猾、诡秘,对抗审讯有充分的思想准备,但


这类人对证据特别 敏感,一旦发现审讯人员掌握了其犯罪证


据,侥幸心理就会开始动摇。针对侥幸心理,审 讯人员应巧


妙地显示证据,这是打消其侥幸心理的根本方法;同时,侥

< br>幸心理也可以利用,犯罪嫌疑人得罪行没有被揭露之前,他


们主观上认为可以逃避 罪责,当他们得罪行被揭露之后,又


幻想可以得到从宽处理,针对这种心理,审讯人员应 当抓住


这一时机,做好政策攻心,指明出路,使其侥幸心理转化为


供述犯罪的动力。



3


、蒙辱心理。 蒙辱心理一般存在于立案逮捕之后身为


领导干部或司法工作人员中,特别是司法工作人员 。原在社


会上有地位、有身份,自持管人得人,其初进监所对监所中

许多强制规定及与其他犯人关在一起接受不了,对囚禁生活


极不适应。认为是一种耻 辱压力较大,盼望早日解脱。针对


这一心理,审讯人员可以因势利导,把其消极的蒙辱心 理改


变为争取主动坦白认罪、早日从宽处理的心理。



4


、对立情绪。对立情绪是犯罪嫌疑人被立案特别是被

< br>拘留逮捕后,审讯时常见的心理状态之一。产生对立情绪的


原因很多,如认为自己 罪行不太严重或已经做过交待,认为


自己工作兢兢业业、没有功劳还有苦劳等,以抵触情 绪作为


对抗审讯的手段来表现自己。对立情绪危害很大,有对立情


绪的犯罪嫌疑人在审讯中,可能公开顶撞,出言不逊,拒供


抗供或对审讯人员提出的问 题不与理采,变相对抗等。消除


对立情绪,要根据不同的原因,采取不同的方法。对被拘 留


或者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要拒理指明其犯罪行为触犯的有关


法 律,对自持有功得人,要指明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功过


是不能相抵的。对以对抗手段企 图逃避罪责得人,要揭穿阴


谋。对于因为对我们审讯人员不满而产生对立情绪得人,要< /p>


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解释,消除对立情绪。



5


、恐慌和紧张。恐慌和紧张来源于畏罪或环境的变化。


是犯 罪嫌疑人被立案、


拘留、


逮捕后的一种必然的心理变化。


恐慌和紧张心理的出现会使人的思维发生紊乱,判断能力减


弱,动作不 协调。对审讯人员的问话反映迟钝,语无伦次,


对审讯中的突然发问措手不及穷于应付。 犯罪嫌疑人心理恐


慌和紧张是运用审讯策略的有利时机。审讯人员应当充分抓

< p>
住这个有利时机,采取恰当的审讯策略,促使犯罪嫌疑人交


代罪行,迅速实 现审讯计划。



此外,犯罪嫌疑人在审讯中还表现自矜、绝望、 孤独、


疑虑、戒备等心理。



二、犯罪嫌疑人在审讯中的心理变化。



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变化,是决定他是抗拒还是交代罪行


的内在原因,正确的分析判断犯 罪嫌疑人的心理变化,有针


对性的运用审讯策略,是促使犯罪嫌疑人,坦白交代罪行的< /p>


关键所在。实践证明,犯罪嫌疑人在被立案、拘留或逮捕之


后,马 上交代自己罪行的有,但为数极少而坚持顽抗到底甚


至判刑后仍不认罪的也有,但也是少 数。多数犯罪嫌疑人在


认罪交代问题上都要有一个过程,一般要经过四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试探摸底。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犯罪嫌疑人


刚被立案拘留和逮捕之初。这是由于情况的突然变化和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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