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玛丽莲梦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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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15日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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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白金瀚宫-

2021年2月15日发(作者:经天纬地之才)



附件


1



河南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首次数据采集方案




为推进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学籍信息系统)


建设,尽快完成数 据采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根据教育部《关


于做好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 设工作的通知》


(教基一



[2012 ]12


号)和《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部


署实 施有关工作方案和建立相关工作制度的通知》(教基一司函


[2013]12

< p>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数据采集范围和工作目标



数据采 集的范围包括全省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学校、


特殊教育学校和工读学校的所有在 校生。


全国学籍系统在我省部署


实施后,将我省所有义务教育学 校、普通高中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和工读学校学生的学籍信息录入或导入学籍信息系统,


并完成数据


审核上报和问题学籍处理,


建立全国统一的中小学生电子学籍数据


库。



二、数据采集准备工作



1.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根据本方案制


定本地区的数 据采集实施细则,


召开本地全国学籍信息系统建设工





1





作部署会。



2.

开展培训。


为做好数据采集工作,


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


校的学籍主管领导、


学籍管理员、


计算 机操作人员以及相关人员进


行业务培训。


省教育厅负责培训省辖 市学籍管理部门负责人、


工作


人员和计算机操作人员,


并为每个县


(市、


区)


培训


1


名技术骨干;


各省辖市教育局负 责对所属县(市、区)学籍管理部门负责人、工


作人员和计算机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各县 (市、区)教育局对所属


学校学籍管理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和计算机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


学校的学籍管理或计算机操作人员负责培训班主任。



2013



5



25


日前完成所有培训任务。在培训工作中 可使用


学籍管理系统进行操作练习。


5



26


日起系统将重臵、清空所有


培训 时录入的数据,


5



27


日系统正式启用,之后录入的数据为


有效数据。



3.


核对学校(机构)信息。各地中小学校(机构)的代码、


名称等核心信息,


教育部已根据全国机构编码系统中的学校


(机构)


信息预臵到全国学籍信息系统中。请各县(市、区)教育局 务于


5



15


日前将辖区内所有学校(机构)的代码、名称进行核对,凡


与实际情况有差异的,以县( 市、区)为单位汇总,集中报省辖市


教育局,省辖市教育局将所辖县(市、区)学校(机 构)信息勘误


情况汇总后,于


5



17


日前报省教育厅教育信息中心。



三、数据采集



(一)非毕业年级学生学籍信息的采集及时间安排






2





1.< /p>


准确采集纸质学生数据。学校组织班主任及有关人员将《全


国中小 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首次数据采集指标》(附件


3


)中的


学生基本信息表发至每个学生,


由学生及家长填写并签字确认后交< /p>


回班主任审核,


班主任将核对无误的班级学生表格提交给学校学籍


主管负责人和校长审核。


校长及相关审核人员应在学生基本信息 表


上签字确认。


没有居民身份证件号的中国公民学生,


须由学校开具


《无身份证号学生在校就读证明表》(附件


4


)。



2.


将学生数据(纸质)录入


EXCEL


文件。学校组织专 人按照


全国学籍系统提供的


EXCEL


模板,将学校校长和学籍主管负责人


审核无误的学生数据(纸质)录入到


EXCEL


文件中且通过校验检


查,

< br>EXCEL


文件可按学校、年级和班级任一种方式命名存储。学

< br>校应组织专人核查录入


EXCEL


文件中的学生数据,确 保与纸质数


据一致。



3.

< p>
学生及家长签字确认。在


EXCEL


模板中录入, 且通过校验


的数据(


EXCEL


),上 传到学籍信息系统中,状态由‚待处理‛


转变为‚成功‛后,学校分学生下载、打印学生 基本信息表,发给


学生和家长再次签字确认。家长确认后的学生信息表,须由校长、


学籍主管负责人及班主任审核确认并签字。



以上工作应在


2013



6



25


日前完成。


< /p>


4.


审核上报学生数据。


校长、


学校学籍主管负责人或校长委托


的管理人员需对系统中的数据进行审核, 审核无误且校长同意后,


上报。


学校须在


2013



6


30


日前完成数据审核上报。


在数据上




3





报后< /p>


3


个工作日内,


各学校按年级、


班级将


《学生纸质信息采集表》


装订,并填写《 学校学生学籍信息汇总表》(附件


7


)交县级教育


行政主管部门(省辖市属学校交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存档备查。



5.


学校主管部门审核上报学生数据。


县级教育 行政部门应组织


力量,


集中认真审核所属学校上报的

< p>
《学生纸质信息采集表》



《学

< br>校学生学籍信息汇总表》,并与学校上传的电子数据进行核对,核


对无误后,


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分管负责人及核查


人员签字确认,


之后在系统中上报。


省辖市属学校由 省辖市教育行


政部门负责审核,


程序按上述要求办理。


各地须在


2013



7



15


日前完成审核上报。县(市、 区)数据审核上报后


5


个工作日内,


汇 总填写《县(市、区)学生学籍信息汇总表》(附件


8


)报省辖


市教育局归档。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 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于


7



26


日前汇总填写《省辖市学生学籍信息汇总表》


(附件


9


)报省教


育厅。


全 省汇总后与数据库对比验证,


形成全省中小学生基础数据。


今后 数据若需改动须逐级审批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6.

< p>
及时解决省内问题学籍。


全国学籍系统在录入或导入学生数


据时,


自动校验学生身份证是否符合规则,


并在全省学 生数据库中


进行学籍查重,


校验出错或学籍相关信息重复的,< /p>


定义为问题学籍。


问题学籍分身份证件号错误、身份证件号重复和 姓名、性别、出生


日期重复三种情况。


问题学籍首先由学校负责 处理。


身份证件号错


误的,


学校通过删 除或变更方式解决。


身份证件号重复和姓名性别





4





出生日 期重复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删除、变更或佐证解决。变更


或佐证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任何两个或两个以上身份证件号重复


的,


所在学校都须提供佐证并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然后提交


共同的学籍主管部门仲裁处理。


对于无身份证号的中国籍学生须填


写《无身份证号学生在校就读证明表》,由学生和家长签字,经学


校盖章后提交给上级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适时录入到全国学籍


系统中存档。


各地须在


2013



8



10


日前完成省内问题学籍处理 。



7.


采集学生照片。


学校须按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照片采集 要求》(附件


5


)采集每个学生照片,与数据录入同步进


行。学生照片采集工作应在


2013



6



30


日前完成。



(二)


2013

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学籍信息采集



2013


年秋季入学的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


7


年级)、高 中


一年级新生的学籍信息采集安排按照上述非毕业年级的采集程序


和方法进行。


2013



9



30


日前完成学校审核上报,


10



15



前学籍主管部门完成审核上报,


10



30


日前完成学籍查重和问题


学籍处理。



四、学生身份验证和全国范围学籍查重



1.


学生身份验证。各省


(

区、市


)


学生数据上报教育部后,将与

公安部身份认证系统对接,


进行学生身份验证。


验证有错误 的学生


数据及错误信息,下发给各省(区、市)处理,处理方式参见本办


法第三部分‚数据采集‛的第


6


条。

< br>


2.


全国范围学籍查重。


验证 无误的学生数据,


在全国学生数据





5





库中进 行学籍查重,重复学籍下发给各省(区、市)处理,处理方


式参见本办法第三部分‚数据 采集‛的第


6


条。


< br>3.


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学籍。


为身份认证无误且全国范 围学籍


查重无问题的学生,


分配全国唯一的学籍号,

< p>
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


学籍


,


并将学籍号下发给各省(区、市)。



五、工作机制



1.

< br>各地和学校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


成立由


教育局相关领导任组长,基础教育、财务、发展规划、营养办、安


全办(科)、教育信 息化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合工作组,明


确数据采集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落实人员和责任分工,


加强协


调配合。



2.


建立数据质量责任机制。坚持‚谁采集 谁负责,谁录入谁负


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把数据质量关。中小学校长是本校< /p>


数据采集及相关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学校分管负责人及参与此项工


作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是直接责任人;省辖市和县(市、区)


教育行政部门主要领导是本辖区数据采集及系统运行工作的主要


责任人,分管领导、相 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各


级责任人及有关人员都要牢固树立数据质量意 识,


认真学习领会全


国和我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首次数 据采集指标解释和填


报说明,全面准确理解数据采集指标及其含义,确保采集、录入的< /p>


数据真实、准确、可靠。



3.


建立数据采集进展月报和通报制度。


省教育厅将建立数据采





6





集进展 月报和通报制度,定期通报纸质数据采集、数据录入、数据


审核、问题学籍处理等进度情 况和存在的问题,对于进度慢、问题


较多的地方和学校,


将加大 督查督办的力度,


并对教育局主要负责


同志和分管负责人进行约 谈。



4.


建立教育部、省、市、县( 市、区)技术支持与服务体系。


利用教育部技术支持服务平台和省教育厅开办的全国中小 学生学


籍信息采集专栏网站


()



提供技术支持。



县(市、区)要在网上建 立覆盖全部学校的技术支持交流群,及时


传达上级精神,对学校工作进行指导,解答用户 的问题。对本级无


法解决的问题,逐级上报,并定期汇总整理常见问题。


















7









8





附件


2


河南省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首次数据采集工作时间安排



动员、部


署、培训



工作内容



工作时间



省级部署、业务培训



2013



5



10


日前




< p>
















培< /p>




2013



5



20


日前



学校动员、部署、业务培训



2013



5



25


日前



核对学校信息,错误信息上报



5



15


日前



省辖市汇总上报错误信息



5



17


日前



下发系统操作人员帐号、密码



201 3



5



25


日前



系统重臵,清空系统临时数据



5



26




系统启用



5



27




非毕业年级学生学籍信息的采集



纸质数据采集表发放



学生及家长填写数据采集表



纸质数据采集表初审



下载

< p>
EXCEL


模板



录入


EXCEL


6

< br>月


25


日前



导入学籍信息系统



将已录入数据的表格打印下发



家长确认,学校审核确认



同步采集学生照片



负责部门



省教育厅



省辖市、县(市、区)教育局



各中小学校



县(市、区)教育局



省辖市教育局



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



省教育信息中心



前期准备



信息采集



各中小学校






9





学校在系统中进一步审核,无误后上报



6



30


日前



上传学生照片



审核上报



学校上报纸质信息采集表和 学籍信息汇


数据审核上报后


3



总表



工作日内



学校主管部门审核上报学生数据



7< /p>



15


日前


< /p>


主管部门


系统审核上报后


5



县(市、区)填报学籍信息汇总表



审核



工作日内



省辖市填报学籍信息汇总表



7



26


日前



问题学籍


问题学籍处理



8



10


日前



处理



2013


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学籍采集



录入、审核、上报



9



30


日前



学校主管部门审核上报



10



15


日前



学籍查重和问题学籍处理




学校上报纸质信息采集表和学籍信息汇


总表



县(市、区)填报学籍信息汇总表



省辖市填报学籍信息汇总表




各中小学校



省辖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省辖市教育局



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各


中小学校



各中小学



学校



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



各中小学校,省、市、县教育


行政部门



10



30


日 前



系统审核上报后


3



各中小学校



工作日内



系统审核上报后

< p>
5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工作日内



10



30


日前



省辖市教育局



注:

< br>2013


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学籍采集程序和方法与非毕业年级相同






10





附件


3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首次数据采集指标









基础数据表


(


初次采集时必须的数据


)


1.


学校基本信息表



2.


校区基本信息表



3.


班级信息表



4.


学生基本信息表















11

















一、信息采集表填写单位(人)






1


2


3


4


表名



学校基本信息表



校区基本信息表



班级信息表



学生基本信息表



填写单位(人)



学校



学校



学校



班主任组织学生、


学生家长填写,


学校审核




备注



每个学校填写一张



每个校区填写一张



每个班级填写一张



每个学生填写一张



二、填报学校范围



所有由政府、企业 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普通小


学、初中(不含职业初 中)、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




三、填报通用说明



1.


所有信息均应认真核对,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2.


带★的数据项为必填项。



3.


带删除横线的数据项不用填写。



4.


采集表中选项数据填写名称,如‚是否留守儿童‛数据项, 如果是


1-


单亲留守儿童,


则填写‚单 亲留守儿童‛。



5.


学校需将学生基 本信息表和指标解释说明,打印出来分发给学生带回家,由监护人


填写,交给班主任和学 校主管领导审核。学生基本信息表审核人需填写班主任和学校主管


领导姓名。

< p>


6.


学生基本信息中,需填写两位学生家庭成员 或监护人信息。其中,当学生未填写身


份证信息时,学生家庭成员或监护人信息中身份证 信息必填。



7.


采集表用

< p>
A4


纸打印。













12






学校基本信息表



1.


学校标识码★



2.


学校名称★



3.


学校英文名称★



4.


学校地址★



5.


学校地址代码★



6.


学校驻地城乡类型★








(


区、市


)



(


地区、州、盟

)



(


市、


区、


旗、



)




(



)



(



)




□□□□□□□□□□



□□□□□□□□□□□□




□主城区



□城乡结合区



□镇中心区



□镇乡结合




□特殊区域



□乡中心区



□村庄



7.


学校属地管理教育行




政部门名称★






8.< /p>


学校属地管理教育行


□□□□□□□□□□□□

< br>


政部门代码★



< p>
9.


学校所属主管教育行






政部门名称★



10.


学校所属主管教育行




□□□□□□□□□□□□



政部门代码★



11.


学校办学类型★



19.


网站主页地址






12.


学校举办者类型★





20.


单位电子邮箱





13.


是否独立设臵的少数




21.


附设班类型





民族学校★



14.


校长姓名★





22.


小学学制★





15.


校长手机号码★





23.


初中学制★





16.


联系电话★





24.


高中学制★





17.


传真电话





25.


填表人邮箱★





18.


邮政编码★









26.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33.


学校海拔高度






27.


建校年份





34.


学校经度







28.


法人登记证号★





35.


学校纬度






29.


校庆日





36.


招生半径







30.


学校土地产权★





37.


主教学语言★






31.


土地证号★





38.


辅教学语言







32.


寄宿制形式★





39.


历史沿革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审核人:



审核日期:



注:

22-24


数据项,根据学校办学类型决定是否为必填项



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1.

< p>
学校标识码:是指由教育部按照国家标准及编码规则编制,赋予每一个学校在全国范


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


10


位识别代码。

< p>





13





2.


学校名称:是指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学校全称。



3.


学校英文名称:学校英文的名称,若没有 填写无。



4.


学校地址:名称填写学 校登记注册的详细地址,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


/


地(市、


州)


/


县(区、旗)

< br>/


乡(镇)


/


街(村)


/


门牌号。



5.


学校地址代码:代码填写国家统计局《统计用区划代码》


12


位代码。



6.


学校 驻地城乡类型:引用国家统计局《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



7 .


学校属地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名称:名称为属地管理的省教育厅(委员会)、地(市)、


县(区)教育局(委员会)具体名称。



8.


学校属地管理教育行政部门代码:为省教育厅(委员会)、地(市)、县(区)教 育


局(委员会)所在地的


12


位《统计 用区划代码》。



9.


学校所属主管教 育行政部门名称:名称为业务主管的省教育厅(委员会)、地(市)、


县(区)教育局( 委员会)具体名称。



10.


学校所属 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代码:为省教育厅(委员会)、地(市)、县(区)教育


局(委员会) 所在地的


12


位《统计用区划代码》。



11.


学校办学类型:



2


初等教育



21


小学



211


小学、


218


小学教学点


219


附设小学班



22


成人小学



221


职工小学、


222


农民小学、


228


小学班


229


扫盲班



3


中等教育



31


普通初中



311


初级中学


312


九年一贯制学校


319


附设普通初中班



32


职业初中



321


职业初中


329


附设职业初中班



33


成人初中



331


成人职工初中


332


成人农民初中



34


普通高中



341


完全中学、


342


高级中学、


345


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349


附设普通高中班



35


成人高中



351


成人职工高中


352


成人农民高中



37


工读学校



371


工读学校



5


特殊教育



51


特殊教育学校



511


盲人学校


512


聋人学校



513


培智学校


514


其他特殊教育学校


519


附设特教班



12.


学校举办者类型:


< p>
教育部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利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和国有资产举办的学校,分类


编码为:


360-


中央级(教育部)

< br> 811-


省级教育部门


821-


地级教育部门


831-


县级教


育部门)


< p>
其他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以外的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利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


和国有资产举办的学校(机构)。如:财政、卫生、农业等部门举办的学校等,分类




14





编码为 :中央级


-


选择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代码


812-


省级其他部门



822-


地级其他部门


832-


县级其他部门



地方企业:< /p>


地方国有企业利用企业拨款


(企业对学校的拨款属于国家财政性教 育经费)


和国有资产举办的学校(机构),如钢铁、石油等国有企业举办的学校等,分类 编码



891




民办:指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公民个人、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等


利用非国有和集体资产、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举办的学校,分类编码为


999




13.

< p>
是否独立设臵的少数民族学校:


1-


是;


0-


否。



14.


校长姓名:是指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人事档案中正式记载的中文姓名


(包括外国人正式的汉字姓名)。



15.


校长手机号码:学校负责人员手机号码。



16.


联系电话:填写学校的固定办公电话号码。


< p>
17.


传真电话:填报学校的办公传真号码。


< /p>


18.


邮政编码:填写学校的邮政编码。



19.


网站主页地址:填写学校的互联网访问主页地址。



20.


单位电子信箱:填写学校的单位电子 信箱地址。



21.


附设班类型:


0-


无;


1-


附设 小学班;


2-


附设普通初中班;


3-< /p>


附设普通高中班;


4-


附设


职业初中班;


5-


附设中职班;

6-


附设特教班



附设班:是指受 当地条件、资源所限,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利用现有学校资源(教


职工、办学条件等) ,举办的其他层次(形式)的教学班。不属于主体校默认组成部


分的教育形式,均视为附 设班。



22.


小学学制:是指县级及 以上人民政府按照义务教育法定年限,结合本地实际确定的小


学修业年限制度,一般分为 小学五年制、小学六年制。



23.


初 中学制:是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按照义务教育法定年限,结合本地实际确定的初


中修业 年限制度,一般分为初中三年制、初中四年制。



24.


高中学制:是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按照义务教育法定年限,结合本地实际确定的高

< p>
中修业年限制度,一般分为高中三年制。



25.


填表人邮箱:填写学校填表人的电子信箱地址。



26.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是指由质量监督部门统一颁发的代码证号。组织机 构代码证号如


果没有则填写无。



27 .


建校年份:学校创建的年份(公办校以设立审批通过时间为准,民办校以办校许可证< /p>


审批时间为准),年份填


4


位数字。



28.


法人登记证号(事业单位


/


非企业):



事业单 位法人登记证号:公办学校所取得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号。



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号:民办学校所取得的由民政部门颁发的非企业法人登记证。



法人登记证号如果没有则填写无。



29.


校庆日:指学校的校庆日。


< /p>


30.


学校土地产权:学校现有校园土地使用权使用状况,分三类 :


1-


学校独立产权;


2-

< p>


权非属学校但独立使用;


3-

< br>产权非属学校共同使用。



学校独立产权:学校现有校园 土地使用权属于学校。包括已依法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审核颁发的土地使用证书和尚未 办理土地使用证书的校园土地。



产权非属学校但独立使用:指 学校现使用的校园土地使用权属于其他组织或个人,学


校通过租赁、借用等方式取得,由 学校独立使用。



产权非属学校共同使用:指学校现使用的校园 土地使用权属于其他组织或个人,学校





15



阳光白金瀚宫-


阳光白金瀚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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