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s906蓄水池说明
时光不老我们不散-
1.
蓄水池根据上
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主编的
04S803
《圆形钢筋混凝土蓄
水池》
和
05S804
《矩形钢筋混<
/p>
凝土蓄水池》编制。
2.
本图适用于民用建筑和一般工业
建筑及城镇的给排水工程。贮存常温无侵蚀性的水。蓄水池一般用于
下列情况:
2.1
净水厂及城市供水系统清水池。
2.2
居住小区及民用建筑贮水池。
2.3
工厂区:市政供水虽能满足一天的生产、生活用水量要求
,但不能满足所需要的设计流量,则应按相
关规范要求设置蓄水池。
2.4
消防工程:市政管网不能满足工厂区、居住小区、
建筑物消防供水要求时应设置消防水池。
2.5
其他需要贮水的场合。
3.
设计参数和基本要求
3.1
蓄水池池体
3.11
容积的确定
蓄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按下列要求确定,见表
1.
p>
表
1
蓄水池有效贮水容积
< br>
蓄水池用途
有效贮水容积
应根据产水曲线、供水
曲线、自用水量、安全储备量及消防储备水量等
确定,并满足消毒接触时间的要求。当管
网无调节构筑物时,在缺乏资
料的情况下可按水厂最高日设计水量的
10%
~
20%
确定。小厂宜取大
值
(当管网供水区域较大,距离较远,有条件时也可设置贮水调节池,其
调节容积根据用水区域供需情况及消防储备水量等确定。
当缺乏资料时,
亦可参照相似条件下的经验数据确定)
其生
活用水的调节量应按流入量和供出量的变化曲线经计算确定,资料
不足时可按最高日用水
量的
15%
~
20%
< br>。
根据不同的供水要求确定安全储量,由设计人员定。
当经有关部门批准,该水池还担负消防职能时,则应贮存消防水量,其
贮
量应按消防规范要求确定。
备
注
水
p>
厂
的
最
高
日
设
计
水
量
,
按
《
< br>室
外
给
水
设
计规范》要求计
算
城
镇
净
水
< br>厂
内的清水池
居
住
小
区
的
< br>贮水池
居
住
< br>小
区
的
最
高日用水量,按
《
建
筑
给
水
排
水设计规范》计
p>
算
最高日用水量,
按《建筑给水排
水设计规范》计
算
—
建
筑
p>
物
的
贮
水池
应按进水量与用水量变化曲线经计算确定,当资料不足时宜按最高日
用
水量的
20%
~
25%
确定。最大不超过
2d
的最
高日用水量。根据不同的供
水要求确定安全储量,由设计人员定。
按满足相应消防规范的要求确定。
应根据工艺要求及当地供水状况按有关专业规范确定。并应有安全贮量
满足事故处理的
供水调度等要求。当负有消防职能时,应贮存消防水量,
贮量按消防规范要求确定。
p>
消防水池
工厂贮水池
—
蓄水池
的总容积包括有效贮水容积、池内结构(柱子、导流墙等)及抹面等所占容积、设计最低水位
至池底的容积、设计最高水位至顶板底所占的容积。
水池
的最高设计水位应根据进水管设置方式、防污染要求及安全超高等因素确定。设计最低水位应根
< br>据池底积泥高度、泵吸水管喇叭口淹没深度及吸水管流速大小等因素确定。
图中所示容积为蓄水池的公称容积。
3.1.2
蓄水池的材质、形状、尺寸和个数
水池可采用多种材质,但埋地水池一般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其平面尺寸应根据所处场地条件及结构
p>
经济合理确定,应尽量减少占地面积;水深不宜过浅,一般可为
3.
5
~
4.5m
。本图集的埋地式钢筋混
凝土
蓄水池,
有圆形、
矩形和方形。<
/p>
公称容积均有
50m
3
< br>、
100m
3
、
150m
3
、
200m
3
、
300m
3
p>
、
400m
3
、<
/p>
500m
3
、
6
00m
3
、
800m
< br>3
、
1000m
3
、
1500m
3
和
2000m
3
,共
12
个规格。覆土厚度分为
500mm
和<
/p>
1000mm
两类。地下水位允
许高出底
板面上的高度详见各种规格水池的总布置图。
净水厂的清水池
其个数或分格数,一般不得少于
2
个,在有特殊措施能保证水要
求时亦可建一个。居
住小区的蓄水池和建筑物内低位蓄水池宜分成基本相等的两个(格)
,容量超过
1000m
3
应分成两格或分设
两个,消防水池总容量超过
500
m
3
时应分成两个。当水池分成两个或两格时应按每个(格)可
单独工作和
分别泄空来配置各种管道和附属设施。本图集的蓄水池未分格,若需分格则水
池应由有资质的结构工程师
重新设计。
3.1.3
水池的布置及防止污染
<
/p>
1
)水池应保证不漏不渗。对于贮存生活饮用水的水池应采用符合
有关标准的卫生防腐涂料做内衬处
理,保证水质不受污染。当钢筋混凝土池贮存对混凝土
有腐蚀的水时,应根据有关规范要求做相应的内防
腐处理。
<
/p>
2
)埋地式生活饮用水贮水池在周围
10
m
以内,不得有化粪池、污水处理构筑物、渗水井和垃圾堆放
点
等污染源;周围
2m
以内不得有污水管及污染物。当达不到此要
求时,应采取防污染的措施。
3
)建
筑二次供水设施的生活饮用水贮水池应独立设置,不得与消防用水或其他非生活用水共贮,并
且不允许其他用水如高位水箱的溢流水等进入。当居住小区的蓄水池经有关部门批准与消防用水合贮时, p>
应采取措施确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否则须报请消防部门批准)
,但
不应形成死水。
4
)生活饮用水水池
与其他用水池并列设置时,应有独立的池壁,不得合用分隔墙,两池壁之间应有
排水措施
。
5
)
建筑
物内的生活饮用水水池宜设在专用房间内,
其上方的房间不应有厕所、
< br>浴室、
盥洗间、
厨房、
污水处理
间。
3.2
蓄水池的配水管
3.2.1
进、出水管流量、管径、根数及布置
<
/p>
1
)蓄水池的进、出水流量按下列要求确定(见表
2
)
。
表
2
水池进、出水流量的确定
水池用途
城镇净水厂内
的清水池
服务对象
是
3000
人以上
的
小区(符
合备注
2
< br>规定)
进水设计流量
按服务对象的最高
日平均时用水量计
出水设计流量
一般按服务对象的最高日最大时用水量计
备注
还应满足消防时
的供水要求
居
住
小
区
的
贮
服务对象
水
是
3000
池
人及以下
的小区
(枝状管
网)
一般可按最高日平
均时用水量计
一般可按最高日最
大小时用水量计
下列计算值之和为设计流量:
1
p>
)住宅及小区内配套的文体、餐饮、娱乐、商
铺及市场等设施,
p>
应分别计算最大用水小时平均
秒流量。
<
/p>
1
)当水池负有消
2
)小区内配套的文教、医疗保健、社区管理等
防职能时,
还
应满
设施以及绿化和景观用水及广场洒水、
公共设施
足消防时的供水
等,
应分别计算最高日平均用水小
时平均秒流量
要求。
2
)小区管网为环
下列计算值之和为设计流量:
p>
水池与环网有
1
)住宅及小区内配套的文体、餐饮、娱乐、商
网,
铺及市场等设
施,
均由小区贮水池供给时,
则应
不少
于两条管道
当其中一条
按同一类型
(采
用同一计算流量公式的视为同一
相连,
其余
类型)
所含有的全部给水器具当量数用相应公式
发生故障时
,
分别计算设计秒流量
(不得按每幢建筑为单位计
管道能通过不小
于
70%
的
流量
算)
。但其中一部分建筑在建筑
内又设贮水池,
再由泵抽水供给时,
则这一部分应按建筑贮水池
的补水量计
(若采用吸水井方式时扔按小区贮水
池直供方式计算)
。
2
p>
)小区配套的文教、医疗保健、社区管理等设
施以及绿化和景观用水
及广场洒水、公共设施
等,应分别计算最高日平均用水小时平均秒流
量。
按贮水池的补水量
计(不宜
大于建筑
物的最大小时用水
量,不得小于最高
< br>日
平
均
小
时
用
水
量)
。当采用变频泵
抽水池内水供用户
时,进水流量宜取
大值
1
)当建筑物内采
用变频泵从水池内抽水升压供
水(全部或局部)
,则根据泵所服
务范围内的给
水器具当量数计算设计秒流量。
对于含有不同类<
/p>
型
(采用不同计算流量公式)
的综合性建
筑,
可
分别计算后叠加为水池的出水设计流量。
2
)当泵从贮水池抽水至高位水箱,由高位水箱
p>
供水至用户(全部或局部)
,则根据水箱服务范
围内的最大小时用水量作为水池出水的设计流
量
建筑物的
贮水池
—
按消防水池的补水
消防水池
时间不宜超过
48h
计
根据消防规范要求及当地供水状况,
确定水池所
需提供的消防水量为出水的设计流量。
当采用在灭火
期
间连续补水方案
时,
则应按灭火期<
/p>
间所需补水流量
与在补水时间内
充满水池
的补水
流量比较,
取其大
者为进水流量
各行业应执行有
关的专业规范,
p>
当
负有消防职能时
还应满足消防时
的供水要求
工厂的水
池
不得小于其服务对
象的最高日平均小
时用水量,并保证
不发生因池空而中
断向厂区供水的现
象
根据厂区的实际需要及水池在厂区供水中的作
用确定
2
)进、出水管的管道流速按
不同工况选用,一般可为
0.5
~
0.
9m/s
。工厂用水的水池应按相关规范确
定。
3
)贮水池的进水管一般每池设一根,按计算流量确
定管径。当需确保供水时应配置两根(每根均按
通过设计流量计算)
。当水池内水位达到最高水位时应有停止进水措施。用泵输送水时应停泵;直接由管
网进水时应有阀控制,如采用浮球阀、液压水位控制阀(参见
01SS105
)或在进水管上设置电动阀,由液
位控制启闭等方式(采用浮球阀时不宜少
于两个,两个进水管口的标高应一致)
。
4
)本图集采用的进水管布置方式适用于净水厂内清水池或一般非饮用水贮水池(不
从生活饮用水系
统供水)
。在居住小区和建筑物内贮存生活饮用
水的贮水池和由生活饮用水系统供水的消防池,其进水管
应在水池的溢流水位以上接入,
当溢流水位确定有困难时,进水管的最低点高出溢流边缘的高度等于进水
管管径,但最小
不应小于
25mm
,最大可不大于
15
0mm
。当进水管口为淹没出流时,管顶应钻孔,孔径不
宜小于
管径的
1/5
。孔上宜装设同径的吸气阀或其他能破坏管内产生
真空的装置,但不存在虹吸倒流的底
位水池(池中最高水位比建筑物的给水引入管管底低
300mm
以上)
,则进水管不受此限
制(但进水管扔宜
从最高水位以上进水池)
。当水池内水会被污
染,进水管(输送生活饮用水)的出水口高出溢流边缘的最
小空间不得小于出水口直径的
2.5
倍;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在进水管设置倒流防止器
或其他有效的
防止倒流污染的装置。
进、出水管的布置不应使水流产生短路,一般设置在水池的不同侧,必要时应设置导流装置(本图集
≥
300m
3
的圆形水池、
≥
150m
3
的方、矩形水池均设有导
流墙)
。
5
)当贮水池出水管接泵房吸水井或高位水池出水管直接供用户时,按出水管的根数及每根管所负担
的供水流量确定管径。出水管可按图集的接管方式,也可以从池的侧壁连接出(但均应保证水池设计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