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婚姻观对子女婚姻观的影响

巡山小妖精
723次浏览
2021年02月19日 01:03
最佳经验
本文由作者推荐

-

2021年2月19日发(作者:言承旭与林志玲)


父母的婚姻观对子女婚姻观的影响




摘要:


婚姻是人生重要的阶段,


而一个人的成长 ,


很大部分时间是在家庭之中,所以我们相


信父母的婚姻对子女 婚姻观有极其大的影响。


因此探讨父母婚姻观对子女婚姻观的影响有着

< br>重要意义。



关键词父母



婚姻观



家庭



影响



引言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

< p>
社会的缩影


,


对整个社会的生产和生活

< p>
,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都有极


其重要的作用和影响 。家庭除了担负着抚养和教育孩子的功能


,


还有赡养、消费、情 感寄托


等功能


,


家庭关系处理的好坏< /p>


,


关系着整个社会、整个民族的人口素质


,


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经


济、政治和文化的发展。因此

< p>
,


每一对走进家庭的夫妇都有重要的社会责任和义务。我国古


代讲



齐家、


治国、


平天下


”,


可见家庭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意义 。


因此父母应该把子女教育成


一个热爱家庭的人


,


有良好的构建自己幸福家庭的能力的人。做到这点


,


对于建设我国和谐社


会将会有重要意义。



一、婚姻观的变迁



婚姻是家庭的 基础,


因此弄清婚姻的变迁是非常有必要的。



婚姻



这个概念有一个演变的过


程,传统的婚姻观多定义为责任,讲百年好合,一定终身。西方人的婚姻观与中国人的婚姻

观有着极大的不同。


因为他们认为:


婚姻纯属个人私事,< /p>


任何人不能干涉;


同时婚姻不属于


道德问 题。


一个人有权选择和他或她最喜欢的人生活在一起,


一旦发现 现有的婚姻是一个错


误,他或她有权作第二次选择。


如果夫妇一 方爱上了第三者,


任何一方都不会受谴责。


在他


们看来:


强迫两个不相爱的人生活在一起是残忍的。


改 革开放以后的中国社会处于迅速转型


期。


改革开放的深人和拓展 无疑对国内政治、


经济、


文化环境的变化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


,


因此


,


人们的价值观念和婚姻家庭观念逐渐呈现较为多元化的特性


,


现 代人的婚姻多强调感


情而非责任,例如出现了同居、未婚妈妈、单身贵族、试婚等各种前 所未有的现象。环境是


影响人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


社会是一个 大的影响环境,


其次最重要的就是家庭的影响。



不同的家庭背景下成长的孩子会形成不同的婚姻观。


父母是孩子的学习榜样,


他们的婚姻观


会给孩子很重要的影响。因此我们必须明确婚姻观 与父母婚姻观的涵义。




婚姻观从内 涵定义为


:


人们对婚姻生活基本看法,它是人们对待婚姻和家庭 的内在标准和主


观看法,


其不但直接影响个体对配偶的选择,< /p>


还会影响个体对未来婚姻、


家庭的责任和义务

的承担。它包括生育观、家庭模式观等因素,婚姻观也包括婚姻倾向、婚姻自主观、婚姻价

< br>值观、婚姻忠诚观、性爱抉择观等六个因素。



从主体的 角度定义,


父母的婚姻观包括父母对自己的婚姻及其评价,


对子 女婚姻的教育。



不同的婚姻状态,


父 母对自己婚姻的看法也是不同的,


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


他们处 理婚姻


的方式也是不同的,


对孩子的影响也就不同。

< p>
例如在核心家庭中,


有些父母认为自己过得很


幸福 ,家庭美满,但有些认为生活很枯燥乏味,没有激情。甚至在离婚家庭中,有些父母认


为 自己离婚是一种解脱,


是另一种生活的开始,


而有些父母一直活 在离婚的阴影下,


无法重


新面对生活,


去寻求幸福。


父母自己不同的婚姻观表现出不同的行为方式,


表 现为亲密程度,


冷战以及争吵打架的次数,


对孩子教育的关心程 度,


处理家庭重大事件的态度,


处理夫妻之

间的感情问题方式,


教育孩子的分歧程度等。


孩子从父母婚 姻观中得出自己对婚姻家庭的看


法,其中大部分受父母家庭的影响。


二、父母的婚姻观对子女的影响




家庭分为常态家庭和非常态家庭,常态家庭包括核心家 庭,非常态家庭包括单亲家庭,


再婚家庭。


传统观念下,


和谐幸福家庭应是三角结构,


即父母与孩子共同生活的模式作为基


本条件才成为可能。


长期以来,


非常态家庭 被人们看成是残缺或问题家庭。


然而,


美国教授


约翰


.


德弗雷通过研究指出:家庭的结构并不能说明家 庭的幸福与否。在同一家庭状态下,


父母对婚姻的处理方式不同,对子女的影响是有差别 的。



(一)常态家庭下父母对子女婚姻观的影响


< br>在常态家庭下,父母的婚姻观是有区别的,因而对子女的影响也是有差别的。


< /p>


常态家庭中,夫妻之间相互理解,相互关心,


共同创建一个幸福美 满的婚姻。他们喜欢彼此


倾吐心中的感受,


夫妻间的谈话显得很 专心,


在谈话过程中也常会打断对方,


说出自己的看

< p>
法,


不存在一般场合所见的那种提防和不安。


他们 并不要求对方十全十美,


承认彼此间在个


人性格和处理事情的风 格上确实存在很多矛盾,但他们能采取谅解的态度,相互忠诚扶持,


共同迎接幸福的生活 。


在教育孩子的问题上,


她们能达成一致,

共同为孩子创造良好的生长


环境,


采取民主的教育方式,< /p>


不干涉孩子的思想,


尊重孩子的选择,


为 他们提供自己的建议。


子女从小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


对婚姻有 着美好的憧憬,


以自己的父母为标准,


逐渐形成一


定的择偶标准,


对婚姻有着乐观积极的看法。


因此当 她们长大面对婚姻的时候,


对婚姻有着


积极的心理准备,知道如 何去经营婚姻。



常态家庭中,夫妻之间很少交流,互不关心,


虽然同住一个屋檐下却形同陌路,他们的价值


观存在很大的差异 ,


不能很好的理解对方,


也就互相之间没有多少责任和义务。< /p>


家庭中没有


爱和感情,


只是按部就班的生 活着。


他们只是为了孩子才勉强的生活在一起。


在对待孩子的< /p>


教育问题上不能成一致,


夫妻之间采取冷战,

争吵,他们各自以为自己是为孩子好,结果适


得其反,让孩子不能得到想要的爱,< /p>


这样孩子变得沉默,


更不想和父母交流,告诉自己的想

< p>
法。


父母也因为自己的感情问题慢慢忽视了孩子内心真正的需要。


这种家庭中,


子女会感到


很困惑,


他们渴望有个温馨快乐的家。


从小看到父母之间痛苦的婚姻,


子女们不敢轻易相信


别人开始自己的婚姻。


他们变得谨 慎,


择偶的标准往往会与自己的父亲或者母亲相反。


他们


很难相信婚姻,就算结婚了大多数也不懂得如何与对方相处。



(二)单亲家庭对子女婚姻观的影响



非常态家庭主要从单亲家庭和再婚家庭两个方面来讲。单亲家庭分为两种类型(


1


)由未婚


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与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

< br>(


2


)核心家庭中配偶一方因离婚、死亡、出走、


分居等原因使家庭成员不全,


只能由配偶的另一方抚养孩子而组成的家 庭。


单亲家庭坏境下


对子女的婚姻观既有积极的影响也有消极的 影响。


在单亲家庭方面我这里只介绍由于离婚所


造成的单亲家庭 。




离婚造成的单亲家庭,夫 妻之间会产生两种关系:朋友和敌人。在两种情形下对孩子的


影响是不同的。按照康斯坦 斯


.


阿荣斯的分法,离婚夫妻分为四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家庭


功能完全丧失型


--


完全不接触或只有 很少一点接触,交往质量低;第二种类型稍好一些,但


仍存在功能问题

< br>--


即只进行有节制的接触,交往质量低。第三种类型是适度接触,但交往质


量较高;第四种是频繁接触,交往质量高。在四种类型中家庭关系处理得好的类型,这些离< /p>


婚夫妻能以积极的创造性的态度处理他们之间的恩怨,根本不让孩子卷入到他们的矛盾中。


这类夫妻能将作为父母的责任和婚姻的冲突区分开。


他们是互相 关心和爱护的,


能够心平气


和地对孩子的问题达成一致的协商。 他们为了自己,也为了孩子,与过去的痛苦,失望,委


屈,


无奈 ,


绝望说再见,


他们也相信家庭是以独特的社会存在成为人们实 践活动后歇息的港


湾,哪怕是单亲家庭,只要用爱心去经营,一样能打造温暖和幸福的家 庭。同时,关爱孩子


的健康成长,


力求为她们提供良好的成长和 教育环境。


不因为子女是单亲孩子而过分严厉或


过分溺爱,怀着 组建新家庭的美好期待,从容自信的面对未来。按照康斯坦斯


.


阿荣斯的说


法,


这种家庭就是双核心家庭,

双核心家庭是这样一种家庭:


尽管家庭的结构和规模经历了


剧烈变化的动荡,


但它的功能不能变。


孩子们的父母还应该像离 婚前一样,


对孩子在感情上、


经济上、


心理上的需要负责。


双核心家庭的基本功能应该表现为,


离婚的 夫妻建立起一种父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