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木、栽植、补植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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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木补植协议书
发包人:
(甲方)
承包人:
(乙方)
< br>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通则》及
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自愿的基础上,
就电力科技园区绿化工程养护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
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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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工程任务及要求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任务
1
、工程内容:
。
2
、工期要求: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工程要求
1
、整地
(
1
)方式:以蓄水保土为前提,黄绵土为种植土,施肥、深翻、
平整,
尽量不破坏原生植被,
保留所有
原生树木,
全部采用人工整地。
(
2
)种植坑:按甲方技术员要求开挖
,不得偷工减料。
2
、苗木:
苗木由甲方统一发放,乙方领取苗木必须登记造册并
签字确认。苗木装运时,必须做到轻
拿、轻放、不得破坏苗木树型及
土球,如有破坏现象发生,加倍赔偿。起挖苗木时,必须
按要求起挖
并按甲方指定地点栽植。
3
、栽植
栽植前必须剥去容器袋或包装物,
且保持土球不破损,
栽植时将
地表肥土回填,苗木栽正、栽深、踩实,栽植深度比原来苗木地
茎高
出
5cm
。
4
、浇水
1
为保证苗木成活,
栽植后必须浇水三次,
随栽随浇,
浇水后覆土,
厚度
5cm
,
2-3
天后浇第二遍水,一周后浇第三遍水,以后根据天气
情况而定。
5
、养护年限:补植工程养护期限为一年。在养护年限内所发生
的一切管护费用由乙方负
责,
管护到期时,
由乙方递交验收申请报告,
< br>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交回。
6
、检查验收和质量效益评估
检查验
收以株
(平方米)
为单位,
验收核实苗
木栽植量及成活率,
栽植量为
100%
视为合格,成活率≥
95%
视为合格。
7
、验收时间为:
年
月
日,即工程结束后。具体验收
时间由甲方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合理
安排。
第二条
工程结算及合同价款
一、结算:补植工程以预算为基础,以实际工作量结算为依据,
最终财
政评审为准。
二、合同价款:乙方承包
工程,共计栽植苗木
株,合同价款共计人民币
(小写¥:
),
三、
以上合同价款数额包括乙方完成其所承包的作业区整地、
栽
植、浇水、管护、
抚育和税金等一切费用。(不包含苗木采购费)
第三条
付款方式
根据财政评审结果及资金拨付情况按以下付款:
一、
乙方完成项目后,
甲方开始对乙方所承包的项
目进行第一轮
检查验收。
乙方完成项目面积
(株)
核实率合格率
100%
,
整地规格、
栽植密度、苗木质量、浇水量均达到设计要求后,甲
方依据检查验收
组提交的检查报告付给乙方
80%
的合同价款,剩余
20%
作为工程质量
保证金。
二、翌年后由甲方组织第二轮检查验收,
苗木成活率≥
95%
,甲
方依据检查验
收组提交的检查验收报告付给乙方
20%
的工程质量保证
金。。
第四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