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正常工作时间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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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工作时间
正常工作时间,是指用人单位在
法定工作时间
内所确定的工作时间。根据最
新法律规定,
我国的法定工作时间是指每月工作
21.75
天,每天工作
8
小时。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
2008
〕
3
号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
365
< br>天
-104
天(休息日)
-11
天(法定节假日)=
250
天
季工作日:<
/p>
250
天÷4
季=
62.5
天
/
季
月工作日:
250
天÷12
月=
20.
83
天
/
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
8
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
依法支付
工资,
即折算日工资、
小时工
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
11
天法定节假日。
据此,
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
< br>小时)。
月计薪天数=(
365
天
-
104
天)÷12
月=
21.75
p>
天
三、具体参考法律:《劳动法》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8
小时、
平均每周工作
时间不超过
44
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
,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
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
劳动定额
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
每周至少休息
1
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
本法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八条规定
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
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
春节
;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
要,
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
延长工作时间
,一般每日不得超过
1
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
时间的
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
3
小时,但是每
月不得超过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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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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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
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
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