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历中的学分绩点应该怎么写具有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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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分绩点计算方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3-21
关于学分绩点计算方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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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绩点制是以平均学分绩点为单位来计算学习的分量和质量的一种制度。
学生取得学分的多少,只反映其学习的广度;学分绩点的多少,可反映其学习
的
深度。将两者结合起来,可以综合反映学生的质与量。
参照国
际惯例,采用成绩等级与绩点制记载学生成绩,其对应关系为:
成绩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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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100
分
85
——
89.9
良
82
——
84.9
78
——
81.9
75
——
77.9
中
72
——
74.9
68
——
71.9
66
——
67.9
及格
64
——
65.9
60
——
63.9
不及格
60
分以下
成绩等级
A
A-
B+
B
B-
C+
C
C-
D
D-
F
绩点
4.0
3.7
3.3
3.0
2.7
2.3
2.0
1.7
1.5
1.0
0
*
以平均学分绩点作为进一步考核学生学习质量的依据。将某一门课程的学
分乘以该课程
所得的绩点,即为该课程的学分绩点。以学生所修全部课程所得
的学分绩点之和,除以该
生同期修读的学分数,即可得出该生平均学分绩点。
其计算公式为:
∑(课程绩点×课程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