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积的计算规则及计容面积计算办法
-
1
、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一般不包括地下建筑面积
,
公用设施面积及用于
公用交通活动场所的部分建筑面积
.(
如地下停车场
;
配电房
;
水泵房
;
骑楼
下的架空层等
)
。
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计容建
筑面积指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一般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
积计算规范》
(
GB/T50353
—
2
005
)
规定的计算方式执行,
出现下
列情况的,
执行本规则。
一、居住建筑层高大于米、小于或者等于米(即
+
)的,不论层内是否
设有夹层,其计容建筑面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
2
倍计算;层高大于
米、小于或者等于
8
米(即
+
)的,不论层内
是否设有夹层,其计容建筑面
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
3
p>
倍计算;层高大于
8
米的,以此类推。
p>
跃层式居住建筑,其门厅、起居室、餐
厅的通高部分不超过该层套内
建筑面积的
35%
且小于或者等于米的,该通高部分的计容建筑面积按照该
层水平投影面积的
p>
1
倍计算;通高部分超过该层套内建筑面积的
35%
或者
大于米的,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则计算。除门厅、
起居室、餐厅、与起居
室相连的封闭式阳台之外的其他部分出现通高情况的,按照本条第
一款的
规则计算。
二、商业建筑(含各类配套服务建筑)按照单元式划分,单元面积小
于
3000
平方米,层高大于米、小于或者等于米(即
+
)的,不论层内是否
设有夹层,其计容建筑面积按照该层
水平投影面积的
2
倍计算;层高大于
米
、
小于或者等于米
(即
+
)
的,
其计容建筑面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
p>
3
倍计算;层高大于米的,以此类推。
商业建筑(含各类配套服务建筑)按照单元式划分,单元面积
大于或
者等于
3000
平方米,层高大
于
6
米、小于或者等于米(即
6+
p>
)的,不论
层内是否设有夹层,其计容建筑面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
积的
2
倍计算;
层高大于米、
小于或者等于米
(即
+
)
的,
其计容建筑面积按照该层水平投
影面积的
3
倍计算;层高大于米的,以此类推。有特殊功能要求
的,须专
题论证。
三、
办公建筑、
酒店建筑层高大于米、
小于或者等于米
(即
+
)
p>
的,
不
论其层内
是否设有夹层,其计容建筑面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
2
倍计
算;
层高大于米、
小于或者等于米
p>
(即
+
)
的,
p>
不论其层内是否设有夹层,
其计容建筑面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
3
倍计算
;层高大于米的,以此
类推。
p>
四、建筑公共部分的门厅、大堂、中庭等有特殊功能需要的建筑通高
部分按照一层计算计容建筑面积。
五、居住建筑底层架空部分净高大于或者等于米,且仅用于绿化、公
共休闲活动空间、公
共通道等非经营性用途的,其面积不计入计容建筑面
积,但计入项目的建筑面积。
六、阳台计算
(一)
套型建筑面积小于或者等于<
/p>
60
平方米的住宅,
其阳台进深大于
p>
米的,
或者每户阳台结构底板投影面积之和大于
10
平方米的,
超出部分按
照全面
积计入计容建筑面积,未超出部分按照一半计入计容建筑面积;
(二)
套型建筑面积大于
60
平方米的住宅,
其阳台进深大于米的,
或
者每户阳台结构底板投影面积之和占该户套内面积的比例大于
17%
的,超
出部分按照全面积计入计容建筑
面积,未超出部分按照一半计入计容建筑
面积;
(三)住宅的空中院馆、空中花园、入户花园等,均按照本条
前两项
计算计容建筑面积;
(四)公共建筑的封闭式阳台、封闭式走廊,按照其结构底板投影面
积
计入计容建筑面积;
(五)空调室
外机搁板沿阳台长边外侧设置的,该搁板按照阳台计入
计容建筑面积;沿阳台短边外侧设
置的,其宽度大于米的部分按照阳台计
入计容建筑面积。
七、飘窗计算
符合下列条件的飘窗,不计入计容建筑面积:
(一)突出外墙面;
(二)窗台板与室内地坪高差大于米;
(三)窗台板外边线至建筑外墙面距离小于或者等于米。
不符合以上条件的,
或者设置在外墙
、
楼面结构层投影面以内的飘窗,
按照窗台板投影面积计入计容
建筑面积。
八、花池计算
(一)建筑计算高度小于或者等于
24
米的住宅建筑在外墙
外或者阳
台外设置花池时,花池底板高于室内地坪或者阳台地坪米的,花池不计入
计容建筑面积;花池底板距室内地坪或者阳台地坪小于米的,或者在阳台
结构底板内设置花池的,花池按照阳台规定计入计容建筑面积。
(二)建筑计算高度大于
24
米的住宅建筑在外墙外或者阳台外设置
的花池,按照第六条的阳台规定
计入计容建筑面积。
九、住宅建筑
的地下采光井(槽)周边,除用作集中车库外,均计入
计容建筑面积。
< br>
2014
最新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是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反映房屋建筑规模的实物量指
标,
它广泛应用于基本建设计划、
统计、
设计、
施工和工程概预算等各个方面,
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方
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房屋建筑计价的主要指
标之一。为帮助大家学习和使用规范,
我在这里以自己的理解来解读一下
规范的内容,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规范内容包括总
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三个部分以及规范
条文说明。现综合起来讲解。
第一部分总则
阐述了规范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建筑面积计算应遵
循的原则等。
第二部分例举了
25
条术语,
对建筑
面积计算规定中涉及的建
筑物有关部位的名词作了解释或定义。第三部分计算建筑面积的
规定共有
25
条,包括建筑面积计算范围、计算方法和不计算建
筑面积的范围。规范
条文说明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的具体内容、方法做了细部界定和说
明,
以便能准确地使用规定和方法。下面着重讲一下规范中的计算建筑面积的
规定。
一、房屋建筑的主体部分
1
、单层建筑物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
外墙勒脚
以上
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
算。
单层建筑物高度在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者应计算
1/2
面
积。勒脚是指建筑物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图
1
)
;高度是指室内地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
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图
1
勒脚
单层建筑物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
有围护
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
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者应计算
1/2
面
积。围护结构是指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p>
2
、多层建筑物
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不同
的层高划分界限分别计算。首层应
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
楼层应按其外墙结
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者应计
算
1/2
面积。这里我将这种算法简称为“层高界限计算法”。
层高是指上下
两层楼面(或地面至楼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其中,最上一层的<
/p>
层高是其楼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3
、单(多)层建筑物的坡屋顶内空间
单(多)层建筑物的坡屋顶内空
间,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其净高超
过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至的部位应计算
1/2
面积;净高不足的部
位不应计算面积。
设计不利用时不应计算面积。这里我将这种算法简称为
“净高界限计算法”。净高是指楼
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屋面板)底或
吊
顶底
面之间的垂直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