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盾文学奖介绍及历届获奖作品
-
茅盾文学奖介绍及历届获奖作品
第六届茅盾文学奖
茅盾文学奖,
p>
是以我国著名作家茅盾先生的名字设立的长篇小说文学奖。
是为鼓励
优秀长篇
小说的创作,推动我国文学繁荣而设立的。从
1982
年开始,每四年评选一次。是我国最高
荣誉的文学奖之一。
p>
茅盾文学奖是著名作家茅盾先生将
自己的
25
万元稿费捐献出来设立的,在中国文坛的影响
较大。茅盾文学奖由中国作家协会主办,根据茅盾先生生前遗愿于
19
81
年设立,当时决定
由巴金担任评委会主任。
此奖项的设立旨在推出和褒奖长篇小说作家和作品。
当时规定每三
年评选一次,
参与首评而未获奖的作品,
在下一届以
至将来历届评选中仍可获奖。
首届评选
在
1982
年确定,评选范围限于
1977
年至
1981
年的长篇小说。
茅盾文学奖由中国作家协会主办。
指导思想
茅盾文学奖评选工作,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
毛泽东思想和邓
小平理论为指导
,遵循文艺
“
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
”
的方向,贯彻
“
百花齐放,百家
争鸣
”
的方针,
弘扬主旋律,
提倡多样化,
鼓励关注现实生活、
体现时代精神,
坚持导向性、
权威性、公正性,推出
具有深刻思想内容和丰厚审美意蕴的长篇小说作品。
评选范围
1
、茅盾文学奖当时规定每三年评选一次,现每四年评选一次凡
在评选年度内公开发表
与出版,
能体现长篇小说完整艺术构思与
创作要求,
字数
13
万以上的作品,<
/p>
均可参加评选。
评选年度以前发表或出版的,
经过时间考验的优秀之作,
在得到评委会不少于半数委员的赞
同后,亦可参评。
2
、多卷本长篇小说,一般在全书完
成后参加评选。
3
、鉴于评选工作所受的语言限制和
各种具体困难,凡是用少数民族文字创作的长篇小
说,均要求以汉文的译本出版后参加评
选。
4
、同一作者不宜连届获奖。
评选标准
1
、
坚持思
想性与艺术性完美统一的原则,
所选作品应有利于倡导爱国主义、
集体主义、
社会主义的思想和精神,
有利于倡导改革开放和现
代化建设的思想和精神,
有利于倡导民族
团结、
社会进步、
人民幸福的思想和精神,
有利于倡导用诚实
劳动争取美好生活的思想和精
神;
对于深刻反映现实生活,
p>
塑造社会主义新人形象,
较好地体现时代精神和历史发展趋势
的作品,尤应重点关注;要兼顾题材、主题、风格的多样化。
2
p>
、要重视作品的艺术品位,鼓励在继承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和借鉴外国优秀文化基础上
的探索和创新,
鼓励那些具有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
为人民大众所喜闻乐见,
具有艺术感染
力的佳作。
评选机构
1
、评选
工作由
“
茅盾文学奖评奖委员会
”
p>
承担。
2
、茅盾文学奖评奖委员会委员聘请
文学界有影响的作家、理论家、评论家和文学组织
工作者出任,每一届评委会成员的组成
应有更新,更新名额不少于评委总数的
1/2
。评委名
单由中国作家协会书记处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名,
报告主席团,<
/p>
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
案。
3
p>
、评奖委员会下设评奖办公室,处理评奖活动中的具体工作。
4
p>
、评奖委员会组成后,须认真讨论评选标准,申明评奖纪律,统一思想,以确保评选
工作的导向性、权威性与公正性。
评奖程序
1
、
参评作品征集。
< br>参评作品的征集工作由评奖办公室进行。
经中国作协书记处批准后,
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作协、各行业文协、全国各有关出版单位和大型文艺杂志社发出
作品征集通知,请他们在规定期限内向评奖办公室报送符合评选要求的参评作品。
< br>
2
、推荐备选作品。评奖办公室报请中国作协书记处批准,聘请熟悉长篇小说创作的若
干评论家、
作家和编辑家组成审读小组,
对推荐作品在广泛阅读、
讨论的基础上,
进行筛选,
提出适当数量的作品,
作为提供给评委会审读备选的书目。
经由三名以上评委联名提议,
可
在审读小组推荐的书
目以外,增添备选书目。
3
、投票产生获奖作品。评委会在认
真阅读全部备选书目的基础上,经充分的协商与讨
论,
可选择用
记名投票方式或不记名投票方式产生获奖作品。
投票方式由评委会以少数服从
多数的原则择定。投票分两轮:第一轮投票,对候选篇目进行初步筛选;第二轮投票,决定
获奖作品。作品获得不少于评委总数的
2/3
的
票数,方可当选。
4
、获奖作品的数量。每一届评委会
根据长篇小说创作的实际状况确定该届评选的获奖
数量。一般情况下,获奖作品
3-5
部。为保持此项文学大奖的权威性,应坚持
宁缺毋滥
的
原则。
5
、评奖揭晓。评选结果由中国作协统一发布。对获奖作品,颁
发奖状(证书)
、奖牌和
奖金。对出版获奖作品的出版社、杂志
社、责任编辑颁发奖状(证书)
。颁奖方式由评委会
讨论决定。
评奖纪律
1
、为确
保评奖的权威性与公正性,茅盾文学奖评奖委员会要坚持评奖标准,逐步向评
委名单公开
、
投票过程公开以及评委评语公开制度过渡。
每一位评委或评委
会集体要对获奖
作品分别作出简短的评价,评奖揭晓时公之于众。
2
、杜绝行贿受贿等违法乱纪行为和人情请托等不正之风。评委会委员、审读小组成员
p>
以及评奖办公室工作人员,
一律不得收受参评者的礼物,
不得出席参评者的宴请,
不得进行
任何有可能影响
评选结果的不正当交易。
一旦发现此种行为,
有关评委或评奖工
作人员的资
格将被取消,有关参评者的参评资格也将予以取消。
3
p>
、实行回避制度。评委会成员和参与评奖工作的工作人员若有作品参评,或与参评作
家作品有较为密切的关系(如系作品的责任编辑、参评作者的亲属等)
,
应主动回避。
评奖经费
茅盾文学奖评选活动经费由国家拨款以及吸收社会赞助的方式解决。
给付获奖作家的奖金从茅盾文学奖基金利息内支付,具体数额,由评委会确定。
自
p>
2011
年起,因李嘉诚先生捐助茅奖奖金由
5
万元提高到
50
万元。
解释
条例由中国作家协会书记处负责解
释。将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予以完善。
历届回顾
历届茅盾文学奖回顾
第一届茅盾文学奖
第五届茅盾文学奖
第二届茅盾文学奖
第六届茅盾文学奖
第三届茅盾文学奖
第
七届茅盾文学奖
第四届茅盾文学奖
第八届茅盾文学奖
第九届茅盾文学奖
第十届茅盾文学奖
历届获奖
第一届
(1977
~
1981)
(
1982
年,六部长篇小说)
< br>
《许茂和他的女儿们》
周克芹
《东方》
魏巍
《李自成》
(第二卷)
姚雪垠
《将军吟》
莫应丰
《冬天里的春天》
李国文
《芙蓉镇》
古华
第二届
(1982
~
1984)
(
1985
年,三部长篇小说)
<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