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小说的源流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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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小说的源流与发展
一、小说的概念与分类
小说一词最早
出现在《庄子·杂篇·外物》中。第一次将小说作为文体概念使用是桓
谭的《桓子新论》
:班固的《汉书·艺文志》著录了小说十五家,惜作品已失传。
。班固从治
身理家、
可广视听的作用出发对小说下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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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传统目录学的经典概念,
一直到清代纪
昀《四库全书总目》
都将小说列入属于实录而非虚构的子部或史部。另外,
有关小说的界定
与分类,唐代史学家刘知几曾认为小说可“自成一家,而能与
正史参行”
,并将小说分为十
类:偏记、小录、逸事、琐言(世
)
、郡书、家史、别传、杂记(搜)
、地理书、都邑簿。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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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批评家胡应麟仍依班固目录学的观念,认为“小说,子书流也。然谈说道理,或近于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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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类注疏者。纪述事迹,或通于史;又有类志传者”
,将小说归
于子部和史部,列唐人传
奇入小说,而拒通俗长短篇小说和文言小说于门外,分六类:志
怪、传奇、杂录、丛谈、辨
订、箴规(后三类非叙事)
。清代纪
昀分三类:叙述杂事、记录异闻、缀辑琐语。从篇幅可
分长中短篇,从语体可分文言与白
话,从源流可分志人(轶事)
、志怪、传奇、话本、历史
演义、
英雄传奇、神魔、世情、讽刺、公案侠义、狭邪、谴责等等。
二、小说的源流、发展与晚熟
在小说
孕育的过程中,我们要特别注意小说与上古神话、与史传、诸子散文的关系。
古小说:两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小说,不是文学意义上的小说而是史乘的一个分支。
魏晋六朝,
小说创作实绩卓著,
古小说成为一独立文
体并有了明确的分类。
如专记人物言行
片断的轶事(志人)小说
《世说新语》
、
《语林》
,专记神仙鬼
怪的志怪小说《搜神记》
、
《列
异传》
、
《博物志》
、
《拾遗记》
、
《殷芸小说》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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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小说到了唐代,
才由萌芽状态趋于成形,
古小说分化为有史料价值的野史笔记,
有故事性的实录见闻即笔记小说,
有意虚构、
娱情娱
性的传奇小说三类。
唐人传奇分为传与记两类:
以传为名的多以人物为描写中心,
以记为名
的多以事件为描写中心。
传奇小说文备众体、
寄意笔端。
文言笔记体小说在唐有
《太
平广记》
、
宋代有《杨太真外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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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师师外传》等,元代有《娇红记》
(
《剪灯丛话》明刻本
12
卷)
,
明代瞿佑
《剪灯新话》四卷
20
篇,李祯《剪灯余话》
,
五卷
21
篇,
邵景詹
《觅灯因话》
、
《钟
丽情集》等,清代有蒲松龄《聊斋志异
》
、纪昀《阅微草堂笔记》
、沈起凤《谐铎》
< br>、袁枚《新
齐谐》
、
、长白浩歌
子《萤窗异草》
、张潮《虞初新志》等。
宋元话本,即民间讲唱文学中说话艺人的底本。从源流上看,通俗说话体与文言笔记
体的发展不是一条线,
,它起于民间,从宗教说唱“讲经文”发展为“俗讲”
、变文(唐代俗
讲的话本)发展为民间说话。
“说
话”分为说公案即说铁骑儿,说经即说参请,讲史、小说
(又称银字儿,分烟粉、灵怪、
传奇、公案、朴刀赶棒、发迹变泰,篇幅短、题材广、哀艳
动人、最受百姓欢迎,是话本
小说的来源)四类。话本小说有《清平山堂话本》
,明代以后
有
拟话本小说,
指的是民带以后文人模仿宋元话本创作的专供案头阅读的白话短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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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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